人生若只如初见

 

作者:青丝娃娃

我,该说些什么吗?喜欢与不喜欢,是多么微妙的事情。
男孩暗恋了一个女孩五年,魂牵梦萦。而那个女孩毫不知情,另有所爱。后来,男孩不知不觉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孩,当察觉时才发现,原来的那个女孩,早已一点一点从他心口消失了。
该为他高兴的,可是,心中就是有些不甘。五年的想念,原来尚敌不过短短数月的朝夕相处。时间与空间,竟是那么可怕的东西。
故事是系列的。那个幸运地让他喜欢了五年的女孩子曾经用整个大学时光去暗恋一个男孩子,却直到他死去才知道他也是喜欢着她的,并为她的若即若离痛苦了四年,至死都不确定她的心意。初时,她痛不欲生,却在几年后已能坦然接受另一个男孩的求婚。
谁能说谁错了呢?我们只能,将一切的一切,都归结于光阴与距离。
所幸,雷不是普通的言情男主,星星更不是天真少女。
“他不是那么混蛋的人,喜欢上另一个,就将之前的感情归之为误会啊,兄妹啊,家人啊,是从那个人身上看见她的影子啊之类的借口。喜欢就是喜欢了,即便之后的自己再对当时有什么不理解,当时的状态也不会改变。”这就是雷,这才是可以让我们继续喜欢下去的雷。
两次表白都是借用的□□的爱情,第一次不觉得,第二次是真的真的很感动。心里长久以来一直有一个结,关于新欢旧爱。听着雷的倾诉,竟然,解开了。“很少有人能够一次爱对,初恋没有失败过的人是幸福的。但是并不代表失恋的人就是痛苦的。空气没什么值钱,直到失去空气。只有失过恋,才更明白爱的可贵。” “很难说这两段感情孰轻孰重,只能说因为之前那次他知道她有两情相悦的对象所以没了势在必得的决心。但是也正因为都很重,所以他拿起一个,势必就会放下另一个。”关于爱情,一生,不一定是只有一次的。我们失恋了,可以寄希望于下一段的恋情来疗伤,却不允许我们热爱的言情小说中出现这种事情。只是因为,我们把所有最美好的愿望都埋藏在了这里,一生一世,天荒地老。
还是那个洒脱的雷,爱过就是爱过,没什么不对。既然重新找到了爱人的动力,那么有什么理由要放弃呢?这么坦白的雷,很是激赏。
“我向着阳光,向着爱,走来。”两次的表白都是用的这句话,周总理对邓大姐的告白。第一次,尽欢没听懂;第二次,星星懂了,脆脆地一起和。极喜欢这时候的氛围,所谓知己,不过如此。尽欢接受小冕的那次让我郁闷到现在,正如白白说的,他们之间没有那种至死也要燃烧一次的热烈。可是雷和星星有,他们每一次的互动都很妙。一次又一次,长长久久下去,燃烧的烈焰足以照亮整个天空。
“我向着阳光,向着爱,走来。” 这句话是魔咒,第一次封住了一颗心,第二次解脱了两个人。连带我,看着他们的默契十足,那一刻,天空在我面前便豁然开朗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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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孤独的猫  发表时间:2014-01-18 21:22:30
写的真好 可惜或许这样的爱只在梦中吧
  • 评论文章: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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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作者:阿白白
  • 所打分数:2
  • 发表时间:2005-09-06 07: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