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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条
[-收起]
№1 网友:
年年旧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23-01-05 08:01:23 所评章节:
1
评《(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仔细想想,其实我第一次接触《何以笙箫默》的时候我只有四岁,是妈妈喜欢看这个影视翻拍版,我常常凑过去。
妈妈很喜欢钟汉良饰演的何以琛,直到我十三岁,妈妈还是会很喜欢在吃饭睡前看《何以笙箫默》电视剧。
我很喜欢电视剧里的两幕:一幕是校园时期的赵默笙和何以琛,何以琛一脸嫌弃地看着赵默笙,而赵默笙像一个小太阳,笑得特别特别灿烂美好。
而另一幕是电视剧的结尾,他们走在小路上,阳光正好,路旁青葱,他们两个走了那么长的路,以后的路还很长,何律师和赵小姐都不再是孤单的人,小何照被他们牵着,三个人就这样消失在电视剧的最后一幕,刻在我的脑海里。
在那个年纪,看不懂两个人之间的曲折受伤和再次选择的坚定,只是看着主角,充满了羡慕。
羡慕他们的爱情,希望自己也能够和爱的人有幸福的以后,有一个三口之家。
希望自己也有赵默笙的勇气。
第二次接触《何以笙箫默》的时候,是在我十六岁,那段时间我书荒了,就在晋江找文看。
看到了《你是我的荣耀》,我才知道现在内娱电视剧都开始盯上了晋江小说,一时有点好笑编辑写剧本的水平,一边开始翻找顾漫的专栏。
一翻翻出了我的难以置信。
我曾经最喜欢的电视剧《姗姗来迟》(也是《珊珊来吃》)原来就是顾漫大大写的,甚至继续往下翻。
翻到了《何以笙箫默》。
可能当时真的很书荒,就直接开始食用了。
越看越觉得有意思,一口气熬夜看完了,看完以后还觉得不满足,花了好长时间去回味这本书。
我一直有一个怪癖,就是很不喜欢超过五十万字的小说,除非对于它的评价真的很高很高。
可是看完了《何以笙箫默》感觉特别心里特别空,就希望顾漫大大可以再多写个十几二十万字,根本就看不够一样。
也是通过小说,我才勉强把断断续续从妈妈那里看的电视剧版串起来。
突然更加感慨何以琛和赵默笙的爱情。
我喜欢赵默笙跟小狗一样地喜欢何以琛,也喜欢何以琛明明非常喜欢赵默笙却要跟小猫一样地傲娇。
他俩的感情其实波折也挺多的,就比如说,大学时期的赵默笙轰轰烈烈地追求何以琛,可是傲娇的何以琛很难追,大多数时候,热脸贴冷屁股。所幸,苦尽甘来,抱得“美人”归。
再然后是因为赵父而产生的阶级关系,和深深的误会。让两个人跨越大半个地球,想念不相见。哪怕真的真的非常爱和不舍,但是何以琛却自认为自己产生的情感是对赵默笙的恨意。
最后应该就是两个人重逢之后了。
明明何以琛想的是:呜呜呜,老婆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呀,我们结婚好不好呀,我想和宝贝老婆贴贴。
但是话说出口却是麦芒针锋:我最恨你你了,可恶的女人,我真不幸才会看上你,一边凶赵默笙一边后悔凶赵默笙。
每个人都不是上帝视角,站在何以琛的角度就是。
校园时期,我是一个Bking,但是我是一个很爱老婆的Bking,呜呜呜老婆来找我啦,我爱我老婆,毕业就和老婆结婚婚,但是我的人设是高冷大王。
重逢以后,呜呜呜好想老婆,老婆好可怜,老婆终于回国了,只想和老婆在一起,没有老婆我就要生病病,在哪里都想老婆,可是我的人设是高冷大王呜呜,老婆怎么还有野男人啊,可是还是好爱老婆。
总的来说,我觉得何以琛就像小猫猫,何猫猫。明明爱得不得了,开口却是,我最恨你了,滚远点!
假如给何以琛一个重生爽文男主机会,应该就是闷骚男,在校园戏份就把小赵吃得死死的。
再然后就是我们的小赵,赵默笙啦。
感觉小赵真的好可怜(-人-),如果我是她的话,在校园戏份里,肯定不会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如果我是穿书女,最多见到何以琛就是脸红脸红脸红,然后暗恋,最后人家阖家欢乐,我只是暗恋何以琛万千之中的不起眼之一。
我觉得小赵真的特别特别可爱治愈,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的吾辈楷模。(可是小赵也有很多烦恼憋在肚子里,偷偷伤心。(;д;)
什么,何以琛训我了?没关系,我先买买东西,反正又不不是就这一天训我。
有的时候看《何以笙箫默》真的非常非常心疼赵小狗,她首先好不容易追求到了何以琛但是又因为一些原因和何以琛分开,然后异国他乡,无亲无故,父亲又自杀。她过的也很穷,回国还要遭受何以琛的狠话和误会,真的非常非常心疼。
站在赵默笙的视角听何以琛的狠话真的感觉很压抑。
就是有一种解释不清的无力感,然后明明非常爱眼前的人,但是却又被人家误会,恶语相向。
反正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赵默笙,她好可爱啊。
特别是有一段,等何以琛下班数砖块,“已经数了九百九十几块了。”
当时,有一个何以琛内心自白就是说,我这么多年已经数了无数个九百九十九块了,(因为我在想你,在等你。)
其中有特别特别多的细节,比如说何以琛会觉得有赵默笙在身边的节日才是节日,作者没有具体说何以琛等了赵默笙多久多难过,我也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
我以前喜欢一个男生喜欢了三年,等了三年,但是只是喜欢,没有何以琛爱的那么深,当时我就在想:拜托了,拜托回头看看我吧。
我俩肯定都特别难熬,那么地喜欢,但是却不能相见。
《何以笙箫默》在第二次阅读时给我的感觉就是非常非常符合我的XP:温馨治愈+hzc。
真的很棒(看了想谈恋爱www
当然,不一定人人都会已经何以琛,因为我们都不是赵默笙,没有她的乐观和灿烂。
希望大家所遇皆所爱。
致sunshine,致青春。
51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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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年年旧
打分:0 发表时间:2023-01-05 08:08:18
祝大家都像赵默笙一样一往无前
5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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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林言?
打分:0 发表时间:2023-01-06 13:23:21
何以的电视剧是2015年拍的,时间线对不上吧
3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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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年年旧
打分:0 发表时间:2023-01-10 12:19:19
www二楼不好意思,时间线上我打错了@_@
2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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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木禾
打分:0 发表时间:2023-07-20 21:47:41
也是很小的时候就看了何以,大概小学看剧看小说,小时候真的没什么感觉,但是长大了,到大学,谈了恋爱,明白以琛明白默笙,真的很爱很爱才能等这么久
1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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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 网友:
我只是路人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4-08-09 23:42:16 所评章节:
4
他和她
看这篇文的时候,文文已经完结了,所以不用享受追文的“乐趣”。
随着情节的深入,默笙和以琛的一颦一笑清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默笙就像所有天底下最普通的小女人一样,敏感,善良,以及胆怯。但她又很执着,因为对何以琛一见钟情,就死皮赖脸的追在他后面,她不是没有感觉到他的拒绝,可她顺从于自己的本心。
何以琛因为身世的缘故十分早熟且对旁人总是看似温文尔雅实则不着痕迹的冷淡。他抗拒别人的接近,不想在尝试得到而又失去的痛苦。默笙则用她那颗真诚的心一点点敲碎了以琛心中的防线,艰难的一点点从这个自私又小气的家伙手中夺去了他隐藏在深处从不轻易给别人看的东西。
在我的想象里,作者大大没写到的地方。可能在就在某天,以琛看着默笙的笑脸,心中猛然一动,然后想:就这样吧,他认输。以琛不是因为默笙的纠缠而妥协。而是因为他是何以琛,而她是赵默笙。其他人再好,终归是其他人,这是属于何以琛和赵默笙的童话。
大学的时候,以我的观点,以琛不自觉的试探着赵默笙,无关情爱,只是一种本能。他习惯性的内敛自己的感情,也许他并不知道,但我觉得可能他内心深处是这样想的,如果有所保留,在失去的时候是不是就不会那么痛?但他不知道,在爱情里,每个女人都是盲目的。
赵默笙爱何以琛,这一点无需否认。正是由于此,她注意不到那些小细节,她所感到的,是以琛对她似乎没有那么重视,所以她见缝插针的在何以琛的的闲暇时间缠着他,和他说话对他笑。
但默笙还是会彷徨,还是会累。何以玫的话成了导火索,种种事情的爆发,让赵默笙逃去了美国。
默笙去美国前最后一次和以琛见面,何以琛对着才知道的是仇人的女儿的女友,冷静如他也肯定不会表现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于是他忽视了默笙的不正常,并且冲什么也不知道的默笙发了火,他潜意识中知道,默笙那个死心眼的女孩,是不会离开他的。所以他丝毫没想到,这次称不上是愉快的会面后,是长达七年的分别。只能说是种种的巧合,构成了如此戏剧的局面。
不过,私以为若不是那七年,何以就不是何以,正是那七年,使何以琛和赵默笙成长。在那七年里,何以琛领悟到自己有多爱赵默笙。于是他决定埋藏那些曾经让他痛苦地两家渊源。他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两人的爱情没在时光里褪色消逝,反而愈加刻骨铭心。
七年里,何以琛漫无目的的等待,他甚至不知道赵默笙还会不会回来,等待变成了习惯,习惯变成了执念,他不愿意将就。曾经和闺蜜讨论过,我说,如果是在现实里,也许何以琛最后会和何以玫或是其他人在一起。闺蜜不服,想找理由辩驳,可最终哑口无言,因为它是现实。等待其实是一个太过沉重的词,至少我背负不起。这七年的等待,让我为何以琛,为赵默笙心疼。但正是因为这七年,让赵默笙和何以琛被我铭记。
七年后,两人再次重逢,虽然彼此都有很深的误会,但仍然彼此深爱,赵默笙是何以琛的阳光,何以琛又何尝不是赵默笙的信仰,在一起,成了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
这是一个爱情童话,童话理应有一个好结局。
世上再无何以琛。
以上是一个蠢读者的个人观点,一时脑抽打了下来给各位分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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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123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1-18 03:50:20
曾经有个喜欢了六年的男孩,结果等不到他,后来认识了现在的老公,重新经营了一段感情,十四年了,我们还是很甜蜜,将就不一定不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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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123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1-18 16:10:18
上学期间也很喜欢一个同学,见到了内心欢喜,表现出来确实不知所措的慌乱,或者是对方为空气,只是想表现出自己的镇定,确没有勇气去表白。缺乏那股热情,缺少勇气。最后毕业后男孩跟我表白了,可是幸福来得太突然以至于不知如何经营这段感情。遗憾的分手!十年后同学会再见面真是匆匆那年啊,青春一去不复返!很喜欢何以,很喜欢何以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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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銀笙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1-19 07:56:29
我不知道你幾歲,讀了你的評論覺得你寫的不錯,我在美國,以前沒讀過原創小説,所以不能置評,但這二天才開始追"電視版"目前我同意你的評論,而且也很有耐性和柔軟.如果你尚年輕,那麼我佩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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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tt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1-19 13:29:16
看哭了,谢谢你的评论·写的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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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
娴奶奶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1-19 14:10:59
等到了自己对的人是一种幸福。等不到那就珍惜眼前人,好好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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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
VV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1-19 14:27:00
曾经有那么个人,在我心里。每每调整座位坐在窗旁的时候,我总能一改迟到的习惯,早早地坐在位置上,只为了在他停好车后习惯性抬头时给他一个笑脸;课间操时满操场的人,我总能第一时间找到他。只要远远地每天看他一眼就够开心一天了,面对他时又总那样的笨拙。总怕被他发现内心的隐秘。当和他的绯闻传播开后,嘴里总在反驳,心里却甜甜地希望地真的。
当年青涩胆小,又常被同学拿他开玩笑,以至于当他真的打电话约我时被我误以为是玩笑拒绝了……
三年的欢喜,我用了两个七年来忘却……
如今他早已结婚生子,我却辗转在相亲路上,每个相亲对象,总是差了什么……
估计他早已忘了中学时代的那点绯闻了……但那时的他却一直活在我的心里,赶都赶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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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
一个人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1-19 16:39:38
网友VV
过去,我和你情况真的好相似。
现在,我和你还是一样的处境,有时还会发梦梦到学生时代的他。如今,他结婚生子了,我还是一个人在浮沉....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会抓住当时他回过头的那一刹那。可惜....他不是何以琛,他等不过时间。而我还在等,如赵默笙般等着,可我没有赵默笙那样等来属于她的何以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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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
VV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1-19 18:41:28
抱抱 一个人~~我们一起忘了吧……
他并不出色,老婆比我年轻貌美,还好他们夫妻两长年在外,我不会常见到他们
悲哀的是,他家与我家是世交,我常在我家看到他女儿,也会学我外甥女,甜甜地叫我姨
我总会认真地纠正,让她叫姑姑——最早的最早,我只是希望有这么一个哥哥,虽然他大不了我几天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沦陷了……
也会入梦,梦见年少时光,还有他,心总是软得跟棉花糖似的……只是醒时每每怅然
偶尔入睡前也希望醒时能重回14岁,在绯闻传开时,认真地说:是啊,我是喜欢他。在接到他建议出去玩的电话时,单纯地回声:好。
这世上,并不是没有人长情似何以琛赵默笙,只是,大多人不如他运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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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
yan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1-19 20:21:28
个人观点:将不将就都必有它的前提条件,以琛默笙互相相爱,所以不愿将就,但以玫爱以琛那么多年,如果不将就那她就不会有幸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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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
1256466765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1-20 22:01:10
我很赞同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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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
爱要怎样才完美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1-20 22:01:38
写得真好,以前也有过一个喜欢的人,喜欢了7年,最后还是没能等到,到第八年的时候和现在的老公结婚的时候,他出现了,并表白了,可惜,一切都晚了,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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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
爱要怎样才完美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1-20 22:05:16
现实中可能不会有何以琛吧,至少我没遇到,如果谁遇到了,一定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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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网友:
路人甲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1-31 00:14:49
写的很好,我看了几遍想找到在何以身上什么
此评论发自晋江手机站(http://m.jjwx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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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网友:
路人甲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1-31 00:18:32
看了几遍想找到何以感动我的地方,最后觉得找不出比他们的执着更好的理由,也就是孤独又艰难的分别时光。想找到现实生活的原型,好像还真没有发现,或者我还太年轻!
此评论发自晋江手机站(http://m.jjwx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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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网友:
明天开始戒小说!
打分:0 发表时间:2023-03-18 00:14:52
姐妹剖析得好深刻!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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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 网友:
段佳炜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0
发表时间:2010-12-18 14:35:20 所评章节:
6
那些让人刻骨铭心的片段。(看了三十遍了,还是如此难忘)
1、那张照片,默笙小心地取出来,上面还有钢印的痕迹,应该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无意地翻过来,她突然怔住,背后有字!那潇洒凌厉得仿佛要破纸而出的字迹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那是以琛的笔迹,用黑色钢笔写着——
mysunshine!(这张照片是何以琛在赵默笙走后从她的图书证上撕下来的,一直保留在他的钱夹中,七年)
2、一个好的摄影师能够摄取镜头下人的灵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萧筱的灵魂,也许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许是镜头下的人根本没有。
萧筱很空洞!一种让人绝望无力的空洞,也许正是这种空洞才使她红得发紫。
(赵默笙再次见到大学时的好友“少梅”,即萧筱。她被曾暗恋的人狠狠地伤了,因而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3、默笙,你真狠。”萧筱顿了顿,又说,“我永远忘不掉他当时的样子,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绝望到了极点,叫人都不忍心看,他是那样高傲的人,居然会露出那样的表情……”(赵默笙走后,何以琛十分悲痛)
4、以琛是怎么被她缠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时候她就追着他跑。直到有一次他受不了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
换成现在的她大概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吧!然而那时候的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犹记得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他提到这件事,曾好笑又好气地说,他本来是想用质问的口气让她感到羞愧的,谁料到这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小女子,反将了他一军。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
她那时候单纯得连借口都听不出,一鼓作气地问:“那我现在先排队,等你大学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
面对毫不讲章法的对手,口若悬河的最佳辩手顿失滔滔,抛下一句“有课”就落荒而逃。
(大学时代爽朗的默笙如此追以琛)
5、“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这时的以琛已经爱上了赵默笙,于是对她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6、良久,才听到他喑哑的声音:“我输了。”
什么意思?
“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为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这么悲哀。
“以琛,你在说什么?你喝醉了吗?”她不安地问。
沉默,然后他猛地推开她,漂亮的眼睛在黑夜里闪着狼狈和恼怒,冷冷地清醒地说:“我不是喝醉了,我是疯了。”
(再次见到赵默笙后,何以琛发现自己并不能硬起心肠对她。她的一次似是而非的相亲就让他彻底乱了阵脚)
7、葛丽想起两年前她初次见到那个刚刚在律师界闯出名堂的校友,向他提出合作意向时,那个年轻律师一向冷静的表情好像有点恍惚和神不守舍,依稀仿佛听到他说:“这算不算站在了显眼的地方?”
看她眼神有点飘忽,陶忆静忍不住问:“你在想什么?”
“啊?”像是被她惊醒,默笙的语气有点低落,“没什么,想起以前和他……一个同学在这里走散了,我找了很久才找到他。我就跟他说,要是再找不到他我就要爬到展示台上去了。”
“为什么?”
“他也这么问。”默笙黯然地一笑,“我说,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
以琛在电视上露面,是希望她看到去找他吗?这次,换他站在显眼的地方?(何以琛上节目,只是为了站在显眼的地方,换来赵默笙的回眸)
8、以玫突然说,“我快结婚了,你知道吗?新郎是我的顶头上司,很灰姑娘的故事。”
默笙愕然地望着她:“你要结婚?”
“对,我要结婚了。”她笑着点头,有些感叹,“以前不懂事才会对你说那种话,后来才知道,有些东西是争不来的,对以琛我早就死心了。”
“为什么?”
“大概因为我等不过他。他可以在几乎没有希望的情况下一年又一年地等下去,我却不能。”以玫沉默了一下说,“大约三四年前,以琛赢了个大案子,我和他们所里的几个人一起去庆祝,他被灌醉了,我送他回来。他吐得一塌糊涂,我帮他清理的时候他突然把我抱住,不停地问,‘你为什么不回来?我都准备好背弃一切了,为什么你还不肯回来?’”
(何以琛的深情在这时尽显无疑)
9、“默笙,这是你自己选择的。”他在她头顶沉沉地说,“从现在开始,就算我们一辈子相互折磨,我都不会放过你。”(他们去领了结婚证,以琛以极其复杂的心情说出了这句话)
10、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这次她等的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两个人都是这样的执着,从未想过放弃)
11、“何律师,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小高好奇地探问,有一种学生气的天真和大胆。
以琛笑,小女生的问题,不过他还真的被她问倒了。
“何律师也不知道吗?”小高失望地说,那她不是没有努力方向了,再接再厉,“何律师,你喜欢过人吗?”想像眼前这个似乎永远理智淡漠的何律师喜欢一个人的样子,他也会温柔吗?很难想像哎。
“当然。”这个问题好回答多了。
“啊……”居然有!小高羡慕地说,“她一定很优秀。”
“不,恰恰相反。”以琛摇头,“她一点都不优秀,念书的时候成绩马马虎虎成天只想着玩,个性丢三落四,十分叫人头痛。”遗憾的是现在似乎还这样,年纪都不知道被她长到哪里去了。
噢,有点脱离她的猜测:“那她是不是很漂亮?”
以琛浅笑,客观地说:“还不错,不过比她漂亮的人也不少。”
“那就一定很有气质。”小高十分肯定的口气。
气质?哪有!以琛叹息。
“她很吵。”吵到他开始几年一闭上眼睛就可以听到她在他耳边叫“以琛以琛以琛”,可睁开眼却是一片虚无。
恨她,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吧。
小高疑惑了,不优秀,不很漂亮,听何律师的口气好像也不是气质美女。“那何律师为什么喜欢她呢?”
为什么?以琛也想不明白。
也许是因为她叽叽喳喳的声音填满了他空虚的心灵;也许是因为她明明不喜欢上自习却硬撑着陪他,结果一不小心睡着了,口水浸湿了他半本刑法书;也许是因为她自己英语四级没过却还兴高采烈地拉着他庆祝他六级得了优秀,不过那次她被他训得很惨,女友不教,他之过……那时候她还可怜兮兮地举手发誓下次一定过四级,绝对不给他丢脸。可惜,后来再也没那个机会了……
一偏头,实习生小姐还在等他的答案。以琛微微一笑,万分无奈的样子:“那时候我眼光不好,喜欢了就喜欢了,没有办法。”(以琛这样评价赵默笙)
12、“以琛,为什么你连菜都会做?”还给不给她一条活路了。
“我十岁就开始帮阿姨做饭。”
“哦。”这么熟练的刀法肯定是做了很久才会有的吧。默笙突然有点心酸,自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的时候,以琛却孤零零地寄人篱下……
“要是早点认识你就好了……”
手臂伸出去,从背后抱住他,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以琛你教我,以后我煮给你吃。”
温热的拥抱,好像要把他心底最后的那一点涩意都蒸发。
就这样吧,以琛想。
过去的就让它永远过去,再也不去在意。
因为他已经是如此的累。
如此的,迫不及待想要幸福。(以琛是如此贪恋赵默笙给的温暖)
13、铃声响了两遍默笙才接起来。
“默笙。”
以琛低沉淳厚的声音响起的瞬间,默笙不明白自己心里为什么会产生一种类似感动的情绪。心间好像被一阵和煦的风吹过,整个世界变得宁静而慈祥。
眼睛变得湿湿的。
“以琛,我很想你……”
默笙听到自己说,或者是那个的自己,那个在异国他乡的赵默笙在对以琛说。
我很想你。
以琛,你知道吗。
曾经站在异国街头,满眼异样的肤色,连一个像你的背影都看不到。现在终于可以告诉你,我很想你。
眼睛里积聚的水气终于装不住流下来。
电话彼端没了声音。(听过应晖的演讲后,突然勾起了在美国时苦涩的回忆,情绪终于掩藏不住,对以琛说出了很早就想说的话)
14、默笙想过有一天必定会和以琛说起这些事情,但是她从没想过会是这样的。一点沉重的感觉都没有,好像是最普通不过的聊天一样,那些曾经令她痛苦过的经历,好像在一夜之间远去了。
对话渐稀。
天已经完全亮起来。
“以琛,我居然一点也不难过,我以为说起这些会很难过的。”
以琛静静地说:“你有我了。”(默笙向以琛讲述她在美国的经历)
15、“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他顿了顿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何以琛给了默笙母亲伴默笙一生的承诺)
16、渐渐想起,以琛说赵默笙缠人的时候眼底是隐隐的笑。
有时候她迟到了一会儿,他也会焦躁不安。
她做再多的马虎事,他都只会皱着眉头帮她收拾完。
……(以玫回忆起以琛和赵默笙相处的细节,才发现以琛对赵默笙的爱竟是如此深沉)
17、他神色平静,一如那年赵默笙刚刚走时。
我却在此刻恍然大悟了他这种表情的含义。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
决定了要等下去。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以琛的平静并不是不在意,而是有所决定)
18、“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赵默笙对何以琛是如此重要,重要到没了她,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会变成将就)
后记:《何以》带给我的已不仅是一种感动,他是她唯一的良人,她是他仅有的阳光,他们的爱情,尽管之间阻隔着万水千山,宿怨深仇,可这些在他们那如山高海深的爱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呢?
正如顾漫所说“向来缘浅,奈何情深”他们兜兜转转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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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糼---韶月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12-26 17:57:46
LZ很强。。。看了很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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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BLADE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1-02 01:24:53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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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1-02 16:30:53
以琛怎么知道默生回国后的住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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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此间少年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1-05 22:07:42
那天他不是送默笙回家嘛,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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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
sl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11 01:01:12
啥时候偶才能遇到我的“以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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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
筱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11 10:12:11
就是因为有了这些,这本书才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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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
玲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11 11:53:00
表示楼上的楼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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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
之彰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9-24 01:44:44
赞!!!!!!!重温了这些温馨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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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
、绯影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10-11 22:02:42
17、他神色平静,一如那年赵默笙刚刚走时。
我却在此刻恍然大悟了他这种表情的含义。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
决定了要等下去。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话说,这一点看的很纠结啊,他的朋友都知道他很难受,他也没有刻意隐藏,偏偏应该是他最亲密的人的默笙却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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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
qixuebeige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10-14 12:05:07
看了四遍,现在正在看第五遍,没有办法,太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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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网友:
小雨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09-19 11:31:48 所评章节:
1
感动于何以笙箫默
还是决定写篇纪念我看过的何以笙箫默,想起第一遍看的时候,只看了3分之1,看不下去了,就看到2个人互相折磨,误解。前几天重新读的时候,也许最近烦到了些境界,却反而能平静的看下去了。很感动,默笙和以琛2个人彼此虽然由于种种原因分开了7年,却彼此默默坚持,一个美国一个中国,虽然中间大部分2个人都比较惨,但是2个人都坚持了,因为他们都认定了彼此。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 男主角这样说的时候,心里不知怎么很难过,也很感动。
我一直很清醒,清醒地看着自己的沉沦 这种感觉很多人都有,或者说无能为力的沉沦吧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看到这里我在想,我的伤口现在是怎么了。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原来他不过是在尽力维持着一个平静的现象,现在他醉了,再也支持不住,一切便暴露开来。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真的很感动于男主角的痴情。7年啊,甚至于计划出国去寻找女主角,那么飘渺的机会。
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力抵抗。
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
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生老病死,而是生命的旅程虽短 却充斥着永恒的孤寂;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永恒的孤寂,而是明明看见温暖与生机 我却无能为力;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我无能为力,而是当一切都触手可及,我却不愿伸出手去
只是我们都没料到时间竟然这么漫长。等待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尽头。 很痴情的以琛,好羡慕默笙。
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
你再安静也会打扰我!呵呵,看到这些很轻松的情节不由心情很好。
也许选择逛街是错误的,这么热闹的环境,只会让落寞的人更加落寞而已。 由于负负得正,所有我觉得热闹加寂寞,只会热闹的更热闹,寂寞的更寂寞。
默笙,把头发留长。因为,那样……你就更多了一点。
你给我快点,要是敢给我学乌龟慢慢吞吞,我就一脚踩烂,一锤锤死你,再把你的头盖骨卸下来当挂件…… 看到笑死我了,想不到乌龟漫也会写这个像是在锤自己的。
痛是午夜梦回时抓不住她轻颦浅笑的巨大空洞,是无论做什么事都会莫名其妙的失神,是每一次成功的喜悦后随之而来的更多的寂寥。
于是在这个人群满满的偌大都市,我们以同样的心情固执的孤单着。
你为什么不回来?我都准备好背弃一切了,为什么你还不肯回来?”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最后一句当成结尾语,我等待我的幸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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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网友:
番外下文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1-03-15 19:38:08 所评章节:
10
评《(新番中)何以笙箫默》
四
大概继承了准爸爸的性格,何宝宝乖得很,严格地按着时间表生长着,什么时候该怎么样,一点提前或推后都没有。以玫打趣说:“这小孩将来性格大概和哥哥有的一拼。”
每次产检以琛必定是陪着去的,这天以玫带着宝宝去打预防针,正好和他们一道。以玫问:哥,你想要个女儿还是儿子啊?
以琛说:“都好。”
以玫笑着说:“倒也是,最好一男一女龙凤胎,女儿像默笙,会很可爱啊。儿子嘛,像以琛,这样就完美了。”
默笙说:“才不呢,以琛说女儿要像他,才不会被人骗走。儿子呢也要像他,才会有人,咳,才会骗到人。”
其实以琛原话的后半句是——“儿子也要像他,才会有人送上门。”
这话默笙是万万不能说的,太没面子啦!
以玫哈哈大笑起来。
默笙身子一天天笨重起来,她各种状态都好,就是忽然变得很想吃东西,以前不爱吃或者从没想到吃的,不知道怎么会从脑子里冒出来,变得想吃得不得了。
于是以琛便不得不抽出时间研究起厨艺来。
默笙没怀孕前,两人是经常出去吃的,但是现在食品隐患那么多,考虑到孩子的健康,默笙怀孕后便挑剔起来,不止一次幽怨地嫌弃他:“以琛你为什么是个律师呢?要是个厨师就好了。”
此时此刻各种口才都派不上用场,何律师默默地忍受着嫌弃,用缓慢进步着的厨艺,把默笙喂得圆滚滚的。
十月份某天的午夜,圆滚滚的默笙被推进了产房,顺利地生下了一个八斤多重的男孩。
推出产房的时候天边正泛起一抹亮光,晨曦微光中,被默笙勒令待在外面的以琛快步地走上了,接住了她的手。
默笙小声地跟他抱怨:“痛死了,都怪你。”
“嗯,都怪我。”能言善辩的大律师忽然什么都说不出,低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默笙的意思是怪以琛把她养得太好,孩子太大难生,可是旁边的护士小姐显然是误解了,即使见惯了产房的各种情状,也忍不住窃笑起来。
默笙这才发现自己的话有歧义,脸红了起来,偏过头看着身边的宝宝说:“快看看,我生的。”
以琛看向闭着眼睛的胖宝宝,笑起来:“是,默笙好厉害。”
以琛并不常笑的,这样如释重负、仿佛在心底最深处展开的笑容杀伤力实在太大,默笙和护士小姐一起看呆。
刚刚在产房里还哇哇大哭的胖胖小婴儿第一次被爸爸抱起的时候便十分安全,不哭也不闹,只是咿呀地努力挥舞着小胳膊小腿,顺便吐了些口水在爸爸的西装上。不过爸爸的西装因为在产房外待了一夜,已经不像平常那么笔挺整齐了,再多一点口水也是无妨的。
回到病房,热腾腾的早饭是早已备好的,默笙吃了些递送系,把该料理的料理了,便困倦地睡着了。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在低低的交谈声中睁开眼睛,默笙看见满室的阳光。以琛立刻发现她醒了,让她喝了些水,以玫和她的丈夫张续一起凑到她床前。
以玫叽叽咕咕地提醒叮嘱了一堆注意事项,最后想起来问:“对了,小宝宝叫什么名字?”
默笙摇头:“还没取好呢。”
以玫说:“快取呀,别跟我们似的,出生证明还是后来才填的。”
默笙想了一会,看向以琛。以琛却好像已经思考好了,说,“今天太阳很好,就叫何照吧,阳光照耀的照。”
以玫瞠目结舌:“啊?就这样?”
她抗议起来:“以琛你取名也太偷懒了吧,太阳很好就叫何照?那要是阴天难道叫何不照?默笙你也同意哦!”
默笙看着以琛,眼中不由染上了笑意,眨眨眼说:“挺好的呀。”
以玫被他们彻底打败了。
何照何照,以玫又把名字念了两遍,忽然发现:“咦,照,赵?是默笙姓的谐音?”
以琛:“……巧合。”
还真的是巧合,以琛并没有这个意思。以玫却不信,揉揉胳膊说:“肯定是啦,默笙,你们两个真是肉麻兮兮的。”
张续在旁边打趣说:“我也觉得不错,这样取名多省事啊,我们怎么没想到呢。”
以玫瞪了他一眼,嗔道:“你凑什么热闹。要是你给女儿取名叫张何,女儿以后会恨死你的。”
两人又坐了一会,张续公司有事,以玫记挂着家里的宝宝,便没有待太久,一起走了。以琛起身送他们出去。
默笙独自躺在床上,想忍住,可是最后还是忍不住,嘴角慢慢弯起来。侧过身,轻轻地在沉睡的宝宝额头上亲了一下,小声地告诉他:“爸爸很喜欢你啊,他说你是他的小太阳呢。嗯,就和妈妈一样。”
何照。
阳光照耀。
My sunshine。
两年后,某个长着赵默笙式的灵动大眼睛,却偏偏爱做严肃状的宝宝,提出了关于生命奥秘的严肃问题:“妈妈,别的小朋友是生出来的,我是拍出来的吗?就像拍皮球一样?”
默笙:“……啊?”
小宝宝严肃地困惑着,“不然为什么大家都要说拍个‘何照’呢?”
以琛笑着弯腰,抱起揪着他衣角走路的儿子,不负责任地误导认真的宝宝:“你的确是拍出来的,当年要不是你妈妈偷拍爸爸,哪里会有你……”
这是一个和多年前一样阳光很好的午后,林荫大道上漂浮着草木清香,格子路面上映着一家三口长长短短的身影……
这样好的天气,适合出门,适合偷拍,适合与你,携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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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溪,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15 21:35:35
不错啊,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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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娟儿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15 23:47:26
我喜欢 何不照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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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何以琛心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16 21:07:30
漫漫真的太有才了 何照 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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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念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16 23:50:41
一见以琛误终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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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
番外下文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18 12:39:09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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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
啦啦啦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18 23:57:40
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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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
pink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19 09:48:39
哇哇,那封面太没了,被何律师的身影迷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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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
花照水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4-09 21:44:38
巨大的惊喜!感动,何以有后续的新番。漫漫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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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
鞭龟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03 13:49:15
顾漫:你给我快点,要是敢给我学乌龟慢慢吞吞,我就一脚踩烂,一锤锤死你,再把你的头盖骨卸下来当挂件……”
话说漫漫的文真的很经典,有很多强悍的语句让我的显示器和眼睛遭殃了(超爱超迷漫漫的亲应该能理解为什么),可是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一句 哈哈哈哈 真恨不得每个漫迷都天天和她说上一千鞭 看她还当当不当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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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
晴人鱼。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11-08 18:58:07
啊。。。。。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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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
寂半缘君
打分:0 发表时间:2012-07-25 09:06:09
何以琛啊,你也太完美了吧。。。可,现实中真有如此完美的人吗?我愿意等。我相信一定有。(“一见以琛误终身啊”,我同意。)漫漫,加油哦!我支持你!(我要读高中了,还没看过什么小言。就决定暑假看几本,《何以》是我看的第一本言情,我喜欢这样风格的小说,非常喜欢。《何以》总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能给我这个没有安全感的人一种精神的支撑,O(∩_∩)O谢谢《何以》,谢谢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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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网友:
施微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1-02-19 19:21:05 所评章节:
6
给漫漫(漫迷请看一下)
看到有人在说漫漫的文笔和漫漫作品的题材。我在这里公平的不带偏见的说一些可能很傻的话给大家。漫漫的文笔在同类作家中,不能算最好的,甚至可以说有些许轻薄寡淡,但是,在这言情、青春、穿越、玄幻满天飞的时候,我却很感激漫漫的这些轻薄寡淡,华丽未尝不可,清新也是风格。但是是不是大家都为了出名或者稿费而写文了呢?一篇篇越来越雷同的文章。一本本越来越难看下的小说。华丽?有过之无不及,大众想看的激动部分要多少有多少!但是我读不出任何真正的情感存在,只是好看,对好看,不代表喜欢,不代表能一直追寻下去,不代表会因为这本书纠结。但是漫漫所谓的缺少的这些‘优点’恰恰是弊病。轻薄寡淡又如何?文笔幼稚又如何?至少它让我完全进入剧情,它让我能够期待如此美好的爱情。这种有血有肉的文章,这种发出内心最美好的声音的文章,除了漫漫自己我们谁有自己批评它?“比喜欢要多一点的是爱”“那比爱多一点的是什么呢?”“对我来说,那是你!”这是骄阳的文案吧,这看似幼稚的字里行间,是戳到我骨子你的感动,和对于故事主人公的祝福。不知道漫漫是怎么想到这段对话的,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中我审视过自己,如果不够深爱我自己写的故事,我是想不出这么感人的对话的!对于漫漫的慢,我会很无语很怨念,甚至想过寄个原子弹,带血的菜刀威胁一下。但是我明白,明白漫漫对于故事的用心。写起来吃力又怎么样?文笔比不上别人又怎么样?漫漫就是漫漫,她的不足却是让整个文章感人肺腑的关键。华丽的辞藻有什么用?只觉得烦躁。漫漫不写华丽,不写黑暗。因为漫漫才是真正的sunshine!照耀着,哪怕会投出黑暗,但是下一瞬又是明亮覆盖。她的内心是温暖的,阳光的,充满着对这个世界的热爱,她可以背着龟壳趴在阳光下,也许有一天内心满满的小女生的期待又会发酵,然后又张开我要把这个故事写下来,结果又是写很久,但是这有什么?我愿意等。因为那字字句句中透露的懵懂、幸福,是对于无法追回和挽回的那段爱是爱、恨是恨得时光的凭吊。只有坚定的相信真爱的人才会写出这样的文字,我始终这样认为,我也不需要怀疑我的想法,因为漫漫就是这样的例子!也许漫漫写文很慢很慢,但是我会一直看下去,直到头发发白,说话含糊,思路不清,我会和子孙说起漫漫写的故事,然后依旧爱惜疼爱的告诉他们,很久以前有个人叫“顾漫”!萝莉是会越来越多,讨厌这种故事的人也会越来越多。可是这又如何?真正理解这些文字的人,绝对没有办法对这样的文字发出指责!漫漫,不要转型,不要试图改变自己,因为我相信,那些古灵精怪的想法会不断的在你晒龟壳时涌现,然后当你再次发出来,我相信,一定又是一篇好文章!不要因为别人而改变,因为你写的是自己的内心,因为你是漫漫!漫漫,加油!
PS:说了这么多- -其实我很想再加一句,漫漫,快点给我写>0<,我已经存好了足够一辈子买你的书的钱了= =希望不要通货膨胀,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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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片片左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23 15:18:2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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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jxcycn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24 19:27:51
哈哈,说句实话,JJ上看了那么多文,只有漫漫的两本,我花钱买了纸书。我现在揣着银子就在等杉杉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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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25 14:30:22
我也愿意等,就算再慢也要等。
虽然希望能够快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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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weiwei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27 09:34:37
同行的人会很多!在这复杂的世界许多人都需要温暖和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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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
红尘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01 20:48:40
漫漫的文笔多好啊 我没看出幼稚。俗话说慢工出细活。这小火熬出来的才令人 回味无穷啊,方便面是快 ,可那吃过就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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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
兰亭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02 14:40:37
楼主,你没看明白那个评。不是让顾漫转写阴暗,更不是拒绝阳光,作者意思是她笔功不到位,需要尝试腹黑小白之外的类型来提高笔下功夫。虽然我不认同转型一说,因为我完全不认为写多种风格能提高写作水平,反而弄巧成拙,失去原本优点。
文笔幼稚与阳光没有必然联系。安徒生童话也很阳光,可是文笔老道的让人感慨,好多句子是推敲一辈子而难以言明的。
尽管不能和大家风范相比,顾漫的文还是比绝大多数网络作家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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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
囧娃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04 23:56:23
有必要删回复么。。。有几条回复明明说的很精到!原来你对自己的观点如此缺乏信心 = =
不过你码这么多字确实辛苦,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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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
施微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05 17:36:29
表示囧娃= =我没有删过回复啊= =而且我也删不鸟啊= =这貌似要漫漫神马的才能删吧= =而且我的意思也不是说漫漫要写什么腹黑小白之外的丫TAT。。。。。我的意思只是,在看到有人说漫漫的文笔不要- -写作吃力,然后虽然这么说有点找揍,但是兰亭你不妨去看看沐非的文,就会明白我说的是神马意思了- -我说的幼稚,意思是一些描绘是平凡中见真相- -而不是哄小孩的那种幼稚- -囧里个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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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
欲望的水晶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06 12:21:49
“它让我完全进入剧情,它让我能够期待如此美好的爱情”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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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
874291449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06 13:43:49
写的很好。
我也是那个愿意等漫漫的人。
喜欢漫漫的文章,因为感觉真挚温暖,就算偶尔会伤感流泪,但是心底是积极的,相信真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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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12 19:51:58
啊,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作者大人,掩面。我犯低级错误了,本来在看另一个评,忽然跳转到你这儿,发现正在看的回复不见了,于是。。。继续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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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
囧娃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13 20:23:22
11楼素我。。。再次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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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网友:
ganyan323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7-08 23:59:58
其实我很想知道楼主的轻薄寡淡是什么意思,我觉得漫漫的文笔是我看过的书里面最好的,真的,明晓溪在序里面也说漫漫会研究每一个动作用什么语言来表达,所以,楼主,你推荐一篇你认为文笔好的文章吧,我想看看你的品位,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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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网友:
阿默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7-13 14:40:16
晋江的文只买了天籁纸鸢的《风流》和顾漫的《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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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网友:
我他你她
打分:0 发表时间:2013-01-03 04:35:24
我也是,多久我都等。
边无奈边等
看遍了所有的小说
我敢说
我们家漫漫的书最好看,最温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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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网友:
君淘子
打分:0 发表时间:2013-01-09 18:12:11
以后结婚了,买漫漫的全套书作纪念。等了那么多年的何以,从看着以琛到步入婚姻该是很浪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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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网友:
十四
打分:0 发表时间:2013-06-19 15:56:52
Ps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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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网友:
芨芨草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1-02-28 15:00:57 所评章节:
10
嗨!顾大神,您又和我们见面了。
漫(慢)大人~~您终于出现了~~
无时无刻不在幻想着\"何必生\"小朋友的事情。
漫长的时间,以何以琛翘首等待默笙为开端,直到现在。他等到她,我们等到了写下他们故事的您。
无意中看到顾大出新番的消息,心情不亚于何以琛在超市里见到赵默笙那时的感觉:怅然,小小的愤懑,内心却又克制不住的兴奋着。
顾大神的好久不见,也真的是好久呢。久到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顾大给过那曾经的感动。
不是最早追文的人,也等了这文章的后续好久。第一次捧到纸书时的激动还历历在目,尽管高考压力如影随形,但偶尔还是从书包最里层翻出《何以》,告诉自己,大学里也会有这样的美好,也会遇到自己的以琛。顾大神给了我一个星星般愿望。因为书被没收和老师死缠烂打的样子还很清晰,直到最后大学刚刚毕业的班主任竟然对《何以》好奇,那时候有种想欢呼的冲动。然后书又被老爸老妈没收.....(这是个很伤感的话题,换!)
顾大一直追求并执意要守护的那份愿望,感动了每一位读到这本书的我们。高中时,每读一次,内心就感动一次。
进了大学,发现有些事情和书中的不太一样。大学里没有以琛,自己也没有默笙的勇气,那么慈眉善目的老头教授也碰到过。然后被现实中华丽丽滴伪仿假盗版山寨以琛打击过一次,发现水货不能要,太有失水准。
蓦地发现,顾大神清新笔触下的以琛和默笙给了我们一个温柔的安慰,比白马王子要真实千百倍的安慰。虽然生活中没有以琛,也没有那么笨笨的追着男生的默笙,可还是喜欢让两个人的甜蜜住在心中,至少以后难过的时候可以听到以琛说”赵默笙,你跑这么慢,我当初是怎么让你追上的?“然后小声笑笑那个不太给力的赵默笙,800米怎么就跑的这么慢?.....
然后时间跑得飞快,不给我时间去多想。本来以为自己忘了,亲人的离世,好朋友的反目,开始加重的繁重学业,工读生的尴尬地位让我以为自己还能有多少刚刚入学时的那种天真向往。
直到今天听到室友说看到顾大更新何以,直到因为因为顾大更新《何以》想重温一下之前看过的章节。直到看到何以琛落寞的说“我输了”而胸口微紧。发现原来只要笔触够深,文章够精,遑论多久都能找到开始时的心动。也许情感不同,阅历不同,可是无独有偶的共同经历却总在不知不觉间触动心弦。
看到顾大神之前写说,写文写着写着眼睛便湿润了。我们看着看着何尝不是随着文章而笑,伴着情节而难过。看到新更文的第一章,发现顾大还是原来的顾大,依旧保持着乐天向上,温暖孩子心的顾大。默笙还是那样孩子气,以琛也依旧那样纵容她的孩子气,以以便足够。
因为太激动,我这一名千年潜水员不死心的浮上来。又因为太激动本来只想发句加油之类的,可是不知不觉就写下了这么多。
废话这么多,只是希望顾大神能持续心中的感动,让这“琛笙”的爱情继续延续,借我们一个从心底里幸福微笑的理由。
顾大,加油!挺你!
套用某句貌似很古老的话“你若安好,天地皆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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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网友:
E*******h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9-04-07 22:09:18 所评章节:
1
两个人,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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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YI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7-07 11:46:56
哈哈~我也是高考前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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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茹菓·卜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8-17 09:32:20
我是在高考后才听说这部小说,因为自上高中后就没看过这类小说,看过你的精彩评论,我会去读一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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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网友:
络于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9-01-18 01:55:45 所评章节:
1
何以之后,最难忘
我最喜欢一个小说,《何以笙箫默》,常在小说的世界里浮沉,却又实在少有耐心来陈述感动,终于觉得是一个损失了,那些情不自禁的满腔快乐和伤痛。
初初阅读这个故事,带着惊慌一路如履薄冰,因为害怕结局不够弥补过程里的悲伤,更害怕是一个错过彼此的结束。言情小说,能够干净又煽情到这个程度,其实在我看来,已是绝唱。常常冷清,又不让人忘记温馨,明明是孤寂的辛酸,又有连篇累牍的欢笑,一句话,让观者可以落下泪,又一句话,让观者收不住唇边的笑意。
从开始的重逢,一个回归故土的女子,一个故作冷淡的男子,从让人无措的淡淡哀伤开始,不解而遗憾,终于两个人这样错身而过。“向来缘浅,奈何情深。”那是无奈的感叹,在心尖泛滥开来,尽是命运弄人的伤感。
一个经年的误解,在孤寂漂泊的岁月中酝酿成听天由命的无能为力。于是当年那个勇敢阳光的女孩,再也无法将笑意蔓延到眼底。心情和性格,都在命运的情节中受了伤,并且从未愈合,于是再拾不起当年年少的爽朗,当年青春的意气飞扬。
默笙不是一个精彩的女孩子,她不是温柔婉约的性子,更没有倾国倾城的皮相,甚至问起那个把她爱入心底的男子,他对她的心动亦只是“当年我眼光不好,喜欢了就喜欢了”这样的理由。但是她曾有最为灿烂的笑颜,坚持不懈的勇敢,她可以是以琛眼中那抹破尘而入直至心底的阳光。
以为只是默笙的遗憾了,只是不被理解的谴责,不被承认的心痛,终究又不只是如此,借着一个个旁观者的口细细道来以琛的思念与在意,以及那张被别在他钱包里的旧照片,照片里是她曾经没有畏惧没有忧郁的干净笑容,照片背后是他力透纸背的苍劲字迹——my sunshine。那个当年,她还是一个缠人爱闹的简单心思,不究自尊百无禁忌地在他身边欢笑,却始终没有听过他在乎的心情。
直到后来,直至番外,给了我们释然,以琛说:“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
我们慢慢看到原来爱着是这样的:以琛说默笙缠人的时候会在眼角眉梢挂上笑意;以琛和默笙打冷战的时候也会在课堂心不在焉;以琛会独自承受当年默笙年轻和单纯带来的伤害……
会恨以琛,是因为他曾把默笙逼离故土,让她在陌生的街道中连一个像他的背影都寻觅不到,让她在异乡连说一句想你的机会都无法奢望;因为他曾绝情又逞强地要他们的关系早死早超生;因为他让默笙一个人跪坐在昔日的跑道上,却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以看到他的终点;因为他太少表露他的在意,他的沉寂让她尝尽了不安,只能义无反顾地狼狈离开……
会轻易地原谅了以琛,是因为他那么不齿自己,明知她是他仇人的女儿依旧不愿分手;因为他在她离去后让想念的伤口溃烂,以死水微澜的绝望来平静地等待;因为他哪怕被糟蹋了爱她的心意依旧无法让自己放手,清醒的看着自己沉沦;因为他几近崩溃地承受午夜梦回后抓不住她轻颦浅笑的巨大空洞,承受无数莫名其妙的失神,承受每一次成功的喜悦后随之而来的更多的寂寥;因为他在维持不愧于人的成功者形象背后,只能依靠零乱的诗句独自宣泄心中的渴望和绝望……
会恨默笙,是因为她让以琛独自舔舐伤口,也只留下一片血淋淋的伤痛;因为她成为了他的不理智不冷静不客观之后却没有勇气保护好他们的爱情;因为她曾给了他清冷的生命中热闹和快乐,却又生生让他失去了眷恋并习惯的相伴;因为她招惹了他,招惹了他的热情他的执著他的认定,却又半路放弃;因为她叫以琛只能用烟酒自我麻痹,只有在醉酒的时刻才能喊出,他已准备好背弃一切而她却还没有回来;因为她有一段有名无实的权益婚姻,却让以琛在误解中妒忌得发狂,介意神伤……
会轻易地原谅了默笙,是因为她独自在异国冷清的街头奢望一个似他的背影,只能独自藏起一句无人回应的想念;因为她在情人节的夜里搜索他的名字,在眼角挂着悲情的清泪,身在他乡自觉地在周围建下决绝一切暧昧的冰墙;因为她时不时地落寞轻叫他的名字,那么伤心地想念他的优秀他的聪明他的能干;因为她一个人在暗夜翻滚起沉沉的寂寞,对着手机轻轻地对他说想你;因为她平静地靠在父亲的碑上,低低的说她也觉得不应该再和以琛在一起了,她已受不住再一次的否定再一次的相离……
但其实他们离幸福又是那么的近。彼此在守候对方的回头,彼此都在沉重的伤痛里不甘而又理所当然地选择用宽容代替恨意。以琛疲倦地说,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幸福,他的幸福,其实只在伸手可取之处,一句霸道的宣誓一声深情的呼唤一次认真的凝视,默笙就在他转身可见的地方,在等待他的冲动他的一次开口相留。
但若只是苦情,大概我们也不会这样的不甘,不会这样无法心平气和地接受命运里的不如意,不会这样不能忍受他们错过彼此的可能,只是因为那些点缀在疼痛之间的往昔,是那般的快乐,那般叫人倾羡的青春年少。
就像,那个本该安静的夜晚,以琛静静地说他赌他的女友会是萧默笙;生日那晚的宿舍楼下,他淡淡地吻了她,然后任人差遣地洗了整个宿舍的衣服;八百米的跑道上,以琛恨铁不成钢的无奈;以琛不喜吃甜,但仍是默默接受她挑到他面前的糖醋排骨……
以琛的温柔往往内敛,放在心头的关怀也常常以淡化后的外相展现,但是字里行间,我们都看到了那些沉稳低调的深情,虽然很安静,但其实很明显。
七年之后,在同一个城市,他们重逢在物是人非的尴尬之处,直至最后,默笙靠在以琛怀中说起在异乡的点滴,竞诧异自己的不甚悲伤,以琛淡淡地解释——因为你有我了。这一段路其实不短,但相见时短,相守更难,太多的是错过,太多的是一个人的相思一个人的寂寞,有着误会和记忆里的伤害,没有人可以勇敢,去先道出那一句相爱。
所谓好书,大概就是看过无数遍之后还想买下,要占为己有。
(以前写的,想留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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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赫赫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8-20 10:34:11
尤其喜欢你写得第二段,确有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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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echo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8-20 10:46:40
感同身受,看过无数遍的表述,精准,也勾起更多的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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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网友:
络于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9-01-18 03:31:12 所评章节:
4
慕之至深,爱之以恒
这一个评,惦记在心头已很久。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说这一句,已有泪意,已近哽咽,已带沧桑。翻涌而来,太多记忆里惊涛骇浪的欢笑悲愁,和苦痛动容。
何以中间,有最深刻最干净的情伤。七年寂寞相离,那一端是年少时的恣意欢快,这一端已是沧海桑田之后的沉静苦楚。
恐怕漫漫当年未必料到,这个在超市喧杂中猛然捕获的灵感,从此要在文字的界域衍生出一场言情中比死生契阔更有波澜的经典,从此成了无数人寻寻觅觅中时时回头驻足的港湾,从此叫对爱还有着期待的我们再难消散掉感动,沉沦,怀念以及,分不清哀乐的感慨。
何以的魅惑,在于无意里侵袭心情,在于恍惚中进驻思绪。仿佛我们自己的生活里,一低头一抬首,就有何以的记忆涌来,耳边有少女明亮跃动的嗓音,眼前恍若有那个俊逸男子沉静优雅的侧影。
这种沉溺最可怕,因为来得毫无缘由,来得情不自禁。
何以琛,仿佛他走过的路我们都记忆得那么深切,仿佛他的一个微微笑一个眉宇轻凝,我们都能幻想出那样一片风华,那样一个安雅有致的男子,守着寂寞等待,日复一日。
然而时光流转里,我们有多少人忘记了曾经的承诺?又有多少人当下只能在一个将就里尝一点幸福?
有没有人对你说过:请你等我?我们等过吗,为了一句承诺?
大抵会有太多盘算,担忧自己放进了心情,最后却只有背叛;或者害怕一个人的认真,最后却是另一个人已经转身离开,只把落寞留给你。
所以大多数时候我们是不等的。为了承诺尚且不等,何况像是以琛这样连承诺都没有的?
他有的只是不能不等的坚持。
如果世界上有那个人出现过,那么其他的人就都是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
没有刻意雕琢没有华丽修饰,但却是何以里以琛最动听的一句情话,然而——只是这一句不能将就的情有独钟,却是那个他从始至终情有独钟的人从未听过的。何以的伤痛,起源于此,但也涅槃于此。
七年两地,他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从容作息,但其实没有过开怀,逼上心头的寂寥空洞,以及等待里没有期限的焦灼落寞;她在隔着千山万水的大洋那一端,在她一个人的寂寞里弄丢了灿烂的阳光,在异地的街头只敢无望地奢望一个似他的背影。
七年两地,他会午夜梦醒时呼唤她的名,回应的却只有空茫茫的一室空气,他会路过繁华但无心看风景,他会经历爱情以外的得意失意,却没有人可以分享一点想要外溢的心情;她会不由自主叫着他的名,却不敢奢望一个答应,她会继续隔着镜头观看人生百态,但把自己定义在了阴影里。
失去你,失去爱。
然而其实,漫漫并没有给我们看到太多分离时的困窘艰难。
我们只能借着记忆的琐碎,看到心里一动的酸楚,看到曾经漾满欢快的相伴。所以忍不住更介意,介意以琛孤独时犹自生活在别处的喜乐不惊,介意默笙难以吐纳的思念,只能把那句我很想你搁在咽喉,灼痛了自己。
七年后再相逢,偶然是命运的恩宠,这隔了相思的两厢凝望只在刹那瞥过又调转开视线的瞬间,他故作了一个冷淡故了一个潇洒去擦身错过,她只敢小心翼翼保护好心情,她怎么会知道,当年不要她了的以琛会为她等待七个春夏?
再相遇,多了不伦不类的心情,放不开又端不起。
挣扎是因为往日伤痕犹在,经年溃烂。
最难看,是以琛的反反复复,明明放不了她走,但是又消弭不了昔日寂寞不甘的怨恨;最伤感,是默笙的慌张惶恐,留恋又不敢伸手相牵,只好一次次承受他突兀的出现又决然离去的背影,一次次品度他来时的波涛汹涌和走时的寂静难堪。
那个站在以琛病房门前的默笙,以为任何一个终点都不会再有以琛的默笙,鼓起一点要幸福的勇气,在平衡命运悲怆的伤感。门的两边,是相爱而不能相守的遗憾。
何以的妙处,在于一切恰到好处,无论忧伤开怀,点到即止,却是叫人忍不住更往深巷里面走。他们的一个相望,他们一个相拥,或是仅仅以琛面容一黯,默笙动作一滞,我们就要开始动容,猜度他们的猜度,感受他们的感受,仿佛那伤痛砸在我们心头,那快乐叫自己笑出声来。
然而何以不是苦情,更多有温馨。相遇之后,有一个个别人的开口来道尽情深。我们陪着默笙一层层剥开以琛的冷硬,渐渐看到最最动人的痴情;我们又陪着以琛来回冲撞在现实的残酷中间,终于还是一步步将一直爱着的那个默笙带进自己的生命里。
最爱看他们的相拥,简单沉静,她的发丝散落在他胸膛上,她的额抵着他的温度,是属于爱人的亲密,无间。
现在想起初看何以,还在两年多前的午后,从此无数遍反复,难以消磨感动。
爱慕太深已然难忘,就让一次次的回味来品读——最留恋的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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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S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1-17 15:23:14
这文所有的长评我都看了,LZ你写的最好,很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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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千千紫樱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2-24 09:58:47
有评如此,足见文的优异。
呵呵,这是我第一次回复长评。
写的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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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和煦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2-28 18:49:25
今天又一次看完何以,感慨万分来看长评。写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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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xn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2-28 22:32:46
也是很喜欢何以;
书写的好,此评写的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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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
清歌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3-04 18:22:20
最难看,是以琛的反反复复,明明放不了她走,但是又消弭不了昔日寂寞不甘的怨恨;最伤感,是默笙的慌张惶恐,留恋又不敢伸手相牵
这就是我爱何以得原因啊,现实中人何尝不是这样,欲断难断,想爱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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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
ciqujingnian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3-08 10:41:47
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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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
ruo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3-12 07:52:35
hen b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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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
Yukini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3-24 01:05:18
很棒的評。几年來反復看了多次何以來慰藉自己,相信愛情。也許內心深處仍期盼著一個何以堔,可終究還是覺得,有些事是羡慕不來的,能在書里看到,就該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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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
呵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3-24 22:58:11
同感,每每心中有惶惑、有遗憾、有波澜甚至有不安,都会回来看一遍何以,便温暖安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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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
d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3-26 12:53:06
看原著的时候已经哭的稀里哗啦了,再看你的评论更是觉着心里有什么东西深深被扯动了。早已过了做梦的年龄的我,爱过人,也别人爱过,等过人也被人等过,只可惜情深缘浅,来来去去,却依旧是伊人独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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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网友:
碎梦娉婷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8-11-06 12:09:00 所评章节:
6
爱上《何以》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部言情小说,虽然只有短短六章,点击人数超过却一百九十万。
一直不看言情,高中时期被炒得火热的《梦里花落知多少》都曾经被我鄙视的一塌糊涂,直到有一天,在好友的签名中,看到那句,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喜欢到不行,细聊之后,才知道有这样一部小说。好友极力的推荐,
让我有点动心,那样挑剔的人也会有如此高的评价,或许,真的不错。
然后便没有抱什么太大的期望去看,没曾想,从此以后,爱死了《何以》
对于以玫,因为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一直对这个女子有种特别的感情,尤其看了番外《一人花开》于是打心眼里心疼这个女孩。她也不愿将就,于是永远只能是以琛的妹妹。幸好,漫漫给了她幸福的结局,让这个令人心痛的女孩有了一个好的归宿。
“我以前的妻子,曾经在我研发出的搜索器里搜索过这个名字。”这短短的一句,让我泪流满面,印象颇深。应晖也是令人心疼的,他爱默笙,却只能默默守候,他不相信会有人同样痴情同样执著的等待,对于以琛,他是嫉妒的,却也无可奈何,我想,他会愿意将就,愿意保护默笙,愿意付出一切,只是,那个眼里只有以琛的女子,心里再也不会容得下他人。
不是没有想过放弃,只是永远数不到一千。七年,七年的等待,七年的煎熬,却始终无法改变那个人在心中的位置。那种爱到骨子里的深刻,就算是痛,也是甘之如饴。
爱死了以琛,他不算是王子,也不算完美,只是那份痴情,大约世间不会有。
不知道是第几遍看《何以》了,每一次都会泪流满面感触颇深,每一次都有不同的体会。
不知道漫漫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完成这部小说,写下那么多经典的话语,令人回味无穷,爱不释手。
漫漫的小说,影响力之广是不曾想到的。
从此以后,每每看到言情小说的男主,总会不自觉地与以琛作比,却再也无法找到一个像以琛这样满意的男子。而无数的言情中,经常可以看到何以的影子,只是无论文字还是构思都远远不如《何以》。
把《何以》推荐给周围的朋友,于是又有一大批人从此爱上以琛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有人说,何以表达的就是这种淡默的幸福,没有太多的波澜壮阔,却耐人寻味,百读不厌,文字间透露出淡淡的温暖,让人相信爱情,相信坚持,相信有情人终成眷属。
喜欢那句,向来缘浅,奈何情深。七年,以琛等到了他的默笙,而我,只能与我的以琛彻底告别。我也不愿将就,因此只能永远作他妹妹,只是希望,可以像以玫一样,有个幸福的结局。
舍友说,有点意犹未尽,应该再续写,默笙知道了以琛父母的事情,然后再次离开……直到最后又再次相聚……我坚持认为,那个七年,已经有了太多的相互折磨,无论是漫漫还是大家,都不愿意再看到他们分离,不忍再折磨他们
跟朋友讨论如果拍成电视剧,谁可以担任男主,于是发现,以琛这样的男子,是现在那些所谓偶像永远无法阐述的,没有一人可以表达出那种情感。这样的故事,就应该永远是故事,留给人遐想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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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网友:
等...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0
发表时间:2007-08-09 12:47:43 所评章节:
4
<何以>式的幸福
这是我第七次看<何以>..
很巧合的与男女主人公分别的时间相同..
七年..
真的是一段很长的时间...
记得小学六年的日子都可以让我憋死..
那么两个深爱的人七年天各一方那会感到多寂寥啊!
初次邂逅<何以>是刚上高中的一堂计算机课上...
说实话,刚看到书名的时候没有任何感觉,决不会想到现在回那么的离不开它...
<何以笙箫默>..
很拗口的名字..
应该不会很好看吧..
于是我关掉了链接继续在网上没有目的的搜索着..
就这样与<何以>擦肩而过..
"机缘,真是个很奇妙的东西."
几周后的计算机课后,朋友介绍,我又和<何以>不期而遇...
于是决定看看这本同学口中的"好书"...
恰好周末,是个当夜猫子的好机会...
打开百度主页,在搜索条上打下了这个我会记一辈子的书名...
还记得是在新浪上看的,导读很诱人...
"<何以笙箫默>---一个让你相信爱情的故事"
记得我妈对我看书时的表情作了个总结:
"嘴巴在笑,眼睛在哭".
笑 小红发誓变淑女;默笙挥墨学板桥;
保安返包编故事;女生问婚求应晖;
旧情深深如何忘;伊人一笑泯深仇;
昔日侣人终得缘;今生伴子共相依...
哭 旧人重逢如陌路;昔日回忆却清晰;
七年沟壑难逾越;朝思佳人已新婚;
旧时伤痛又肆虐;误会重重何得解;
上辈恩怨仍难平;此生如何与伊存...
.......
正如明晓溪的话:"<何以>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这不知不觉就醉了,"
我醉了,酩酊大醉...
似乎如罂粟花般,<何以>让我中了毒,而且毒入肺腑,无法自拔...
何以琛..
到底是怎样的男人?
为什么可以这样完美到真实?
曾经想过把<何以>拍成电视..
可是越往后读越觉得这样便是毁了他..
他是何以琛,
无法把他量化到任何一个世俗的明星身上.
七年的时光,可以改变一切..
唯独改变不了他们之间的爱...
突然不知道喜欢<何以>的原因..
只是因为何以琛的深情..
或者因为赵默笙的如一..
直到读到顾漫的那句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当时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是的,
我很喜欢一首歌:"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微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就是这样平淡却深刻的幸福溢满了<何以>,
才会有那么多人为之痴狂吧!
我相信顾漫:
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一个人是因我而生,为爱而活,正如何以琛一样,历经沧桑却永不改变...
茫茫人海,至今未遇...
不过不是没有,只是我运气不够...
等...
总有一天我们会重逢...
总有一天我们会拥有这样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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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青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8-27 12:02:21
你说的真好!
等,每个人都会想默笙那样幸福。
一定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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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KIZZI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8-28 11:42:58
光等是比较消极的,一定要去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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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ttler2005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9-14 21:12:21
曾经想过把<何以>拍成电视..
可是越往后读越觉得这样便是毁了他..
他是何以琛,
无法把他量化到任何一个世俗的明星身上.
很喜欢你这句.很多好看的书拍出来后都失去了书中原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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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香香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12-26 19:18:05
曾经想过把<何以>拍成电视..
可是越往后读越觉得这样便是毁了他..
他是何以琛,
无法把他量化到任何一个世俗的明星身上.
很喜欢你这句.很多好看的书拍出来后都失去了书中原有的味道
我也是这么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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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网友:
口口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7-11-26 16:05:34 所评章节:
6
关于《何以笙箫默》
今天终于看完搁在电脑里很久的《何以笙箫默》,有感而发,这确是一段参杂了现实的爱情童话。
向来我喜欢的原创文学大多是完美而小白的梦幻爱情,所以之前听说《何以笙箫默》里的女主是离婚归国的,就没了阅读的兴致,觉得这样的爱情混合了曲折杂质,不够忠贞完美。
但在看过全文后,我之前的观点被颠覆了,到底身体的出轨是对爱情的背叛亦或是心灵的出轨还是对爱情的背叛?在七年的时间里,男女主都无时无刻不思念深爱着对方,所以七年后男主才会在去民政局时沉沉说“从现在开始,就算我们一辈子相互折磨,我都不会放过你。”他们因现实的原因在七年前错过,可最后又因为真爱的力量七年后重新在一起。
文中以琛冷漠深情,他对以玫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这句话被许多读者誉为经典。但我偏爱他那些咄咄逼人却能让人会心一笑的语录,如:“我想我们都不想和对方有太多的纠缠,何不早死早超生。”“一般推断。”“那时候我眼光不好,喜欢了就喜欢了,没有办法。”“就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简单点说就是,我已经结婚,你们要准备红包了。”
记得有一回律师事务所里实习的小高问起以琛,为什么喜欢既不优秀也不很漂亮有气质的前女友时,以琛没有回答却心想,也许是因为她叽叽喳喳的声音填满了他空虚的心灵;也许是因为她明明不喜欢上自习却硬撑着陪他,结果一不小心睡着了,口水浸湿了他半本刑法书;也许是因为她自己英语四级没过却还兴高采烈地拉着他庆祝他六级得了优秀,不过那次她被他训得很惨,女友不教,他之过……那时候她还可怜兮兮地举手发誓下次一定过四级,绝对不给他丢脸。看完那段文字心灵深处很是悸动,也许正如那张照片背面所写的“my sunshine!”
相比以琛,默笙的形象更加亲切简单的像只自在的小鸟,当她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以琛,不如考试的时候你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吧,那样我肯定跑得恨快!要不在我眼前吊着你的照片……”以琛生日,她跑遍了全城都没有买到满意的生日礼物,结果只能晚上十点多钟累得惨兮兮地出现在他宿舍楼下,以琛吻她时,她傻乎乎对他说:“以琛,今天又不是我过生日。”看了这些生动的描述,一个活灵活现的默笙仿佛就在眼前,怎能教人不打心底喜欢她。
如果开始还在为“向来缘浅,奈何情深”感伤的话,在读完全文看过他们的爱情故事后,心下却想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能为着理想不妥协那是不是就会有不一样的转机出现?谢谢以琛和默笙的故事,更谢谢《何以笙箫默》的作者顾漫给我们带来这么美丽的成人童话,以琛和默笙的幸福结局让我们在阅读的同时,似乎也明白了一些之前踯躅不定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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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网友:
笨海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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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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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发表时间:2008-07-03 15:51:31 所评章节:
1
杂谈
今当写评,临表涕淋,525252222……(——某首次写长评的白痴的哭声)
想当初,在下是从作者明晓溪的友情链接处看到作者的“有壳不怕下雨天”的,觉得这名字有意思,就来坐客啦,选已完成的作品,又看到有积分高达800万的作品,变毫不犹豫地敲门了——正是这部《何以笙箫默》。
刚看开头便被自认为很悬乎的悬念给吸引,被两人又或说是女主角(在下的直觉认为如此)的心情感染,有种“不可得”的心碎与压抑,迫不及待地想看下去,心神被一环扣一环的情节与转机摄住,便再也逃不开了——在下是这样想的,可惜刚看完1~3章,晋江网进不了,焦急之余甚至有等周末到书店买书的冲动。无奈……在下从来不记标题和作者啊,虽然考试默古诗已经屡次遭受惨痛教训,习惯,已成为自然……(没意境?好吧,我承认自己在找借口)
幸而,晋江在关键时刻效率很高(像昨天在下无聊地找文章耗时间时,晋江的效率就奇慢),在下某种时候在某种方面也很有耐心,终于如愿在今日内拜读完大作(用词太生疏了吧?不好意思,在下文采不过关,见笑了),激动之余开始尝试写长评。
废话了一大堆,其实就是为了凑字数,怕自己的感悟写太少,不给申请长评……
—— —— —— —— —— —— —— —— —— —— —— —— —— —— —— —— —— ——
这个故事的开头很吸引在下,似是有悬念——七年前发生了什么事;似是有后文——赵默笙与何以琛之间的故事有怎样的发展;似是有期待——“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真的可以无限期地占据他们的心……一切的一切都是在看完这个故事后才有感而发(因为在下从来看文不带大脑,带大脑就感受不了文章的乐趣——超越人类认知界限的情感冲击,话说在下很享受看这个故事时无端的心痛与热泪盈眶啊,自虐狂……)。其实看完这个故事,痛哭流涕之后才开始生疑——天意弄人,竟让他们多次纠缠不清,否则哪来这份缘?转念又开始骂自己呆,这是作者的布局,情节曲折,不正是小说吸引读者的魅力所在吗?之后陷入深思(看到中考后颓废已久的某人开始干“正经事”的某父母差点将在下送医院心理部门就诊),最终虽不甘心自己久违的瀑布泪如此被“骗”去,却甘愿认输……(某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中)
从未想到这个故事会给在下这么大的触动,使得像在下这样的懒蛋也开始趴在键盘上努力凑字写长评,为了给似乎可以给作品加分而奋斗,这是在下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之所在,人在江湖,情到深处,愿为知己者死;我们在晋江,愿为奋斗于写文第一线的辛勤作者写下发自内心的感慨,汇总起来,正是人称“长评”者。士为知己者死,在下为作者……好像什么忙也帮不上的样子,日后多来走动走动,帮作者打打气吧。唉,在下很没用……
喜欢这个故事,喜欢它语言风格上的幽默,喜欢它故事情节上的波澜起伏(好像太夸张了),喜欢它充满着人世间的情感、充满了真善美,喜欢它从在下的记忆中划过,不留下很清晰的印记,意领于胸,却是这般的刻骨铭心……(坦白从宽,实在是在下记忆力不好,刚看完就忘了个大概,嘿嘿)
怎么说呢,在下太过笨拙,作者文笔之流畅、感情之细腻、设下悬念之深沉却无法在在下的评论中体现一二,就此结束,回家练笔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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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网友:
容峥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0
发表时间:2007-11-06 15:34:32 所评章节:
4
最温暖的那一年———评《何以笙箫默》
最温暖的那一年———评《何以笙箫默》
我知道的所谓温暖,是一种细水流长,清新简单的爱情。
我印象中的所谓温暖,是一种不必说出“我爱你天长地久”,也能肩并肩站在一起迎接未来的淡然。
音乐缓缓流淌,书卷轻轻翻开。
————《何以笙箫默》,便是那样的温暖。便是温暖的经典。
作者顾漫,有一个很可爱的绰号:乌龟。这本小说,据说是在比龟速还要慢的速度下写出来的。
很幸运,我看到《何以》的时候,是2007年大雪纷飞的冬季。
据说,那一年,拥有人类历史上有气温记录中最温暖的一个冬天。
而,那一年,我看到传说中“温暖”派言情的经典之作《何以笙箫默》。
开篇的超市,让我有一丝的迷乱,什么兄妹,什么七年,什么跟什么啊。忽然之间,作者,笔锋一转,写得竟然是七年之后发生的故事。看着女主角赵默笙略略的笨拙,略略的狡诘,略略的不知所措。心里忽然和她一样有一些委屈:“何以琛,你终于还是和她在一起了。”
然而,平淡的生活总是需要一些突发状况去打破的。比如,一个钱包,一张证件照,以及那张照片背后犀利的“my sunshine”。究竟,七年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究竟是你要离开我,还是我不要你。
头脑里面浮现出各种各样的构思,看着两个人各种各样的猜测,也许是这样,也许是那样,但是,难得鼓起勇气想要重新开始的那一刻,何以琛也许永远也想不到,这个七年前爱自己爱到那么深的赵默笙竟然已经在异国他乡的美国嫁给了别人。
忽然而至的挫败,连接挫败之后的决绝,面对默笙略带泪痕的脸,所有的力气都用来赌尽一生。民政局那场签字,写得多少人跟着紧张。落下笔的那一刻,又有多少人跟着祝福。
你们,要很幸福,很幸福哦。
所幸,七年前的故事,七年前的细节缓缓回到生活里面。仿佛淡淡的冰糖水的味道,经历冷淡,漠然,追逐之后,剩下的温暖终于缓缓地涌出水面。
所幸,应辉歪打正着的向我们叙述了那空白七年中的故事。
所幸,以琛的应变解救了默笙面对阿姨提问的尴尬。
所幸,很多年前的那场事故仅仅是一场事故,而何以琛知道对自己而言,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何以琛说:“如果世界上有那个人出现过,其它的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将就。”
忽然的一次独白,迷迷糊糊中的我们,忽然发现,原来,这场爱情里面,坚持的人不是一个而是两个。
七年,大洋的两端,两个人彼此爱着对方,并且坚持这份爱直到再次的相遇。
这个世界上的爱情有那么多种,可是,乌龟顾漫觉得,最美的那一种便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们不是王子公主,也不是骑士和灰姑娘。他们就是这个世界上平凡而简单的人,然而,似乎这样温暖的爱情却要比以上的那一种都要打动人心。
乌龟用十万字向我们娓娓道来一个关于七年的爱情,而那种有关温暖的感动停留在每一个细小的情节和对话中,停留在每一个回忆和希望中。
我看了三遍《何以》,几乎每一个季节都会拿出来重新看一遍,每一次看,都会看出来新的温暖。
这个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爱情,有各种各样有关爱情的小说。
但是,
2007,这个温暖的桂冠属于《何以笙箫默》
那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那是一场温暖无边的爱情。
相对于粉丝喜欢追续集的情况,很少有看《何以》的人要求乌龟写续集,因为他们觉得这是一场最美好的故事。
冬天又将到来,我也再次捧起手中的《何以》,希望这一年的冬天,有更多的人认识《何以》,喜欢《何以》。
因为,那是一场有关我们心中最温暖地方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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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网友:
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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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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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发表时间:2007-06-30 01:49:44 所评章节:
3
两年之后看《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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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闲人一枚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7-17 16:35:27
深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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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see_l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8-17 20:33:34
有些不必较真的,否则会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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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瓶瓶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8-18 16:07:06
我个人感觉以琛在超市的反应是正常的 明明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 却不开口 人生的很多重大决定 往往有这个人的因素 但是真的去了 未必会真的主动上前~~~ 不过还是很感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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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哎乌龟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8-18 20:10:04
就是说咯,一下子太突然了,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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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
竹林碧影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8-18 20:23:07
我真的很想问一下“搬砖工”这位网友,你真的有看过很多遍《何以》吗??!!为什么你会对这篇文章有那么多误解呢??
第一,像以琛那样内敛的人,看不出他对默笙的感情我觉得很正常,他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感情。而人非神,真正失去后,以琛当然也会痛苦颓废。
第二,相隔7年,如果你忽然见到你深爱的人,却对他有重重误会,你会一下子飞奔到他身边去吗?你也会要先平静一下自己的心情吧。你又怎么知道如果默笙没有捡到钱包,以琛就不会找借口去找她呢?
第三,婚后以琛吃醋发火,不是像你说的“毕竟默笙在外那么多年,会煮饭也是生活自理能力之一”,如果默笙没结过婚,她煮饭给以琛吃,他就不会发火了,和你说的根本有本质的区别。
第四,文中根本没提默笙是不是处女,以琛原谅默笙并给她戒子,是因为以琛想彻底忘掉过去忘掉仇恨,而默笙的那晚的主动也让以琛知道默笙心里有他,与默笙是否是处女毫无关系。
我的不同意见还有很多很多,不一一提出了。还有一句话,小说毕竟是小说,和现实是不能完全相提并论的,我希望你在看小说的时候仔细点,漫漫是我最喜欢的作者,我当然不喜欢有人这样评论她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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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
雪球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8-18 22:13:05
我是个何以迷 超喜欢这本书的 但不得不说 里面有些指责的观点确实是有点道理的
不过作者毕竟是个网络作家 这本书在众多小说中 立意文笔都算不错了
不要要求太高 让书如同名著般无懈可击也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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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
赫赫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8-20 10:21:28
话说钱包那一节我也觉得玄幻——
不过以琛对爱的说不出口也就造成了此文纠结的种种
如果他直接对笙说 I LOVE U 也就没此文了 看点就在他的爱你在心口难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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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
小系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9-05 13:42:22
我有怀疑,是不是以琛故意将钱包落在超市的,想让女主来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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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
小琪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9-05 15:44:54
这只是一本小说,好看就足够的。有必要那么较真么?如果那么现实就不是言情小说拉。
那个同志啊。你是不是闲的无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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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
yinging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9-05 18:02:46
看了LZ的 长评我有一丝愕然啊。。
看了这么多遍何以,居然没有发现
还好 竹林碧影大大 的剖析很是深的我心。
既然是本小说我们就应该以一种欣赏的角度去看。。。
否则到处都是漏洞。岂不让人心寒?
不得不说 我还是非常非常喜欢漫漫。。喜欢何以的
我不喜欢看虐文。每次看完虐文。都会看一遍何以
这就是我心情的调节剂哇。。
哈哈哈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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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
九月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9-05 20:20:41
我觉得不同人的理解与感受都不尽相同,你提出的问题在我看来,都是可以成立的。故事虽是故事,但毕竟人物都有着不同的情绪,而且钱包那段情节,现实中当然很难出现,不过小说跟现实可以相提并论吗?看故事,不能只用自己的观感去评论整本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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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
絮絮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13 11:18:43
这位网友,我认真的看完了你对《何以》的评论,你只按照你的个人角度去评论《何以》 这部作品,以个人角来说,你的评论并不是说不正确。但你有没有深入当中角色的内心挣扎里去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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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网友:
幸福延续中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20 08:15:40
我很赞同5楼的说法哦,我是不怎么会说啦,总之我觉得写的很好,我看第三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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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网友:
人性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1-29 14:20:04
其实....看到文后番外篇就可以发现以琛和默笙婚后生活并不如人所想经历过苦楚后就整天你侬我侬,反而他们的相处方式又回到了7年前,他忙她缠,换句话说以琛本就不是个感情外漏的人,以枚不是说了么,原来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他们是如此亲密。以琛从来都爱默笙,只是他的爱不需太过张扬天下皆知。
超市中的重逢,二人谁也不曾向谁打个招呼,以琛转身面色平静,你怎知在他转身的那一刻他不是在等待默笙的主动,只不过他最后还是失望了。
何以琛律师精明能干,处事仔细,可惜钱夹子还是丢失在超市,如不是走神失意,又怎会如此粗心?
7年的分离,默笙已不完全是他认识的默笙了,她的成熟 她的改变,他不是不能接受,他不能接受的是这些变是不是因为另一个曾经存在的男人.......
哎 说一千道一万,对于男女主角的情感变化和转接,偶还是觉得不错的。你似乎有些主观了,用你自己的生活方式来套男女主的思想和行动。
我们生活总有一些看不顺眼的或难以理解的人和事,我们总说,“ 真笨啊,如果这样这样做不就好了么?”可他们毕竟不是你,不可能和你一摸一样,如果人人都有一抹一样的思想和行为,那这世界不就简单多了么??它复杂就在于它的多样性。
还有一句话不是叫做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么,你用旁观者的视角去评判当局者其实本身就是一种误差,我们可以用‘清’去点醒‘迷’,却不能说他们的‘迷’让人很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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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网友:
等等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3-12 19:51:00
我初看《何以》,并没有多少感觉,后来有一次偶然翻到之后又看了一遍,这才感觉,有些书并不是一眼的惊艳,而是溪水的长流。正如默笙和以琛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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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网友:
琦*******儿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8-03 03: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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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网友:
一笑-一忆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6-19 18:20:15
其实小说就是感通深受,它什么都会发生,只不可能的是现实,喜欢一篇文,喜欢的是它的感觉,喜欢的是它所流露出的那份希冀与感同身受,感动,喜悦,还有等漫漫填坑的那份无言的快乐~~一切其实就是简简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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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网友:
路过。
打分:0 发表时间:2013-10-17 16:49:17
楼主,后面关于配角的那些评论,我和你的观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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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网友:
☆野蠻戈薇☆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0
发表时间:2007-08-08 23:48:13 所评章节:
4
我眼中的何以笙箫默
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
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今天在中午的时候看了一本放在书架上好久没有拆封的书!
《何以笙箫默》
其实,一开始要看的并不是这本书
而是——《灵魂等待三千年》
只是在看到11页的时候,突然停住了
发现自己最近一个劲儿的在看古代书,整个人都快复古了
所以从架子上的新书里,挑选了一本现代书来看
看了简介,我还不是那么明白
什么是数到九百九十九?为什么始终没有办法数到一千?
直到我看到了那句话,我彻底的震撼住了
良久,才听到他暗哑的声音:“我输了。”
“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那是七年之后,他听见她说要去“相亲”,她没有给他任何的解释,他整个人疯了似的去酗酒……直到看见她后,狠狠的亲吻着那张期盼已久的薄唇后,说出的肺腑之言
“我没有喝醉,我是疯了!”
相信这个时候的他,只是一心的希望,自己是真的疯了。
蓦地,他低下头,冰冷的唇碰上她的,一触就走,深沉难解的目光纠缠住她,低低的说:“默笙,我很清醒。”
一直。
他清醒的看着自己,沉沦。
他没有选择,他深爱着她,所以他一次次的被他伤害着
即使是七年前,她的不告而别,都不能轻易的将她从他的生活中彻底打散
在他的面前,他始终还是一个失败者
但他依旧不会轻易的将这下定义为“爱”,而称之为是“沉沦”
沉沦在这一片爱里,沉沦在对她无限的期望中……
久久,她才听到他冰寒透顶的声音,“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
这一次,他是彻底的疯狂了。
他一次次的期盼着她能够重新回到自己的身边
可等来的,却是她的一句:“我结过婚了。”
看到这里,我真的很想骂这个女人,也很同情那个男人
但也许,不这样的话,就不会有后面精彩的故事,就不会有这个冰冷、阴沉的男人柔情的一面的出现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这是在以琛的书里,随处可见的一句诗
可是,知道的人,又何以会不得知,这不仅仅是一句诗呢?!
这里面有的却是那个让以琛朝思暮想,企盼了七年的梦。
“你还要不要我?”
这是我很意外的一句话,而且是出自默笙的口中
以琛也很意外,但在这之前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去抛掉和这个女人有关的一切
而就在今天,她又一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而且是出人意料的问他,要不要她
他要如果选择?!
选择再被她践踏一次,还是,选择真正的相信她?
“给我一个理由。”他看着前方说。她看着他漠然的侧面,胃里难受得无法思考他的话是什么意思。“告诉我,你爱我。”
他希望得到答案,可他也害怕答案
不知道会不会是他想要的答案
所以,在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说完之前,就已经止住了她的话语
后来,他要她嫁给他
很霸道,没有商量的余地
也正是因为没有这份商量的空间,使得他们的对婚姻的态度是那么的儿戏
默笙很想做好一个妻子,而以琛时不时的讽刺道:“这种事情我是没有你有经验。”
默笙爱他,可以不计较他说出的这些故意中伤她的话,一切都只是因为爱!
直到有一天,以琛知道了所有的事情,他拉住她
“他和我说,有个人曾经在搜索器里搜索过我的名字,我想问那个人,她都搜索到什么了?”
从那一天开始,他们便不再像从前
以琛也在心中默默的下了一个决心
“我的父母给了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看这本书时,我原以为自己会哭
可是当我翻到最后一页时,惊讶的发现,这本书就这么没了
结局,也可以说是没有结局的结尾吧!
淡淡的、淡淡的、消散在这本书的最后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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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超人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1-26 15:19:41
看了觉得好的长评一定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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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插头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03 22:23:04
俺也来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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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过客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04 10:37:26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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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杪爱〆Fuji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06 15:18:30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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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
11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06 18:54:19
真的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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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
顾``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06 21:34:54
感受很深啊``
这本书我已经看了3次了`
但是每次看完后还是会哭的稀里哗啦的``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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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
悄悄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07 22:28:31
这长评不错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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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
1026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07 23:12:13
去年看过的书,想了,又来看看,还在这,真好。今天看了一位朋友□空间里恩施方言的康桥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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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
雨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10 16:08:13
呜呜 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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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
Ashley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12 10:39:07
我也觉得结尾太过于平淡了....
不过作者更多的是留给读者深刻的思考吧......
让人不得不期待她可以再出本续集或者第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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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
12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20 11:39:42
真的好感动!我也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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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
的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3-05 19:22:42
好想真的是这样,淡淡的,淡淡的,没有结尾让人回味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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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网友:
电眼女巫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3-11 23:27:35
很精彩的长评,让我又回味了一遍书的内容,让我又有一种心酸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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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网友:
三只熊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7-27 20:41:19
写得很好,所以不得不顶下。
平静地爱完,却慢慢地心酸了起来。
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守候,所以并不是每个人都配拥有爱情。。。比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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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网友:
苏苏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10-23 09:23:27
何以看一次感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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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网友:
容儿宝贝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7-01-07 21:51:11 所评章节:
6
今天看到一篇很好的评论,忍不住转过来.
最近看了很多的书,小说,言情小说,多的是过眼云烟般,看过,忘记,就那么简单,和我脑袋的空旷一样的是这些书也是内容空旷得很.我从来只看出版的书,早年看台湾的,近年也看些内地作家的,但是原创的小说,就是网友发布在一些小说网站上的,我不看,虽然其间精品不乏!
看《何以笙萧默》是一种偶然,因为它兼具我喜欢的小说的类型,少年认识,离别,重逢,站在一个时间上去看这样类型的书,是一种体会,看时间的跳跃,人际间的戏剧,是种享受!
女主角叫赵默笙,男主角叫何以琛,
悄悄,是离别的笙萧,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出自徐自摩《再别康桥》)
这是女主向男主介绍自己的名字的时候说的话,在分别的七年里面,何以琛在无数的书本上写下了这句诗。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七年后默笙回国第一次逛超市,遇到了何以琛,相见却不相认,如同陌生人一样。默笙后来又多次去了那家超市,偶遇毕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可是命运却赏赐了点什么,保安坚持认定一个皮夹是默笙的,因为里面有默笙的照片,多年前的照片,照片后面是她熟悉的何以琛的笔记,my sunshine!透过故人找到以琛的律师事物所时,却他刚好不在,真正的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其实分别了那么多年,再重逢,却已是没了什么交集,总要有固执的一方,拽着曾经的交集不肯放的一个人。都以为自己是被背离的一方,让我不得不怀疑真的是年少不懂爱的时候只能互相伤害吗?默笙计较着当年以琛没有血缘妹妹以玫的告白,计较着以琛当年的那句,我再也不想看到你;以琛计较七年前默笙的不告而别,执着于当年被舍下的痛。
如今,以琛是名牌大学毕业,有自己律师事物所的青年才俊;而默笙是一间杂志社的摄影记者。
七年后的以琛上电视,会计较是不是在显眼的位子,七年前等以琛时默笙习惯站在显眼的地方。
七年前的默笙800米从来很慢,以琛会在终点说怪话,跑这么慢是怎么追上我的啊?七年后的默笙在孤单的跑道上独自跑着终点没有何以琛的800米,冲过终点时,泪如雨下。
何以琛真的是个很不错的男人,看了让人觉得砰然心动的男人。
默笙离开后,一次他喝醉酒,拉着照顾他的以玫不停得问:“你为什么不回来,我都准备背弃一切了,为什么你还不肯回来?”他在以玫工作请吃饭后,,要去赶公车前对以玫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有那个人出现,其他人都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眼泪是在这个时候盈满眼眶的,毕竟现在懂得这样道理的男人实在太少,而这个被丢下,却冷静得决定等待的男人,真正让我泪流满面。
何以笙萧默--慢板,何以都在
小时候上街,妈妈总是会嘱咐,不要乱走,走散了,也要在原地等。大了,也会约朋友一起,逛街或者怎么样的,都会选在最醒目的地方,远远看对方来,还要丢给对方,这么慢实在受不了你的眼神!
但是如果一个走丢的时间是七年呢,一个等待的时间是七年呢?当更多的东西让我对七年这个词汇,第一的反应是七年之痒时,有个人等了七年,待在相识的城市里,等了七年,违背低调的个性,站在最显眼的地方,这个人叫何以琛。
决定要等待,是个艰难的决定,而选择没有终结的等待,需要的耐心和信心都是不可估计的。是抱持着这样的心态吧:他在这里孤寂,她在那边孤寂,总有一天她会回来,或者厌倦等待的他出去找寻。是坚定在一起的原因,所可以孤寂得等待。
赵默笙选择在国外的原因是,在国外孤零零的是很正常的,大家都一样,但是如果回到自己的国家还是孤零零的,那太痛苦了。这是个遭受命运变故的女子,曾经这样抱怨异国的生活,你知道吗?以琛,在国外连找个和你相似的背影都很难,异国的街道就是这么冷清。
学生时代的两人,一个太怯于言语,一个又太没自信。默笙时常喊着以琛以琛以琛,以至于,默笙走后很久,以琛都会出现幻听,但是却再找不到这个喊的人。因为上代的渊源而对默笙说狠话的以琛,以为被拒绝被驱逐的默笙,机缘,在一瞬间拉出了一个半球的距离,一个七年的距离。
七年间可以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所以默笙说自己在美国结过婚了,以琛说自己是疯了才会让自己这样被默笙践踏;所以默笙也说自己离婚了,以琛也曾残酷的说,你凭什么认为我会要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但是在愤怒的伤害后,这个以琛还是逼自己去和默笙登记结婚。默笙说,觉得和以琛不像夫妻,以琛很快说你有经验,说说看夫妻该怎么样?我有一瞬间以为,这样的两个人会这样去继续,一个执着于伤害去平衡自己,一个固执于忍耐去压抑自己,开始是一个僵局。何以琛对自己说,承认吧,你嫉妒,嫉妒七年间默笙面对的那个人;即使知道自己应该感激,有这样一个人让默笙不去寂寞,但他还是嫉妒得发狂。这是非常有血有肉的一个人,挣扎在过去和未来间,于是两人僵持在现在,伤害,安抚,懊悔,自责。
做出向既得的幸福屈服,是我欣赏何以琛的地方。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再也不要去在意,因为他已经是如此的累,如此得迫切希望得到幸福。
终究是个很不错的男人,而默笙也没有辜负这个等待。萧笙依然,何以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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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网友:
归去来(return)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7-02-14 18:26:52 所评章节:
4
忍无可忍,实难再忍---踩雷之后的愤怒
论坛上很多人推荐“何以笙箫默”,我兴冲冲前去踩文。这么多人推荐,这么长久的曾经上榜的经典,应该不是地雷吧。进去一看,别说,语言优美,情节紧凑,嗯,不错,不错。一般而言,雷文第一章就能看出来。这个果然不是雷。偶继续看下去。虽然女主有点小白,男主过于痴情过于完美,连女主的下堂前夫都优秀的不得了,但这也是读者的快乐源泉之所在嘛。试想女主那么小白,那么平凡,只用了一点点坦率和厚脸皮就能虏获那么优秀的男人的芳心,而且七年如一日,随便嫁了个男人,就是身价数十亿美元的科技富豪,那要是换了我这个有气质有内涵的美女……(当然,要是男读者,请勿对比,否则,如果造成抑郁症,反社会心理,暴力倾向等等,概不负责,嘿嘿,这是女性yy。)
谁知道看到第十章,地雷却突然响了。因为没有准备,炸得俺是粉身碎骨啊。
摘录如下:背景:男配应晖(女主前夫)在C大(某著名大学,男女主及男配的母校)讲演。
起码场外,默笙身边的一群女生已经为应晖的风采和魅力而沸腾了。
“哇,他好帅啊,就算老点我也认了。”
“拜托!谁说他老了,别人才三十四岁好不好,正当年轻力壮。”
“我要是有这种老公,要才华有才华,要事业有事业,要长相有长相,走出去非拽死不可。”
“算了吧,这种人,你要在他还没发达的时候嫁啦,现在已经晚了。”
看到这里我已经要受不了了,但是看在已经看了这么久的分上,我忍,我忍,我忍忍忍。
才忍了没几行,终于吐了出来:
气氛空前地热闹起来,一个接一个学生起来问各种刁钻古怪的问题。自由问答最能体现一个人的才思敏捷与否,很明显应晖在这点上相当出色,机智而风趣的回答赢得了一阵阵掌声。
今天的演讲,应晖无论哪个方面都无愧于“C大的骄傲”这个称呼。
“拜托,这些男生真无聊死了。” 连续几个专业方面的问题让女生们开始无聊了,她们对那些计算机啊技术啊什么的问题一点兴趣都没有。就在这时,话筒传到了一个女生手里。
女学生站起来,清清嗓子:“应先生,我要先说明,这个问题不是我要问的,是场外我的同学发短信给我,说如果我帮她问了这个问题,就请我吃饭,所以为了我的免费晚餐,请应晖学长务必回答我。” “当然。”应晖风度极佳,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嗯,是这样。”女生技巧地停了停,等全场静下来,她大声地说:“请问你结婚了没有,我们还有机会吗?”
拜托,就算作者立意想要贬低女大学生,也请含蓄点好不好?敢情听讲座的时候,专业问题科技问题都是男生提出的,女生就盯着演讲者流口水,还“拜托,这些男生真无聊死了。”“她们对那些计算机啊技术啊什么的问题一点兴趣都没有。”那么她们上大学干什么,听讲座干什么,还不如直接整个容把自己嫁出去得了。我真想大吼一声:作者是何居心?为什么这么瞧不起女大学生?女人除了男人,就没有其它感兴趣的事情?就没有一点专业追求,事业追求?如果这样,费那么大劲搞什么轰轰烈烈的妇女解放运动,追求受教育和工作的权利干什么?女生上大学,就是为了方便发花痴?
当年我上大学的时候,什么科技精英,网络经营,经济经营,学术精英来讲座,也是络绎不绝。女生和男生一样,认认真真听讲,认认真真发问,从来没有听过一星半点这样的花痴谈论。当然,也可能是我孤陋寡闻。各位网友,谁能告诉我中国哪所大学的女生是这样的(台湾省除外),让我长长见识!
本来平时我踩了雷,都是一笑而过,尊重作者的劳动嘛。不喜欢不看好了,何必打击人家的积极性?可是这样一篇被奉为经典的小说,如此大张旗鼓的抹黑女大学生,身为女子,如果还继续沉默,便有认同的嫌疑。譬如如果此刻有人在街上喊口号“女人都是花痴,滚回家去”,凡是有血性的女人,必得起而抗争一样。
虽然扔砖,不表示全盘否定“何以”一文。那么多人看,自然有其好处。不过,我窃以为,虽然整盘菜很精美,但这两段,实在是败笔之甚,仿佛苍蝇。一见之下,无论整盘菜色泽如何诱人,味道如何特异,都只能向着墙根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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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hh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7-08 20:13:32
这对话没有任何问题 你以为大学生多正经啊 什么污蔑女大学生 你是个女大学生了不起啊 我是清华的我们有时候开讲座就是有可能发下花痴 这调节气氛当然你不懂 因为你智商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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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轩端紫荻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7-16 22:40:27
楼主你反应过度了吧,能扯这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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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冷宫、寞怨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9-13 20:53:55
话说楼主你至于么?
这个是文
只能说明女生很开放,很勇敢
你真的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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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兜兜婆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9-14 18:01:21
男人爱漂亮,女人爱潇洒加多金,这有什么嘛,现在的大学很开放啊,这个问题我觉得很正常啊,我记得当我还是高中,就有名人来我校演讲了,还不是有八卦女同学追问人家的隐私,到了大学就更如此了,我不觉得有什么抹黑我们女大学生的意图啊,反而增添了乐趣,楼主你太严肃了,太女权了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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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
Bendo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1-14 15:45:11
同学 你很严重的失恋过吧?不然怎么会对这么好的一篇文章有这么愤世嫉俗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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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
331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1-14 15:54:38
这,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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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
mikado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1-14 16:48:06
有句话叫做:认真你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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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
amomo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1-15 10:56:49
恩...台灣省除外..看來你對台灣女大生偏見不是一般高
既然不喜歡別人把刻板印象套在當今的女大生身上
就不要做同樣的事情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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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
。。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1-15 12:18:07
我觉得你就是个脑残加三级
你要是想讨论这么多社会现实,不就别来看小说呗。说的那么愤恨干嘛。
有本事自己写,看你能写出多么能描写‘中国学校’生活的爱情。
有没有听过小说源于生活,还高于生活。可没有说完全复制生活。
如果要看这些,麻烦推荐你看看 知音 什么。或许你就不雷了。
怒了。哦第一次在晋江写个评论还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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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
- -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1-15 13:07:17
我想问一句 楼主 能来看言情小说的又有多少正经的很的?
你既然认为作者是在贬低女大学生
那么你这个女大学生又正经多少 你为什么不捧着诗经读 来看言情呢?
言情本就是故事 若要真切合实际也没人看吧
是在是搬起石头砸自己吧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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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
浮游若水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6-06 03:50:20
抱歉,LZ说的话,某些有失偏浡。“试想女主那么小白,那么平凡,只用了一点点坦率和厚脸皮就能虏获那么优秀的男人的芳心,而且七年如一日,随便嫁了个男人,就是身价数十亿美元的科技富豪,那要是换了我这个有气质有内涵的美女……”社会那么多形形色色的人,相处后,会发现身边有女主那样性格的人是很幸福的事!她善良,乐观,坚强,隐忍。“身价数十亿美元的科技富豪”非随便娶她,她也非随便嫁他。有认真把文看完的人,会懂。“拜托,就算作者立意想要贬低女大学生,也请含蓄点好不好?”有句话,我一直鞭策自己——请你用慈悲心和温和的态度,把你的不满与委屈说出来,别人就容易接受。这句话,送给LZ。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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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
南微冷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7-28 01:28:13
LZ女权主义也不是这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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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网友:
落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11-27 20:28:01
原来你纠结了半天纠出了一篇长评就是在纠结这个吗.....?
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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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网友:
aa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7-29 22:43:37
LZ要不要看下某些校园小说里面那些桥段?那些作者动不动就写个花痴A怎样怎样,花痴B又怎样怎样,那些才会看得你忍无可忍呢。再说了,小说本来就是拿来打发时间的,何必那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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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网友:
月白流苏堇色安年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03 20:54:23
LZ、
从头看到尾、我只想说你两个字
白痴!
还自称什么气质美女
我看就是一会嫉妒哒丑女
话说现在的女大学生也不是没有花痴的
你敢说就你不花痴?
还苍蝇、
我看你就一蹲垃圾堆的苍蝇
要吐也离远点。别脏了我们顾大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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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网友:
赌不赌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09 14:08:47
其实看言情的再来是看小白言情的多多少少都有些这样的情节吧!就像看穿越的人一边抱怨这怎么不符合逻辑怎么颠覆了历史却不去看正史,只能说发帖人反映太过了,小说嘛,怎么就和贬低女大学生扯到一起了,还是不能理解,我想问你把小说当成什么了,难道是社会新闻报道,你要它表现的多么真实,还要深刻的揭露社会现象,那么直接去看新闻社会版就可以了,长期泡澡言情小说里又算什么呢?
其实如果顾漫把c大那次演讲写的和你说的现实一样,大家都很规矩的探讨专业知识,估计到时候又被人抨击为没有半点新意的平淡无奇,跟文没有半点关系为什么要写之类的。
小说本就是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的,计较那么多干什么。。。而且本身人家的定位就是小白文里的经典之作,你自己要想那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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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网友:
水之赛冰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6-06-06 01:11:50 所评章节:
6
某些怨念,某些杂念
想当年,是追着何以进晋江的,也是追着何以知道了什么叫原创。
一只叫顾漫的乌龟,慢悠悠地写着她的甜蜜小文;一只叫水水的,耐不住寂寞四处看文最后也开始动笔成了浩荡作者大军中的一员。
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久到会用“回忆”的心态,遥想当时。
记得当时年少轻狂,记得当时人多热闹。
这些年,有人经过,有人离开,乌龟的何以,依然在爬。
游戏规则都能写三个版本的下部,乌龟的文还未完结。
在我被人催文的同时,我也催着乌龟的文。
只是她依然那么慢悠悠地,持续着她坑的深度。
不是一次咬牙切齿,如果乌龟和我一个城市,我肯定骗了她的地址然后直接杀到她家。
不是一次在群里尖叫发誓,下次碰见乌龟要砸了她的龟壳当摆饰。
我们的心急,乌龟的心定。
记得当时,晋江给我的概念就是巨坑两只,“千年的烈火,万年的何以”,我常在嘴里挂着这么一句。
最初,喜欢到处给人推荐,尤其是乌龟的这文,逢人就说,网上有这么一篇文,看着大好,看着心动。慢慢得,开始了怨念,再慢慢得,快要成了绝望。
却,总舍不得像放弃其他坑般也一走了之,总是在记忆开始模糊时再次拜读。
这是戒不了的瘾,它泛着甜香不知不觉间已经离不开。
当然,同时这也是个让人无力挣扎的无敌巨坑。
我们那个时候进晋江的,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何以吧?多少人,都是坑中的冤魂?多少人因为何以而相识相知?
这是某个时期的标志吧?不管之后出现了哪些更有名的作者,出了那些分数让人惊讶的文,在我们心中,何以依然有着它独特的位置。
好像耽美的niuniu,乌龟的何以也是,对于我而言,这是一方净土。
何以很干净,很温馨的平淡,情节上没有什么跌宕起伏,却非要一口气看完才觉得过瘾。即使,这是第N次阅读。
听说乌龟终于要出书的那时候,简直以为是在做梦,从来不曾想到传说以久的事情,原来是有可信度的。
惊讶的程度,好像年初时看见乌龟半夜更新一样。
天,原来乌龟真的没有丢弃我们这群可怜人!
于是开始等待,有了些希望的等待,而不是之前几乎渺茫的等待。
记得,又是等了很久吧,当然和之前的时间相比算好多了,我记得,半年?还是再多些?反正,终于等到了确切的出版日期。
先是网上看见了封面,这时,才真的有了一种真实感。
去买书的那天,下着大雨,人湿透了,书却完好。小心翼翼地藏在怀里,用塑胶袋包了两层。对于我而言,怀中的东西已经不止是一本书了,那是一种执着。
非要看完全本不罢休的执着。
笑,当然,也是一份不能割舍的情怀。
因为何以,水水现在对律师有着特别的情怀。
因为何以,对于拿着相机随便拍我更加起劲。
如果何以是个梦,那么我至今仍在梦里不愿醒来。
感谢一下乌龟编织了这个让人心怡的梦送给我们。
虽然历时悠久得过度了些。
如今,我是不是该等着文雨的苏菜某天也能出现奇迹完坑?
我现在对任何坑都有了信心,乌龟的何以都有完结的一天,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如果乌龟你看见了这评,请千万记得表扬一下水水,这可是水水在晋江的处女长评哦,大方点送给你了!不过,这不是长评,这只是水水的碎碎念……水水的怨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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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精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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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番外 (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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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我,你爱我。
救命好羞耻哇,又很爽 (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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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再看何以也依然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很喜欢很喜欢默笙和以琛,我和他们都好幸福? (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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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水千山总是情,多给一瓶行不行?行! (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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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空落落的 像被他们抛弃了一样 真的无法想象03年顾漫是如何写出这本的 所谓出道即巅峰啊 已经很久没有那么投入的看小说了 记得初中那会看的时候也是眼泪哗啦啦的流 现在没想到我妈那一代都看那么香的啊
想必往后我还会n刷的哈哈 (107字)
★
叮叮叮,您的营养液已到货,请更新查收! (19字)
★
现在在看何以琛的阴阳怪气特好笑,“中餐还是西餐”;“你还会用筷子吗”;“你连中文名字都忘了怎么写了”哈哈哈哈阴阳怪气 (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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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默笙和应晖结婚的时间是不是不对啊?默笙在美国7年,4年大学+3年工作。和以琛说她结婚了,“三年前在美国”。可默笙和应晖在她距离毕业还有2年的时候就结婚了,那不就是结婚5年了?2年大学+3年工作? (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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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默笙和应晖结婚的时间是不是不对啊?默笙在美国7年,4年大学+3年工作。和以琛说她结婚了,“三年前在美国”。可默笙和应晖在她距离毕业还有2年的时候就结婚了,那不就是结婚5年了?2年大学+3年工作? (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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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默笙和应晖结婚的时间是不是不对啊?默笙在美国7年,4年大学+3年工作。和以琛说她结婚了,“三年前在美国”。可默笙和应晖在她距离毕业还有2年的时候就结婚了,那不就是结婚5年了?2年大学+3年工作? (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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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默笙和应晖结婚的时间是不是不对啊?默笙在美国7年,4年大学+3年工作。和以琛说她结婚了,“三年前在美国”。可默笙和应晖在她距离毕业还有2年的时候就结婚了,那不就是结婚5年了?2年大学+3年工作? (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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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何以玫会觉得赵默笙很多地方不如她???首先C大是名校,何以玫自己都说了自己努力了一年多都没考上,最后只能去别的学校,而赵默笙很明显不爱学习都考上了C大,说明默笙虽然爱玩但很聪明,这点不就证明了她比何以玫强吗??(你都没考上C大凭什么会认为赵默笙不如你?)
再次家世,那个时候赵默笙还没有家道中落,虽然都不知道她是市长千金,但平时的吃穿用度能看出来这个女孩家境很不错吧?还有,赵默笙皮肤很白眼睛很大很灵动,这样的女孩肯定很漂亮啊,赵默笙素颜都那么好看了,再化化妆更美了!所以为什么何以玫会觉得赵默笙不如她?谁给她的脸啊! (26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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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有小脾气的赵默笙!何以琛和赵默笙要永远幸福! (24字)
★
为营造更好的评论环境,近期网站要求发评须进行实名认证,未实名用户评论暂时仅在对应作者后台及发评用户后台可见,对其他人不可见,实名后评论将正常展示(
手机邮箱实名>>
身份认证实名>>
)。 (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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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更好的评论环境,近期网站要求发评须进行实名认证,未实名用户评论暂时仅在对应作者后台及发评用户后台可见,对其他人不可见,实名后评论将正常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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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不叫何生 (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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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电视剧,我看了十几遍,超级喜欢原著小说 (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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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完结撒花 (1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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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哭,真的好幸福!!!!! (15字)
★
好好好特别特别好 (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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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很喜欢钟汉良饰演的何以琛,直到我十三岁,妈妈还是会很喜欢在吃饭睡前看《何以笙箫默》电视剧。
我很喜欢电视剧里的两幕:一幕是校园时期的赵默笙和何以琛,何以琛一脸嫌弃地看着赵默笙,而赵默笙像一个小太阳,笑得特别特别灿烂美好。
而另一幕是电视剧的结尾,他们走在小路上,阳光正好,路旁青葱,他们两个走了那么长的路,以后的路还很长,何律师和赵小姐都不再是孤单的人,小何照被他们牵着,三个人就这样消失在电视剧的最后一幕,刻在我的脑海里。
在那个年纪,看不懂两个人之间的曲折受伤和再次选择的坚定,只是看着主角,充满了羡慕。
羡慕他们的爱情,希望自己也能够和爱的人有幸福的以后,有一个三口之家。
希望自己也有赵默笙的勇气。
第二次接触《何以笙箫默》的时候,是在我十六岁,那段时间我书荒了,就在晋江找文看。
看到了《你是我的荣耀》,我才知道现在内娱电视剧都开始盯上了晋江小说,一时有点好笑编辑写剧本的水平,一边开始翻找顾漫的专栏。
一翻翻出了我的难以置信。
我曾经最喜欢的电视剧《姗姗来迟》(也是《珊珊来吃》)原来就是顾漫大大写的,甚至继续往下翻。
翻到了《何以笙箫默》。
可能当时真的很书荒,就直接开始食用了。
越看越觉得有意思,一口气熬夜看完了,看完以后还觉得不满足,花了好长时间去回味这本书。
我一直有一个怪癖,就是很不喜欢超过五十万字的小说,除非对于它的评价真的很高很高。
可是看完了《何以笙箫默》感觉特别心里特别空,就希望顾漫大大可以再多写个十几二十万字,根本就看不够一样。
也是通过小说,我才勉强把断断续续从妈妈那里看的电视剧版串起来。
突然更加感慨何以琛和赵默笙的爱情。
我喜欢赵默笙跟小狗一样地喜欢何以琛,也喜欢何以琛明明非常喜欢赵默笙却要跟小猫一样地傲娇。
他俩的感情其实波折也挺多的,就比如说,大学时期的赵默笙轰轰烈烈地追求何以琛,可是傲娇的何以琛很难追,大多数时候,热脸贴冷屁股。所幸,苦尽甘来,抱得“美人”归。
再然后是因为赵父而产生的阶级关系,和深深的误会。让两个人跨越大半个地球,想念不相见。哪怕真的真的非常爱和不舍,但是何以琛却自认为自己产生的情感是对赵默笙的恨意。
最后应该就是两个人重逢之后了。
明明何以琛想的是:呜呜呜,老婆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呀,我们结婚好不好呀,我想和宝贝老婆贴贴。
但是话说出口却是麦芒针锋:我最恨你你了,可恶的女人,我真不幸才会看上你,一边凶赵默笙一边后悔凶赵默笙。
每个人都不是上帝视角,站在何以琛的角度就是。
校园时期,我是一个Bking,但是我是一个很爱老婆的Bking,呜呜呜老婆来找我啦,我爱我老婆,毕业就和老婆结婚婚,但是我的人设是高冷大王。
重逢以后,呜呜呜好想老婆,老婆好可怜,老婆终于回国了,只想和老婆在一起,没有老婆我就要生病病,在哪里都想老婆,可是我的人设是高冷大王呜呜,老婆怎么还有野男人啊,可是还是好爱老婆。
总的来说,我觉得何以琛就像小猫猫,何猫猫。明明爱得不得了,开口却是,我最恨你了,滚远点!
假如给何以琛一个重生爽文男主机会,应该就是闷骚男,在校园戏份就把小赵吃得死死的。
再然后就是我们的小赵,赵默笙啦。
感觉小赵真的好可怜(-人-),如果我是她的话,在校园戏份里,肯定不会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如果我是穿书女,最多见到何以琛就是脸红脸红脸红,然后暗恋,最后人家阖家欢乐,我只是暗恋何以琛万千之中的不起眼之一。
我觉得小赵真的特别特别可爱治愈,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的吾辈楷模。(可是小赵也有很多烦恼憋在肚子里,偷偷伤心。(;д;)
什么,何以琛训我了?没关系,我先买买东西,反正又不不是就这一天训我。
有的时候看《何以笙箫默》真的非常非常心疼赵小狗,她首先好不容易追求到了何以琛但是又因为一些原因和何以琛分开,然后异国他乡,无亲无故,父亲又自杀。她过的也很穷,回国还要遭受何以琛的狠话和误会,真的非常非常心疼。
站在赵默笙的视角听何以琛的狠话真的感觉很压抑。
就是有一种解释不清的无力感,然后明明非常爱眼前的人,但是却又被人家误会,恶语相向。
反正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赵默笙,她好可爱啊。
特别是有一段,等何以琛下班数砖块,“已经数了九百九十几块了。”
当时,有一个何以琛内心自白就是说,我这么多年已经数了无数个九百九十九块了,(因为我在想你,在等你。)
其中有特别特别多的细节,比如说何以琛会觉得有赵默笙在身边的节日才是节日,作者没有具体说何以琛等了赵默笙多久多难过,我也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
我以前喜欢一个男生喜欢了三年,等了三年,但是只是喜欢,没有何以琛爱的那么深,当时我就在想:拜托了,拜托回头看看我吧。
我俩肯定都特别难熬,那么地喜欢,但是却不能相见。
《何以笙箫默》在第二次阅读时给我的感觉就是非常非常符合我的XP:温馨治愈+hzc。
真的很棒(看了想谈恋爱www
当然,不一定人人都会已经何以琛,因为我们都不是赵默笙,没有她的乐观和灿烂。
希望大家所遇皆所爱。
致sunshine,致青春。
祝大家都像赵默笙一样一往无前
何以的电视剧是2015年拍的,时间线对不上吧
www二楼不好意思,时间线上我打错了@_@
也是很小的时候就看了何以,大概小学看剧看小说,小时候真的没什么感觉,但是长大了,到大学,谈了恋爱,明白以琛明白默笙,真的很爱很爱才能等这么久
随着情节的深入,默笙和以琛的一颦一笑清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默笙就像所有天底下最普通的小女人一样,敏感,善良,以及胆怯。但她又很执着,因为对何以琛一见钟情,就死皮赖脸的追在他后面,她不是没有感觉到他的拒绝,可她顺从于自己的本心。
何以琛因为身世的缘故十分早熟且对旁人总是看似温文尔雅实则不着痕迹的冷淡。他抗拒别人的接近,不想在尝试得到而又失去的痛苦。默笙则用她那颗真诚的心一点点敲碎了以琛心中的防线,艰难的一点点从这个自私又小气的家伙手中夺去了他隐藏在深处从不轻易给别人看的东西。
在我的想象里,作者大大没写到的地方。可能在就在某天,以琛看着默笙的笑脸,心中猛然一动,然后想:就这样吧,他认输。以琛不是因为默笙的纠缠而妥协。而是因为他是何以琛,而她是赵默笙。其他人再好,终归是其他人,这是属于何以琛和赵默笙的童话。
大学的时候,以我的观点,以琛不自觉的试探着赵默笙,无关情爱,只是一种本能。他习惯性的内敛自己的感情,也许他并不知道,但我觉得可能他内心深处是这样想的,如果有所保留,在失去的时候是不是就不会那么痛?但他不知道,在爱情里,每个女人都是盲目的。
赵默笙爱何以琛,这一点无需否认。正是由于此,她注意不到那些小细节,她所感到的,是以琛对她似乎没有那么重视,所以她见缝插针的在何以琛的的闲暇时间缠着他,和他说话对他笑。
但默笙还是会彷徨,还是会累。何以玫的话成了导火索,种种事情的爆发,让赵默笙逃去了美国。
默笙去美国前最后一次和以琛见面,何以琛对着才知道的是仇人的女儿的女友,冷静如他也肯定不会表现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于是他忽视了默笙的不正常,并且冲什么也不知道的默笙发了火,他潜意识中知道,默笙那个死心眼的女孩,是不会离开他的。所以他丝毫没想到,这次称不上是愉快的会面后,是长达七年的分别。只能说是种种的巧合,构成了如此戏剧的局面。
不过,私以为若不是那七年,何以就不是何以,正是那七年,使何以琛和赵默笙成长。在那七年里,何以琛领悟到自己有多爱赵默笙。于是他决定埋藏那些曾经让他痛苦地两家渊源。他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两人的爱情没在时光里褪色消逝,反而愈加刻骨铭心。
七年里,何以琛漫无目的的等待,他甚至不知道赵默笙还会不会回来,等待变成了习惯,习惯变成了执念,他不愿意将就。曾经和闺蜜讨论过,我说,如果是在现实里,也许何以琛最后会和何以玫或是其他人在一起。闺蜜不服,想找理由辩驳,可最终哑口无言,因为它是现实。等待其实是一个太过沉重的词,至少我背负不起。这七年的等待,让我为何以琛,为赵默笙心疼。但正是因为这七年,让赵默笙和何以琛被我铭记。
七年后,两人再次重逢,虽然彼此都有很深的误会,但仍然彼此深爱,赵默笙是何以琛的阳光,何以琛又何尝不是赵默笙的信仰,在一起,成了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
这是一个爱情童话,童话理应有一个好结局。
世上再无何以琛。
以上是一个蠢读者的个人观点,一时脑抽打了下来给各位分享……
曾经有个喜欢了六年的男孩,结果等不到他,后来认识了现在的老公,重新经营了一段感情,十四年了,我们还是很甜蜜,将就不一定不是幸福!
上学期间也很喜欢一个同学,见到了内心欢喜,表现出来确实不知所措的慌乱,或者是对方为空气,只是想表现出自己的镇定,确没有勇气去表白。缺乏那股热情,缺少勇气。最后毕业后男孩跟我表白了,可是幸福来得太突然以至于不知如何经营这段感情。遗憾的分手!十年后同学会再见面真是匆匆那年啊,青春一去不复返!很喜欢何以,很喜欢何以琛。
我不知道你幾歲,讀了你的評論覺得你寫的不錯,我在美國,以前沒讀過原創小説,所以不能置評,但這二天才開始追"電視版"目前我同意你的評論,而且也很有耐性和柔軟.如果你尚年輕,那麼我佩服你.
看哭了,谢谢你的评论·写的非常好~
等到了自己对的人是一种幸福。等不到那就珍惜眼前人,好好过日子。
曾经有那么个人,在我心里。每每调整座位坐在窗旁的时候,我总能一改迟到的习惯,早早地坐在位置上,只为了在他停好车后习惯性抬头时给他一个笑脸;课间操时满操场的人,我总能第一时间找到他。只要远远地每天看他一眼就够开心一天了,面对他时又总那样的笨拙。总怕被他发现内心的隐秘。当和他的绯闻传播开后,嘴里总在反驳,心里却甜甜地希望地真的。
当年青涩胆小,又常被同学拿他开玩笑,以至于当他真的打电话约我时被我误以为是玩笑拒绝了……
三年的欢喜,我用了两个七年来忘却……
如今他早已结婚生子,我却辗转在相亲路上,每个相亲对象,总是差了什么……
估计他早已忘了中学时代的那点绯闻了……但那时的他却一直活在我的心里,赶都赶不走
网友VV
过去,我和你情况真的好相似。
现在,我和你还是一样的处境,有时还会发梦梦到学生时代的他。如今,他结婚生子了,我还是一个人在浮沉....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会抓住当时他回过头的那一刹那。可惜....他不是何以琛,他等不过时间。而我还在等,如赵默笙般等着,可我没有赵默笙那样等来属于她的何以琛....
抱抱 一个人~~我们一起忘了吧……
他并不出色,老婆比我年轻貌美,还好他们夫妻两长年在外,我不会常见到他们
悲哀的是,他家与我家是世交,我常在我家看到他女儿,也会学我外甥女,甜甜地叫我姨
我总会认真地纠正,让她叫姑姑——最早的最早,我只是希望有这么一个哥哥,虽然他大不了我几天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沦陷了……
也会入梦,梦见年少时光,还有他,心总是软得跟棉花糖似的……只是醒时每每怅然
偶尔入睡前也希望醒时能重回14岁,在绯闻传开时,认真地说:是啊,我是喜欢他。在接到他建议出去玩的电话时,单纯地回声:好。
这世上,并不是没有人长情似何以琛赵默笙,只是,大多人不如他运气好………
个人观点:将不将就都必有它的前提条件,以琛默笙互相相爱,所以不愿将就,但以玫爱以琛那么多年,如果不将就那她就不会有幸福!
我很赞同你的想法
写得真好,以前也有过一个喜欢的人,喜欢了7年,最后还是没能等到,到第八年的时候和现在的老公结婚的时候,他出现了,并表白了,可惜,一切都晚了,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现实中可能不会有何以琛吧,至少我没遇到,如果谁遇到了,一定会幸福
写的很好,我看了几遍想找到在何以身上什么
此评论发自晋江手机站(http://m.jjwxc.com/)
看了几遍想找到何以感动我的地方,最后觉得找不出比他们的执着更好的理由,也就是孤独又艰难的分别时光。想找到现实生活的原型,好像还真没有发现,或者我还太年轻!
此评论发自晋江手机站(http://m.jjwxc.com/)
姐妹剖析得好深刻!
那是以琛的笔迹,用黑色钢笔写着——
mysunshine!(这张照片是何以琛在赵默笙走后从她的图书证上撕下来的,一直保留在他的钱夹中,七年)
2、一个好的摄影师能够摄取镜头下人的灵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萧筱的灵魂,也许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许是镜头下的人根本没有。
萧筱很空洞!一种让人绝望无力的空洞,也许正是这种空洞才使她红得发紫。
(赵默笙再次见到大学时的好友“少梅”,即萧筱。她被曾暗恋的人狠狠地伤了,因而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3、默笙,你真狠。”萧筱顿了顿,又说,“我永远忘不掉他当时的样子,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绝望到了极点,叫人都不忍心看,他是那样高傲的人,居然会露出那样的表情……”(赵默笙走后,何以琛十分悲痛)
4、以琛是怎么被她缠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时候她就追着他跑。直到有一次他受不了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
换成现在的她大概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吧!然而那时候的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犹记得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他提到这件事,曾好笑又好气地说,他本来是想用质问的口气让她感到羞愧的,谁料到这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小女子,反将了他一军。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
她那时候单纯得连借口都听不出,一鼓作气地问:“那我现在先排队,等你大学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
面对毫不讲章法的对手,口若悬河的最佳辩手顿失滔滔,抛下一句“有课”就落荒而逃。
(大学时代爽朗的默笙如此追以琛)
5、“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这时的以琛已经爱上了赵默笙,于是对她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6、良久,才听到他喑哑的声音:“我输了。”
什么意思?
“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为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这么悲哀。
“以琛,你在说什么?你喝醉了吗?”她不安地问。
沉默,然后他猛地推开她,漂亮的眼睛在黑夜里闪着狼狈和恼怒,冷冷地清醒地说:“我不是喝醉了,我是疯了。”
(再次见到赵默笙后,何以琛发现自己并不能硬起心肠对她。她的一次似是而非的相亲就让他彻底乱了阵脚)
7、葛丽想起两年前她初次见到那个刚刚在律师界闯出名堂的校友,向他提出合作意向时,那个年轻律师一向冷静的表情好像有点恍惚和神不守舍,依稀仿佛听到他说:“这算不算站在了显眼的地方?”
看她眼神有点飘忽,陶忆静忍不住问:“你在想什么?”
“啊?”像是被她惊醒,默笙的语气有点低落,“没什么,想起以前和他……一个同学在这里走散了,我找了很久才找到他。我就跟他说,要是再找不到他我就要爬到展示台上去了。”
“为什么?”
“他也这么问。”默笙黯然地一笑,“我说,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
以琛在电视上露面,是希望她看到去找他吗?这次,换他站在显眼的地方?(何以琛上节目,只是为了站在显眼的地方,换来赵默笙的回眸)
8、以玫突然说,“我快结婚了,你知道吗?新郎是我的顶头上司,很灰姑娘的故事。”
默笙愕然地望着她:“你要结婚?”
“对,我要结婚了。”她笑着点头,有些感叹,“以前不懂事才会对你说那种话,后来才知道,有些东西是争不来的,对以琛我早就死心了。”
“为什么?”
“大概因为我等不过他。他可以在几乎没有希望的情况下一年又一年地等下去,我却不能。”以玫沉默了一下说,“大约三四年前,以琛赢了个大案子,我和他们所里的几个人一起去庆祝,他被灌醉了,我送他回来。他吐得一塌糊涂,我帮他清理的时候他突然把我抱住,不停地问,‘你为什么不回来?我都准备好背弃一切了,为什么你还不肯回来?’”
(何以琛的深情在这时尽显无疑)
9、“默笙,这是你自己选择的。”他在她头顶沉沉地说,“从现在开始,就算我们一辈子相互折磨,我都不会放过你。”(他们去领了结婚证,以琛以极其复杂的心情说出了这句话)
10、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这次她等的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两个人都是这样的执着,从未想过放弃)
11、“何律师,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小高好奇地探问,有一种学生气的天真和大胆。
以琛笑,小女生的问题,不过他还真的被她问倒了。
“何律师也不知道吗?”小高失望地说,那她不是没有努力方向了,再接再厉,“何律师,你喜欢过人吗?”想像眼前这个似乎永远理智淡漠的何律师喜欢一个人的样子,他也会温柔吗?很难想像哎。
“当然。”这个问题好回答多了。
“啊……”居然有!小高羡慕地说,“她一定很优秀。”
“不,恰恰相反。”以琛摇头,“她一点都不优秀,念书的时候成绩马马虎虎成天只想着玩,个性丢三落四,十分叫人头痛。”遗憾的是现在似乎还这样,年纪都不知道被她长到哪里去了。
噢,有点脱离她的猜测:“那她是不是很漂亮?”
以琛浅笑,客观地说:“还不错,不过比她漂亮的人也不少。”
“那就一定很有气质。”小高十分肯定的口气。
气质?哪有!以琛叹息。
“她很吵。”吵到他开始几年一闭上眼睛就可以听到她在他耳边叫“以琛以琛以琛”,可睁开眼却是一片虚无。
恨她,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吧。
小高疑惑了,不优秀,不很漂亮,听何律师的口气好像也不是气质美女。“那何律师为什么喜欢她呢?”
为什么?以琛也想不明白。
也许是因为她叽叽喳喳的声音填满了他空虚的心灵;也许是因为她明明不喜欢上自习却硬撑着陪他,结果一不小心睡着了,口水浸湿了他半本刑法书;也许是因为她自己英语四级没过却还兴高采烈地拉着他庆祝他六级得了优秀,不过那次她被他训得很惨,女友不教,他之过……那时候她还可怜兮兮地举手发誓下次一定过四级,绝对不给他丢脸。可惜,后来再也没那个机会了……
一偏头,实习生小姐还在等他的答案。以琛微微一笑,万分无奈的样子:“那时候我眼光不好,喜欢了就喜欢了,没有办法。”(以琛这样评价赵默笙)
12、“以琛,为什么你连菜都会做?”还给不给她一条活路了。
“我十岁就开始帮阿姨做饭。”
“哦。”这么熟练的刀法肯定是做了很久才会有的吧。默笙突然有点心酸,自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的时候,以琛却孤零零地寄人篱下……
“要是早点认识你就好了……”
手臂伸出去,从背后抱住他,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以琛你教我,以后我煮给你吃。”
温热的拥抱,好像要把他心底最后的那一点涩意都蒸发。
就这样吧,以琛想。
过去的就让它永远过去,再也不去在意。
因为他已经是如此的累。
如此的,迫不及待想要幸福。(以琛是如此贪恋赵默笙给的温暖)
13、铃声响了两遍默笙才接起来。
“默笙。”
以琛低沉淳厚的声音响起的瞬间,默笙不明白自己心里为什么会产生一种类似感动的情绪。心间好像被一阵和煦的风吹过,整个世界变得宁静而慈祥。
眼睛变得湿湿的。
“以琛,我很想你……”
默笙听到自己说,或者是那个的自己,那个在异国他乡的赵默笙在对以琛说。
我很想你。
以琛,你知道吗。
曾经站在异国街头,满眼异样的肤色,连一个像你的背影都看不到。现在终于可以告诉你,我很想你。
眼睛里积聚的水气终于装不住流下来。
电话彼端没了声音。(听过应晖的演讲后,突然勾起了在美国时苦涩的回忆,情绪终于掩藏不住,对以琛说出了很早就想说的话)
14、默笙想过有一天必定会和以琛说起这些事情,但是她从没想过会是这样的。一点沉重的感觉都没有,好像是最普通不过的聊天一样,那些曾经令她痛苦过的经历,好像在一夜之间远去了。
对话渐稀。
天已经完全亮起来。
“以琛,我居然一点也不难过,我以为说起这些会很难过的。”
以琛静静地说:“你有我了。”(默笙向以琛讲述她在美国的经历)
15、“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他顿了顿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何以琛给了默笙母亲伴默笙一生的承诺)
16、渐渐想起,以琛说赵默笙缠人的时候眼底是隐隐的笑。
有时候她迟到了一会儿,他也会焦躁不安。
她做再多的马虎事,他都只会皱着眉头帮她收拾完。
……(以玫回忆起以琛和赵默笙相处的细节,才发现以琛对赵默笙的爱竟是如此深沉)
17、他神色平静,一如那年赵默笙刚刚走时。
我却在此刻恍然大悟了他这种表情的含义。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
决定了要等下去。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以琛的平静并不是不在意,而是有所决定)
18、“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赵默笙对何以琛是如此重要,重要到没了她,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会变成将就)
后记:《何以》带给我的已不仅是一种感动,他是她唯一的良人,她是他仅有的阳光,他们的爱情,尽管之间阻隔着万水千山,宿怨深仇,可这些在他们那如山高海深的爱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呢?
正如顾漫所说“向来缘浅,奈何情深”他们兜兜转转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真好。
LZ很强。。。看了很温馨
赞!!!!!!!!!!!
以琛怎么知道默生回国后的住址的?
那天他不是送默笙回家嘛,就知道了
啥时候偶才能遇到我的“以琛”啊。。。
就是因为有了这些,这本书才让人回味无穷
表示楼上的楼上+1
赞!!!!!!!重温了这些温馨的情节
17、他神色平静,一如那年赵默笙刚刚走时。
我却在此刻恍然大悟了他这种表情的含义。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
决定了要等下去。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话说,这一点看的很纠结啊,他的朋友都知道他很难受,他也没有刻意隐藏,偏偏应该是他最亲密的人的默笙却什么都不知道。
看了四遍,现在正在看第五遍,没有办法,太爱了!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 男主角这样说的时候,心里不知怎么很难过,也很感动。
我一直很清醒,清醒地看着自己的沉沦 这种感觉很多人都有,或者说无能为力的沉沦吧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看到这里我在想,我的伤口现在是怎么了。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原来他不过是在尽力维持着一个平静的现象,现在他醉了,再也支持不住,一切便暴露开来。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真的很感动于男主角的痴情。7年啊,甚至于计划出国去寻找女主角,那么飘渺的机会。
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力抵抗。
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
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生老病死,而是生命的旅程虽短 却充斥着永恒的孤寂;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永恒的孤寂,而是明明看见温暖与生机 我却无能为力;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我无能为力,而是当一切都触手可及,我却不愿伸出手去
只是我们都没料到时间竟然这么漫长。等待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尽头。 很痴情的以琛,好羡慕默笙。
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
你再安静也会打扰我!呵呵,看到这些很轻松的情节不由心情很好。
也许选择逛街是错误的,这么热闹的环境,只会让落寞的人更加落寞而已。 由于负负得正,所有我觉得热闹加寂寞,只会热闹的更热闹,寂寞的更寂寞。
默笙,把头发留长。因为,那样……你就更多了一点。
你给我快点,要是敢给我学乌龟慢慢吞吞,我就一脚踩烂,一锤锤死你,再把你的头盖骨卸下来当挂件…… 看到笑死我了,想不到乌龟漫也会写这个像是在锤自己的。
痛是午夜梦回时抓不住她轻颦浅笑的巨大空洞,是无论做什么事都会莫名其妙的失神,是每一次成功的喜悦后随之而来的更多的寂寥。
于是在这个人群满满的偌大都市,我们以同样的心情固执的孤单着。
你为什么不回来?我都准备好背弃一切了,为什么你还不肯回来?”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最后一句当成结尾语,我等待我的幸福。
大概继承了准爸爸的性格,何宝宝乖得很,严格地按着时间表生长着,什么时候该怎么样,一点提前或推后都没有。以玫打趣说:“这小孩将来性格大概和哥哥有的一拼。”
每次产检以琛必定是陪着去的,这天以玫带着宝宝去打预防针,正好和他们一道。以玫问:哥,你想要个女儿还是儿子啊?
以琛说:“都好。”
以玫笑着说:“倒也是,最好一男一女龙凤胎,女儿像默笙,会很可爱啊。儿子嘛,像以琛,这样就完美了。”
默笙说:“才不呢,以琛说女儿要像他,才不会被人骗走。儿子呢也要像他,才会有人,咳,才会骗到人。”
其实以琛原话的后半句是——“儿子也要像他,才会有人送上门。”
这话默笙是万万不能说的,太没面子啦!
以玫哈哈大笑起来。
默笙身子一天天笨重起来,她各种状态都好,就是忽然变得很想吃东西,以前不爱吃或者从没想到吃的,不知道怎么会从脑子里冒出来,变得想吃得不得了。
于是以琛便不得不抽出时间研究起厨艺来。
默笙没怀孕前,两人是经常出去吃的,但是现在食品隐患那么多,考虑到孩子的健康,默笙怀孕后便挑剔起来,不止一次幽怨地嫌弃他:“以琛你为什么是个律师呢?要是个厨师就好了。”
此时此刻各种口才都派不上用场,何律师默默地忍受着嫌弃,用缓慢进步着的厨艺,把默笙喂得圆滚滚的。
十月份某天的午夜,圆滚滚的默笙被推进了产房,顺利地生下了一个八斤多重的男孩。
推出产房的时候天边正泛起一抹亮光,晨曦微光中,被默笙勒令待在外面的以琛快步地走上了,接住了她的手。
默笙小声地跟他抱怨:“痛死了,都怪你。”
“嗯,都怪我。”能言善辩的大律师忽然什么都说不出,低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默笙的意思是怪以琛把她养得太好,孩子太大难生,可是旁边的护士小姐显然是误解了,即使见惯了产房的各种情状,也忍不住窃笑起来。
默笙这才发现自己的话有歧义,脸红了起来,偏过头看着身边的宝宝说:“快看看,我生的。”
以琛看向闭着眼睛的胖宝宝,笑起来:“是,默笙好厉害。”
以琛并不常笑的,这样如释重负、仿佛在心底最深处展开的笑容杀伤力实在太大,默笙和护士小姐一起看呆。
刚刚在产房里还哇哇大哭的胖胖小婴儿第一次被爸爸抱起的时候便十分安全,不哭也不闹,只是咿呀地努力挥舞着小胳膊小腿,顺便吐了些口水在爸爸的西装上。不过爸爸的西装因为在产房外待了一夜,已经不像平常那么笔挺整齐了,再多一点口水也是无妨的。
回到病房,热腾腾的早饭是早已备好的,默笙吃了些递送系,把该料理的料理了,便困倦地睡着了。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在低低的交谈声中睁开眼睛,默笙看见满室的阳光。以琛立刻发现她醒了,让她喝了些水,以玫和她的丈夫张续一起凑到她床前。
以玫叽叽咕咕地提醒叮嘱了一堆注意事项,最后想起来问:“对了,小宝宝叫什么名字?”
默笙摇头:“还没取好呢。”
以玫说:“快取呀,别跟我们似的,出生证明还是后来才填的。”
默笙想了一会,看向以琛。以琛却好像已经思考好了,说,“今天太阳很好,就叫何照吧,阳光照耀的照。”
以玫瞠目结舌:“啊?就这样?”
她抗议起来:“以琛你取名也太偷懒了吧,太阳很好就叫何照?那要是阴天难道叫何不照?默笙你也同意哦!”
默笙看着以琛,眼中不由染上了笑意,眨眨眼说:“挺好的呀。”
以玫被他们彻底打败了。
何照何照,以玫又把名字念了两遍,忽然发现:“咦,照,赵?是默笙姓的谐音?”
以琛:“……巧合。”
还真的是巧合,以琛并没有这个意思。以玫却不信,揉揉胳膊说:“肯定是啦,默笙,你们两个真是肉麻兮兮的。”
张续在旁边打趣说:“我也觉得不错,这样取名多省事啊,我们怎么没想到呢。”
以玫瞪了他一眼,嗔道:“你凑什么热闹。要是你给女儿取名叫张何,女儿以后会恨死你的。”
两人又坐了一会,张续公司有事,以玫记挂着家里的宝宝,便没有待太久,一起走了。以琛起身送他们出去。
默笙独自躺在床上,想忍住,可是最后还是忍不住,嘴角慢慢弯起来。侧过身,轻轻地在沉睡的宝宝额头上亲了一下,小声地告诉他:“爸爸很喜欢你啊,他说你是他的小太阳呢。嗯,就和妈妈一样。”
何照。
阳光照耀。
My sunshine。
两年后,某个长着赵默笙式的灵动大眼睛,却偏偏爱做严肃状的宝宝,提出了关于生命奥秘的严肃问题:“妈妈,别的小朋友是生出来的,我是拍出来的吗?就像拍皮球一样?”
默笙:“……啊?”
小宝宝严肃地困惑着,“不然为什么大家都要说拍个‘何照’呢?”
以琛笑着弯腰,抱起揪着他衣角走路的儿子,不负责任地误导认真的宝宝:“你的确是拍出来的,当年要不是你妈妈偷拍爸爸,哪里会有你……”
这是一个和多年前一样阳光很好的午后,林荫大道上漂浮着草木清香,格子路面上映着一家三口长长短短的身影……
这样好的天气,适合出门,适合偷拍,适合与你,携手同行。
不错啊,很温暖。
我喜欢 何不照 哈哈。。
漫漫真的太有才了 何照 有爱
一见以琛误终身啊
呵呵
完了吗?
哇哇,那封面太没了,被何律师的身影迷倒了~
巨大的惊喜!感动,何以有后续的新番。漫漫好样的!
顾漫:你给我快点,要是敢给我学乌龟慢慢吞吞,我就一脚踩烂,一锤锤死你,再把你的头盖骨卸下来当挂件……”
话说漫漫的文真的很经典,有很多强悍的语句让我的显示器和眼睛遭殃了(超爱超迷漫漫的亲应该能理解为什么),可是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一句 哈哈哈哈 真恨不得每个漫迷都天天和她说上一千鞭 看她还当当不当乌龟
啊。。。。。感动。。。。。。
何以琛啊,你也太完美了吧。。。可,现实中真有如此完美的人吗?我愿意等。我相信一定有。(“一见以琛误终身啊”,我同意。)漫漫,加油哦!我支持你!(我要读高中了,还没看过什么小言。就决定暑假看几本,《何以》是我看的第一本言情,我喜欢这样风格的小说,非常喜欢。《何以》总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能给我这个没有安全感的人一种精神的支撑,O(∩_∩)O谢谢《何以》,谢谢漫漫。)
PS:说了这么多- -其实我很想再加一句,漫漫,快点给我写>0<,我已经存好了足够一辈子买你的书的钱了= =希望不要通货膨胀,噗~
+1
哈哈,说句实话,JJ上看了那么多文,只有漫漫的两本,我花钱买了纸书。我现在揣着银子就在等杉杉出版。
我也愿意等,就算再慢也要等。
虽然希望能够快一点
同行的人会很多!在这复杂的世界许多人都需要温暖和真爱!!!
漫漫的文笔多好啊 我没看出幼稚。俗话说慢工出细活。这小火熬出来的才令人 回味无穷啊,方便面是快 ,可那吃过就拉倒。
楼主,你没看明白那个评。不是让顾漫转写阴暗,更不是拒绝阳光,作者意思是她笔功不到位,需要尝试腹黑小白之外的类型来提高笔下功夫。虽然我不认同转型一说,因为我完全不认为写多种风格能提高写作水平,反而弄巧成拙,失去原本优点。
文笔幼稚与阳光没有必然联系。安徒生童话也很阳光,可是文笔老道的让人感慨,好多句子是推敲一辈子而难以言明的。
尽管不能和大家风范相比,顾漫的文还是比绝大多数网络作家要好。
有必要删回复么。。。有几条回复明明说的很精到!原来你对自己的观点如此缺乏信心 = =
不过你码这么多字确实辛苦,拇指
表示囧娃= =我没有删过回复啊= =而且我也删不鸟啊= =这貌似要漫漫神马的才能删吧= =而且我的意思也不是说漫漫要写什么腹黑小白之外的丫TAT。。。。。我的意思只是,在看到有人说漫漫的文笔不要- -写作吃力,然后虽然这么说有点找揍,但是兰亭你不妨去看看沐非的文,就会明白我说的是神马意思了- -我说的幼稚,意思是一些描绘是平凡中见真相- -而不是哄小孩的那种幼稚- -囧里个囧。。
“它让我完全进入剧情,它让我能够期待如此美好的爱情”
同感
写的很好。
我也是那个愿意等漫漫的人。
喜欢漫漫的文章,因为感觉真挚温暖,就算偶尔会伤感流泪,但是心底是积极的,相信真善美。
啊,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作者大人,掩面。我犯低级错误了,本来在看另一个评,忽然跳转到你这儿,发现正在看的回复不见了,于是。。。继续掩面。。。。。。
11楼素我。。。再次抱歉..................
其实我很想知道楼主的轻薄寡淡是什么意思,我觉得漫漫的文笔是我看过的书里面最好的,真的,明晓溪在序里面也说漫漫会研究每一个动作用什么语言来表达,所以,楼主,你推荐一篇你认为文笔好的文章吧,我想看看你的品位,恩恩!!!
晋江的文只买了天籁纸鸢的《风流》和顾漫的《何以笙箫默》。
我也是,多久我都等。
边无奈边等
看遍了所有的小说
我敢说
我们家漫漫的书最好看,最温暖我。
以后结婚了,买漫漫的全套书作纪念。等了那么多年的何以,从看着以琛到步入婚姻该是很浪漫的吧
Ps很重要。。
无时无刻不在幻想着\"何必生\"小朋友的事情。
漫长的时间,以何以琛翘首等待默笙为开端,直到现在。他等到她,我们等到了写下他们故事的您。
无意中看到顾大出新番的消息,心情不亚于何以琛在超市里见到赵默笙那时的感觉:怅然,小小的愤懑,内心却又克制不住的兴奋着。
顾大神的好久不见,也真的是好久呢。久到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顾大给过那曾经的感动。
不是最早追文的人,也等了这文章的后续好久。第一次捧到纸书时的激动还历历在目,尽管高考压力如影随形,但偶尔还是从书包最里层翻出《何以》,告诉自己,大学里也会有这样的美好,也会遇到自己的以琛。顾大神给了我一个星星般愿望。因为书被没收和老师死缠烂打的样子还很清晰,直到最后大学刚刚毕业的班主任竟然对《何以》好奇,那时候有种想欢呼的冲动。然后书又被老爸老妈没收.....(这是个很伤感的话题,换!)
顾大一直追求并执意要守护的那份愿望,感动了每一位读到这本书的我们。高中时,每读一次,内心就感动一次。
进了大学,发现有些事情和书中的不太一样。大学里没有以琛,自己也没有默笙的勇气,那么慈眉善目的老头教授也碰到过。然后被现实中华丽丽滴伪仿假盗版山寨以琛打击过一次,发现水货不能要,太有失水准。
蓦地发现,顾大神清新笔触下的以琛和默笙给了我们一个温柔的安慰,比白马王子要真实千百倍的安慰。虽然生活中没有以琛,也没有那么笨笨的追着男生的默笙,可还是喜欢让两个人的甜蜜住在心中,至少以后难过的时候可以听到以琛说”赵默笙,你跑这么慢,我当初是怎么让你追上的?“然后小声笑笑那个不太给力的赵默笙,800米怎么就跑的这么慢?.....
然后时间跑得飞快,不给我时间去多想。本来以为自己忘了,亲人的离世,好朋友的反目,开始加重的繁重学业,工读生的尴尬地位让我以为自己还能有多少刚刚入学时的那种天真向往。
直到今天听到室友说看到顾大更新何以,直到因为因为顾大更新《何以》想重温一下之前看过的章节。直到看到何以琛落寞的说“我输了”而胸口微紧。发现原来只要笔触够深,文章够精,遑论多久都能找到开始时的心动。也许情感不同,阅历不同,可是无独有偶的共同经历却总在不知不觉间触动心弦。
看到顾大神之前写说,写文写着写着眼睛便湿润了。我们看着看着何尝不是随着文章而笑,伴着情节而难过。看到新更文的第一章,发现顾大还是原来的顾大,依旧保持着乐天向上,温暖孩子心的顾大。默笙还是那样孩子气,以琛也依旧那样纵容她的孩子气,以以便足够。
因为太激动,我这一名千年潜水员不死心的浮上来。又因为太激动本来只想发句加油之类的,可是不知不觉就写下了这么多。
废话这么多,只是希望顾大神能持续心中的感动,让这“琛笙”的爱情继续延续,借我们一个从心底里幸福微笑的理由。
顾大,加油!挺你!
套用某句貌似很古老的话“你若安好,天地皆晴。”
哈哈~我也是高考前看的~~
我是在高考后才听说这部小说,因为自上高中后就没看过这类小说,看过你的精彩评论,我会去读一读 ^-^
初初阅读这个故事,带着惊慌一路如履薄冰,因为害怕结局不够弥补过程里的悲伤,更害怕是一个错过彼此的结束。言情小说,能够干净又煽情到这个程度,其实在我看来,已是绝唱。常常冷清,又不让人忘记温馨,明明是孤寂的辛酸,又有连篇累牍的欢笑,一句话,让观者可以落下泪,又一句话,让观者收不住唇边的笑意。
从开始的重逢,一个回归故土的女子,一个故作冷淡的男子,从让人无措的淡淡哀伤开始,不解而遗憾,终于两个人这样错身而过。“向来缘浅,奈何情深。”那是无奈的感叹,在心尖泛滥开来,尽是命运弄人的伤感。
一个经年的误解,在孤寂漂泊的岁月中酝酿成听天由命的无能为力。于是当年那个勇敢阳光的女孩,再也无法将笑意蔓延到眼底。心情和性格,都在命运的情节中受了伤,并且从未愈合,于是再拾不起当年年少的爽朗,当年青春的意气飞扬。
默笙不是一个精彩的女孩子,她不是温柔婉约的性子,更没有倾国倾城的皮相,甚至问起那个把她爱入心底的男子,他对她的心动亦只是“当年我眼光不好,喜欢了就喜欢了”这样的理由。但是她曾有最为灿烂的笑颜,坚持不懈的勇敢,她可以是以琛眼中那抹破尘而入直至心底的阳光。
以为只是默笙的遗憾了,只是不被理解的谴责,不被承认的心痛,终究又不只是如此,借着一个个旁观者的口细细道来以琛的思念与在意,以及那张被别在他钱包里的旧照片,照片里是她曾经没有畏惧没有忧郁的干净笑容,照片背后是他力透纸背的苍劲字迹——my sunshine。那个当年,她还是一个缠人爱闹的简单心思,不究自尊百无禁忌地在他身边欢笑,却始终没有听过他在乎的心情。
直到后来,直至番外,给了我们释然,以琛说:“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
我们慢慢看到原来爱着是这样的:以琛说默笙缠人的时候会在眼角眉梢挂上笑意;以琛和默笙打冷战的时候也会在课堂心不在焉;以琛会独自承受当年默笙年轻和单纯带来的伤害……
会恨以琛,是因为他曾把默笙逼离故土,让她在陌生的街道中连一个像他的背影都寻觅不到,让她在异乡连说一句想你的机会都无法奢望;因为他曾绝情又逞强地要他们的关系早死早超生;因为他让默笙一个人跪坐在昔日的跑道上,却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以看到他的终点;因为他太少表露他的在意,他的沉寂让她尝尽了不安,只能义无反顾地狼狈离开……
会轻易地原谅了以琛,是因为他那么不齿自己,明知她是他仇人的女儿依旧不愿分手;因为他在她离去后让想念的伤口溃烂,以死水微澜的绝望来平静地等待;因为他哪怕被糟蹋了爱她的心意依旧无法让自己放手,清醒的看着自己沉沦;因为他几近崩溃地承受午夜梦回后抓不住她轻颦浅笑的巨大空洞,承受无数莫名其妙的失神,承受每一次成功的喜悦后随之而来的更多的寂寥;因为他在维持不愧于人的成功者形象背后,只能依靠零乱的诗句独自宣泄心中的渴望和绝望……
会恨默笙,是因为她让以琛独自舔舐伤口,也只留下一片血淋淋的伤痛;因为她成为了他的不理智不冷静不客观之后却没有勇气保护好他们的爱情;因为她曾给了他清冷的生命中热闹和快乐,却又生生让他失去了眷恋并习惯的相伴;因为她招惹了他,招惹了他的热情他的执著他的认定,却又半路放弃;因为她叫以琛只能用烟酒自我麻痹,只有在醉酒的时刻才能喊出,他已准备好背弃一切而她却还没有回来;因为她有一段有名无实的权益婚姻,却让以琛在误解中妒忌得发狂,介意神伤……
会轻易地原谅了默笙,是因为她独自在异国冷清的街头奢望一个似他的背影,只能独自藏起一句无人回应的想念;因为她在情人节的夜里搜索他的名字,在眼角挂着悲情的清泪,身在他乡自觉地在周围建下决绝一切暧昧的冰墙;因为她时不时地落寞轻叫他的名字,那么伤心地想念他的优秀他的聪明他的能干;因为她一个人在暗夜翻滚起沉沉的寂寞,对着手机轻轻地对他说想你;因为她平静地靠在父亲的碑上,低低的说她也觉得不应该再和以琛在一起了,她已受不住再一次的否定再一次的相离……
但其实他们离幸福又是那么的近。彼此在守候对方的回头,彼此都在沉重的伤痛里不甘而又理所当然地选择用宽容代替恨意。以琛疲倦地说,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幸福,他的幸福,其实只在伸手可取之处,一句霸道的宣誓一声深情的呼唤一次认真的凝视,默笙就在他转身可见的地方,在等待他的冲动他的一次开口相留。
但若只是苦情,大概我们也不会这样的不甘,不会这样无法心平气和地接受命运里的不如意,不会这样不能忍受他们错过彼此的可能,只是因为那些点缀在疼痛之间的往昔,是那般的快乐,那般叫人倾羡的青春年少。
就像,那个本该安静的夜晚,以琛静静地说他赌他的女友会是萧默笙;生日那晚的宿舍楼下,他淡淡地吻了她,然后任人差遣地洗了整个宿舍的衣服;八百米的跑道上,以琛恨铁不成钢的无奈;以琛不喜吃甜,但仍是默默接受她挑到他面前的糖醋排骨……
以琛的温柔往往内敛,放在心头的关怀也常常以淡化后的外相展现,但是字里行间,我们都看到了那些沉稳低调的深情,虽然很安静,但其实很明显。
七年之后,在同一个城市,他们重逢在物是人非的尴尬之处,直至最后,默笙靠在以琛怀中说起在异乡的点滴,竞诧异自己的不甚悲伤,以琛淡淡地解释——因为你有我了。这一段路其实不短,但相见时短,相守更难,太多的是错过,太多的是一个人的相思一个人的寂寞,有着误会和记忆里的伤害,没有人可以勇敢,去先道出那一句相爱。
所谓好书,大概就是看过无数遍之后还想买下,要占为己有。
(以前写的,想留在这里)
尤其喜欢你写得第二段,确有其感~~~
感同身受,看过无数遍的表述,精准,也勾起更多的感伤。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说这一句,已有泪意,已近哽咽,已带沧桑。翻涌而来,太多记忆里惊涛骇浪的欢笑悲愁,和苦痛动容。
何以中间,有最深刻最干净的情伤。七年寂寞相离,那一端是年少时的恣意欢快,这一端已是沧海桑田之后的沉静苦楚。
恐怕漫漫当年未必料到,这个在超市喧杂中猛然捕获的灵感,从此要在文字的界域衍生出一场言情中比死生契阔更有波澜的经典,从此成了无数人寻寻觅觅中时时回头驻足的港湾,从此叫对爱还有着期待的我们再难消散掉感动,沉沦,怀念以及,分不清哀乐的感慨。
何以的魅惑,在于无意里侵袭心情,在于恍惚中进驻思绪。仿佛我们自己的生活里,一低头一抬首,就有何以的记忆涌来,耳边有少女明亮跃动的嗓音,眼前恍若有那个俊逸男子沉静优雅的侧影。
这种沉溺最可怕,因为来得毫无缘由,来得情不自禁。
何以琛,仿佛他走过的路我们都记忆得那么深切,仿佛他的一个微微笑一个眉宇轻凝,我们都能幻想出那样一片风华,那样一个安雅有致的男子,守着寂寞等待,日复一日。
然而时光流转里,我们有多少人忘记了曾经的承诺?又有多少人当下只能在一个将就里尝一点幸福?
有没有人对你说过:请你等我?我们等过吗,为了一句承诺?
大抵会有太多盘算,担忧自己放进了心情,最后却只有背叛;或者害怕一个人的认真,最后却是另一个人已经转身离开,只把落寞留给你。
所以大多数时候我们是不等的。为了承诺尚且不等,何况像是以琛这样连承诺都没有的?
他有的只是不能不等的坚持。
如果世界上有那个人出现过,那么其他的人就都是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
没有刻意雕琢没有华丽修饰,但却是何以里以琛最动听的一句情话,然而——只是这一句不能将就的情有独钟,却是那个他从始至终情有独钟的人从未听过的。何以的伤痛,起源于此,但也涅槃于此。
七年两地,他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从容作息,但其实没有过开怀,逼上心头的寂寥空洞,以及等待里没有期限的焦灼落寞;她在隔着千山万水的大洋那一端,在她一个人的寂寞里弄丢了灿烂的阳光,在异地的街头只敢无望地奢望一个似他的背影。
七年两地,他会午夜梦醒时呼唤她的名,回应的却只有空茫茫的一室空气,他会路过繁华但无心看风景,他会经历爱情以外的得意失意,却没有人可以分享一点想要外溢的心情;她会不由自主叫着他的名,却不敢奢望一个答应,她会继续隔着镜头观看人生百态,但把自己定义在了阴影里。
失去你,失去爱。
然而其实,漫漫并没有给我们看到太多分离时的困窘艰难。
我们只能借着记忆的琐碎,看到心里一动的酸楚,看到曾经漾满欢快的相伴。所以忍不住更介意,介意以琛孤独时犹自生活在别处的喜乐不惊,介意默笙难以吐纳的思念,只能把那句我很想你搁在咽喉,灼痛了自己。
七年后再相逢,偶然是命运的恩宠,这隔了相思的两厢凝望只在刹那瞥过又调转开视线的瞬间,他故作了一个冷淡故了一个潇洒去擦身错过,她只敢小心翼翼保护好心情,她怎么会知道,当年不要她了的以琛会为她等待七个春夏?
再相遇,多了不伦不类的心情,放不开又端不起。
挣扎是因为往日伤痕犹在,经年溃烂。
最难看,是以琛的反反复复,明明放不了她走,但是又消弭不了昔日寂寞不甘的怨恨;最伤感,是默笙的慌张惶恐,留恋又不敢伸手相牵,只好一次次承受他突兀的出现又决然离去的背影,一次次品度他来时的波涛汹涌和走时的寂静难堪。
那个站在以琛病房门前的默笙,以为任何一个终点都不会再有以琛的默笙,鼓起一点要幸福的勇气,在平衡命运悲怆的伤感。门的两边,是相爱而不能相守的遗憾。
何以的妙处,在于一切恰到好处,无论忧伤开怀,点到即止,却是叫人忍不住更往深巷里面走。他们的一个相望,他们一个相拥,或是仅仅以琛面容一黯,默笙动作一滞,我们就要开始动容,猜度他们的猜度,感受他们的感受,仿佛那伤痛砸在我们心头,那快乐叫自己笑出声来。
然而何以不是苦情,更多有温馨。相遇之后,有一个个别人的开口来道尽情深。我们陪着默笙一层层剥开以琛的冷硬,渐渐看到最最动人的痴情;我们又陪着以琛来回冲撞在现实的残酷中间,终于还是一步步将一直爱着的那个默笙带进自己的生命里。
最爱看他们的相拥,简单沉静,她的发丝散落在他胸膛上,她的额抵着他的温度,是属于爱人的亲密,无间。
现在想起初看何以,还在两年多前的午后,从此无数遍反复,难以消磨感动。
爱慕太深已然难忘,就让一次次的回味来品读——最留恋的何以。
这文所有的长评我都看了,LZ你写的最好,很有感情。。。
有评如此,足见文的优异。
呵呵,这是我第一次回复长评。
写的很好呢。
今天又一次看完何以,感慨万分来看长评。写的太好了!
也是很喜欢何以;
书写的好,此评写的也好。
最难看,是以琛的反反复复,明明放不了她走,但是又消弭不了昔日寂寞不甘的怨恨;最伤感,是默笙的慌张惶恐,留恋又不敢伸手相牵
这就是我爱何以得原因啊,现实中人何尝不是这样,欲断难断,想爱难爱。。。
挺好。
hen bang!
很棒的評。几年來反復看了多次何以來慰藉自己,相信愛情。也許內心深處仍期盼著一個何以堔,可終究還是覺得,有些事是羡慕不來的,能在書里看到,就該知足了。
同感,每每心中有惶惑、有遗憾、有波澜甚至有不安,都会回来看一遍何以,便温暖安静些。
看原著的时候已经哭的稀里哗啦了,再看你的评论更是觉着心里有什么东西深深被扯动了。早已过了做梦的年龄的我,爱过人,也别人爱过,等过人也被人等过,只可惜情深缘浅,来来去去,却依旧是伊人独憔悴,,,
一直不看言情,高中时期被炒得火热的《梦里花落知多少》都曾经被我鄙视的一塌糊涂,直到有一天,在好友的签名中,看到那句,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喜欢到不行,细聊之后,才知道有这样一部小说。好友极力的推荐,
让我有点动心,那样挑剔的人也会有如此高的评价,或许,真的不错。
然后便没有抱什么太大的期望去看,没曾想,从此以后,爱死了《何以》
对于以玫,因为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一直对这个女子有种特别的感情,尤其看了番外《一人花开》于是打心眼里心疼这个女孩。她也不愿将就,于是永远只能是以琛的妹妹。幸好,漫漫给了她幸福的结局,让这个令人心痛的女孩有了一个好的归宿。
“我以前的妻子,曾经在我研发出的搜索器里搜索过这个名字。”这短短的一句,让我泪流满面,印象颇深。应晖也是令人心疼的,他爱默笙,却只能默默守候,他不相信会有人同样痴情同样执著的等待,对于以琛,他是嫉妒的,却也无可奈何,我想,他会愿意将就,愿意保护默笙,愿意付出一切,只是,那个眼里只有以琛的女子,心里再也不会容得下他人。
不是没有想过放弃,只是永远数不到一千。七年,七年的等待,七年的煎熬,却始终无法改变那个人在心中的位置。那种爱到骨子里的深刻,就算是痛,也是甘之如饴。
爱死了以琛,他不算是王子,也不算完美,只是那份痴情,大约世间不会有。
不知道是第几遍看《何以》了,每一次都会泪流满面感触颇深,每一次都有不同的体会。
不知道漫漫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完成这部小说,写下那么多经典的话语,令人回味无穷,爱不释手。
漫漫的小说,影响力之广是不曾想到的。
从此以后,每每看到言情小说的男主,总会不自觉地与以琛作比,却再也无法找到一个像以琛这样满意的男子。而无数的言情中,经常可以看到何以的影子,只是无论文字还是构思都远远不如《何以》。
把《何以》推荐给周围的朋友,于是又有一大批人从此爱上以琛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有人说,何以表达的就是这种淡默的幸福,没有太多的波澜壮阔,却耐人寻味,百读不厌,文字间透露出淡淡的温暖,让人相信爱情,相信坚持,相信有情人终成眷属。
喜欢那句,向来缘浅,奈何情深。七年,以琛等到了他的默笙,而我,只能与我的以琛彻底告别。我也不愿将就,因此只能永远作他妹妹,只是希望,可以像以玫一样,有个幸福的结局。
舍友说,有点意犹未尽,应该再续写,默笙知道了以琛父母的事情,然后再次离开……直到最后又再次相聚……我坚持认为,那个七年,已经有了太多的相互折磨,无论是漫漫还是大家,都不愿意再看到他们分离,不忍再折磨他们
跟朋友讨论如果拍成电视剧,谁可以担任男主,于是发现,以琛这样的男子,是现在那些所谓偶像永远无法阐述的,没有一人可以表达出那种情感。这样的故事,就应该永远是故事,留给人遐想的空间
很巧合的与男女主人公分别的时间相同..
七年..
真的是一段很长的时间...
记得小学六年的日子都可以让我憋死..
那么两个深爱的人七年天各一方那会感到多寂寥啊!
初次邂逅<何以>是刚上高中的一堂计算机课上...
说实话,刚看到书名的时候没有任何感觉,决不会想到现在回那么的离不开它...
<何以笙箫默>..
很拗口的名字..
应该不会很好看吧..
于是我关掉了链接继续在网上没有目的的搜索着..
就这样与<何以>擦肩而过..
"机缘,真是个很奇妙的东西."
几周后的计算机课后,朋友介绍,我又和<何以>不期而遇...
于是决定看看这本同学口中的"好书"...
恰好周末,是个当夜猫子的好机会...
打开百度主页,在搜索条上打下了这个我会记一辈子的书名...
还记得是在新浪上看的,导读很诱人...
"<何以笙箫默>---一个让你相信爱情的故事"
记得我妈对我看书时的表情作了个总结:
"嘴巴在笑,眼睛在哭".
笑 小红发誓变淑女;默笙挥墨学板桥;
保安返包编故事;女生问婚求应晖;
旧情深深如何忘;伊人一笑泯深仇;
昔日侣人终得缘;今生伴子共相依...
哭 旧人重逢如陌路;昔日回忆却清晰;
七年沟壑难逾越;朝思佳人已新婚;
旧时伤痛又肆虐;误会重重何得解;
上辈恩怨仍难平;此生如何与伊存...
.......
正如明晓溪的话:"<何以>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这不知不觉就醉了,"
我醉了,酩酊大醉...
似乎如罂粟花般,<何以>让我中了毒,而且毒入肺腑,无法自拔...
何以琛..
到底是怎样的男人?
为什么可以这样完美到真实?
曾经想过把<何以>拍成电视..
可是越往后读越觉得这样便是毁了他..
他是何以琛,
无法把他量化到任何一个世俗的明星身上.
七年的时光,可以改变一切..
唯独改变不了他们之间的爱...
突然不知道喜欢<何以>的原因..
只是因为何以琛的深情..
或者因为赵默笙的如一..
直到读到顾漫的那句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当时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是的,
我很喜欢一首歌:"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微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就是这样平淡却深刻的幸福溢满了<何以>,
才会有那么多人为之痴狂吧!
我相信顾漫:
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一个人是因我而生,为爱而活,正如何以琛一样,历经沧桑却永不改变...
茫茫人海,至今未遇...
不过不是没有,只是我运气不够...
等...
总有一天我们会重逢...
总有一天我们会拥有这样的幸福...
你说的真好!
等,每个人都会想默笙那样幸福。
一定会的!
光等是比较消极的,一定要去追求。
曾经想过把<何以>拍成电视..
可是越往后读越觉得这样便是毁了他..
他是何以琛,
无法把他量化到任何一个世俗的明星身上.
很喜欢你这句.很多好看的书拍出来后都失去了书中原有的味道
曾经想过把<何以>拍成电视..
可是越往后读越觉得这样便是毁了他..
他是何以琛,
无法把他量化到任何一个世俗的明星身上.
很喜欢你这句.很多好看的书拍出来后都失去了书中原有的味道
我也是这么觉得!
今天终于看完搁在电脑里很久的《何以笙箫默》,有感而发,这确是一段参杂了现实的爱情童话。
向来我喜欢的原创文学大多是完美而小白的梦幻爱情,所以之前听说《何以笙箫默》里的女主是离婚归国的,就没了阅读的兴致,觉得这样的爱情混合了曲折杂质,不够忠贞完美。
但在看过全文后,我之前的观点被颠覆了,到底身体的出轨是对爱情的背叛亦或是心灵的出轨还是对爱情的背叛?在七年的时间里,男女主都无时无刻不思念深爱着对方,所以七年后男主才会在去民政局时沉沉说“从现在开始,就算我们一辈子相互折磨,我都不会放过你。”他们因现实的原因在七年前错过,可最后又因为真爱的力量七年后重新在一起。
文中以琛冷漠深情,他对以玫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这句话被许多读者誉为经典。但我偏爱他那些咄咄逼人却能让人会心一笑的语录,如:“我想我们都不想和对方有太多的纠缠,何不早死早超生。”“一般推断。”“那时候我眼光不好,喜欢了就喜欢了,没有办法。”“就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简单点说就是,我已经结婚,你们要准备红包了。”
记得有一回律师事务所里实习的小高问起以琛,为什么喜欢既不优秀也不很漂亮有气质的前女友时,以琛没有回答却心想,也许是因为她叽叽喳喳的声音填满了他空虚的心灵;也许是因为她明明不喜欢上自习却硬撑着陪他,结果一不小心睡着了,口水浸湿了他半本刑法书;也许是因为她自己英语四级没过却还兴高采烈地拉着他庆祝他六级得了优秀,不过那次她被他训得很惨,女友不教,他之过……那时候她还可怜兮兮地举手发誓下次一定过四级,绝对不给他丢脸。看完那段文字心灵深处很是悸动,也许正如那张照片背面所写的“my sunshine!”
相比以琛,默笙的形象更加亲切简单的像只自在的小鸟,当她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以琛,不如考试的时候你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吧,那样我肯定跑得恨快!要不在我眼前吊着你的照片……”以琛生日,她跑遍了全城都没有买到满意的生日礼物,结果只能晚上十点多钟累得惨兮兮地出现在他宿舍楼下,以琛吻她时,她傻乎乎对他说:“以琛,今天又不是我过生日。”看了这些生动的描述,一个活灵活现的默笙仿佛就在眼前,怎能教人不打心底喜欢她。
如果开始还在为“向来缘浅,奈何情深”感伤的话,在读完全文看过他们的爱情故事后,心下却想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能为着理想不妥协那是不是就会有不一样的转机出现?谢谢以琛和默笙的故事,更谢谢《何以笙箫默》的作者顾漫给我们带来这么美丽的成人童话,以琛和默笙的幸福结局让我们在阅读的同时,似乎也明白了一些之前踯躅不定的东西。
想当初,在下是从作者明晓溪的友情链接处看到作者的“有壳不怕下雨天”的,觉得这名字有意思,就来坐客啦,选已完成的作品,又看到有积分高达800万的作品,变毫不犹豫地敲门了——正是这部《何以笙箫默》。
刚看开头便被自认为很悬乎的悬念给吸引,被两人又或说是女主角(在下的直觉认为如此)的心情感染,有种“不可得”的心碎与压抑,迫不及待地想看下去,心神被一环扣一环的情节与转机摄住,便再也逃不开了——在下是这样想的,可惜刚看完1~3章,晋江网进不了,焦急之余甚至有等周末到书店买书的冲动。无奈……在下从来不记标题和作者啊,虽然考试默古诗已经屡次遭受惨痛教训,习惯,已成为自然……(没意境?好吧,我承认自己在找借口)
幸而,晋江在关键时刻效率很高(像昨天在下无聊地找文章耗时间时,晋江的效率就奇慢),在下某种时候在某种方面也很有耐心,终于如愿在今日内拜读完大作(用词太生疏了吧?不好意思,在下文采不过关,见笑了),激动之余开始尝试写长评。
废话了一大堆,其实就是为了凑字数,怕自己的感悟写太少,不给申请长评……
—— —— —— —— —— —— —— —— —— —— —— —— —— —— —— —— —— ——
这个故事的开头很吸引在下,似是有悬念——七年前发生了什么事;似是有后文——赵默笙与何以琛之间的故事有怎样的发展;似是有期待——“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真的可以无限期地占据他们的心……一切的一切都是在看完这个故事后才有感而发(因为在下从来看文不带大脑,带大脑就感受不了文章的乐趣——超越人类认知界限的情感冲击,话说在下很享受看这个故事时无端的心痛与热泪盈眶啊,自虐狂……)。其实看完这个故事,痛哭流涕之后才开始生疑——天意弄人,竟让他们多次纠缠不清,否则哪来这份缘?转念又开始骂自己呆,这是作者的布局,情节曲折,不正是小说吸引读者的魅力所在吗?之后陷入深思(看到中考后颓废已久的某人开始干“正经事”的某父母差点将在下送医院心理部门就诊),最终虽不甘心自己久违的瀑布泪如此被“骗”去,却甘愿认输……(某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中)
从未想到这个故事会给在下这么大的触动,使得像在下这样的懒蛋也开始趴在键盘上努力凑字写长评,为了给似乎可以给作品加分而奋斗,这是在下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之所在,人在江湖,情到深处,愿为知己者死;我们在晋江,愿为奋斗于写文第一线的辛勤作者写下发自内心的感慨,汇总起来,正是人称“长评”者。士为知己者死,在下为作者……好像什么忙也帮不上的样子,日后多来走动走动,帮作者打打气吧。唉,在下很没用……
喜欢这个故事,喜欢它语言风格上的幽默,喜欢它故事情节上的波澜起伏(好像太夸张了),喜欢它充满着人世间的情感、充满了真善美,喜欢它从在下的记忆中划过,不留下很清晰的印记,意领于胸,却是这般的刻骨铭心……(坦白从宽,实在是在下记忆力不好,刚看完就忘了个大概,嘿嘿)
怎么说呢,在下太过笨拙,作者文笔之流畅、感情之细腻、设下悬念之深沉却无法在在下的评论中体现一二,就此结束,回家练笔去啦。
我知道的所谓温暖,是一种细水流长,清新简单的爱情。
我印象中的所谓温暖,是一种不必说出“我爱你天长地久”,也能肩并肩站在一起迎接未来的淡然。
音乐缓缓流淌,书卷轻轻翻开。
————《何以笙箫默》,便是那样的温暖。便是温暖的经典。
作者顾漫,有一个很可爱的绰号:乌龟。这本小说,据说是在比龟速还要慢的速度下写出来的。
很幸运,我看到《何以》的时候,是2007年大雪纷飞的冬季。
据说,那一年,拥有人类历史上有气温记录中最温暖的一个冬天。
而,那一年,我看到传说中“温暖”派言情的经典之作《何以笙箫默》。
开篇的超市,让我有一丝的迷乱,什么兄妹,什么七年,什么跟什么啊。忽然之间,作者,笔锋一转,写得竟然是七年之后发生的故事。看着女主角赵默笙略略的笨拙,略略的狡诘,略略的不知所措。心里忽然和她一样有一些委屈:“何以琛,你终于还是和她在一起了。”
然而,平淡的生活总是需要一些突发状况去打破的。比如,一个钱包,一张证件照,以及那张照片背后犀利的“my sunshine”。究竟,七年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究竟是你要离开我,还是我不要你。
头脑里面浮现出各种各样的构思,看着两个人各种各样的猜测,也许是这样,也许是那样,但是,难得鼓起勇气想要重新开始的那一刻,何以琛也许永远也想不到,这个七年前爱自己爱到那么深的赵默笙竟然已经在异国他乡的美国嫁给了别人。
忽然而至的挫败,连接挫败之后的决绝,面对默笙略带泪痕的脸,所有的力气都用来赌尽一生。民政局那场签字,写得多少人跟着紧张。落下笔的那一刻,又有多少人跟着祝福。
你们,要很幸福,很幸福哦。
所幸,七年前的故事,七年前的细节缓缓回到生活里面。仿佛淡淡的冰糖水的味道,经历冷淡,漠然,追逐之后,剩下的温暖终于缓缓地涌出水面。
所幸,应辉歪打正着的向我们叙述了那空白七年中的故事。
所幸,以琛的应变解救了默笙面对阿姨提问的尴尬。
所幸,很多年前的那场事故仅仅是一场事故,而何以琛知道对自己而言,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何以琛说:“如果世界上有那个人出现过,其它的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将就。”
忽然的一次独白,迷迷糊糊中的我们,忽然发现,原来,这场爱情里面,坚持的人不是一个而是两个。
七年,大洋的两端,两个人彼此爱着对方,并且坚持这份爱直到再次的相遇。
这个世界上的爱情有那么多种,可是,乌龟顾漫觉得,最美的那一种便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们不是王子公主,也不是骑士和灰姑娘。他们就是这个世界上平凡而简单的人,然而,似乎这样温暖的爱情却要比以上的那一种都要打动人心。
乌龟用十万字向我们娓娓道来一个关于七年的爱情,而那种有关温暖的感动停留在每一个细小的情节和对话中,停留在每一个回忆和希望中。
我看了三遍《何以》,几乎每一个季节都会拿出来重新看一遍,每一次看,都会看出来新的温暖。
这个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爱情,有各种各样有关爱情的小说。
但是,
2007,这个温暖的桂冠属于《何以笙箫默》
那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那是一场温暖无边的爱情。
相对于粉丝喜欢追续集的情况,很少有看《何以》的人要求乌龟写续集,因为他们觉得这是一场最美好的故事。
冬天又将到来,我也再次捧起手中的《何以》,希望这一年的冬天,有更多的人认识《何以》,喜欢《何以》。
因为,那是一场有关我们心中最温暖地方的震撼。
深有同感
有些不必较真的,否则会雷到
我个人感觉以琛在超市的反应是正常的 明明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 却不开口 人生的很多重大决定 往往有这个人的因素 但是真的去了 未必会真的主动上前~~~ 不过还是很感动滴~~~
就是说咯,一下子太突然了,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了
我真的很想问一下“搬砖工”这位网友,你真的有看过很多遍《何以》吗??!!为什么你会对这篇文章有那么多误解呢??
第一,像以琛那样内敛的人,看不出他对默笙的感情我觉得很正常,他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感情。而人非神,真正失去后,以琛当然也会痛苦颓废。
第二,相隔7年,如果你忽然见到你深爱的人,却对他有重重误会,你会一下子飞奔到他身边去吗?你也会要先平静一下自己的心情吧。你又怎么知道如果默笙没有捡到钱包,以琛就不会找借口去找她呢?
第三,婚后以琛吃醋发火,不是像你说的“毕竟默笙在外那么多年,会煮饭也是生活自理能力之一”,如果默笙没结过婚,她煮饭给以琛吃,他就不会发火了,和你说的根本有本质的区别。
第四,文中根本没提默笙是不是处女,以琛原谅默笙并给她戒子,是因为以琛想彻底忘掉过去忘掉仇恨,而默笙的那晚的主动也让以琛知道默笙心里有他,与默笙是否是处女毫无关系。
我的不同意见还有很多很多,不一一提出了。还有一句话,小说毕竟是小说,和现实是不能完全相提并论的,我希望你在看小说的时候仔细点,漫漫是我最喜欢的作者,我当然不喜欢有人这样评论她的小说。
我是个何以迷 超喜欢这本书的 但不得不说 里面有些指责的观点确实是有点道理的
不过作者毕竟是个网络作家 这本书在众多小说中 立意文笔都算不错了
不要要求太高 让书如同名著般无懈可击也不现实
话说钱包那一节我也觉得玄幻——
不过以琛对爱的说不出口也就造成了此文纠结的种种
如果他直接对笙说 I LOVE U 也就没此文了 看点就在他的爱你在心口难开哦
我有怀疑,是不是以琛故意将钱包落在超市的,想让女主来找他
这只是一本小说,好看就足够的。有必要那么较真么?如果那么现实就不是言情小说拉。
那个同志啊。你是不是闲的无聊啊。
看了LZ的 长评我有一丝愕然啊。。
看了这么多遍何以,居然没有发现
还好 竹林碧影大大 的剖析很是深的我心。
既然是本小说我们就应该以一种欣赏的角度去看。。。
否则到处都是漏洞。岂不让人心寒?
不得不说 我还是非常非常喜欢漫漫。。喜欢何以的
我不喜欢看虐文。每次看完虐文。都会看一遍何以
这就是我心情的调节剂哇。。
哈哈哈 喜欢
我觉得不同人的理解与感受都不尽相同,你提出的问题在我看来,都是可以成立的。故事虽是故事,但毕竟人物都有着不同的情绪,而且钱包那段情节,现实中当然很难出现,不过小说跟现实可以相提并论吗?看故事,不能只用自己的观感去评论整本作品。
这位网友,我认真的看完了你对《何以》的评论,你只按照你的个人角度去评论《何以》 这部作品,以个人角来说,你的评论并不是说不正确。但你有没有深入当中角色的内心挣扎里去看呢。
我很赞同5楼的说法哦,我是不怎么会说啦,总之我觉得写的很好,我看第三次了,
其实....看到文后番外篇就可以发现以琛和默笙婚后生活并不如人所想经历过苦楚后就整天你侬我侬,反而他们的相处方式又回到了7年前,他忙她缠,换句话说以琛本就不是个感情外漏的人,以枚不是说了么,原来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他们是如此亲密。以琛从来都爱默笙,只是他的爱不需太过张扬天下皆知。
超市中的重逢,二人谁也不曾向谁打个招呼,以琛转身面色平静,你怎知在他转身的那一刻他不是在等待默笙的主动,只不过他最后还是失望了。
何以琛律师精明能干,处事仔细,可惜钱夹子还是丢失在超市,如不是走神失意,又怎会如此粗心?
7年的分离,默笙已不完全是他认识的默笙了,她的成熟 她的改变,他不是不能接受,他不能接受的是这些变是不是因为另一个曾经存在的男人.......
哎 说一千道一万,对于男女主角的情感变化和转接,偶还是觉得不错的。你似乎有些主观了,用你自己的生活方式来套男女主的思想和行动。
我们生活总有一些看不顺眼的或难以理解的人和事,我们总说,“ 真笨啊,如果这样这样做不就好了么?”可他们毕竟不是你,不可能和你一摸一样,如果人人都有一抹一样的思想和行为,那这世界不就简单多了么??它复杂就在于它的多样性。
还有一句话不是叫做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么,你用旁观者的视角去评判当局者其实本身就是一种误差,我们可以用‘清’去点醒‘迷’,却不能说他们的‘迷’让人很难理解....
我初看《何以》,并没有多少感觉,后来有一次偶然翻到之后又看了一遍,这才感觉,有些书并不是一眼的惊艳,而是溪水的长流。正如默笙和以琛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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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小说就是感通深受,它什么都会发生,只不可能的是现实,喜欢一篇文,喜欢的是它的感觉,喜欢的是它所流露出的那份希冀与感同身受,感动,喜悦,还有等漫漫填坑的那份无言的快乐~~一切其实就是简简单单···
楼主,后面关于配角的那些评论,我和你的观点一样。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
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今天在中午的时候看了一本放在书架上好久没有拆封的书!
《何以笙箫默》
其实,一开始要看的并不是这本书
而是——《灵魂等待三千年》
只是在看到11页的时候,突然停住了
发现自己最近一个劲儿的在看古代书,整个人都快复古了
所以从架子上的新书里,挑选了一本现代书来看
看了简介,我还不是那么明白
什么是数到九百九十九?为什么始终没有办法数到一千?
直到我看到了那句话,我彻底的震撼住了
良久,才听到他暗哑的声音:“我输了。”
“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那是七年之后,他听见她说要去“相亲”,她没有给他任何的解释,他整个人疯了似的去酗酒……直到看见她后,狠狠的亲吻着那张期盼已久的薄唇后,说出的肺腑之言
“我没有喝醉,我是疯了!”
相信这个时候的他,只是一心的希望,自己是真的疯了。
蓦地,他低下头,冰冷的唇碰上她的,一触就走,深沉难解的目光纠缠住她,低低的说:“默笙,我很清醒。”
一直。
他清醒的看着自己,沉沦。
他没有选择,他深爱着她,所以他一次次的被他伤害着
即使是七年前,她的不告而别,都不能轻易的将她从他的生活中彻底打散
在他的面前,他始终还是一个失败者
但他依旧不会轻易的将这下定义为“爱”,而称之为是“沉沦”
沉沦在这一片爱里,沉沦在对她无限的期望中……
久久,她才听到他冰寒透顶的声音,“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
这一次,他是彻底的疯狂了。
他一次次的期盼着她能够重新回到自己的身边
可等来的,却是她的一句:“我结过婚了。”
看到这里,我真的很想骂这个女人,也很同情那个男人
但也许,不这样的话,就不会有后面精彩的故事,就不会有这个冰冷、阴沉的男人柔情的一面的出现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这是在以琛的书里,随处可见的一句诗
可是,知道的人,又何以会不得知,这不仅仅是一句诗呢?!
这里面有的却是那个让以琛朝思暮想,企盼了七年的梦。
“你还要不要我?”
这是我很意外的一句话,而且是出自默笙的口中
以琛也很意外,但在这之前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去抛掉和这个女人有关的一切
而就在今天,她又一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而且是出人意料的问他,要不要她
他要如果选择?!
选择再被她践踏一次,还是,选择真正的相信她?
“给我一个理由。”他看着前方说。她看着他漠然的侧面,胃里难受得无法思考他的话是什么意思。“告诉我,你爱我。”
他希望得到答案,可他也害怕答案
不知道会不会是他想要的答案
所以,在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说完之前,就已经止住了她的话语
后来,他要她嫁给他
很霸道,没有商量的余地
也正是因为没有这份商量的空间,使得他们的对婚姻的态度是那么的儿戏
默笙很想做好一个妻子,而以琛时不时的讽刺道:“这种事情我是没有你有经验。”
默笙爱他,可以不计较他说出的这些故意中伤她的话,一切都只是因为爱!
直到有一天,以琛知道了所有的事情,他拉住她
“他和我说,有个人曾经在搜索器里搜索过我的名字,我想问那个人,她都搜索到什么了?”
从那一天开始,他们便不再像从前
以琛也在心中默默的下了一个决心
“我的父母给了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看这本书时,我原以为自己会哭
可是当我翻到最后一页时,惊讶的发现,这本书就这么没了
结局,也可以说是没有结局的结尾吧!
淡淡的、淡淡的、消散在这本书的最后一页
看了觉得好的长评一定要顶!
俺也来顶
顶
顶,,,~~~
真的很好看
感受很深啊``
这本书我已经看了3次了`
但是每次看完后还是会哭的稀里哗啦的``
顶``
这长评不错撒~~
去年看过的书,想了,又来看看,还在这,真好。今天看了一位朋友□空间里恩施方言的康桥别离,。。。
呜呜 感动
我也觉得结尾太过于平淡了....
不过作者更多的是留给读者深刻的思考吧......
让人不得不期待她可以再出本续集或者第二部^^
真的好感动!我也顶一下!
好想真的是这样,淡淡的,淡淡的,没有结尾让人回味悠长
很精彩的长评,让我又回味了一遍书的内容,让我又有一种心酸的感觉!!!
写得很好,所以不得不顶下。
平静地爱完,却慢慢地心酸了起来。
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守候,所以并不是每个人都配拥有爱情。。。比如我。。。
何以看一次感动一次
最近看了很多的书,小说,言情小说,多的是过眼云烟般,看过,忘记,就那么简单,和我脑袋的空旷一样的是这些书也是内容空旷得很.我从来只看出版的书,早年看台湾的,近年也看些内地作家的,但是原创的小说,就是网友发布在一些小说网站上的,我不看,虽然其间精品不乏!
看《何以笙萧默》是一种偶然,因为它兼具我喜欢的小说的类型,少年认识,离别,重逢,站在一个时间上去看这样类型的书,是一种体会,看时间的跳跃,人际间的戏剧,是种享受!
女主角叫赵默笙,男主角叫何以琛,
悄悄,是离别的笙萧,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出自徐自摩《再别康桥》)
这是女主向男主介绍自己的名字的时候说的话,在分别的七年里面,何以琛在无数的书本上写下了这句诗。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七年后默笙回国第一次逛超市,遇到了何以琛,相见却不相认,如同陌生人一样。默笙后来又多次去了那家超市,偶遇毕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可是命运却赏赐了点什么,保安坚持认定一个皮夹是默笙的,因为里面有默笙的照片,多年前的照片,照片后面是她熟悉的何以琛的笔记,my sunshine!透过故人找到以琛的律师事物所时,却他刚好不在,真正的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其实分别了那么多年,再重逢,却已是没了什么交集,总要有固执的一方,拽着曾经的交集不肯放的一个人。都以为自己是被背离的一方,让我不得不怀疑真的是年少不懂爱的时候只能互相伤害吗?默笙计较着当年以琛没有血缘妹妹以玫的告白,计较着以琛当年的那句,我再也不想看到你;以琛计较七年前默笙的不告而别,执着于当年被舍下的痛。
如今,以琛是名牌大学毕业,有自己律师事物所的青年才俊;而默笙是一间杂志社的摄影记者。
七年后的以琛上电视,会计较是不是在显眼的位子,七年前等以琛时默笙习惯站在显眼的地方。
七年前的默笙800米从来很慢,以琛会在终点说怪话,跑这么慢是怎么追上我的啊?七年后的默笙在孤单的跑道上独自跑着终点没有何以琛的800米,冲过终点时,泪如雨下。
何以琛真的是个很不错的男人,看了让人觉得砰然心动的男人。
默笙离开后,一次他喝醉酒,拉着照顾他的以玫不停得问:“你为什么不回来,我都准备背弃一切了,为什么你还不肯回来?”他在以玫工作请吃饭后,,要去赶公车前对以玫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有那个人出现,其他人都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眼泪是在这个时候盈满眼眶的,毕竟现在懂得这样道理的男人实在太少,而这个被丢下,却冷静得决定等待的男人,真正让我泪流满面。
何以笙萧默--慢板,何以都在
小时候上街,妈妈总是会嘱咐,不要乱走,走散了,也要在原地等。大了,也会约朋友一起,逛街或者怎么样的,都会选在最醒目的地方,远远看对方来,还要丢给对方,这么慢实在受不了你的眼神!
但是如果一个走丢的时间是七年呢,一个等待的时间是七年呢?当更多的东西让我对七年这个词汇,第一的反应是七年之痒时,有个人等了七年,待在相识的城市里,等了七年,违背低调的个性,站在最显眼的地方,这个人叫何以琛。
决定要等待,是个艰难的决定,而选择没有终结的等待,需要的耐心和信心都是不可估计的。是抱持着这样的心态吧:他在这里孤寂,她在那边孤寂,总有一天她会回来,或者厌倦等待的他出去找寻。是坚定在一起的原因,所可以孤寂得等待。
赵默笙选择在国外的原因是,在国外孤零零的是很正常的,大家都一样,但是如果回到自己的国家还是孤零零的,那太痛苦了。这是个遭受命运变故的女子,曾经这样抱怨异国的生活,你知道吗?以琛,在国外连找个和你相似的背影都很难,异国的街道就是这么冷清。
学生时代的两人,一个太怯于言语,一个又太没自信。默笙时常喊着以琛以琛以琛,以至于,默笙走后很久,以琛都会出现幻听,但是却再找不到这个喊的人。因为上代的渊源而对默笙说狠话的以琛,以为被拒绝被驱逐的默笙,机缘,在一瞬间拉出了一个半球的距离,一个七年的距离。
七年间可以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所以默笙说自己在美国结过婚了,以琛说自己是疯了才会让自己这样被默笙践踏;所以默笙也说自己离婚了,以琛也曾残酷的说,你凭什么认为我会要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但是在愤怒的伤害后,这个以琛还是逼自己去和默笙登记结婚。默笙说,觉得和以琛不像夫妻,以琛很快说你有经验,说说看夫妻该怎么样?我有一瞬间以为,这样的两个人会这样去继续,一个执着于伤害去平衡自己,一个固执于忍耐去压抑自己,开始是一个僵局。何以琛对自己说,承认吧,你嫉妒,嫉妒七年间默笙面对的那个人;即使知道自己应该感激,有这样一个人让默笙不去寂寞,但他还是嫉妒得发狂。这是非常有血有肉的一个人,挣扎在过去和未来间,于是两人僵持在现在,伤害,安抚,懊悔,自责。
做出向既得的幸福屈服,是我欣赏何以琛的地方。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再也不要去在意,因为他已经是如此的累,如此得迫切希望得到幸福。
终究是个很不错的男人,而默笙也没有辜负这个等待。萧笙依然,何以为报。
谁知道看到第十章,地雷却突然响了。因为没有准备,炸得俺是粉身碎骨啊。
摘录如下:背景:男配应晖(女主前夫)在C大(某著名大学,男女主及男配的母校)讲演。
起码场外,默笙身边的一群女生已经为应晖的风采和魅力而沸腾了。
“哇,他好帅啊,就算老点我也认了。”
“拜托!谁说他老了,别人才三十四岁好不好,正当年轻力壮。”
“我要是有这种老公,要才华有才华,要事业有事业,要长相有长相,走出去非拽死不可。”
“算了吧,这种人,你要在他还没发达的时候嫁啦,现在已经晚了。”
看到这里我已经要受不了了,但是看在已经看了这么久的分上,我忍,我忍,我忍忍忍。
才忍了没几行,终于吐了出来:
气氛空前地热闹起来,一个接一个学生起来问各种刁钻古怪的问题。自由问答最能体现一个人的才思敏捷与否,很明显应晖在这点上相当出色,机智而风趣的回答赢得了一阵阵掌声。
今天的演讲,应晖无论哪个方面都无愧于“C大的骄傲”这个称呼。
“拜托,这些男生真无聊死了。” 连续几个专业方面的问题让女生们开始无聊了,她们对那些计算机啊技术啊什么的问题一点兴趣都没有。就在这时,话筒传到了一个女生手里。
女学生站起来,清清嗓子:“应先生,我要先说明,这个问题不是我要问的,是场外我的同学发短信给我,说如果我帮她问了这个问题,就请我吃饭,所以为了我的免费晚餐,请应晖学长务必回答我。” “当然。”应晖风度极佳,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嗯,是这样。”女生技巧地停了停,等全场静下来,她大声地说:“请问你结婚了没有,我们还有机会吗?”
拜托,就算作者立意想要贬低女大学生,也请含蓄点好不好?敢情听讲座的时候,专业问题科技问题都是男生提出的,女生就盯着演讲者流口水,还“拜托,这些男生真无聊死了。”“她们对那些计算机啊技术啊什么的问题一点兴趣都没有。”那么她们上大学干什么,听讲座干什么,还不如直接整个容把自己嫁出去得了。我真想大吼一声:作者是何居心?为什么这么瞧不起女大学生?女人除了男人,就没有其它感兴趣的事情?就没有一点专业追求,事业追求?如果这样,费那么大劲搞什么轰轰烈烈的妇女解放运动,追求受教育和工作的权利干什么?女生上大学,就是为了方便发花痴?
当年我上大学的时候,什么科技精英,网络经营,经济经营,学术精英来讲座,也是络绎不绝。女生和男生一样,认认真真听讲,认认真真发问,从来没有听过一星半点这样的花痴谈论。当然,也可能是我孤陋寡闻。各位网友,谁能告诉我中国哪所大学的女生是这样的(台湾省除外),让我长长见识!
本来平时我踩了雷,都是一笑而过,尊重作者的劳动嘛。不喜欢不看好了,何必打击人家的积极性?可是这样一篇被奉为经典的小说,如此大张旗鼓的抹黑女大学生,身为女子,如果还继续沉默,便有认同的嫌疑。譬如如果此刻有人在街上喊口号“女人都是花痴,滚回家去”,凡是有血性的女人,必得起而抗争一样。
虽然扔砖,不表示全盘否定“何以”一文。那么多人看,自然有其好处。不过,我窃以为,虽然整盘菜很精美,但这两段,实在是败笔之甚,仿佛苍蝇。一见之下,无论整盘菜色泽如何诱人,味道如何特异,都只能向着墙根吐了。
这对话没有任何问题 你以为大学生多正经啊 什么污蔑女大学生 你是个女大学生了不起啊 我是清华的我们有时候开讲座就是有可能发下花痴 这调节气氛当然你不懂 因为你智商不够
楼主你反应过度了吧,能扯这么远。
话说楼主你至于么?
这个是文
只能说明女生很开放,很勇敢
你真的有点……
男人爱漂亮,女人爱潇洒加多金,这有什么嘛,现在的大学很开放啊,这个问题我觉得很正常啊,我记得当我还是高中,就有名人来我校演讲了,还不是有八卦女同学追问人家的隐私,到了大学就更如此了,我不觉得有什么抹黑我们女大学生的意图啊,反而增添了乐趣,楼主你太严肃了,太女权了吧,呵呵.
同学 你很严重的失恋过吧?不然怎么会对这么好的一篇文章有这么愤世嫉俗的感慨。。
这,有必要吗?
有句话叫做:认真你就输了
恩...台灣省除外..看來你對台灣女大生偏見不是一般高
既然不喜歡別人把刻板印象套在當今的女大生身上
就不要做同樣的事情自打嘴巴
我觉得你就是个脑残加三级
你要是想讨论这么多社会现实,不就别来看小说呗。说的那么愤恨干嘛。
有本事自己写,看你能写出多么能描写‘中国学校’生活的爱情。
有没有听过小说源于生活,还高于生活。可没有说完全复制生活。
如果要看这些,麻烦推荐你看看 知音 什么。或许你就不雷了。
怒了。哦第一次在晋江写个评论还是这样的。
我想问一句 楼主 能来看言情小说的又有多少正经的很的?
你既然认为作者是在贬低女大学生
那么你这个女大学生又正经多少 你为什么不捧着诗经读 来看言情呢?
言情本就是故事 若要真切合实际也没人看吧
是在是搬起石头砸自己吧 楼主
抱歉,LZ说的话,某些有失偏浡。“试想女主那么小白,那么平凡,只用了一点点坦率和厚脸皮就能虏获那么优秀的男人的芳心,而且七年如一日,随便嫁了个男人,就是身价数十亿美元的科技富豪,那要是换了我这个有气质有内涵的美女……”社会那么多形形色色的人,相处后,会发现身边有女主那样性格的人是很幸福的事!她善良,乐观,坚强,隐忍。“身价数十亿美元的科技富豪”非随便娶她,她也非随便嫁他。有认真把文看完的人,会懂。“拜托,就算作者立意想要贬低女大学生,也请含蓄点好不好?”有句话,我一直鞭策自己——请你用慈悲心和温和的态度,把你的不满与委屈说出来,别人就容易接受。这句话,送给LZ。大家共勉。
LZ女权主义也不是这样的吧······
原来你纠结了半天纠出了一篇长评就是在纠结这个吗.....?
囧....= =
LZ要不要看下某些校园小说里面那些桥段?那些作者动不动就写个花痴A怎样怎样,花痴B又怎样怎样,那些才会看得你忍无可忍呢。再说了,小说本来就是拿来打发时间的,何必那么认真?
LZ、
从头看到尾、我只想说你两个字
白痴!
还自称什么气质美女
我看就是一会嫉妒哒丑女
话说现在的女大学生也不是没有花痴的
你敢说就你不花痴?
还苍蝇、
我看你就一蹲垃圾堆的苍蝇
要吐也离远点。别脏了我们顾大的地盘
其实看言情的再来是看小白言情的多多少少都有些这样的情节吧!就像看穿越的人一边抱怨这怎么不符合逻辑怎么颠覆了历史却不去看正史,只能说发帖人反映太过了,小说嘛,怎么就和贬低女大学生扯到一起了,还是不能理解,我想问你把小说当成什么了,难道是社会新闻报道,你要它表现的多么真实,还要深刻的揭露社会现象,那么直接去看新闻社会版就可以了,长期泡澡言情小说里又算什么呢?
其实如果顾漫把c大那次演讲写的和你说的现实一样,大家都很规矩的探讨专业知识,估计到时候又被人抨击为没有半点新意的平淡无奇,跟文没有半点关系为什么要写之类的。
小说本就是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的,计较那么多干什么。。。而且本身人家的定位就是小白文里的经典之作,你自己要想那么多的。。。
一只叫顾漫的乌龟,慢悠悠地写着她的甜蜜小文;一只叫水水的,耐不住寂寞四处看文最后也开始动笔成了浩荡作者大军中的一员。
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久到会用“回忆”的心态,遥想当时。
记得当时年少轻狂,记得当时人多热闹。
这些年,有人经过,有人离开,乌龟的何以,依然在爬。
游戏规则都能写三个版本的下部,乌龟的文还未完结。
在我被人催文的同时,我也催着乌龟的文。
只是她依然那么慢悠悠地,持续着她坑的深度。
不是一次咬牙切齿,如果乌龟和我一个城市,我肯定骗了她的地址然后直接杀到她家。
不是一次在群里尖叫发誓,下次碰见乌龟要砸了她的龟壳当摆饰。
我们的心急,乌龟的心定。
记得当时,晋江给我的概念就是巨坑两只,“千年的烈火,万年的何以”,我常在嘴里挂着这么一句。
最初,喜欢到处给人推荐,尤其是乌龟的这文,逢人就说,网上有这么一篇文,看着大好,看着心动。慢慢得,开始了怨念,再慢慢得,快要成了绝望。
却,总舍不得像放弃其他坑般也一走了之,总是在记忆开始模糊时再次拜读。
这是戒不了的瘾,它泛着甜香不知不觉间已经离不开。
当然,同时这也是个让人无力挣扎的无敌巨坑。
我们那个时候进晋江的,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何以吧?多少人,都是坑中的冤魂?多少人因为何以而相识相知?
这是某个时期的标志吧?不管之后出现了哪些更有名的作者,出了那些分数让人惊讶的文,在我们心中,何以依然有着它独特的位置。
好像耽美的niuniu,乌龟的何以也是,对于我而言,这是一方净土。
何以很干净,很温馨的平淡,情节上没有什么跌宕起伏,却非要一口气看完才觉得过瘾。即使,这是第N次阅读。
听说乌龟终于要出书的那时候,简直以为是在做梦,从来不曾想到传说以久的事情,原来是有可信度的。
惊讶的程度,好像年初时看见乌龟半夜更新一样。
天,原来乌龟真的没有丢弃我们这群可怜人!
于是开始等待,有了些希望的等待,而不是之前几乎渺茫的等待。
记得,又是等了很久吧,当然和之前的时间相比算好多了,我记得,半年?还是再多些?反正,终于等到了确切的出版日期。
先是网上看见了封面,这时,才真的有了一种真实感。
去买书的那天,下着大雨,人湿透了,书却完好。小心翼翼地藏在怀里,用塑胶袋包了两层。对于我而言,怀中的东西已经不止是一本书了,那是一种执着。
非要看完全本不罢休的执着。
笑,当然,也是一份不能割舍的情怀。
因为何以,水水现在对律师有着特别的情怀。
因为何以,对于拿着相机随便拍我更加起劲。
如果何以是个梦,那么我至今仍在梦里不愿醒来。
感谢一下乌龟编织了这个让人心怡的梦送给我们。
虽然历时悠久得过度了些。
如今,我是不是该等着文雨的苏菜某天也能出现奇迹完坑?
我现在对任何坑都有了信心,乌龟的何以都有完结的一天,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如果乌龟你看见了这评,请千万记得表扬一下水水,这可是水水在晋江的处女长评哦,大方点送给你了!不过,这不是长评,这只是水水的碎碎念……水水的怨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