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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条
№61 网友:
无敌宝宝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8-09-14 20:15:44 所评章节:
4
为着那份温暖
《何以笙箫默》出版也好久了,我却直到今年的盛夏才遇见。盛夏遇见何以琛。
我是懒人,很少写长评。何以是第二个。《迷侠记》在看了2年后写了长评,《何以笙箫默》在看了3个月后写了。我是在看了一段时间后,再来回顾作品。如果它还能打动我,我才会写长评。只是这样的作品很少,太少了。
一感动
何以中最打动人的怕就是以琛七年的等待吧……七年孩子都可以上小学了。一张照片,一句我不愿将就,一个微笑,以琛成了每个看女孩心中的梦中情人。
但是默笙,这个有点傻傻的女孩给予我的感动不比以琛少(喜欢女主对一个心念着男主的我多么不容易)。其实不仅以琛,默笙也等了七年。犹记得那句:“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999了,就是不舍得数到1000.”其实不愿将就又何止以琛一人。
二自卑与自信
其实我觉得默笙和以琛两个人中自卑的是以琛。因为自卑他不敢表达自己的感情。这种自卑是无意识的,也许以琛自己也不觉得。但是明明爱着默笙,却不说。何也?或许是性格问题,但是造成这种性格的本身或许就是自卑。毕竟父母的早逝对任何一个十岁孩子都会造成一定影响。从这点上说,默笙同学无疑是勇敢。她大大方方地追以琛,跟在他后面跑。有人说闲言的吧,但是默笙依然无悔而勇敢地表达自己的感情。这种勇敢或许也是种自信。只是以琛后来用自己的自卑打击了默笙的自信。
还好,乌龟素亲妈。以琛终于牵起了默笙的手。
其实写这个长评,只是为了那些感动,那些曾经感动我的东西。其实何以到了现在已成了每个人心中的了。大家都有自己心中的何以。这部11万字的小言,漫漫写了3年,自是不同寻常。网络十年经典,不是谁都当得起的。何以的感动在于它的温馨,在于细节,在于每一句对白。其实谁都不是完美的,以琛的闷骚和尖刻(看他对默笙的一些话就知道),默笙的平凡(其实这个平凡只是指外在)。但是他们加起来就是完美。
之后也看了很多这个类型的,却再也没找到一部《何以》。或许那些书也成了将就吧。其实不是我不愿将就而是将就不了。《良辰》说是继《何以》之后最感动小说,可是我只看了几章就弃了。或许何以只有一部,任何模仿都会成为东施效颦吧。在这点上,其实我很注重的。我觉得一部作品的原创性是最重要的。不论好不好,但必须是你自己的。或许这可以解释我为什么看不去《良辰》的原因吧,与文笔无关。(话说某龟真是奇思怪想,每篇都那么有意思,只是满地的坑啊。额不知死的,都蹲下去了。微微什么时候完结啊)
这是一份迟来的长评,送给乌龟,也给自己留个纪念。中秋到了,祝漫漫中秋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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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网友:
悠蓝达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8-08-27 19:47:28 所评章节:
3
谁温暖了谁——关于《何以》的一点点
每每翻起《何以笙箫默》心中都会溢出满满的幸福之感。
何以琛,赵默笙,他们是幸福的代名词,是矢志不渝的最好诠释,是天长地久的宣泄。我知道,在世界的某个角落肯定存在他们两个人的影子,是幻想中的现实,在现实之中继续着他们的未来的生活。
他们活的很好,我相信。
记得第一次看《何以笙箫默》的时候是2007年的冬天,温暖的冬天。只是在一次的偶然之中发现的。那天夜晚,电脑到凌晨还没有停止工作。
《何以》就有这样一种魅力,被吸引的人会不停不停地看下去,直到最后。文章中没有伏笔,没有悬念,没有过于复杂的人物关系,却深深地吸引着读者,一直看下去。也许,这就是《何以》的魅力所在吧,字里行间洋溢的都是满满的幸福,让人有种想要一口气看完的感觉……
所以,我觉得我是幸福的,当我看完了这篇文的时候。
不仅仅是因为文里面的幸福,更是因为在我看这篇文章的时候,全文已经写完了,可以一口气看完。那一刻,我想我是绝对幸福的。
是的,第一次看《何以笙箫默》是在网路上看的,不停地点击鼠标,网页却依旧很慢,在那时候,似乎多等一秒都是着急的。
我依稀记得那天我看到很晚,很晚,早晨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已经不是早晨了。时间却还停留在夜里的这篇文章上,久久不能离去。整个假期,我都在想《何以笙箫默》,在想里面的情节,在想里面的两个幸福的人,在想他们未来的生活,在想一切一切关于这篇文章的事情。
我想我是疯了,在那段时间。
从此,我爱上了都市类的文章,或许是因为《何以笙箫默》为它们添上了一层妩媚的色彩,或许是因为《何以》的太好,而带动了其他作者写作的心情,但最终我知道,是我自己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已经陷了进去,而且越陷越深。
不得不承认,顾漫的《何以笙箫默》是一个巨大的成功。
在一次看《何以》是在一年以后的现在。
很巧和,又是一次意外,在书店看书的时候,翻倒了《仙度瑞拉》。第一辑里面就有一片很有感觉的文章——《杉杉来吃》,文字里透露的是休闲的笑料,却依旧隐藏着淡淡的温馨。当我看到作者是顾漫的时候,才想起来在很久很久以前曾经看过一片她写的文章。
那个时候我无法将《何以》的作者和《杉杉来吃》的作者想象成一个人,因为两篇文章的风格相差竟是如此之大,而现在,我才知道,两篇文章的作者只能是一个人。因为文章中的人物都是那么的幸福。
现在,手里捧着《何以笙箫默》,心是激动的,有一种余热流淌在体内。
就像明晓溪说的一样,《何以笙箫默》看似是一片简单的文,但字里行间弥漫的都是淡淡酒香,不知不觉就醉了。
我想,我早已沉醉了,醉在最最幸福温暖的文字里。
何以琛,赵默笙,他们好吗?我不知道,但我肯定在眼中只有彼此的他们,将会是一对最最幸福的伴侣,不是吗?
BY Yolanda
27.8.2008 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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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超人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1-26 15:26:07
好评`看过后很有素质的顶起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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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小芋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1-29 22:23:25
真是一篇幸福的文。喜欢这种简单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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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网友:
s*******9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8-06-21 19:58:08 所评章节:
6
何以--my favour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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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网友:
泠晓风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8-04-29 21:59:06 所评章节:
6
一种静默的幸福
一种静默的幸福
昨晚把《何以笙箫默》看完了。
为什么会看这本小说呢,自己也不太清楚,只是看到好多人推荐,于是,就看了。
.
文风是我一贯喜欢的那种婉婉道来,不疾不徐,仿若在叙述一个古老悠长的故事般。
于是,就这样,一点一点,我看完了全文。
.
内容不算很新颖(不过这是几年前的文了,在那时,应该算是很新颖的),两个相爱的人,因为一些误会,女孩离开男孩去了美国,7年后,当女孩回来的时候,在超市遇见了俊挺依旧,出众依然的男孩,于是,两人之间那纠缠的情缘,那刻骨的爱恋将两人的命运又紧紧牵绊在一起……
结局是HE(Haapy End),男孩和女孩,哦,不,这时的他们,应该被称为男人和女人,他们互解心结,然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结局很童话式的感觉,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
昨晚看完后,有很多想法徘徊于脑海,很有冲动想打开电脑将它们全部写下来,笑,可惜时间不允许,父母不允许呵~~~
现在,如愿打开了电脑,却一时间不知道写些什么了,笑,难道是昨晚的一觉睡的让我把什么都忘记了?~~~
那我就写些我还记得的东西吧,虽然很少很少了……(以后有好的想法什么的,看来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写下来啊~~~)
.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
这句话是默笙离开后很久的某一天,以琛对以玫说的。
对这句话印象深刻,看到它的那一瞬间,我忍不住笑了,以琛啊,你真是爱默笙爱惨了……
何以琛,优秀内敛的新新好男人,沉着、冷静、理智、客观。但每次一遇到和赵默笙有关的事情,他的那些沉着、冷静、理智、客观都被被他统统抛到爪哇国去。
就像向恒说的,默笙是以琛的不沉着、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呐!
.
以琛,应该说是被默笙厚脸皮兼死皮赖脸的倒追到手的吧。
第一次见到默笙,这个调皮的丫头竟然在偷拍他,而且拍完后还一点都没有偷拍者被被偷拍者发现时的那种羞愧。
随后,那天真到让人无语的“问名对话”,着实让我们以后的何大律师咬牙切齿地郁闷了一番呢~~~^-^
第二次再见到默笙,应该是在默笙洗好照片去找他了。那时,阳光调皮的在她脸颊上跳舞,使她看起来那么的纯真美好,听着她在自己耳边叽叽喳喳的说着“你看你看,我第一次把光影效果处理得这么好呢!你看到阳光穿过树叶了吗?”那时,他对她,应该有那么些动心了吧,呵,虽然不是第一次见面就一见钟情,不过,这和“一见钟情”,差不了多远了吧。
赵默笙,仿若一缕跳跃的阳光,直直照进何以琛那颗寂寞灰暗的心……
.
“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这个,应该可以算是以琛对默笙的告白兼答应她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吧。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嘴角不由微微上扬,这个傻以琛,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告白的时候也要做出一副严肃认真的样子。我想啊,那时,他的心里一定很紧张,生怕和他同样傻的默笙会不理解他的话,会回绝他呢~~~
于是,两个人幸福的在一起了……
.
的确,那真的是段幸福的日子,默笙,基本上是随时随地都“黏”着他:下课“黏”着他,吃饭“黏”着他,上自习“黏”着他,甚至上课也“黏”着他……当然,这也就有了后面那件著名的“答题事件”了^-^
“把他们都关进牢里。”
那时的她,面对周教授的提问,面对以琛硬邦邦的“我没听”三个字,情急之下说出了这句话,然后,全班,哄堂大笑。
其实,那时自己真的是尴尬坏了,不仅是为自己,也是为了他,他一个堂堂法律系的高材生,女朋友竟然是个法盲,真丢人呐~~~
而他,也尴尬,不仅是为周教授那句幽默的话语,更为他因为她而上课偷开了小差。
不过,是因为她啊,所以,无悔了。
.
上帝是公平的,他不会给一个人过分的幸福……
.
于是,以玫变成了情敌,以琛对她说了冷漠的话语,一切的一切,突然间都变了……
赵默笙,这个有些迟钝的丫头这次倒变得敏感起来。发生这样的事情,她啊,缩回了她那只乌龟壳,逃去了美国。
这一去,就是7年……
.
7,是个很奇妙的数字。
上帝花了七天造就了万物。
从周日到周六,再从周日到周六,7,不停地重复,循环。
于是,7年辗转反复后,默笙从美国回来,遇见了他——她一心思念的何以琛。
只是,纵然心中再爱,那7年所造成的空白间隙是完完全全存在的,是无法让人忽略的……
她,赵默笙,不再是过去那个单纯天真无忧无虑的女孩子,那双大大的眼眸中,多了份沉郁……
他,何以琛,不再是过去那个沉默内敛不善言语的男孩子,那双幽深的黑眸中,多了份凌厉……
只是,两人之间那看似若有若无的纠缠羁绊,深深存在着……
.
他叫她“赵小姐”,他口气透着寒意,他态度严肃冷漠,她,愕然……
那时的默笙,对着镜子,想起了他们从前的事,然后,嘴角上扬,而笑意,却未曾传达到眼底……
那时的以琛,在超市重新见到默笙时身体的瞬间僵硬,在听到默笙说要去相亲时眼底的突然阴霾,在“醉酒”的那个晚上面对默笙的晚归忽而腾起的压抑之火……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觉得可笑,7年了,已经7年了,他还是输了,输给了她,输给了她赵默笙,输的一败涂地……
他何以琛,还是会为了赵默笙而发疯……
.
他恨默笙,在她任性的进入他的生活时他没有讨厌她,在她父亲找到他对他说出那些让他屈辱的话时他没有讨厌她,然而,在她自私的打理好包囊远走他国甚至一点消息都没有透露给他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开始恨她了……
爱之深,恨之切。
这个道理他懂。
所以,他更加明白,他爱她有多深,即使7年之后,他还是爱她,而且比以前更爱她……
所以,面对她时,他勉强镇定有些僵硬的说:你现在要不要回到我身边?
他知道,他真的很想很想她,真的不在乎一切,只要她能回来,就好。
然而,她的一句话打破了他所有的伪装——“我结婚了,三年前,在美国。”
那时的以琛,应该不仅是震惊,恼怒,更多的,还有一种绝望,希望的渺茫。
“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
冰寒透顶的声音,只有他自己明白,那是绝望时心痛到无法呼吸……
.
以琛再次见到默笙,她抱膝坐在他家门口,眼睛怔怔地盯着前方的地面。
然后她说:你还要不要我?
你还要不要我?
记得以前看过一本书,上面说,女人最能打动男人的一句话就是,你还要不要我。
此刻以琛的心情,应该是震惊,夹杂小小的喜悦吧……
然而,等他再次回味这句话,再次想到几天前自己的那种绝望,所有的震惊和喜悦,都化为了愤怒和难堪。
只是,再愤怒再难堪,也敌不过默笙眼神的暗淡,和她声音的颤微与呜咽……
于是,身份证,民政局,几项程序,几个钢印,赵默笙和何以琛,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起了长期的契约关系。
(写到这,不得不说一下在民政局时,那位工作人员迟疑地问默笙,你真的是自愿的吗?当时以琛的脸色,真的是难看极了哈~~~)
.
上帝是公平的,他不会给一个人过分的幸福,同样,他也不会给一个人过分的的悲苦……
.
钱夹里始终放置的她19岁的照片,书页上总是写得很凌乱的关于她名字的诗句,每次去吃饭都点但从来没吃过的笋,一直记得她爱吃的肯德基,从来不接贪污受贿的案例……
这一点一滴,7年了,从不曾忘却,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
看到她收拾行李,曾经被抛却的记忆重新浮现,腾起的怒火使他忘记了一切……
当然,乌龟漫不会让某些“悲惨”事情发生,所以,“行李事件”的误会解开后,我们的默笙和以琛,嗯嗯,在乌龟亲妈的笔下,幸福了一回~~~
.
C大的百年校庆这天,应该可以说的上是个小小的转折了。
以琛,我很想你……
终于,我们的默笙,不用和她亲妈一样做乌龟了,勇敢的钻了出来,对着以琛,说出了这句话。
只是,有些事情该来的还是会来,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比如说,应晖,比如说,后面的赵妈妈。
.
从应晖的故事里,我们看到了默笙的善良,从赵妈妈的事件中,我们感受到了以琛的执着。
这两个傻傻的人,不管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幸福的在一起了……
.
本来说只写一点而已,结果,越写越多,写到最后竟然停不住笔了。
笑,重新读一遍自己写的这个东西,却发现,读后感不像读后感,长评不像长评,更像是一种,呃,简要叙述故事全文……
它,甚至跟我最初想写的完全不一样了,甚至,和我的这个题目,不一样了……
.
一份静默的守候……
7年间,以琛在静默的守候着……
7年间,默笙在静默的守候着……
7年间,以玫在静默的守候着……
甚至7年间,应晖在静默的守候着……
……
.
1,2,3,4,5,6,7……
1到999,再从1到999,再从1到999,不停的重复,循环……
终于,你再次回到了我的身边,我很庆幸,我始终没有数到1000……
.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就是这样一种静默的幸福……
.
PS:由于和原主题太不相符,于是终于把题目由“一份静默的守候”改为了“一种静默的幸福”,果然呐,我不是一个擅长起名字的人呐~~~
.
PPS:很长时间没有写过文了,这篇文啊,爬啊爬,我竟然爬了整整一天才爬出来……
这就是效率啊~~~(被P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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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网友:
和叶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8-04-26 19:27:39 所评章节:
5
笙箫相随
一直一来总觉得七是一个命定的数,上帝花了七天造就了万物,感觉七就像是一个轮回,可是不敢想象七年是一个什么概念,七年足够使一个人褪去稚嫩,足够使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归于平静,可是由于它的宿命性,即使相隔再远,也会有重逢的一天。
于是,一切便开始于结束以后!
赵默笙没想到一回国就碰到了何以琛,当然何以琛更是没想到自己等待了这么多年的人下子会突兀的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以玫知道他们明明看到了对方,可是怎么能那么平静呢?
七年了,赵默笙也不是当初那个只会追在何以琛背后跑的小丫头了,生活仿佛给他们之间构筑了一道墙,默笙是不敢再去缠以琛了,所以,一向冷静、理智、客观的何以琛竟然会跑去等她,自然以默笙的脑袋是不知道原因的,她也不能理解以琛那一瞬间的失望与愤怒,压抑了七年的情愫终于爆发,所以以琛才会说了那一句:“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让你这样践踏!”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看到以琛那凌厉刚劲的字体在书上写着自己对他说了无数变的“默笙”的来由后,看到同样的字体在她的在照片背后写着my sunshine的时候,她是 震惊的,于是抱着是最后希望去他家等他,再枯涩的问一句:“以琛,你还要不要我?”
他是再也不会放她离开自己的身边了,仿佛自己这么多年来经历的落寞与寂寥都不复存在,只要她在自己身边就好,只要还能看到她就好!所以以琛要她去民政局,就像一个溺水的孩子拼命的想抓住最后的一线希望,不然他就要永远失去她了,这样,她不会反悔吧?
他应该对默笙有信心的,只是他不敢再对她有信心了,因为他害怕再次回家面对一室寂寥,他怕她会像午夜梦回抓不住的希冀,然而默笙并没有让他失望,因为她也知道这是自己和他最后的机会,一切,好像又简单了。
她会在家等他下班,会等他一起吃饭,会试着让自己变成一个合格的太太,因为这也是她从未尝试的幸福,在别人眼中,以琛是冷漠的,可面对默笙他才会真正的成为他自己,无关于别人。
生活给予我们无尽的历练,我们会遇到很多人,有的人是终其一生都无法割舍下的,以琛和默笙最后能够幸福也是他们自己争取与努力的结果,默笙如果不曾回来,以琛如果中途离开,那么这就注定是一段不完整的幸福了吧!
总觉得何以琛是一个很不可思议的人,对于感情并没有深刻的外露,可还是让我们一眼就看出了他眼底的专注与深情,他是那样骄傲的一个人,也会为了让赵默笙看到自己而努力。
“这样,算不算站到了显眼的位置。”以琛问,眼底也是无尽的期望与迷茫,希望她能看的到。
以前默笙等他时总是数到九百九十九,怎么样也没有勇气数到一千,现在换成以琛,在数了无数次的九百九十九后会抱着以玫问:“我都准备好背弃一切了,为什么你还不回来?”
绝望与落寞的潮水汹涌而至,好在,一切终于归于平静了!
正与漫漫所说,世上温暖的话语很多,可怎么也比不上那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也许,这正是何以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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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超人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1-26 15:12:53
咳咳,看了你的长评搞的我又有点热泪盈眶了~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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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ifeifeiyao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17 21:49:29
让我们用心去爱这篇文爱以琛和默笙,感动于他们之间的深情和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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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网友:
冰霞蝶影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8-04-14 16:51:09 所评章节:
4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一次读《何以》,是在两年前,记得那时网络版《何以》的开头是一句歌词:
后来,我终于知道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当时心浅浅的抽痛了一下,为那种再回首,早已物是人非的寂寥。
一向不看悲文,于是我犹豫了一下,但最终还是看了下去,然后发现《何以》的内容跟自己想象的不太一样,一口气读完,便再也忘不掉。
现在,终于买到了《何以》的书。
再版的《何以》封面很简单,满目略带沉淀的绿色,伴着浅浅的芰荷花影,如同《何以》本身,清雅出尘,让人心生感动。
入夜,灯光柔和,茶香袅袅,我带着一种近乎虔敬的心情翻开了《何以》,再一次细细品味……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一次偶遇,一场倒追,还有宿命般一世的纠缠。
那个在阳光下偷拍他被发现的她。
那个威胁说要拿着他的照片问遍全校的她。
那个一急之下要关人害他丢脸的她。
还有一别七年后,那个面对他茫然无措的她。
都是她。
都是何以琛心中的sunshine ——赵默笙。
相离七年,他们在嘈杂的人声中重逢,再擦肩,又因一个钱包和一张照片,转身,靠近。现实的悲哀让他们彼此逃避,彼此伤害,可终究抵不过一世纠缠的命运。再回首,发现一切悲欢离合,原来皆有定数。于是他们更加靠近,似若即,似若离,以一个微妙的距离恒温着。又或许不是恒温,而是愈加靠近,此时终于不避那个叫应晖的人,他也终于了解,原来真相是她的善良,只是她的善良。那段往事,带走了他心中最后一丝阴霾,冰雪消融,一切,终于温暖如春。
看着昔日的恋人一步步靠近彼此,一点点接近幸福,就像是从冰雪皑皑的严冬看着河开雁来一步步走进了草长莺飞的春日。尽管曾经退缩不前,尽管曾经彼此伤害,但终于还是驱散了重重阴霾,再一次迎来了心中那一缕温暖的阳光,迎来了渴望已久的幸福温馨。
品读《何以》,就像细品一杯香茗,淡淡的苦涩,淡淡的甘甜,还有淡淡的清香萦绕心间,久久不曾散去。
世事多变,冷静优秀的何以琛身上多了咄咄逼人的凌厉气势;昔日天真快乐勇往直前的赵默笙,如今眼眸中也泛起了层层的沉郁与悲哀。但是,不变的是那无悔的深情和刻骨的相思,融化了两人心中高高筑起的冰墙。再怎样摒除曾经的一切,还是无法欺骗自己的真心。
世界上,像赵默笙这么傻的人会有几个?
原来竟真不止一个。
因为依旧深深爱着,所以以琛那种柔软的心情才会越来越控制不住。
因为依旧深深爱着,所以默笙才会那么害怕刚刚才有的一点点幸福会转眼间烟消云散。
大学时代的甜蜜幸福,分离七年中那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和梦中遥望的柔肠百结,重逢时那遥远的距离以及不为默笙所知的父辈仇怨,纠缠成两人一世的情缘。那些痛苦,那些阴霾,那样折磨着彼此,可是赵默笙没有错,何以琛也没有错,其实谁都没有错,只是造化弄人,而已。
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
相思,相忘,不相亲,天为谁春?
所以奋力冲破层层阻碍,终于可以不负如来不负卿。
最后,请允许我用漫漫后记中的一段话来作为结尾: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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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67 网友:
容峥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7-11-06 15:40:54 所评章节:
4
最温暖的那一年———评《何以笙箫默》
我知道的所谓温暖,是一种细水流长,清新简单的爱情。
我印象中的所谓温暖,是一种不必说出“我爱你天长地久”,也能肩并肩站在一起迎接未来的淡然。
音乐缓缓流淌,书卷轻轻翻开。
————《何以笙箫默》,便是那样的温暖。便是温暖的经典。
作者顾漫,有一个很可爱的绰号:乌龟。这本小说,据说是在比龟速还要慢的速度下写出来的。
很幸运,我看到《何以》的时候,是2007年大雪纷飞的冬季。
据说,那一年,拥有人类历史上有气温记录中最温暖的一个冬天。
而,那一年,我看到传说中“温暖”派言情的经典之作《何以笙箫默》。
开篇的超市,让我有一丝的迷乱,什么兄妹,什么七年,什么跟什么啊。忽然之间,作者,笔锋一转,写得竟然是七年之后发生的故事。看着女主角赵默笙略略的笨拙,略略的狡诘,略略的不知所措。心里忽然和她一样有一些委屈:“何以琛,你终于还是和她在一起了。”
然而,平淡的生活总是需要一些突发状况去打破的。比如,一个钱包,一张证件照,以及那张照片背后犀利的“my sunshine”。究竟,七年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究竟是你要离开我,还是我不要你。
头脑里面浮现出各种各样的构思,看着两个人各种各样的猜测,也许是这样,也许是那样,但是,难得鼓起勇气想要重新开始的那一刻,何以琛也许永远也想不到,这个七年前爱自己爱到那么深的赵默笙竟然已经在异国他乡的美国嫁给了别人。
忽然而至的挫败,连接挫败之后的决绝,面对默笙略带泪痕的脸,所有的力气都用来赌尽一生。民政局那场签字,写得多少人跟着紧张。落下笔的那一刻,又有多少人跟着祝福。
你们,要很幸福,很幸福哦。
所幸,七年前的故事,七年前的细节缓缓回到生活里面。仿佛淡淡的冰糖水的味道,经历冷淡,漠然,追逐之后,剩下的温暖终于缓缓地涌出水面。
所幸,应辉歪打正着的向我们叙述了那空白七年中的故事。
所幸,以琛的应变解救了默笙面对阿姨提问的尴尬。
所幸,很多年前的那场事故仅仅是一场事故,而何以琛知道对自己而言,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何以琛说:“如果世界上有那个人出现过,其它的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将就。”
忽然的一次独白,迷迷糊糊中的我们,忽然发现,原来,这场爱情里面,坚持的人不是一个而是两个。
七年,大洋的两端,两个人彼此爱着对方,并且坚持这份爱直到再次的相遇。
这个世界上的爱情有那么多种,可是,乌龟顾漫觉得,最美的那一种便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们不是王子公主,也不是骑士和灰姑娘。他们就是这个世界上平凡而简单的人,然而,似乎这样温暖的爱情却要比以上的那一种都要打动人心。
乌龟用十万字向我们娓娓道来一个关于七年的爱情,而那种有关温暖的感动停留在每一个细小的情节和对话中,停留在每一个回忆和希望中。
我看了三遍《何以》,几乎每一个季节都会拿出来重新看一遍,每一次看,都会看出来新的温暖。
这个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爱情,有各种各样有关爱情的小说。
但是,
2007,这个温暖的桂冠属于《何以笙箫默》
那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那是一场温暖无边的爱情。
相对于粉丝喜欢追续集的情况,很少有看《何以》的人要求乌龟写续集,因为他们觉得这是一场最美好的故事。
冬天又将到来,我也再次捧起手中的《何以》,希望这一年的冬天,有更多的人认识《何以》,喜欢《何以》。
因为,那是一场有关我们心中最温暖地方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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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12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20 11:45:52
真的很温暖,我又一次在搜索何以,看第四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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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mumu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26 12:01:02
我看过了微微来的,很喜欢那种轻松浪漫的爱情,但是这本书自从看了楼主的评后就一直没敢看,因为七年太长了,让我心里会有种“此文虐心“的想法,并且本人有洁癖,很讨厌男主跟女主以外的人交往或者OOXX。而楼主的评里说“何以琛,你终于还是和她在一起了。”,我就却步了,望而生畏了。看过微微那么幸福之后再来看同一个作者笔下的另一个女主却经历过痛苦才能得到幸福,心里就不好受。我果然还是喜欢轻松地文啊。所以暂时还是不看这本书了。说起来很多经典但是虐的文我都没看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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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Dora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26 14:14:50
看吧,其实不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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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mumu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26 14:51:05
还是没受得住诱惑,先尝试着看了结尾,然后又忍不住从头看完了,发现真的没有我想像中的恶俗情节(男主因爱成恨或者嫉妒人家前夫使劲虐女主也虐自己),男主很成熟很理智,最重要的是他的爱超过了一切,所以他们还是在一起了。看完后,总觉得乌龟大人还可以写的更细一点更长一点的,好吧,我承认其实是我没看过瘾。从来没买过小说的我,也许会考虑一下这本和微微吧。恩,还有一本书以前也很想买的,不过是耽美文《红尘有幸识丹青》,跟本文不同的是那本的出众点在于作者的专业知识无比彪悍啊彪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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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
mt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26 17:30:56
楼上的,我也喜欢识丹青。
言情耽美类,有的书最是以感情胜人,比如何以,是我看得最多的。有的书以轻松见长,如一个爹爹三个娃。还有的以专业“骇人”,我觉得其中之最是识丹青和银翼猎手系列,让我领略另一个世界的另一种风采,尤其尤其识丹青中的临摹业。可惜银翼虽称得上是言情耽美里的鸿篇巨制,文笔却仍略显生硬。剩下还有小白的、为虐而虐的、为H而H的、语无伦次的,就忽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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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
飘落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3-14 19:20:41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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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
寒卿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02 17:54:51
写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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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
fxlyy126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13 16:22:28
很好看,喜欢男主对爱情的专一,慢慢的文笔很好,喜欢大大的文章风格,有那么一点虐,感觉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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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网友:
木偶agnes
评论:
《(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7-09-01 01:28:37 所评章节:
4
两个人的等待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
唯一的,特别的,哪一个人不这样希望,爱情是自私的,太多的配角也许可以赚取更多的眼泪,却模糊了爱情,模糊了幸福。
现在看了太多太多的言情小说,总是雷同的“多人恋情”,所有的人搅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看久了人都会麻木了。那些刻意勾画出的缠绵悲戚,看完了,哭过了,遗忘了。现在书店里排满了各种言情小说,我却找不到真正需要的了,走进书店已经不是一件幸福快乐的事了,它变得寂寞而空虚。《何以笙萧默》,一点都不夸张,它填补了心中的空缺,是我最挚爱的。
幸福,温暖,感动,一遍一遍,总觉得不够。顾漫给了我们完美的王子,给了我们完美的童话。
《何以》中也有那种“第三第四者”的角色——以玫、应晖,却都没有过多的纠缠,简单的穿插其中,只为了凸显出那近乎不可思议的爱情。
不可思议——
等待,竟然在不知道尽头的地方开始,然后疯狂生长。
以琛,他不知道她是否还会回头,不知道这漫长的等待何时是个尽头,但他却义无返顾地选择了,等待!默笙,以为他不再爱她,以为他心另有所系而逃往国外,还遇到了另一个优秀的男子——应晖,他帮她度过危难,给了她漂泊的心一个温暖安全的屋子,而她却执着于另一个名字,那个在黑夜的搜索引擎中才敢拿出来无声地呼唤的名字——何以琛。
7年,多么恐怖的时间,足以改变一切,足以淡化一切,没有任何的恋人敢去面对这漫长的未知的7年,爱情太美好也太脆弱,何况,他们都不知道,7年就是终点。时间可以无限的延伸,直到永远,这场等待也许走下去就是一辈子,一场空,他们其实心知肚明。
我周围的很多朋友都看过了《何以》,我们达成了一致,只要遇见“何以琛”,抛弃一切都要嫁!我们想要的无非就是幸福,而那样一个人,于我们,就是最好的诠释。认定了,就封锁心门,只等她来,只为她开,以琛给默笙的爱情就是这样的独一无二,我承认,我被深深诱惑了。
等待无疑是疼痛的,两个人的伤痛同样深入骨髓,是一不小心走错了,一错7年。猜疑、妒忌,成了7年伤痛的后遗症,不过以琛最终选择了可以幸福的爱情,他说他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正是这样的选择,使等待最终变成了幸福,更使这幸福因为长久的等待而更加的珍贵而深沉。
以琛放在皮夹里她的照片,他的sunshine。
以琛书上凌乱的笔迹,熟悉的诗句,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以琛酒醉,掩不住的悲伤,“你为什么不回来,我都准备好舍弃一切了,你为什么还不回来?”
以琛小小的心思,“这算不算站在了显眼的地方?”只为记忆中,“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
……
等待,也只为遇见那样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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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纯情了 (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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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番外 (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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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我,你爱我。
救命好羞耻哇,又很爽 (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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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再看何以也依然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很喜欢很喜欢默笙和以琛,我和他们都好幸福? (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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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水千山总是情,多给一瓶行不行?行! (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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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空落落的 像被他们抛弃了一样 真的无法想象03年顾漫是如何写出这本的 所谓出道即巅峰啊 已经很久没有那么投入的看小说了 记得初中那会看的时候也是眼泪哗啦啦的流 现在没想到我妈那一代都看那么香的啊
想必往后我还会n刷的哈哈 (10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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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叮叮,您的营养液已到货,请更新查收! (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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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看何以琛的阴阳怪气特好笑,“中餐还是西餐”;“你还会用筷子吗”;“你连中文名字都忘了怎么写了”哈哈哈哈阴阳怪气 (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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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默笙和应晖结婚的时间是不是不对啊?默笙在美国7年,4年大学+3年工作。和以琛说她结婚了,“三年前在美国”。可默笙和应晖在她距离毕业还有2年的时候就结婚了,那不就是结婚5年了?2年大学+3年工作? (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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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默笙和应晖结婚的时间是不是不对啊?默笙在美国7年,4年大学+3年工作。和以琛说她结婚了,“三年前在美国”。可默笙和应晖在她距离毕业还有2年的时候就结婚了,那不就是结婚5年了?2年大学+3年工作? (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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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默笙和应晖结婚的时间是不是不对啊?默笙在美国7年,4年大学+3年工作。和以琛说她结婚了,“三年前在美国”。可默笙和应晖在她距离毕业还有2年的时候就结婚了,那不就是结婚5年了?2年大学+3年工作? (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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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默笙和应晖结婚的时间是不是不对啊?默笙在美国7年,4年大学+3年工作。和以琛说她结婚了,“三年前在美国”。可默笙和应晖在她距离毕业还有2年的时候就结婚了,那不就是结婚5年了?2年大学+3年工作? (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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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何以玫会觉得赵默笙很多地方不如她???首先C大是名校,何以玫自己都说了自己努力了一年多都没考上,最后只能去别的学校,而赵默笙很明显不爱学习都考上了C大,说明默笙虽然爱玩但很聪明,这点不就证明了她比何以玫强吗??(你都没考上C大凭什么会认为赵默笙不如你?)
再次家世,那个时候赵默笙还没有家道中落,虽然都不知道她是市长千金,但平时的吃穿用度能看出来这个女孩家境很不错吧?还有,赵默笙皮肤很白眼睛很大很灵动,这样的女孩肯定很漂亮啊,赵默笙素颜都那么好看了,再化化妆更美了!所以为什么何以玫会觉得赵默笙不如她?谁给她的脸啊! (26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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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有小脾气的赵默笙!何以琛和赵默笙要永远幸福! (2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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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懒人,很少写长评。何以是第二个。《迷侠记》在看了2年后写了长评,《何以笙箫默》在看了3个月后写了。我是在看了一段时间后,再来回顾作品。如果它还能打动我,我才会写长评。只是这样的作品很少,太少了。
一感动
何以中最打动人的怕就是以琛七年的等待吧……七年孩子都可以上小学了。一张照片,一句我不愿将就,一个微笑,以琛成了每个看女孩心中的梦中情人。
但是默笙,这个有点傻傻的女孩给予我的感动不比以琛少(喜欢女主对一个心念着男主的我多么不容易)。其实不仅以琛,默笙也等了七年。犹记得那句:“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999了,就是不舍得数到1000.”其实不愿将就又何止以琛一人。
二自卑与自信
其实我觉得默笙和以琛两个人中自卑的是以琛。因为自卑他不敢表达自己的感情。这种自卑是无意识的,也许以琛自己也不觉得。但是明明爱着默笙,却不说。何也?或许是性格问题,但是造成这种性格的本身或许就是自卑。毕竟父母的早逝对任何一个十岁孩子都会造成一定影响。从这点上说,默笙同学无疑是勇敢。她大大方方地追以琛,跟在他后面跑。有人说闲言的吧,但是默笙依然无悔而勇敢地表达自己的感情。这种勇敢或许也是种自信。只是以琛后来用自己的自卑打击了默笙的自信。
还好,乌龟素亲妈。以琛终于牵起了默笙的手。
其实写这个长评,只是为了那些感动,那些曾经感动我的东西。其实何以到了现在已成了每个人心中的了。大家都有自己心中的何以。这部11万字的小言,漫漫写了3年,自是不同寻常。网络十年经典,不是谁都当得起的。何以的感动在于它的温馨,在于细节,在于每一句对白。其实谁都不是完美的,以琛的闷骚和尖刻(看他对默笙的一些话就知道),默笙的平凡(其实这个平凡只是指外在)。但是他们加起来就是完美。
之后也看了很多这个类型的,却再也没找到一部《何以》。或许那些书也成了将就吧。其实不是我不愿将就而是将就不了。《良辰》说是继《何以》之后最感动小说,可是我只看了几章就弃了。或许何以只有一部,任何模仿都会成为东施效颦吧。在这点上,其实我很注重的。我觉得一部作品的原创性是最重要的。不论好不好,但必须是你自己的。或许这可以解释我为什么看不去《良辰》的原因吧,与文笔无关。(话说某龟真是奇思怪想,每篇都那么有意思,只是满地的坑啊。额不知死的,都蹲下去了。微微什么时候完结啊)
这是一份迟来的长评,送给乌龟,也给自己留个纪念。中秋到了,祝漫漫中秋快乐!
何以琛,赵默笙,他们是幸福的代名词,是矢志不渝的最好诠释,是天长地久的宣泄。我知道,在世界的某个角落肯定存在他们两个人的影子,是幻想中的现实,在现实之中继续着他们的未来的生活。
他们活的很好,我相信。
记得第一次看《何以笙箫默》的时候是2007年的冬天,温暖的冬天。只是在一次的偶然之中发现的。那天夜晚,电脑到凌晨还没有停止工作。
《何以》就有这样一种魅力,被吸引的人会不停不停地看下去,直到最后。文章中没有伏笔,没有悬念,没有过于复杂的人物关系,却深深地吸引着读者,一直看下去。也许,这就是《何以》的魅力所在吧,字里行间洋溢的都是满满的幸福,让人有种想要一口气看完的感觉……
所以,我觉得我是幸福的,当我看完了这篇文的时候。
不仅仅是因为文里面的幸福,更是因为在我看这篇文章的时候,全文已经写完了,可以一口气看完。那一刻,我想我是绝对幸福的。
是的,第一次看《何以笙箫默》是在网路上看的,不停地点击鼠标,网页却依旧很慢,在那时候,似乎多等一秒都是着急的。
我依稀记得那天我看到很晚,很晚,早晨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已经不是早晨了。时间却还停留在夜里的这篇文章上,久久不能离去。整个假期,我都在想《何以笙箫默》,在想里面的情节,在想里面的两个幸福的人,在想他们未来的生活,在想一切一切关于这篇文章的事情。
我想我是疯了,在那段时间。
从此,我爱上了都市类的文章,或许是因为《何以笙箫默》为它们添上了一层妩媚的色彩,或许是因为《何以》的太好,而带动了其他作者写作的心情,但最终我知道,是我自己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已经陷了进去,而且越陷越深。
不得不承认,顾漫的《何以笙箫默》是一个巨大的成功。
在一次看《何以》是在一年以后的现在。
很巧和,又是一次意外,在书店看书的时候,翻倒了《仙度瑞拉》。第一辑里面就有一片很有感觉的文章——《杉杉来吃》,文字里透露的是休闲的笑料,却依旧隐藏着淡淡的温馨。当我看到作者是顾漫的时候,才想起来在很久很久以前曾经看过一片她写的文章。
那个时候我无法将《何以》的作者和《杉杉来吃》的作者想象成一个人,因为两篇文章的风格相差竟是如此之大,而现在,我才知道,两篇文章的作者只能是一个人。因为文章中的人物都是那么的幸福。
现在,手里捧着《何以笙箫默》,心是激动的,有一种余热流淌在体内。
就像明晓溪说的一样,《何以笙箫默》看似是一片简单的文,但字里行间弥漫的都是淡淡酒香,不知不觉就醉了。
我想,我早已沉醉了,醉在最最幸福温暖的文字里。
何以琛,赵默笙,他们好吗?我不知道,但我肯定在眼中只有彼此的他们,将会是一对最最幸福的伴侣,不是吗?
BY Yolanda
27.8.2008 夜
好评`看过后很有素质的顶起来哈
真是一篇幸福的文。喜欢这种简单的爱。
昨晚把《何以笙箫默》看完了。
为什么会看这本小说呢,自己也不太清楚,只是看到好多人推荐,于是,就看了。
.
文风是我一贯喜欢的那种婉婉道来,不疾不徐,仿若在叙述一个古老悠长的故事般。
于是,就这样,一点一点,我看完了全文。
.
内容不算很新颖(不过这是几年前的文了,在那时,应该算是很新颖的),两个相爱的人,因为一些误会,女孩离开男孩去了美国,7年后,当女孩回来的时候,在超市遇见了俊挺依旧,出众依然的男孩,于是,两人之间那纠缠的情缘,那刻骨的爱恋将两人的命运又紧紧牵绊在一起……
结局是HE(Haapy End),男孩和女孩,哦,不,这时的他们,应该被称为男人和女人,他们互解心结,然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结局很童话式的感觉,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
昨晚看完后,有很多想法徘徊于脑海,很有冲动想打开电脑将它们全部写下来,笑,可惜时间不允许,父母不允许呵~~~
现在,如愿打开了电脑,却一时间不知道写些什么了,笑,难道是昨晚的一觉睡的让我把什么都忘记了?~~~
那我就写些我还记得的东西吧,虽然很少很少了……(以后有好的想法什么的,看来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写下来啊~~~)
.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
这句话是默笙离开后很久的某一天,以琛对以玫说的。
对这句话印象深刻,看到它的那一瞬间,我忍不住笑了,以琛啊,你真是爱默笙爱惨了……
何以琛,优秀内敛的新新好男人,沉着、冷静、理智、客观。但每次一遇到和赵默笙有关的事情,他的那些沉着、冷静、理智、客观都被被他统统抛到爪哇国去。
就像向恒说的,默笙是以琛的不沉着、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呐!
.
以琛,应该说是被默笙厚脸皮兼死皮赖脸的倒追到手的吧。
第一次见到默笙,这个调皮的丫头竟然在偷拍他,而且拍完后还一点都没有偷拍者被被偷拍者发现时的那种羞愧。
随后,那天真到让人无语的“问名对话”,着实让我们以后的何大律师咬牙切齿地郁闷了一番呢~~~^-^
第二次再见到默笙,应该是在默笙洗好照片去找他了。那时,阳光调皮的在她脸颊上跳舞,使她看起来那么的纯真美好,听着她在自己耳边叽叽喳喳的说着“你看你看,我第一次把光影效果处理得这么好呢!你看到阳光穿过树叶了吗?”那时,他对她,应该有那么些动心了吧,呵,虽然不是第一次见面就一见钟情,不过,这和“一见钟情”,差不了多远了吧。
赵默笙,仿若一缕跳跃的阳光,直直照进何以琛那颗寂寞灰暗的心……
.
“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这个,应该可以算是以琛对默笙的告白兼答应她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吧。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嘴角不由微微上扬,这个傻以琛,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告白的时候也要做出一副严肃认真的样子。我想啊,那时,他的心里一定很紧张,生怕和他同样傻的默笙会不理解他的话,会回绝他呢~~~
于是,两个人幸福的在一起了……
.
的确,那真的是段幸福的日子,默笙,基本上是随时随地都“黏”着他:下课“黏”着他,吃饭“黏”着他,上自习“黏”着他,甚至上课也“黏”着他……当然,这也就有了后面那件著名的“答题事件”了^-^
“把他们都关进牢里。”
那时的她,面对周教授的提问,面对以琛硬邦邦的“我没听”三个字,情急之下说出了这句话,然后,全班,哄堂大笑。
其实,那时自己真的是尴尬坏了,不仅是为自己,也是为了他,他一个堂堂法律系的高材生,女朋友竟然是个法盲,真丢人呐~~~
而他,也尴尬,不仅是为周教授那句幽默的话语,更为他因为她而上课偷开了小差。
不过,是因为她啊,所以,无悔了。
.
上帝是公平的,他不会给一个人过分的幸福……
.
于是,以玫变成了情敌,以琛对她说了冷漠的话语,一切的一切,突然间都变了……
赵默笙,这个有些迟钝的丫头这次倒变得敏感起来。发生这样的事情,她啊,缩回了她那只乌龟壳,逃去了美国。
这一去,就是7年……
.
7,是个很奇妙的数字。
上帝花了七天造就了万物。
从周日到周六,再从周日到周六,7,不停地重复,循环。
于是,7年辗转反复后,默笙从美国回来,遇见了他——她一心思念的何以琛。
只是,纵然心中再爱,那7年所造成的空白间隙是完完全全存在的,是无法让人忽略的……
她,赵默笙,不再是过去那个单纯天真无忧无虑的女孩子,那双大大的眼眸中,多了份沉郁……
他,何以琛,不再是过去那个沉默内敛不善言语的男孩子,那双幽深的黑眸中,多了份凌厉……
只是,两人之间那看似若有若无的纠缠羁绊,深深存在着……
.
他叫她“赵小姐”,他口气透着寒意,他态度严肃冷漠,她,愕然……
那时的默笙,对着镜子,想起了他们从前的事,然后,嘴角上扬,而笑意,却未曾传达到眼底……
那时的以琛,在超市重新见到默笙时身体的瞬间僵硬,在听到默笙说要去相亲时眼底的突然阴霾,在“醉酒”的那个晚上面对默笙的晚归忽而腾起的压抑之火……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觉得可笑,7年了,已经7年了,他还是输了,输给了她,输给了她赵默笙,输的一败涂地……
他何以琛,还是会为了赵默笙而发疯……
.
他恨默笙,在她任性的进入他的生活时他没有讨厌她,在她父亲找到他对他说出那些让他屈辱的话时他没有讨厌她,然而,在她自私的打理好包囊远走他国甚至一点消息都没有透露给他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开始恨她了……
爱之深,恨之切。
这个道理他懂。
所以,他更加明白,他爱她有多深,即使7年之后,他还是爱她,而且比以前更爱她……
所以,面对她时,他勉强镇定有些僵硬的说:你现在要不要回到我身边?
他知道,他真的很想很想她,真的不在乎一切,只要她能回来,就好。
然而,她的一句话打破了他所有的伪装——“我结婚了,三年前,在美国。”
那时的以琛,应该不仅是震惊,恼怒,更多的,还有一种绝望,希望的渺茫。
“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
冰寒透顶的声音,只有他自己明白,那是绝望时心痛到无法呼吸……
.
以琛再次见到默笙,她抱膝坐在他家门口,眼睛怔怔地盯着前方的地面。
然后她说:你还要不要我?
你还要不要我?
记得以前看过一本书,上面说,女人最能打动男人的一句话就是,你还要不要我。
此刻以琛的心情,应该是震惊,夹杂小小的喜悦吧……
然而,等他再次回味这句话,再次想到几天前自己的那种绝望,所有的震惊和喜悦,都化为了愤怒和难堪。
只是,再愤怒再难堪,也敌不过默笙眼神的暗淡,和她声音的颤微与呜咽……
于是,身份证,民政局,几项程序,几个钢印,赵默笙和何以琛,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起了长期的契约关系。
(写到这,不得不说一下在民政局时,那位工作人员迟疑地问默笙,你真的是自愿的吗?当时以琛的脸色,真的是难看极了哈~~~)
.
上帝是公平的,他不会给一个人过分的幸福,同样,他也不会给一个人过分的的悲苦……
.
钱夹里始终放置的她19岁的照片,书页上总是写得很凌乱的关于她名字的诗句,每次去吃饭都点但从来没吃过的笋,一直记得她爱吃的肯德基,从来不接贪污受贿的案例……
这一点一滴,7年了,从不曾忘却,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
看到她收拾行李,曾经被抛却的记忆重新浮现,腾起的怒火使他忘记了一切……
当然,乌龟漫不会让某些“悲惨”事情发生,所以,“行李事件”的误会解开后,我们的默笙和以琛,嗯嗯,在乌龟亲妈的笔下,幸福了一回~~~
.
C大的百年校庆这天,应该可以说的上是个小小的转折了。
以琛,我很想你……
终于,我们的默笙,不用和她亲妈一样做乌龟了,勇敢的钻了出来,对着以琛,说出了这句话。
只是,有些事情该来的还是会来,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比如说,应晖,比如说,后面的赵妈妈。
.
从应晖的故事里,我们看到了默笙的善良,从赵妈妈的事件中,我们感受到了以琛的执着。
这两个傻傻的人,不管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幸福的在一起了……
.
本来说只写一点而已,结果,越写越多,写到最后竟然停不住笔了。
笑,重新读一遍自己写的这个东西,却发现,读后感不像读后感,长评不像长评,更像是一种,呃,简要叙述故事全文……
它,甚至跟我最初想写的完全不一样了,甚至,和我的这个题目,不一样了……
.
一份静默的守候……
7年间,以琛在静默的守候着……
7年间,默笙在静默的守候着……
7年间,以玫在静默的守候着……
甚至7年间,应晖在静默的守候着……
……
.
1,2,3,4,5,6,7……
1到999,再从1到999,再从1到999,不停的重复,循环……
终于,你再次回到了我的身边,我很庆幸,我始终没有数到1000……
.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就是这样一种静默的幸福……
.
PS:由于和原主题太不相符,于是终于把题目由“一份静默的守候”改为了“一种静默的幸福”,果然呐,我不是一个擅长起名字的人呐~~~
.
PPS:很长时间没有写过文了,这篇文啊,爬啊爬,我竟然爬了整整一天才爬出来……
这就是效率啊~~~(被PIA~~~)
于是,一切便开始于结束以后!
赵默笙没想到一回国就碰到了何以琛,当然何以琛更是没想到自己等待了这么多年的人下子会突兀的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以玫知道他们明明看到了对方,可是怎么能那么平静呢?
七年了,赵默笙也不是当初那个只会追在何以琛背后跑的小丫头了,生活仿佛给他们之间构筑了一道墙,默笙是不敢再去缠以琛了,所以,一向冷静、理智、客观的何以琛竟然会跑去等她,自然以默笙的脑袋是不知道原因的,她也不能理解以琛那一瞬间的失望与愤怒,压抑了七年的情愫终于爆发,所以以琛才会说了那一句:“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让你这样践踏!”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看到以琛那凌厉刚劲的字体在书上写着自己对他说了无数变的“默笙”的来由后,看到同样的字体在她的在照片背后写着my sunshine的时候,她是 震惊的,于是抱着是最后希望去他家等他,再枯涩的问一句:“以琛,你还要不要我?”
他是再也不会放她离开自己的身边了,仿佛自己这么多年来经历的落寞与寂寥都不复存在,只要她在自己身边就好,只要还能看到她就好!所以以琛要她去民政局,就像一个溺水的孩子拼命的想抓住最后的一线希望,不然他就要永远失去她了,这样,她不会反悔吧?
他应该对默笙有信心的,只是他不敢再对她有信心了,因为他害怕再次回家面对一室寂寥,他怕她会像午夜梦回抓不住的希冀,然而默笙并没有让他失望,因为她也知道这是自己和他最后的机会,一切,好像又简单了。
她会在家等他下班,会等他一起吃饭,会试着让自己变成一个合格的太太,因为这也是她从未尝试的幸福,在别人眼中,以琛是冷漠的,可面对默笙他才会真正的成为他自己,无关于别人。
生活给予我们无尽的历练,我们会遇到很多人,有的人是终其一生都无法割舍下的,以琛和默笙最后能够幸福也是他们自己争取与努力的结果,默笙如果不曾回来,以琛如果中途离开,那么这就注定是一段不完整的幸福了吧!
总觉得何以琛是一个很不可思议的人,对于感情并没有深刻的外露,可还是让我们一眼就看出了他眼底的专注与深情,他是那样骄傲的一个人,也会为了让赵默笙看到自己而努力。
“这样,算不算站到了显眼的位置。”以琛问,眼底也是无尽的期望与迷茫,希望她能看的到。
以前默笙等他时总是数到九百九十九,怎么样也没有勇气数到一千,现在换成以琛,在数了无数次的九百九十九后会抱着以玫问:“我都准备好背弃一切了,为什么你还不回来?”
绝望与落寞的潮水汹涌而至,好在,一切终于归于平静了!
正与漫漫所说,世上温暖的话语很多,可怎么也比不上那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也许,这正是何以的意义所在。
咳咳,看了你的长评搞的我又有点热泪盈眶了~555
让我们用心去爱这篇文爱以琛和默笙,感动于他们之间的深情和幸福吧~
后来,我终于知道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当时心浅浅的抽痛了一下,为那种再回首,早已物是人非的寂寥。
一向不看悲文,于是我犹豫了一下,但最终还是看了下去,然后发现《何以》的内容跟自己想象的不太一样,一口气读完,便再也忘不掉。
现在,终于买到了《何以》的书。
再版的《何以》封面很简单,满目略带沉淀的绿色,伴着浅浅的芰荷花影,如同《何以》本身,清雅出尘,让人心生感动。
入夜,灯光柔和,茶香袅袅,我带着一种近乎虔敬的心情翻开了《何以》,再一次细细品味……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一次偶遇,一场倒追,还有宿命般一世的纠缠。
那个在阳光下偷拍他被发现的她。
那个威胁说要拿着他的照片问遍全校的她。
那个一急之下要关人害他丢脸的她。
还有一别七年后,那个面对他茫然无措的她。
都是她。
都是何以琛心中的sunshine ——赵默笙。
相离七年,他们在嘈杂的人声中重逢,再擦肩,又因一个钱包和一张照片,转身,靠近。现实的悲哀让他们彼此逃避,彼此伤害,可终究抵不过一世纠缠的命运。再回首,发现一切悲欢离合,原来皆有定数。于是他们更加靠近,似若即,似若离,以一个微妙的距离恒温着。又或许不是恒温,而是愈加靠近,此时终于不避那个叫应晖的人,他也终于了解,原来真相是她的善良,只是她的善良。那段往事,带走了他心中最后一丝阴霾,冰雪消融,一切,终于温暖如春。
看着昔日的恋人一步步靠近彼此,一点点接近幸福,就像是从冰雪皑皑的严冬看着河开雁来一步步走进了草长莺飞的春日。尽管曾经退缩不前,尽管曾经彼此伤害,但终于还是驱散了重重阴霾,再一次迎来了心中那一缕温暖的阳光,迎来了渴望已久的幸福温馨。
品读《何以》,就像细品一杯香茗,淡淡的苦涩,淡淡的甘甜,还有淡淡的清香萦绕心间,久久不曾散去。
世事多变,冷静优秀的何以琛身上多了咄咄逼人的凌厉气势;昔日天真快乐勇往直前的赵默笙,如今眼眸中也泛起了层层的沉郁与悲哀。但是,不变的是那无悔的深情和刻骨的相思,融化了两人心中高高筑起的冰墙。再怎样摒除曾经的一切,还是无法欺骗自己的真心。
世界上,像赵默笙这么傻的人会有几个?
原来竟真不止一个。
因为依旧深深爱着,所以以琛那种柔软的心情才会越来越控制不住。
因为依旧深深爱着,所以默笙才会那么害怕刚刚才有的一点点幸福会转眼间烟消云散。
大学时代的甜蜜幸福,分离七年中那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和梦中遥望的柔肠百结,重逢时那遥远的距离以及不为默笙所知的父辈仇怨,纠缠成两人一世的情缘。那些痛苦,那些阴霾,那样折磨着彼此,可是赵默笙没有错,何以琛也没有错,其实谁都没有错,只是造化弄人,而已。
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
相思,相忘,不相亲,天为谁春?
所以奋力冲破层层阻碍,终于可以不负如来不负卿。
最后,请允许我用漫漫后记中的一段话来作为结尾: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我印象中的所谓温暖,是一种不必说出“我爱你天长地久”,也能肩并肩站在一起迎接未来的淡然。
音乐缓缓流淌,书卷轻轻翻开。
————《何以笙箫默》,便是那样的温暖。便是温暖的经典。
作者顾漫,有一个很可爱的绰号:乌龟。这本小说,据说是在比龟速还要慢的速度下写出来的。
很幸运,我看到《何以》的时候,是2007年大雪纷飞的冬季。
据说,那一年,拥有人类历史上有气温记录中最温暖的一个冬天。
而,那一年,我看到传说中“温暖”派言情的经典之作《何以笙箫默》。
开篇的超市,让我有一丝的迷乱,什么兄妹,什么七年,什么跟什么啊。忽然之间,作者,笔锋一转,写得竟然是七年之后发生的故事。看着女主角赵默笙略略的笨拙,略略的狡诘,略略的不知所措。心里忽然和她一样有一些委屈:“何以琛,你终于还是和她在一起了。”
然而,平淡的生活总是需要一些突发状况去打破的。比如,一个钱包,一张证件照,以及那张照片背后犀利的“my sunshine”。究竟,七年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究竟是你要离开我,还是我不要你。
头脑里面浮现出各种各样的构思,看着两个人各种各样的猜测,也许是这样,也许是那样,但是,难得鼓起勇气想要重新开始的那一刻,何以琛也许永远也想不到,这个七年前爱自己爱到那么深的赵默笙竟然已经在异国他乡的美国嫁给了别人。
忽然而至的挫败,连接挫败之后的决绝,面对默笙略带泪痕的脸,所有的力气都用来赌尽一生。民政局那场签字,写得多少人跟着紧张。落下笔的那一刻,又有多少人跟着祝福。
你们,要很幸福,很幸福哦。
所幸,七年前的故事,七年前的细节缓缓回到生活里面。仿佛淡淡的冰糖水的味道,经历冷淡,漠然,追逐之后,剩下的温暖终于缓缓地涌出水面。
所幸,应辉歪打正着的向我们叙述了那空白七年中的故事。
所幸,以琛的应变解救了默笙面对阿姨提问的尴尬。
所幸,很多年前的那场事故仅仅是一场事故,而何以琛知道对自己而言,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何以琛说:“如果世界上有那个人出现过,其它的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将就。”
忽然的一次独白,迷迷糊糊中的我们,忽然发现,原来,这场爱情里面,坚持的人不是一个而是两个。
七年,大洋的两端,两个人彼此爱着对方,并且坚持这份爱直到再次的相遇。
这个世界上的爱情有那么多种,可是,乌龟顾漫觉得,最美的那一种便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们不是王子公主,也不是骑士和灰姑娘。他们就是这个世界上平凡而简单的人,然而,似乎这样温暖的爱情却要比以上的那一种都要打动人心。
乌龟用十万字向我们娓娓道来一个关于七年的爱情,而那种有关温暖的感动停留在每一个细小的情节和对话中,停留在每一个回忆和希望中。
我看了三遍《何以》,几乎每一个季节都会拿出来重新看一遍,每一次看,都会看出来新的温暖。
这个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爱情,有各种各样有关爱情的小说。
但是,
2007,这个温暖的桂冠属于《何以笙箫默》
那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那是一场温暖无边的爱情。
相对于粉丝喜欢追续集的情况,很少有看《何以》的人要求乌龟写续集,因为他们觉得这是一场最美好的故事。
冬天又将到来,我也再次捧起手中的《何以》,希望这一年的冬天,有更多的人认识《何以》,喜欢《何以》。
因为,那是一场有关我们心中最温暖地方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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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忘记打分和登陆了。
真的很温暖,我又一次在搜索何以,看第四次了
我看过了微微来的,很喜欢那种轻松浪漫的爱情,但是这本书自从看了楼主的评后就一直没敢看,因为七年太长了,让我心里会有种“此文虐心“的想法,并且本人有洁癖,很讨厌男主跟女主以外的人交往或者OOXX。而楼主的评里说“何以琛,你终于还是和她在一起了。”,我就却步了,望而生畏了。看过微微那么幸福之后再来看同一个作者笔下的另一个女主却经历过痛苦才能得到幸福,心里就不好受。我果然还是喜欢轻松地文啊。所以暂时还是不看这本书了。说起来很多经典但是虐的文我都没看过啊。
看吧,其实不虐
还是没受得住诱惑,先尝试着看了结尾,然后又忍不住从头看完了,发现真的没有我想像中的恶俗情节(男主因爱成恨或者嫉妒人家前夫使劲虐女主也虐自己),男主很成熟很理智,最重要的是他的爱超过了一切,所以他们还是在一起了。看完后,总觉得乌龟大人还可以写的更细一点更长一点的,好吧,我承认其实是我没看过瘾。从来没买过小说的我,也许会考虑一下这本和微微吧。恩,还有一本书以前也很想买的,不过是耽美文《红尘有幸识丹青》,跟本文不同的是那本的出众点在于作者的专业知识无比彪悍啊彪悍。
楼上的,我也喜欢识丹青。
言情耽美类,有的书最是以感情胜人,比如何以,是我看得最多的。有的书以轻松见长,如一个爹爹三个娃。还有的以专业“骇人”,我觉得其中之最是识丹青和银翼猎手系列,让我领略另一个世界的另一种风采,尤其尤其识丹青中的临摹业。可惜银翼虽称得上是言情耽美里的鸿篇巨制,文笔却仍略显生硬。剩下还有小白的、为虐而虐的、为H而H的、语无伦次的,就忽视之。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写得真好
很好看,喜欢男主对爱情的专一,慢慢的文笔很好,喜欢大大的文章风格,有那么一点虐,感觉很温暖。
唯一的,特别的,哪一个人不这样希望,爱情是自私的,太多的配角也许可以赚取更多的眼泪,却模糊了爱情,模糊了幸福。
现在看了太多太多的言情小说,总是雷同的“多人恋情”,所有的人搅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看久了人都会麻木了。那些刻意勾画出的缠绵悲戚,看完了,哭过了,遗忘了。现在书店里排满了各种言情小说,我却找不到真正需要的了,走进书店已经不是一件幸福快乐的事了,它变得寂寞而空虚。《何以笙萧默》,一点都不夸张,它填补了心中的空缺,是我最挚爱的。
幸福,温暖,感动,一遍一遍,总觉得不够。顾漫给了我们完美的王子,给了我们完美的童话。
《何以》中也有那种“第三第四者”的角色——以玫、应晖,却都没有过多的纠缠,简单的穿插其中,只为了凸显出那近乎不可思议的爱情。
不可思议——
等待,竟然在不知道尽头的地方开始,然后疯狂生长。
以琛,他不知道她是否还会回头,不知道这漫长的等待何时是个尽头,但他却义无返顾地选择了,等待!默笙,以为他不再爱她,以为他心另有所系而逃往国外,还遇到了另一个优秀的男子——应晖,他帮她度过危难,给了她漂泊的心一个温暖安全的屋子,而她却执着于另一个名字,那个在黑夜的搜索引擎中才敢拿出来无声地呼唤的名字——何以琛。
7年,多么恐怖的时间,足以改变一切,足以淡化一切,没有任何的恋人敢去面对这漫长的未知的7年,爱情太美好也太脆弱,何况,他们都不知道,7年就是终点。时间可以无限的延伸,直到永远,这场等待也许走下去就是一辈子,一场空,他们其实心知肚明。
我周围的很多朋友都看过了《何以》,我们达成了一致,只要遇见“何以琛”,抛弃一切都要嫁!我们想要的无非就是幸福,而那样一个人,于我们,就是最好的诠释。认定了,就封锁心门,只等她来,只为她开,以琛给默笙的爱情就是这样的独一无二,我承认,我被深深诱惑了。
等待无疑是疼痛的,两个人的伤痛同样深入骨髓,是一不小心走错了,一错7年。猜疑、妒忌,成了7年伤痛的后遗症,不过以琛最终选择了可以幸福的爱情,他说他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正是这样的选择,使等待最终变成了幸福,更使这幸福因为长久的等待而更加的珍贵而深沉。
以琛放在皮夹里她的照片,他的sunshine。
以琛书上凌乱的笔迹,熟悉的诗句,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以琛酒醉,掩不住的悲伤,“你为什么不回来,我都准备好舍弃一切了,你为什么还不回来?”
以琛小小的心思,“这算不算站在了显眼的地方?”只为记忆中,“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
……
等待,也只为遇见那样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