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住我的文

作者:温华

吸引住我的文 刚开始看这篇文的时候觉得女主也忒傻了,一味的被白毛欺负,感觉软弱到不行了。但是后来呢,又觉得女主实在让人佩服,尤其是抓贼走人方面,实在是太酷了。
女主是人格分裂,对吧。而且几十年前咒他们全家不得好死的那个□□犯就是白毛对吧。恩恩,我知道了,我确实还是很聪明的。现在很想知道,当白毛知道女主便是当年亲手把他送进监狱的警察的亲人,以及女主知道,现在她所爱的人竟然是当年害自己失聪的犯人时,究竟会有什么反应。我承认我确实很恶劣,也很喜欢十分虐的情节。
白毛也喜欢上了女猪了吧,在不知不觉间,他也渐渐被女主傻呆呆的样子给吸引住了。不过我还是挺讨厌他以前和他应该有很多纠葛的那个曾什么的,还是紫什么的。(我不太擅长记人名啊。。。。。。)既然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无论如何,也应该要放弃。但是捏,有时候想想,如果某本书的主角不是现在的主角,而是现在的主角的配角,那么情节肯定会变,即使是我们现在讨厌的配角,当她真正的成为这篇文章的主角时,也许他的所作所为只是让人怜悯,让人心疼吧。这就是主角王道啊,果然是主角无敌。但是本来么,一本书如果要精彩,就必定会有每个人喜欢或是不喜欢的人物,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不喜欢的角色就会有很多的人心疼着,可惜这。说了这些,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偶尔觉得每本书里的那些龙袍都挺让人心疼的。哎╮(╯▽╰)╭。。。。。。
最初我确实不喜欢着个软弱无能的女主,但是现在我已经不再讨厌他了,我记得自己刚开始看青春言情小说的时候,是从韩国小说入手的。那个时候看的那个起劲啊,真是痛快极了。一天不看都会心痒呢,现在想想那些小说的内容无非也就是一个身世普通,家境一般,长相路人的女主然后与一个贵公子,贵王子,长相超级帅的男主相遇,然后男主被渐渐吸引,便开始了惊天动地的恋爱。中间呢,再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什么未婚妻什么的人物出现,再泛起些波浪,让这二人的故事,爱情变得不平凡些,最后有一个美好的结局。这便是我那个时候看的小说钟,大部分的内容了吧。记得当初,和同学还信誓旦旦的说只有韩国的小说好看,中国的小说都是垃圾。当然,现在想想其实挺可笑的,当时应该还不懂得啥事网络小说吧。呵呵O(∩_∩)O~
扯远了,还是来说说这篇文章吧,第一次开始看向心公转的时候,我认为没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原以为也就是平凡女主碰上个金主,然后与帅哥相爱。但是呢,当我看下去的时候还是会欲罢不能啊,所以说,总的来说,这篇文是成功的,至少吸引住我了,呵呵,太多的废话已经说完了,手指酸死了。哎╮(╯▽╰)╭
对了,偶可是要积分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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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论文章:向心公转
  • 所评章节:39
  • 文章作者:花清晨
  • 所打分数:2
  • 发表时间:2009-05-01 14: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