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私人请求

作者:绒绒的狐球

是这样的,跟本章内容无关(之前评论过好像无法重复评分),因工作原因偶然了解到一起案件,因个人兴趣,在查询后和朋友讨论了很久相关内容,但是心里还是很不平静,可能语序有些混乱
2002年的泼熊事件,名校大学生多次携带化工药物对动物园里的熊造成了伤害,引起了社会重大关注,因工作原因我接触到的一份思想道德法律课文稿里将这起案件视作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教材。
当事人的辩词是他只是为了做研究,看熊有多蠢,而法律以侵害私人财产一类的罪名拘留了他一个月,学校虽然给予了留校查看,但是据说现在他已经拿到毕业证准备考研了。
我觉得很可悲也很可怕的是,居然有很多人支持他的辩护,说他是个乖孩子,他什么都不懂,因为家庭原因(他爸爸抛妻弃子)家里很穷,没有法律意识,一心学习,只是想做研究等等理由
还有人大谈特谈支持学校对他的保护,为什么人们不去怪他的父亲和以前欺负他的同学
而我所接触到的,对此的社会舆论关注,大多是说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要加强法律意识教育。。。有说熊很可怜的,也有冷漠的说人被泼硫酸是毁容罪,熊又不是人
我觉得很不可理喻,这个人,在第一次偷偷摸摸的伤害了动物园的动物以后侥幸逃脱,然后有了第二次,第三次,这能说他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错误的吗?
被他伤害了的动物,可能因无法进食,无法活动,痛苦。。。。。我查不到这些动物的后续,也没有找到当事人是否对动物进行了补偿的报导,因为它们不是野生动物,是动物园的财产
当我用人举例(如果用硫酸泼了人说测智商做研究)我朋友说,人跟动物(在法律和道德上)当然不一样,年长一点的 ,说这件事只是恰好撞在了枪口上才会爆发引起关注,如果他泼的是熊猫当然不会这么轻易结束
他敢泼熊猫和人吗?当然不,泼熊不对,但是被抓到也不会对他产生什么大影响,即使被曝光了,被批评惩罚了,他可能会想,哦,我这样触犯了侵害他人财产罪。。。他不会想到被他伤害的生物有多痛苦,可能在痛苦中很快的结束生命
不光是这件引起社会关注的事,还有许许多多,就在我们身边的,虐猫虐狗,因为是流浪的动物,甚至连侵犯他人财产的罪名也不会有。
有同理心会觉得可怕,不是因为我是什么爱猫爱狗食素爱动物保护人士,而是我觉得这种人从欺虐其他生命来获取快感成就感高人一等感是很可怕的事,这与屠户与猎人渔民在宰杀生活所需,动物中食物链捕猎是完全不一样的事情。而他们这类人所仰仗的,大概就是,这不违法。。。。
可能在为他辩护的人眼中他作为高材生,他做的事和医学生解剖活体动物差不多?他是为了研究,qt d研究,鬼才信,这种辩护词真的有“人”相信吗?
这样的事情,我想以后的很多年里,在我们知道的,不知道的地方还会继续发生。。。。。。
我想如果看了这篇评论,作者太太可能已经猜到我想请求您什么了
这类人能算作“rz”吗?
我无法想象出在现实社会怎样才能真正改变这些人以及支持他们的人的思想
当然如果太太觉得比较为难,会打断自己的写作计划,或者不好解决这个问题也没关系
就当是一个很喜欢你的文的读者对你的倾诉,能让我说出来我已经感觉好很多了。
谢谢你太太,你文中对一些社会现象的处理我真的很喜欢也很佩服,希望不会对你造成太多困扰
祝太太明年身体健康,事业顺利,家庭幸福
还有主角,希望他明年依旧能帅气的一往无前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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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20-01-01 12:21:54
收到,不过我是在大纲后面一点的地方插入这个设定的世界
[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20-01-01 12:22:12
收到,我在大纲后面一点插入这个设定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