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被迫献祭给虫族至高神》

作者:皮这一下你很开心咯

说真的,原女主哪里来的脸…别人的东西,你借出去,然后还让别人弄坏了。哪里来的脸啊?
首先,别人的东西,你本来就没有资格借给别人。就算你是哥哥,你也没有资格把别人的东西借给别人。更何况你一个和琳琳完全没有关系甚至还能称得上是对头的人,你那里来的脸啊?看看就看看,还借给别人?你觉得自己很无辜吗???
其次,你慷他人之慨的把别人的东西借给了其他人之后,其他人受伤了,本来任何事情都有危险。开车有危险,体育有危险,打架有危险。举个例子吧,我练马术的时候,从马上面摔下来,都会有生命危险。我听过摔下来之后被马踩了,有可能会直接当场死亡。还有从马上面摔下来骨折的,各种。我自己最严重的一次,是被马直接甩到栏杆上,然后右边手臂和腿全部都撞到。医生是说伤到筋了,我一个月之内全部都不能剧烈运动,而且我到现在为止,都还有一点点后遗症。就,任何东西都有风险,你既然选择了开车,那你就要自己承担这个风险。自己会不会开车?如果不会开车,为什么要开车?如果会开车,那为什么会受伤?就很奇怪。
最后,既然你虚荣心和自我意识过剩的选择了开别人的车,是个人都知道开车有风险,要么就是你的脑脊液全部消失,要么就是你的海马体出了问题,不然你不会不知道这是别人的车,你这是偷来的,而且还是你自己选的。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说话?因为小偷受了伤,所以就可以不管她了吗?好好笑哦,难道小偷偷了我的东西,用它受伤了,我还要负责赔偿吗?我不把她告上法庭都不错了。说真的,好好笑哦,她爸妈肯定很幽默,生出她这么一个笑话。原女主有逻辑吗?大概是有的,她的逻辑就是,“他好可怜哦,犯法什么的不用管了。”没错,她就是这样一个自以为处于法律之上的人。因为通缉犯对自己很好,所以就偏向他们。正常人都会有所偏向,这很正常,但是你不应该的是,为了你所谓重要的人,让别人去为你承担风险。你可以自己溜出去救人,但你没有,你只是,求你的未婚夫,让他给你承担风险。好家伙,这就是现代的爱德华八世和辛普森夫人吗?一个通敌,一个法外狂徒。还有原女主,对海盗愧疚,好家伙,你不对琳琳愧疚一下吗???海盗想杀她纯粹是因为你啊!!!你害得别人差点没命,又哪里来的脸不愧疚的???
可能她就是这样一个以为自己是地球并且还是地心论的支持者的人吧。
哥哥也是个自以为是的,不过我的建议是,琳琳,先去找苏家的对头,问对方愿不愿意和你联手给苏家一个没脸,装出一副没有脑子的大小姐的样子,就,“我哥哥让那个贱人动了我的东西,还当众给我没脸,所以我要教训教训他”的样子。然后把那个用了以“我的(价值不菲的)车子损坏了”为理由,把那个动了你的车的人,原女主,和你哥哥作为偷你车的团伙一起告上法庭,苏家的对头是为了确保在审判之前,你哥哥不会提前被脱罪。(而且反正苏家已经很讨厌你了,再讨厌一点也无妨,更何况趁着虫族至高神对你还有兴趣,赶快升级到苏家不敢动你的程度)当众给他们一个没脸,可能不会被所有人知道,但至少贵族圈里是不缺少谈资了,趁着你爸爸焦头烂额的时候,赶紧溜。记得在做这些之前,把银行卡里的钱换到另一张银行卡里去,那是你爹管不着的卡。或者是兑换成硬通货之类的。之前抓捕到逃犯的那些钱,也让对方转到新卡里面。然后就可以开始你的战斗生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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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鹦鹉  发表时间:2021-01-10 12:25:55
漂亮啊姐妹 我觉得可以这么发展
[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21-01-10 12:51:53
埋个红包,将读者炸出来!
[3楼] 网友:云竹  发表时间:2021-08-24 20:31:39
说的好哇!!!
[4楼] 网友:зима  发表时间:2021-09-28 00:57:37
集美这头脑真好!就应该干翻原著里这些渣滓!那些男配上辈子是夜壶吧,又臭又能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