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好 你看不看得到~~

作者:江芷

大叔的文字,一贯这样行云流水般舒卷,清隽如一副山水图轴,描着浅淡的叶,开着明丽的花,跳跃着灵动的趣味,流转着别致的情思……
咳~~
勉强扮有文化拽几段貌似内涵丰富的句子,现在我们切入正题:
由于资质有限,结构啊框架啊布局啊咱不懂,所以咱只说帅哥,那些远远望着会流口水,走近了会激动到语无伦次的帅哥。
首先首先,当然是最爱的程旭,那个诚恳,温暖,干净,可靠的程旭。跟大叔一样偏爱这样的帅哥,善良,温厚,包容,看书看累的时候可以把书一抛,顺手就抓过来当抱枕,可以撒娇耍赖任性不怕他会被吓跑,是的,程旭不会跑。路云何其幸运,这个无怨尤温柔的守护者,一直傻傻地站在原地,守成一束凉了的灯火,也只是孤单的,无声的,伤感的摇曳着,等待着最爱的那人路过。
好到令人不敢奢望。
程旭太好,因为太好,当他在身边的时候,他的好处可能会融在生活的每个细节里,反而让人看不到,因为太好,所以领受他的好,可能会变成理所当然。或许只有在小说里,鲜活成一个生动的影像,让人羡慕着,憧憬着,渴望着,而真正变成身边的某个人,他的好,我们却看不到。
可能目光会被清俊无伦的明宇牵引着,心被优雅高贵的王子占据着,其他人,都变成同一种模糊的底色,看不到,不重要。
当然,明宇也没什么不好,只是热情少一点,理智多一点,只是弄不懂路云小脑袋里的天真梦幻,只是不屑于制造浪漫,只是比起程旭来,他更适合做一个挑战高难度失败的案例,让人高高仰望的抓不住的梦。
所以爱上明宇,是在他的优越丧失之后,喜欢看优秀出众胜券在握的人物被虐得七零八落,是我变态的嗜好。爱上这样一个人太辛苦,因为无法不计较,当初所爱的冷静变成了冷漠,酷变成了残酷,本来好的,变成了不好。迁就他,苦了自己,逼他退让,他果真退了,又怕一点一点,退到陌生的地步。不是一国的人,还是不要爱的好,让他去遇见,适合他步调的另一个。
终究是帅哥一枚,所以还是,爱他,祝他幸福。
也祝子游幸福,不论他在何处。
爱他,爱到把所有眼泪都给了他。爱他眉梢眼底浓浓的书卷气,爱他多才多艺,爱他神色间的淡定,爱他随和有风度,爱他烤的蛋糕煮的奶茶的香味,爱他比程旭风趣,比明宇温柔。子游很好,唯一的错误是不该招惹小令,那样洒脱的一个人,也被爱情牵绊,挣扎过,企图逃避过,终究是徒劳。
最后,是路野,很厚此薄彼的,只留给他一点点位置。是啊,因为爱他不够多,心上的空间很有限,因为把仅有的字句都用光了。路野也是很好的,他自有他的莺莺燕燕来爱,我瞎操什么心呢~~
作者回复:
天啊,闪闪生光的长评诶,太感动了。
拭泪,抱一下,这个坑里给我留言的
都是我的恩人,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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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论文章:稻草人
  • 所评章节:21
  • 文章作者:钫铮
  • 所打分数:2
  • 发表时间:2008-11-14 13: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