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快穿之虐渣计划》

作者:嘤嘤怪千瞬

说到底还是管制力度不够。国家也很难办。
毕竟互联网虚拟性隐蔽性太高。
你说要是全网往死里监督吧,公民们又闹没有言论自由。
放开了一点吧,兴风作浪的蹦哒得很欢。
还是那句话,靠自觉,看个人素质。
不得不说,我国教育的失败之一就是学校没教怎么做人。
(顺便说一句心理医生还是太少。)
刚看到一篇文章,讲关于“被遗忘权”的,即“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数据控制者永久删除有关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有权被互联网遗忘,除非数据的保留有合法的理由”(原话)套用我的话,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来看待事物的都是流氓。我可以举个反例:我上互联网直接诽谤一个人,然后在被查处之前使用“被遗忘权”,把所有关于我的信息从互联网全部删除,是否我就可以逍遥法外?诚然“被遗忘权”可以主观能动控制自我信息,但凡事有利弊,角度不同而已。在这个大数据时代,人与人的交互变得便捷快速,但是会发现因为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现实世界的条条框框一律不适用,网络因此成为“法外之地”。
我们可以将网络比做“乱世”。乱世当用重典。我个人是暴力推崇者(不是个人暴力推崇者),国家法律这种强制性的东西,以及国家军队等诸多,我们可以称为国家暴力。但凡是人都追求自由,因此反对暴力。但有时不得不承认,暴力真的是简单粗暴好用。《明朝那些事》有句话我很赞同,“最难的两件事,是把别人兜里的钱弄到自己口袋里和把自己的思想装进别人脑袋里”。
世界上让一个人安分守己的最简单方法不就是 拿着枪抵着他的头,大问一句:“感不感动?”然后他回答:“不敢动不敢动”吗?
不得不说,暴力有些时候在□□有奇效,还省力。
当然暴力也要用在正确的路上。
天使里面不还有主战斗的惩戒天使吗?这就是为了告诉你,我要是不能让你向往光明,那就人道毁灭了吧。
你跟一个人讲道理,他可能不听,但你在背上背一把AK-47,可能效果就好n倍。
国家再怎么跟网络暴民们讲道理,他们也不会良心发现,可是如果网络暴民们发现国家出重拳打击他们,就会老老实实得跟鹌鹑似的。这样的手段叫“震慑”。面对一群调皮捣蛋的猴子,哪有在他们面前杀鸡最有用?直接重点整下上千个“口臭”网民患者,请进局子喝下几星期茶水,再大篇幅报道一个,相信众猴也会被震慑。
当然,杀鸡儆猴也还是治标不治本,只能维持一时稳定。如何让网络从法外之地变为社会的一部分,才是最重要的方法。
而在网络从法外之地变成社会一部分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也就是网络也开始形成自己的秩序这一段中空期,则必须借助网络之外的力量来维持秩序。而当今,能做到的我想只有国家暴力了。制定一部完备通用的网络法律,完善网络暴力入刑标准,是我认为的现今之急
其实,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提高公民素质啊。什么杀鸡儆猴,什么国家暴力,永远都是辅助公民素质提高的方法罢了。
最后,吔屎啦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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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一刻风流  发表时间:2018-09-21 20:29:50
长评沙发
[2楼] 网友:刘若兮  发表时间:2018-09-21 21:14:59
[3楼] 网友:KARUUU  发表时间:2018-09-21 23:14:32
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希望我们都能做个人
[4楼] 网友:猪猪夏天吃西瓜  发表时间:2018-09-22 11:58:54
,有理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