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反派他过分美丽[穿书]》

作者:周周

时隔多日,我终于打开了《反派他过分美丽》我想,我再也不会因为文章名字猎奇(不),而质疑它内容的好坏了。(血的教训)明明每个看完的姐妹都声泪俱下的让我去看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对不起她们
这是一本很令人惊艳的小说,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我爱惨了主角——徐行之。行之,行之,“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的行之。少年徐行之意气风发,能说会道,心灵手巧。他是天之骄子,他傲,他狂,他能在夺得魁首后,站在擂台上一抖扇面:“当今天下,舍我其谁?天榜第一,风陵徐行之。” 彼时他还是风光恣意的少年,怀有一颗敢上刀山下火海的赤子之心,敢问这样的少年谁人不爱?
但就是如此美好的少年,却偏生要遭遇那些苦难。但他从来都是徐师兄,那个风陵首徒徐行之。那个哪怕失忆,也不肯伤重光的徐师兄,那个对着一具白骨也能夸她好看,与其调笑的徐师兄。我曾经不爱那种“万人迷”的人设感,却在行之身上体会到了这种魅力。徐行之一生最美好好的年华,身边有温雪尘,曲驰,周北南;有两个极好的师弟,还有一个视其若己出的清静君。他本该就是一个一生平安喜乐,无忧无虑的人。
奈何天不开眼(作者),他被诬陷,在众人面前被最敬爱的师父指作鬼修,被断去一掌,他视若父亲一般的清静君死在他的手上。他从小带大的师弟亲手毁了他的师门,把他最好的挚友炼成醒尸,甚至是他好友的妹妹魂飞魄散,灰飞烟灭,再无法入轮回。间接害死了周北南,使其最终只剩一具鬼身。间接害得曲驰失了心智。将他的爱人困住入蛮荒,十三年,也差点间接害死自己。(好多回)
凭什么呢?就平摊的好师弟那份卑微到不齿的爱吗?因为他对师兄的爱,他的自我怀疑,他的不信任,将所有人害成这样。我宁可当年九枝灯就那么死于血脉觉醒之时。可行之说“我不后悔,我做过的每一件事。”行之仍是那个行之,但再也回不到从前了,他说:“九枝灯,出了这个青竹殿,我徐行之今生今世再不会为你掉一滴眼泪。”九枝灯也是死在他怀里的,但我觉得九枝灯他不配。 因自己的卑微与求而不得,便使得如此多的昔日同辈颠沛流离,死伤无数,他能将魔道管理的再好,也不配。只因他丧尽天良。
好在心知他有重光,那个昔日受了半点委屈,就会向他哭诉的重光。能为了他逆转轮回,诸多因果加之其身。受烂柯之火焚烧,一次又一次的踏上拯救他的轮回,很快的去,跑着去。却看着师兄,一次一次的以各种惨状死在他的眼前,以至成了惧,成了梦魇,再无法安然入眠。好在他终于做到了,一次又一次。他终于终于抱住了一个完整的师兄。师兄回来了,再好不过。哪怕师兄会在夜间用冰冷的匕首抵住他的额间,也不同他亲近,甚至是畏惧他。他仍然全心全意视若珍宝的爱着他护着他。天妖本性,本可能使它为祸人间,但命运如此此奇妙,阴差阳错的,又或是命中注定的,他遇见了徐行之。再爱一个人不过如此了,全身全心,满心满眼皆是他,爱到想从胸腔肺腑中掏出这颗完完整整一分不差的真心,献与他面前。能踏轮回,赴死生,只为师兄求那一线生机,哪怕次次目睹爱人的死相。这样的重光,他值得师兄的爱。重光与行之,合该是天生一对。
看完了全文,为作者大大的文笔与剧情所惊叹不已。不禁仰天长啸一声:“此文怎么还不火!!!”虽然人物们的美好程度与他们的惨烈程度成正比,其剧情之诛心程度使我吐出一口凌霄血,顺带着五脏六腑一起牵扯出来。我仍然要喊出我的心声:“我爱这本小说!”
(原谅我一大段语无伦次,我就是个辣鸡。)
34
[回复]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1楼] 网友:辞镜.  发表时间:2022-08-28 09:51:20
是啊,为什么这本书还不火!!
《反派》值得,大鲸也值得
来自河南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