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了逻辑=俗套

作者:黑色九尾狐

从一开始看作者的文我觉得还是有看头的,但越看越不对。这文缺少逻辑性,作者并没有深层次的分析到当时的情况。可以说作者你写是那么写了,但实际情况你根本自己都没清楚。
就从女主碰到鼬和鬼蛟来说好了,这里你写要将她带回去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的,毕竟情况特殊他们不能决定也无可厚非。但之后在晓组织里的生活真让我充分认识到了女主的天真,所以无法忍受之下我就写了这长评。
第一个问题:
女主留下是以什么身份?
因为晓老大认为女主有利用价值,自然会留下来好好观察。但我不认为他就是这么个人了,至少他不会给女主充分的自由,他肯定会用办法让女主清晰的知道她是在什么地方在什么人的手里。况且,女主知道了晓的秘密,我想老大第一认为肯定就是杀了她。
不过后来知道了女主的特别性质不杀也是正常情况的,只是我觉得作者你写的对女主过分的好了。
第二个问题:
为什么晓的鬼蛟和迪达拉要对女主好?
我不觉得加入了晓的人会有这么多多余的同情心,更何况女主不过是个什么能力都没有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为什么对她这么好?无论哪里,优势都掌握在晓的手上,对女主这么好的原因呢?如果说一见钟情,我想这剧情也太烂俗了。晓的人还不至于会突然发生一见钟情的情况吧。
第三个问题:
女主搞清楚自己所处的情况了吗?
我不明白晓为什么会纵容一个莫名的普通女生?女主一没能力二没势力,她什么都没有她有什么资本可以跟晓讨价还价?还是说作者笔下的晓一旦面对女主就是属于善男信女类的?
从一开始主动权并不在女主手里,对于晓她并不是个必要的存在,而是在某种情况下必要的存在。这并不代表女主可以肆意对待晓的成员,因为每一个成员都比女主重要的多。所谓女主想学就学,想不学就不学的态度晓的人能容忍还真是奇了。
失去女主晓没有任何损失,女主又不认识火影世界里的任何人,除了晓谁都不知道她的存在,即使死了也没人知道的吧。那么对晓来说就不过是个插曲而已。
所以女主要在晓里生存下来的话,任性之类的脾气肯定是要被摩掉的。又不是在她家谁会宠着她?她如果不让晓老大明白她的利用价值,那么她在晓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更何况她这种逃避的性格无非就是让晓老大对她失去耐心而已。所以我觉得是女主要用剧情作为代价来换取学习忍术的机会。
-----------------------------------------------------------------------
作者在写这文的时候,似乎忘记了晓并不是个好对付的组织。如果没有两把刷子他们怎么活到现在的?写晓是很废脑子,就和写库洛洛是一样的。
写黑暗系的人物势必少不掉一番斗智斗勇,如果少了这些我只能说这文就是为女主量身订造的了。可看性根本没有。哦,碰到女主了就万事大吉了,那女主还真是无敌了。
所以,亲爱的作者,你写的时候如果少了点逻辑的话,这文就会落到恶俗的情况的。作者回复:
欢迎有人拍砖。
能看出阁下是在认真看了在下的文。或许你说的没错,但偶还是要说,每个人笔下的晓都是不同的,正所谓“一千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本文以火影世界为背景,有不少作者YY成分在其中,目前走的是轻松温馨路线,还未到与黑暗系的人物斗智斗勇的局面。如果说,阁下是想看到一篇认真、严格地遵循故事逻辑的同人,要看属黑暗系的晓组织的话,那么,很抱歉,偶的文确实不是。
文中的千夜岚,是一个只有12岁的在身体和心智方面尚未发育完全的小女生,会有不少任性幼稚的举止,就如同开始的鸣人等人一样,但其实,她也吃了不少苦,偶希望她能够在目前这个还算不得严酷的环境中能慢慢长大,尤其是在后面经历了更多磨难之后,学会选择,开始思考自己生存的意义。
偶很清楚,本文无论是在剧情、文笔、思想深度又或是其他什么方面,都没有特别出众之处,完全可以用平淡无奇来形容,甚至再直白一些,是一篇俗之又俗的叙述穿越经历的甜文,就请喜欢火影的亲们、喜欢晓组织的亲们当作茶余饭后的消遣吧,怀着一颗轻松的心情来看待就行,呵呵~~~
最后一句,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欢迎大家继续捧场,继续拍砖!

[回复]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1楼] 网友:又见  发表时间:2010-08-02 16:08:41
作者你真的很谦虚而大度呢!(当然狐狐我也没针对你叻)
[2楼] 网友:猫笔  发表时间:2010-08-26 09:57:58
岚姐的作品我觉得很优秀啊,我就很喜欢,好吧我承认我就是个笨蛋......(挖墙脚)
另外,LS的读者也很有感触呢,想必是认真看了的,这点很令人赞同,恩恩,我也要加油了!
[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8-26 23:02:21
嘻嘻,喜欢文文和笨蛋哪有什么关联啊……
[4楼] 网友:猫笔  发表时间:2010-08-27 10:58:03
有关联的说。。。。。。。最起码。。。。。。。。我是个笨蛋。。。。。。。我不会写文。。。。。。我自卑。。。。。。我挖墙脚。。。。。。。。。我的同人不符合逻辑。。。。。。。再次挖墙脚。。。。。。。。。(碎碎念中)
岚姐要记住我的名字哦~叫做“猫笔”
我会随时随地来看你的文文的~另外。。。。。。。。。评论。。。。。。T T
好吧我承认我疯了。。。。。。。于是乎我太激动了,因为看到岚姐也给我这么多的回复,我要泪奔了。。。。真的。。。。。。T T
另外,岚姐我的笔名也是猫笔。。。。。。于是乎。。。。。。有空来观摩我的作品吧。。。。。被PIA走。。。。。。。。我没脸留在这里了。。。。。。我自卑。。。。。。。
[5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8-27 12:46:22
……
猫笔真是太谦虚了,这个笔名很有特色,咳咳,我还是忍不住会想到“毛笔”,抱歉……
不要嫌弃自己的文,不管怎么样那都是自己的心血,慢慢去修改去完善就好了,嘻嘻,于是我以后会去看你的,加油写文哪
[6楼] 网友:阿依  发表时间:2010-08-27 12:52:31
这位姑娘好可爱啊~某岚你又多了一位粉丝哦~
[7楼] 网友:猫笔  发表时间:2010-08-27 16:38:01
毛笔。。。。。。。。。。。。。。 = =|||
黑线。。。。。。。。蹲墙角。。。。。
我的名字真的这么奇怪么。。。。。。。。。。真的这么奇怪么。。。。。。。。。。。= =|||
(画圈圈中)
[8楼] 网友:0.0  发表时间:2011-03-06 09:20:01
我十分赞同第一个问题.
对于迪达拉对女主好文中已经有解了.至于鬼鲛...额,我挺喜欢他的
对于女主搞清楚自己所处的情况了吗?这个问题,我只想说,12岁的现世少女能懂多少.我的12岁还在和泥巴呢- - 我觉得女主已经比我强好多了
[9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3-11 16:26:24
哈哈,我12岁的时候也是傻乎乎的,有一阵喜欢捉教室前面花坛里的蜜蜂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