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怎敌他晚来疯急》

作者:宇宙之王

“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在看到卫敞和薛嫚的故事时,脑海中不自觉就翻出了这句词。两个不成熟的人,在不成熟的时机下,过早地遇到了正确的对方,可悲的是,感情这件事从来就没有成熟与不成熟之分。也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悲剧就是把所有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没有人知道在面对薛嫚经历的困境之下,怎样做才能真正破局,再坚持?还是放弃?未曾经历,我们也就不可能简单地下定论。所以,他们的感情越是美好,越是从内心深处沁出来的喜欢,撕碎的时候也就越疼。
“喜欢你是真的,这次不骗你。”你相信我呀,我是真的,真的很喜欢你呀。所以,可不可以最后来看我一下,哪怕是朝我发火,也别不理我,算我……算我求你。毕竟……我打算不再拖累你。
可惜没有如果,薛嫚在最后也没有等到卫敞。我宁愿相信薛嫚其实能明白卫敞很早就原谅了她,她其实知道卫敞气的不过是担心这份喜欢只是份算计,她在弥留之际想起的是他的好,是他们之间横冲直撞又步步小心的喜欢。
幸好,我们终将成长,终将和那个稚嫩的自己告别;幸好,他们还能重新来过。
比起卫敞和薛嫚,我还是更喜欢魏尝和我可爱的阿薛(个人观点,阿薛是阿薛,薛嫚是薛嫚,只是阿薛后来继承了薛嫚的记忆而已,不喜勿喷)一个是有点不要脸皮却执着得可怕的他,一个是早早担负重担不能恣意的她。地位,处境,成长经历,一切都变了。不过还好,这一世的她依旧无可救药地被那个不要脸皮的他牢牢地捧在手心,更让我确信的是,这一世,他不会再把她弄丢。他们相遇,相识,经历了来不及经历的一切,放下芥蒂,学会相信,学会坦率,学会好好珍惜,再一次,好好地相爱。“喜欢你是真的,这次我也不骗你。”
我喜欢阿薛,因为她的倔强。她是个可爱得过分的女孩子,将委屈藏在心底,硬逼自己变得强大,让人心疼,也更让人佩服她心中那簇绝不肯轻易熄灭的火焰。我本以为我已经足够喜欢她,没想到当我看到她上了观主的当并毅然决定回到三十年前假扮薛嫚时,我的喜欢竟然又上了一层。好喜欢她呀,好喜欢,好喜欢啊!那份直面痛苦,从头再来的勇气和决绝,那咬紧牙关,不肯认输的气势是她胜过薛嫚的地方,也最让我着迷。我喜欢她,也衷心祝愿她如愿以偿,能得到她想要的一切。
我喜欢魏尝,因为他的没脸没皮,也更因为他的体谅。每一个谎言,每一次奋力拼搏,他一次次的委屈自己做不习惯与不喜欢的事,一次次地将生死置之度外,只是为了讨她开心。正是因为失去过,才更懂得珍惜。现在的确没有办法计较他和阿薛的感情从何而起,也没有办法真正将薛嫚和阿薛是否是一个人讨论彻底。但是感情何必算清?感情又如何算清?我最喜欢他的,就是那一往无前的爱意,那种别的我都不管,反正我要和你在一起的任性。“没脸没皮”总比在门前徘徊而最终只能错过的卫敞要好得多。
长安又下起了雨,长安以后也还会下雨,不过没关系呀,她身边的他一定不会再让雨淋湿她,永远不会。
悲欢离合再无情,也绝不任由阶前点滴到天明!
(然而我还是要疯狂打感叹号!!!!!!!我爱你啊!!!!!阿薛!!!!!嫁我啊!!!!虽然也很喜欢你,但魏尝你这个智障休想和我抢!!!!!)
怂怂:是谁在耳边说爱我永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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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宇宙之王  发表时间:2018-04-04 01:09:12
写的时候不觉得,发完再看感觉好尴尬啊………Ω_Ω
[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8-04-04 01:14:56
呜呜呜终于收到长评了!!!我也多给你几个感叹号!!!最后一句唱出声!!!
[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8-04-04 01:22:26
这是人家拿肾换来的红包,请慢慢享用
[4楼] 网友:宇宙之王  发表时间:2018-04-04 19:26:21
谢谢顾导的大红包!!!爱你永不变!!!!新作也会继续支持!!
[5楼] 网友:大脸猫大脸猫爱吃鱼  发表时间:2018-08-31 01:01:35
真是三观有问题,先别高潮,麻烦你搞清楚一下因果关系,如果没有薛嫚,哪里会有男主跑来三十年后找薛樱,既然你也觉得薛嫚和薛樱是两个人。那我就给你打个比方,如果薛樱带着身体穿回三十年前,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性格有差别,男主会选择谁,如果抛弃青梅竹马的薛嫚和薛樱在一起,男主是不是渣? 如果这篇文章以薛嫚为女主视角来写又要又一大波人diss薛樱了吧?如果你是薛嫚,你作为原配给男主生了孩子还被毒死了然后男主找了一个你的替身还说这个替身其实比你更好你更爱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