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我是真心求死的[快穿]》

作者:星火

希望女主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女生侵犯了女主的生命健康权、隐私权、人格尊严权,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就女主父亲在其外婆过世后就将其接入家中抚养的行为,说明女主父亲之前是知道女主存在的,却不管不顾十数年,没有尽到作为监护人的抚养责任,没有尽到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义务,如若上述条件构成,女主父亲应受到法律制裁。
然而在我国,民事纠纷是本着“不上诉、不受理”的原则,希望女主能奋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申请法律援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是相关法律依据:
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各级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办理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审判和犯罪预防工作。
——《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讲,父母是子女的第一法定监护人,负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父母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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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令人  发表时间:2017-06-25 19:19:20
说得好,校园暴力会毁了一个人的一生,而父母的漠不关心会导致孩子从小的心灵扭曲或者障碍,有些家长觉得把孩子养大就是对的仁至义尽的,但是我想说不是长大了就一了百了了,一个人生长环境,从小得到的关心或者教育关系着这个人第一生。我也想对我妈说,不要觉得把我养大了我就是欠着你的,你有关心过我吗?你有没有想过我在你的漠不关心里说怎么活到现在的?如果养育孩子就是给吃给穿长大,没有陪伴没有关怀...那我宁愿你没有生我。
[3楼] 网友:浪味仙少女  发表时间:2017-06-25 21:11:17
谢谢楼主的普及,主要是民事诉讼的上诉费用就比较客观而且执行力度也存疑。但是现在国家普法的力度加大相应措施和手段应该也会跟上
[4楼] 网友:花枝小意  发表时间:2017-06-25 23:44:35
对不起这么严肃的场合我好想笑哈嘎嘎嘎嘎嘎嘎嘎嘎
[5楼] 网友:蓝蓝的天上白云飘  发表时间:2017-06-26 11:08:13
辛苦楼主了❤
[6楼] 网友:19947421  发表时间:2017-06-27 00:59:00
楼主同是法学汪吗
[7楼] 网友:遗忘森林  发表时间:2017-06-27 20:16:05
谢谢楼主科普
[8楼] 网友:抱住床不撒手  发表时间:2017-06-28 18:02:16
楼主。。。知识面好全=͟͟͞͞(꒪ᗜ꒪ ‧̣̥̇)
[9楼] 网友:小王子  发表时间:2017-06-28 19:28:32
法律必须被信仰,文明需要普法,法律的尊严来自于守法公民的敬畏。
[10楼] 网友:天麻烧酒  发表时间:2017-06-28 22:15:13
比心
[11楼] 网友:顾辛烈  发表时间:2017-07-05 21:58:58
不是说这是本小说就置之不理。这难道不是生活中发生过的事正在发生的事?有什么好笑的?
你曾经或者未来经历的一些磨难,和别人肯定是不一样的。但是没人希望在自己无助时他人事不关己,你会渴望一点点温暖的帮助的。
[12楼] 网友:晴凉丶扶苏  发表时间:2017-07-28 01:08:37
赞同楼主,虽然是小说,其实现实中这样的事情也不在少数。未成年人保护法最令人喜欢,却也最令人厌恶的。总有人拿未成年当借口觉得自己犯下什么罪也不用受到大惩戒。
真是,zuo到了极点= =#希望这些人能受到应有的惩罚
[13楼] 网友:络鱼儿  发表时间:2017-07-28 22:30:39
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