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言乱语-焦糖冬瓜的攻受

作者:宫阙

首先这是一篇长评。逻辑不太好胡言乱语见谅…
很开心能在焦糖冬瓜太太刚开坑的时候跳了坑。非常不好意思的是,我以前看焦糖太太的文都是txt(别打),现在终于能跟得上节奏追正版新坑。
在描述下面我谈到过的小说,写长评的时候没有再重新看一遍,都是凭印象的,所以如果有出入就请略过吧哈哈。
看了焦糖太太很多文,印象最深的是【竞剑之峰】和【一网倾心】这两篇一直在我的手机里一到文荒必定重新看一遍。
太太笔下的攻性格大致上相同但是各有特色。克里斯和朱利安诺都是固执隐忍且深情(并且器大活好)的人,他们在专业领域上有着高超的技术以及名声;很有意思的是,太太笔下的受也令人无比的喜爱。虽然略有一丢丢的万人迷但是非常讨喜,例如林逸飞和菲耶,开朗乐观的性格以及给人一种类似于“太阳”耀眼的感觉,温暖并且甘愿为之赴汤蹈火。
太太笔下的攻与受就像两个注定契合的钥匙与锁,在时间的层层剥离下终于相遇在了一起。
举个例子:竞剑之峰是林逸飞穿回了从前,在那个年幼的,未成形的男神克里斯的灵魂里刻下了深深的烙印,最终还是幸福的在一起。但是,即使林逸飞没有穿回从前参与了克里斯的童年,克里斯最终还是会爱上他。
很开心能看到太太开了新坑【你能不能不撩我】,先期待一下是个大长篇并且味道鲜美(大家都懂)。忘记赞扬太太炖肉的功底,每次看到炖肉,我都非常的high,写的非常香,先给太太表白。这一次是攻穿回了从前,而且很主动,非常令我惊喜XD 从前两章看,应该是一个笑点偏多的文,这是相对于竞剑之峰和一网倾心来说(这两篇真的太好看了呜呜呜)。
还有焦糖太太的两篇文也令我很喜欢,是【危险美学】和【星际之崩裂王座】。这两篇虽然喜爱稍弱但是整个小说的大致剧情还是记得的。同时危险美学的攻的性格其实很恶劣哈哈哈哈,对于我个人而言并不是很喜欢,但是很有魅力。相对于危险美学的受才是真出彩,整篇文章里感觉他在发光,虽然是个废柴(并不),但是他很努力的在学习各种东西。
看崩裂王座的时候我正好把机甲契约奴隶看完,正好都是有关于星际和机甲的文,之后我认真的看完了小说,由衷的说,这两篇机甲文都非常的!好看!焦糖太太的故事还是那么精彩令人回味。
我不太看论坛也不太混圈,只是一个沉默的读者,所以不是很清楚那些818以及其他方面的东西。我在作者有话说里看到焦糖太太说:这篇文章放飞自我,不去讨好谁,随便别人怎么说,我自己写得高兴就行。我觉得作者这种写文态度是很棒的。因为如果作者在写小说的时候有种种顾虑的话,会很影响小说的节奏把握以及剧情的发展。所以我很赞同作者这种说法。同时,写文和看小说是一个双向选择的事情,作者写小说给喜欢看她小说的人看,读者选择自己喜欢的作者写的小说来看。如果读者因为作者写的故事不符合自己的期待而去责怪作者,我觉得这是很没有道理的。故事就是作者的孩子,除非是抄袭,哪个作者不希望自己孩子好。
现在的我蹲在新坑,正在思考一件事。我现在是一章一章追还是养肥了几十章再杀?一章一章追有一个好处是,可以天天爽一次,但是等的糟心。养肥了再杀虽然一次爽很久但是要忍好多天…焦糖太太写的这篇文真的很撩我啊TAT…
题外话…焦糖这次的主角温斯顿这个名字好出戏…我第一次在微博上看到焦糖冬瓜的微博上写温斯顿我以为是守望先锋里的那个猩猩……我还在想,原来焦糖太太也玩守望先锋吗…后来我知道我想多了,男主攻就是叫温斯顿。。。我尽量把脑袋里的猩猩赶跑,脑补一个高冷男神(不太容易)。委屈哭。
最后:表白焦糖冬瓜太太!太太我喜欢你啊!你写的攻和受都非常萌!!!!尤其是攻……我喜欢的类型。我也想有一个深情固执隐忍的蓝盆友呜呜呜。
这次就写这么多(我觉得挺少就是废话有点多),等到文章完结我再写一篇长评~\\(≧▽≦)/~希望太太努力更文最好一天三更(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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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宫阙  发表时间:2017-01-11 01:22:07
我居然忘记写拆弹精英了Σ( ° △ °|||)︴ !!那篇我也非常喜欢!真的!继续表白太太!
[2楼] 网友:复读郎  发表时间:2017-01-11 01:32:22
强烈推荐大大的《强势攻防》,好看到炸裂!~男神再爱我一万年~!
[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7-01-25 20:52:37
谢谢亲爱哒,我很久没有收到长评啦!
我知道许多读者并不知道正版在哪里,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开坑啦,所以我不怪这些读者没有看正版。但对于那些叫嚷着非常爱我,明明知道正版专栏在哪里却死都不肯花一毛钱来支持一下正版的人,我是相当反感的。因为真的好虚伪。对于作者来说,这真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自己的作品值不值得读者付出一点代价来支持的问题。我因为讨厌盗版和故意看盗版的人已经被掐了无数次了,所以这个问题见仁见智吧,我也强迫不了别人的真心。
很高兴你喜欢我写的东西,一网倾心和危险美学都是我早期的作品。那个时候想法比较单纯,希望被大家喜爱。不像现在,工作越来越忙,各种压力接踵而至,已经没有那个时候的灵气了。
现在网络五六十万字大长文比比皆是,我不打算把这篇文写太长。我很难得在13年之后还能有非常快乐的心情写文,这篇文写的时候我很开心,所以大家看着也很开心。我把我的撩汉想法都写完之后,无论是有三十来万字还是只有二十万字,我都会随心地完结,不会故意注水去拖延。
谢谢你写长评。我很高兴有人愿意花时间并且到我连载的地方来支持我,让我感觉到自己对别人的存在价值。
[4楼] 网友:UOP  发表时间:2017-01-27 12:43:20
我觉得长评写得好棒!!我看到这次太太说不想再故意讨好谁之类的,就觉得!!太棒了!就是觉得,很喜欢这样态度的太太!!然后想说这篇文会坚持继续买正版!!
[5楼] 网友:缡梓Kira☆  发表时间:2017-03-04 21:04:10
我我我!!我基友一开始不吃我安利就是因为温斯顿这个名字她出戏hhhh握爪!!
[6楼] 网友:不惑  发表时间:2017-04-13 09:29:37
手贱百度完温斯顿……
[7楼] 网友:空白  发表时间:2018-01-28 16:36:49
她写的每一篇文,每一个字我都会认真看。正如同温斯顿问亨特:“难道我说的每句话你不能吗?”她的每一份斟酌我都想牢牢抓住,刻在脑子里,放在心上。
古人说,见字如面。我想一篇小说难道不是作者本人心中最诚实的感情表达吗。
我是一个画画的,没有欧利文那么有才华和底蕴,没有那么高超的艺术造诣,但我至少知道无论是小说,还是美术,都是艺术的一个种类。艺术即人性的表达。将自己的眼中所见,耳中所闻,心中所想,用一种美的方式表达出来。
既然小说是一种艺术,那么我想引用一下陈丹青所说“艺术顶顶要紧的,不是知识,不是熟练…而是直觉,而是本能,而是那种最新鲜的感受力,我甚至觉得就是一种可贵的无知。”
我并不是在拐着弯的嘲讽或者什么,任何一个从这条路上走过来的朋友都应该有这样的体会:曾经单纯而无知的爱着小说/画画/唱歌/跳舞/等等的我已经丢了。
我认为作者的一些小小的瑕疵并不能说明什么,更不必被放大以后针对性的批评。缺陷是人性的常态,梦想是现实的爆炸。
在下不才,但我知道,对于艺术家,手下的笔是不会,也不能骗人的。
因此,在下知道,焦糖冬瓜是一个为数不多的,错过了就再也没有了的好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