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综]红楼死亡不完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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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丧服小记》
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齐衰,恶笄以终丧。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其义:为男子则免,为妇人则髽。苴杖,竹也;削杖,桐也。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为父母,长子稽颡。大夫吊之,虽缌必稽颡。妇人为夫与长子稽颡,其余则否。男主必使同姓,妇主必使异姓。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亦如之。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庶子不祭祢者,明其宗也。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
从服者,所从亡则已。属从者,所从虽没也服。妾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礼不王不禘。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其为妻也,与大夫之适子同。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妇当丧而出,则除之。为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既练而出,则已。未练而反,则期;既练而反,则遂之。
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故期而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丧,己则否。降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为君之父母、妻、长子,君已除丧而后闻丧,则不税。近臣,君服斯服矣;其余,从而服,不从而税。君虽未知丧,臣服已。
虞,杖不入于室;祔,杖不升于堂。为君母后者,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服。绖杀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绖。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除丧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轻者。无事不辟庙门。哭皆于其次。复与书铭,自天子达于士,其辞一也。男子称名,妇人书姓与伯仲,如不知姓则书氏。
斩衰之葛与齐衰之麻同。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麻同,皆兼服之。报葬者报虞,三月而后卒哭。父母之丧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后事。其葬,服斩衰。_
大夫降其庶子,其孙不降其父。大夫不主士之丧。为慈母之父母无服。夫为人后者,其妻为舅姑大功。士祔于大夫则易牲。继父不同居也者;必尝同居。皆无主后。同财而祭其祖祢为同居;有主后者为异居。哭朋友者于门外之右南面。祔葬者不筮宅。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祔于诸祖父之为士大夫者,其妻祔于诸祖姑,妾祔于妾祖姑;亡则中一以上而祔。祔必以其昭穆。诸侯不得祔于天子,天子、诸侯、大夫可以祔于士。
为母之君母,母卒则不服。宗子,母在为妻禫。为慈母后者,为庶母可也,为祖庶母可也。为父母、妻、长子禫。慈母与妾母,不世祭也。丈夫冠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为殇。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唯主丧者不除;其余以麻终月数者,除丧则已。箭笄终丧三年。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绳屦。练,筮日筮尸,视濯,皆要绖杖绳屦。有司告具,而后去杖。筮日筮尸,有司告事毕而后杖,拜送宾。大祥,吉服而筮尸。庶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禫。庶子不以杖即位。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父在,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诸侯吊于异国之臣,则其君为主。诸侯吊,必皮弁锡衰。所吊虽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则君于不锡衰。养有疾者不丧服,遂以主其丧。非养者入主人之丧,则不易己之丧服。养尊者必易服,养卑者否。妾无妾祖姑者,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妇之丧、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祔,则舅主之。士不摄大夫。士摄大夫,唯宗子。主人未除丧,有兄弟自他国至,则主人不免而为主。
陈器之道,多陈之而省纳之可也;省陈之而尽纳之可也。奔兄弟之丧,先之墓而后之家,为位而哭。所知之丧,则哭于宫而后之墓。父不为众子次于外。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下殇小功,带,澡麻不绝本,诎而反以报之。
妇祔于祖姑,祖姑有三人,则祔于亲者。其妻为大夫而卒,而后其夫不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不易牲;妻卒而后夫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以大夫牲。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无服也者,丧者不祭故也。妇人不为主而杖者:姑在为夫杖,母为长子削杖。女子子在室为父母,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人杖。
缌小功,虞卒哭则免。既葬而不报虞,则虽主人皆冠,及虞则皆免。为兄弟既除丧已。及其葬也,反服其服。报虞卒哭则免。如不报虞则除之。远葬者比反哭者皆冠,及郊而后免反哭。君吊,虽不当免时也,主人必免,不散麻。虽异国之君,免也。亲者皆免。除殇之丧者,其祭也必玄。除成丧者,其祭也朝服缟冠。
奔父之丧,括发于堂上,袒降踊,袭绖于东方。奔母之丧,不括发,袒于堂上,降踊,袭免于东方。绖即位成踊,出门哭止。三日而五哭三袒。适妇不为舅后者,则姑为之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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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玉  发表时间:2019-08-22 12:52:00
《礼记·丧服》
【导语】丧服,斩衰裳,苴絰杖,绞带,冠绳缨,菅屦者。诸侯为天子,君,父为长子,为人后者。妻为夫,妾为君,女子子在室为父,布总,箭笄,髽,衰,三年。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三年。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
疏衰裳齐,牡麻絰,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三年者,父卒则为母,继母如母,慈母如母,母为长子。
  疏衰裳齐,牡麻絰,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期者,父在为母,妻,出妻之子为母。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
  不杖,麻屦者。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大夫之适子为妻,昆弟;为众子,昆弟之子;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适孙。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昆弟之为父后者,继父同居者,为夫之君。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妾为女君。妇为舅姑,夫之昆弟之子。公妾、大夫之妾为其子。女子子为祖父母。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唯子不报。大夫为祖父母、适孙为士者。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
  疏衰裳齐,牡麻絰,无受者。寄公为所寓,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为旧君、君之母、妻,庶人为国君;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继父不同居者,曾祖父母,大夫为宗子,旧君。曾祖父母为士者如众人,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曾祖父母。
  大功布衰裳,牡麻絰,无受者: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叔父之长殇、中殇,姑、姊妹之长殇、中殇,昆弟之长殇、中殇,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适孙之长殇、中殇,大夫之庶子为适昆*之长殇、中殇,公子之长殇、中殇,大夫为适子之长殇、中殇。其长殇皆九月,缨絰;其中殇,七月,不缨絰。
  大功布衰裳,牡麻絰缨,布带,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者: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从父昆弟;为人后者为其昆弟,庶孙;适妇,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侄丈夫妇人,报。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母、妻、昆弟,皆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
  繐衰裳,牡麻絰,既葬除之者。诸侯之大夫为天子。
  小功布衰裳,澡麻带絰,五月者。叔父之下殇,适孙之下殇,昆弟之下殇,大夫庶子为适昆弟之下殇,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殇,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从父昆弟之长殇,为夫之叔父之长殇;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侄、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长殇;大夫之妾为庶子之长殇。
  小功布衰裳,牡麻絰,即葛,五月者。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从祖昆弟,从父姊妹、孙适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为外祖父母;从母,丈夫妇人报;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庶孙,姑、姊妹、女子子适士者;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庶妇;君之父母、从母;君子子为庶母慈己者。
  缌麻,三月者。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庶孙之妇,庶孙之中殇;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从祖父、从祖昆弟之长殇;外孙,从父昆弟侄之下殇,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从母之长殇,报;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士为庶母;贵臣、贵妾;乳母,从祖昆弟之子,曾孙,父之姑,从母昆弟,甥,婿,妻之父母,姑之子,舅,舅之子;夫之姑姊妹之长殇;夫之诸祖父母,报;君母之昆弟;从父昆弟之子长殇,昆弟之孙之长殇,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
  记。公子为其母,练冠,麻,*縓缘;为其妻,縓冠,葛絰,带,*縓缘。皆既葬除之。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于兄弟降一等。为人后者,于兄弟降一等,报;于所为后之子、兄弟,若子。兄弟皆在他邦,加一等。不及知公母,与兄弟居,加一等。朋友皆在他邦,袒免,归则已。朋友,麻。君之所为兄弟服,室老降一等。夫之所为兄弟服,妻降一等。庶子为后者,为其外祖父母、从母、舅,无服。不为后,如邦人。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则月算如邦人。改葬,缌。童子,唯当室缌。凡妾为私兄弟,如邦人。大夫吊于命妇,锡衰。命妇吊于大夫,亦锡衰。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妇为舅姑,恶笄有首以髽。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布总。
  妾为女君、君之长子,恶笄有首,布总。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衣包。若齐,裳内,衰外。负,广出于适寸。适,博四寸,出于衰。衰,长六寸,博四寸。衣带,下尺。衽,二尺有五寸。袂,属幅。衣,二尺有二寸。祛,尺二寸。衰三升,三升有半。其冠六升。以其冠为受,受冠七升。齐衰四升,其冠七升。以其冠为受,受冠八升。繐衰四升有半,其冠八升。大功八升,若九升。小功十升,若十一升。
[2楼] 网友:玉  发表时间:2019-08-22 12:56:21
《礼记》是研究中国古代社会情况、典章制度和儒家思想的重要著作。它阐述的思想,包括社会、政治、伦理、哲学、宗教等各个方面,其中《大学》、《中庸》、《礼运》等篇有较丰富的哲学思想。《礼记》,西汉戴圣对秦汉以前礼仪著作加以辑录,编纂而成,共49篇。十三经之一。是战国以后及西汉时期社会的变动,包括社会制度、礼仪制度和人们观念的继承和变化,儒家经典著作之一。49篇分属于制度、通论、名堂阴阳、丧服、世子法、祭祀、乐记、吉事等,它阐述的思想,包括社会、政治、伦理、哲学、宗教等各个方面,其中《大学》《中庸》《礼运》等篇有较丰富的哲学思想。东汉末年,著名学者郑玄为小戴《礼记》作了出色的注解,后来这个本子便盛行不衰,并由解说经文的著作逐渐成为经典,“到唐代,礼有周礼、仪礼、礼记,春秋有左传、公羊、毂梁,加上论语、尔雅、孝经,这样是十二经;宋明又增加入孟子,于是定型为十三经”,为士者必读之书。
别名:《小戴礼记》
作者简介
战国至秦汉间讲礼文章的选集。儒家经典之一。相传为西汉戴圣所编。戴圣字次君﹐梁郡(今河南商丘)人﹐曾任九江太守﹐与叔父戴德一起学礼于后苍﹐宣帝时为博士。《礼记》多数篇章可能都是“七十子后学者所记”(《汉书?艺文志》)。孔子死后﹐门徒“七十子”散居各诸侯国﹐他们的学生又各传其师说﹐所传的讲礼的文章流传至汉已有一百数十篇﹐相当繁复﹐戴德选其85篇为《大戴礼记》(今残)﹐戴圣又选49篇为《小戴礼记》﹐即今本《礼记》。选入文章在长期授受的过程中﹐不免有所增益﹐所以其中夹杂着秦汉时的言论。
编定及地位
《礼记》又名《小戴礼记》,东汉郑玄的《六艺论》、晋代陈邵的《周礼论叙》
和《隋书·经籍志》都认为是西汉礼学家戴圣编定的。这是传统的说法。经
近代学者研究,断定这种说法有问题。
西汉时期立于学官的五经是《易》、《书》、《诗》、《礼》、《春秋》。
所谓《礼》,指的是《士礼》,也就是晋代以来所称的《仪礼》。先秦礼学家们
传习《仪礼》的同时,都附带传习一些参考资料,这种资料叫作“记”。所谓学所记也。”西汉礼学家们传授《仪礼》的时候,也各自选辑一些“记”,作为辅助材料。它们共同的特点是:一、都是用当时通行的隶书抄写的;二、附《仪礼》而传习,没有独立成书;三、因为是附带传习的资料,往往随个人兴趣而有所删益,即使是一个较好的选辑本,它的篇数、编次也没有绝对的固定性。
西汉的礼学纯属今文学派,尽管礼学家们彼此的学术观点也存在着歧异,但他们都排斥古文经记,再说当时一些古文经记都藏在皇家秘府,一般人也见不到。西汉末期,掌管校理古文经籍的刘歆,建议把《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列为官学,结果遭到学官博士们的一致反对,刘歆斥责他们“抱残守缺”。内此可以推知,西汉礼学家们各自选辑的“记”,不会也不可能收进他们所排斥的而当时尚未行世的古文经记。可是由东汉中期传留至今的《礼记》中,就羼进了古文学派的文字。比如“记”,就是对经文的解释、说明和补充。这种记,累世相传原是很多的,不是一人一时之作。到了西汉时期,礼家传抄的记就不多了。东汉史学家班固在他的《汉书·艺文志》礼家项目中说:“《记》百三十一篇,七十子后《奔丧》、《投壶》就是《逸礼》中的两篇。因此,不能说今天所见的这部《礼记》是西汉礼学家戴圣编定的。
西汉平帝时期,王莽当政,把《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立于学官,此后大力推行古文经学二十多年。东汉王朝建立后,立经十四博士,都是今文经学,《礼》的方面,立的是大戴、小戴两家,把王莽时期所立的各种古文经学再次排斥在官学之外。虽然如此,由于古文经学已大兴于世,从
总的情况来看,今文古文两个学派日趋混同。东汉时期的大多数今文学派的礼学
家,为了适应皇朝的礼制需要,为了自己的功名利禄,不再甘心“抱残守缺”地
传习《士礼》,而致力于“博学洽闻”,从而在资料的汇揖上也趋向并蓄兼收。
因此西汉经师们选编传抄下来的各种选辑本,经过东汉经师之手,自然不免羼进了一些已经行世的古文记。
经过长时期的流传删益,到东汉中期大多数“记”的选辑本先后被淘汰,而形成和保留了八十五篇本和四十九篇本。前着篇数多,遂名之为《大戴礼记》;后者篇数少,遂名之为《小藏礼记》。其实这两个“记”的选辑本,都不是大戴(戴德)小戴(戴圣)各自附《仪记》而传习的“记”的选辑本的原貌。关于这个问题,洪业先生在他的《礼记引得序》中有极为精细的考辨。
东汉学者郑玄给东汉中期定型的收有四十九篇的“记”的选辑本——《礼记》做了出色的注解,这样一来,使它摆脱了从属《仪礼》的地位而独立成书,渐渐得到一般士人的尊信和传习,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不少有关《礼记》的著作。到了唐朝,国家设科取土,把近二十万字的《左传》和十万字的《礼记》都列为大经,五万字的《仪礼》和《周礼》、《诗经》等列为中经。因为《礼记》文字比较通畅,难度较小,且被列为大经,所以即使它比《仪礼》的字数多近一倍,还是攻习《礼记》的人多。到了明朝,《礼记》的地位进一步被提高,汉朝的五经里有《仪礼》没有《礼记》,明朝的五经里有《礼记》没有《仪礼》。《礼记》由一个附庸蔚为大国了。而《仪礼》这个往昔大国则日趋衰落了。
从西汉到明清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为什么《礼记》越来越受重视,而《仪礼》越来越被漠视呢?因为《仪礼》记的是一大堆礼节单子,枯燥乏味,难读难懂,又离现实生活较远,社会的发展使它日益憔悴而丧失了吸引力。而《礼记》呢?它不仅记载了许多生活中实用性较大的细仪末节,而且详尽地论述了各种典扎的意义和制礼的精神,相当透彻地宣扬了儒家的礼治主义。历史和现实的经验使封建统治阶级越来超深切地认识到,在强化国家机器的同时,利用以礼治主义为中心的儒家思想,吸引广大知识阶层,规范世人的思想和行动,是维护统治联序从而获得“长治久安”的不容忽视的大政方针。这就是《礼记》受到历代王朝的青睐,以至被推上经典地位的根本原因。几千年来,对中华民族意识形态影响最大的书是儒家的书。从所起作用的大小来估计,《礼记》仅次于《论语》,比肩于《孟子》,而远远超过《荀子》。西汉以后,《礼记》由一部儒学短篇杂编上升为泱泱大国的一部重要经典,这史实本身,就值得注意。
内容和价值
由东汉末年(熹平石经)郑玄作注而能够传世的《礼记》,共收四十九篇文字。目录是:《曲礼上》
第一,《曲礼下》第二,《檀弓上》第三,《檀弓下》第四,《王制》第五,
《月令》第六,《曾子问》第七,《文王世子》第八,《礼运》第九,《礼器》
第十,《郊特牲》第十一,《内则》第十二,《玉藻》第十三,《明堂位》第十
四,《丧服小记》第十五,《大传》第十六,《少仪》第十七,《学记》第十八
,《乐记》第十九,《杂记上》第二十,《杂记下》第二十一,《丧大记》第二
十二,《祭法》第二十三,《祭义》第二十四,《祭统》第二十五,《经解》第
二十六,《哀公问》第二十七,《仲尼燕居》第二十八,《孔子闲居》第二十九
,《坊记》第三十,《中庸》第三十一,《表记》第三十二,《缁衣》第三十三
,《奔丧》第三十四,《问丧》第三十五,《服问》第三十六,《间传》第三十
七,《三年问》第三十八,《深衣》第三十九,《投壶》第四十,《儒行》第四
十一,《大学》第四十三,《冠义》第四十三,《昏义》第四十四,《乡饮酒义
》第四十五,《射义》第四十六,《燕义》第四十七,《聘义》第四十八,《丧
服四制》第四十九。
《礼记》这部儒学杂编,内容很庞杂,大体上可分成以下几个方面:有专记某项礼节的,体裁跟《仪礼》相近,如《奔丧》、《投壶》。有专说明《仪礼》的,如《冠义》、《昏义》、《乡饮洒义》、《射义》、《燕义》、《聘义》、《
丧服四制》。它们是份别解释《仪礼》中《土冠礼》、《昏礼》、《乡饮酒礼》、《乡射礼》、《大射仪》、《燕礼》、
《丧服》各篇的,跟《仪札》关系最为密切。有杂记丧服丧事的,如《檀弓》、《曾子问》、《丧服小记》、《杂记》、《丧大记》、《奔丧》、《问丧》、《服问》、《间传》、《三年问》、《丧服四制》等。
有记述各种礼制的,如《王制》、《礼器》、《郊特牲》、《玉藻》、《明堂位》、《大传》、《祭法》、《祭统》、《深衣》等篇。有侧重记日常生活礼节和守则的,如《曲礼》、《内则》、《少仪》等篇就是。
有记孔子言论的,如《坊记》、《表记》、《缁衣》、《仲尼燕居》、《孔子闲居》、《哀公问》、《儒行》等,这些篇大都是托名孔子的儒家言论。
有结构比较完整的儒家论文,如《礼运》、《学记》、《祭义》、《经解》、《大学》、《中庸》。此外还有授时颁政的《月令》,意在为王子示范的《文王世子》。
以上所列并非科学分类,只不过想通过它粗略地反映各篇的性质。
《礼记》是部儒学杂编,里面包含儒家的思想史料相当丰富。研究早期儒家思想,需要读《论语》,研究战国秦汉时期的儒家思想,就不能不读《礼记》了。读《论语》能够看到儒家学派的确立,读《孟子》、《荀子》、《礼记》能够看到儒家学派的发展。从《礼记》这部书里,可以看到儒家对人生的一系列的见解和态度。《王制》、《礼运》谈到了儒家对国家、社会制度的设想。如《礼运》展示的理想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谓大同。”这类光辉的语言,并不因为年长日久而失去亮度,它极为精炼地反映了我们祖先对美满而公正的社会的强烈向往。
《礼记》有不少篇章讲修身作人的,象《大学》、《中庸》、《儒行》等篇就是研究儒家人生哲学的重要资料。专讲教育理论的《学记》,专讲音乐理论的《乐记》,其中精粹的言论,至今仍然有研读的价值。
《曲礼》、《少仪》、《内则》等篇记录了许多生活上的细小仪节,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古代贵族家庭成员间彼此相处的关系。今天看来,这些细节极为繁琐、迂腐、呆板、缺乏生气,不过有些地方,还是可以借鉴的。读了这些篇,我们可以知道,说中国是个文明礼义之邦,绝不是个空泛的赞语。
《礼记》关于丧祭之类的篇章占了很大的比重。这类文字有四大特点:琐碎、枯燥、难懂、远离今天的生活。可是对于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特别是研究中国宗法制度的人们来说,实是珍贵的文字资料。其中有很多地方是对《仪礼·丧服》的补充和说明。
《礼记》中还有不少专篇是探讨制礼深义的。这类文章是研究儒家礼治思想的重要依据。举例来说,《昏义》是解释《昏礼》制定意义的专篇。一开始就解释为什么要重视婚礼,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所以要在家长主持下搞一套隆重礼节。从而得知,结婚一事之所以重要,儒家并不着眼于当事男女的幸福,而是:一,密切两个家族的关系;二,男方死去的祖先,有人祭祀了;三,传宗接代。儒家认为,结婚只能是家族中的一件庄重的事,不是个人的美事。传宗接代意味着新陈代谢,这样,做人子的不能无所感伤,所以《郊特牲》说“昏礼不贺,人之序也”。郑玄注说“序犹代也”。
此外,儒家对各种祭礼、丧礼、冠礼、乡饮酒礼、射礼、聘礼等等,在《礼记》中也都有一套解释。显然,研究这些都有助于全面理解儒家的思想体系。
众所周知,儒家思想中有对社会发展、人类进步起消极作用的部分,如全力维护等级制度,顽固宣扬男尊女卑等等。这些,在《礼记》中都得到了充分反映。
总之,《礼记》是了解和研究儒家思想的重要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