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温水煮人渣(gl)》

作者:卮言无酒

还记得门前的相视一微笑,所以说安排给丁香的每一个时机都是最差的时机,如果丁香蠢就好了,可是蠢了又不会爱上。
不是不长情,是不许长情了。
也挺好的,看见了,就变心吧。
算了,我换个方式自虐一下,攒了挺久憋了长。
还是来给莫姨大致理一理线顺便久违地开个脑洞。(很多片段细节可能有错漏)
从文章开头算,十七年前叶子八岁,25博二……丁香大三算20,甜甜13,程程大叶子一岁就是26,程程喜欢的杨官二代28。这时候莫康五十,那么26年前莫□□了程程。
莫康大约23结的婚,就是大学毕业后一两年左右就结了婚。杨父目前是个家庭煮男,脾气不好小心眼,会要求程程相亲,眼光很差,偏见很深,特别坏!(老惹我吃可爱的程程生气,哼)
如果杨父不坏,只是对其叶子有偏见,那……他一定是……有过阴影?莫女王挑眉.jpg
陈念和莫康是同专业同班兼室友,假定上了大学才认识。
陈念和叶父是不同专业,学校活动认识,反正总归在陈莫二人之后才认识。
全部留校。
莫康和杨父怎么认识结婚的是个谜,在陈念和叶父之前还是之后。
陈念夫妻沉迷工作,所以结婚时间和生子时间不一定划等号……
陈念夫妇吵架内容基本只为了孩子种种问题。
叶家二老来闹那天,二十多年前,也就是叶子大约三四岁上下。基本可以推陈念弯了,有骂陈念说骗子,说明还做了什么被揭穿……所以推结婚前就弯了,不算各自的三……
虽然在我舔莫女王的时候!喵大说莫姨可能是个女王受!
程程比叶子大一岁。所以陈念最晚大学毕业三年也结了婚。
叶子父母双亡,爷爷奶奶没出现。陈念是孤儿,陈念的养父母外公外婆?好像也不管。难道都死了?!没死为什么不管。
陈念养父母不管的话,是不是也不管陈念的婚姻?所以……弯弯的陈念为什么要结婚?
这里有四个脑洞:
一、双向暗恋,莫康看上陈念,误会看陈念跟叶父勾搭不清吃醋,终于迫于家中压力和杨父结婚,陈念喜欢莫康但不愿意看她和家中闹翻故意和叶父亲近莫康结婚之后也心灰意冷跟叶父结婚独自委屈心意。最后逐渐挑明……
二、互相喜欢,陈念养父母死前相逼,陈念妥协,参考叶子丁香套路,莫康先放手去结婚,陈念假结婚也成真的了。
三、陈念喜欢的是莫康,但莫康真的只把陈念当好朋友,恋人未满。
四、崩人设的互相喜欢商量好并形婚,我靠想想就手动再见。
无论谁喜欢谁,陈念放不下叶从心了,放不下她女儿,她大概是不会选择爱情的,或者说像丁香一样,没法做出选择。
莫康对叶子很好,会接收被关的她但不会劝陈念,对陈念的教育方式不置可否。有一种无可奈何在其中。
莫康在叶子八岁生日的时候带叶子去看陈念,给她一个惊喜。惊喜划横线。
喵大说莫康在陈念死后做了种种抉择,因为某一种感情占了上风,某一种情感,某一种……哪一种咧。莫康接了她的研究,用了自己的名字,和她合为一体(走开!说洗白的走开!暗搓搓合为一体你们不兴奋嘛!这不是洗白!),哪一种呢占了上风。
陈念在叶子说不认同学术上的宗派关系的时候,显得十分悲苦。啊啊啊19章那段描写真的好喜欢的。
陈念对叶子说话的时候称呼杨父是你杨叔,对杨父似乎没什么怨怼。
杨父害怕叶子和女儿走得近,陈念表示理解。
陈念知道叶子取向,知道女儿笔直笔直的,但她不介意两人亲近,表达理解。你猜她知不知道叶子喜欢(过)程程,知不知道程程知不知道叶子喜欢(过)她?
我一直觉得莫姨关心叶怂胜过程程,文中某场景有描述一句她只是杨叔的代言人,代言人这个词很巧妙,她对父女两人之间事情的态度就是……没有态度。
几种可能。一种莫康放任女儿的情感不加指点,但是她指点了叶怂……可能觉得两个姑娘性子不同用不一样的输出。一种莫康程程母女交心交肺,什么都知道,但是都无可奈何对应脑洞二三。还有一种可能性比较小也比较不想接受,莫康对程程感情不深,更在乎叶怂、对应脑洞一四。
莫姨把叶怂养得五分像她剩下五分在怀念陈念。叶怂眼里丁香身上总有陈念的影子。我偶尔会生出其实或许她们都是同一个人吧重复着绕着圈子的可怕念头。
莫女王说,要珍惜。
如果两个人好过,兴奋是假的。实际上总是扎心。
不管是莫姨和陈念,还是丁香和叶怂,或者将来可能会出现可能不会出现的程叶cp。
其实我只有一个脑洞,其他都是凑篇幅的。
ps昨天凌晨没有说完的话
ps.我怀疑叶怂有恋母情结!
ps.其实喵大这个心机girl虐丁香虐叶子就是为了给暗搓搓三了人家的甜甜洗白吧!哼!给劈腿找一个理由!你护不好我的姑姑(老姨,所以我要自己做自家的姑妈(姨妈!hhhhhhhh
ps.杜灵这个□□教主!如果她是主角一定是一部又虐又爽的小说!然而出现在这部我真是恨得牙痒痒!
ps.其实我要被虐死了可是还要故作坚强。
ps.太喜欢这个故事了以至一唠叨起来就刹不住好像有点神经质希望喵大不要被我吓到……
ps.爱怎么崩人设就怎么崩,再魔幻我都可以……都可以……我还记得愚人节那场呢……小禾也挺好的啊。或者爱怎么虐怎么虐,反正有陈念莫姨在前了……
最后再一次对喵大笔芯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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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默丶默  发表时间:2017-06-08 08:52:16
大佬,大佬!
[2楼] 网友:湘淮侯  发表时间:2017-06-08 08:55:26
写的好极了,建议喵大写完这文,再写写杜灵。我要到喵大人的微博上打赏(听说jj上作者拿不到全部)。
[3楼] 网友:3000311  发表时间:2017-06-08 14:24:22
好强大的逻辑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