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默读》作者:教*******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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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烤土豆 发表时间:2017-01-22 23:58:17
朗读者不是含冤受罪,他们原是受害者家属,只是加害他们亲人的犯罪嫌疑人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伏法,然后被带入了警察不作为,要亲自报仇的牛角尖出不来,最终成为自我感觉良好的“义务警察” [2楼] 网友:rianna 发表时间:2017-02-04 16:22:57
你这种思想很危险,冤情和伤害不能成为伤害他人或者犯罪的理由。另外,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谴责朗诵者?!仅仅是因为他们是受害者吗?他们杀害无辜的人,那些人又做错了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