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我就是来借个火》

作者:海木木

作为一个养肥党,我真的好失败,每次下决心养肥养肥再养肥,然后憋了十几章就憋不住了,忍得挠心挠肝的,每次一口气看完了,然而我还是有一颗想要养肥的心!
我真的超级非常喜欢小步,我可以摸着我的良心说,我对他的喜欢已经超越了林耀,方驰和项西了,是我最喜欢的像小受的小攻了!他怎么可以这么痴情,怎么可以这么二,怎么可以这么阔耐,怎么可以这么人妻,怎么可以这么。。。。像个。。耶和华?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闹心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小华这个称呼一出现的时候,天呐,大半夜的给我笑岔气了,这比我叫方驰小芳还让人崩溃,还有那个小娘们与老娘们的CP爱称,不得不说,完全满足我的恶趣味了。就我个人来说,其实我也有个和小午差不多的疑问,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会没有理由呢?如果连个理由都说不出来,那凭什么说你喜欢他??就像小午说的,喜欢吃这个东西,是因为好吃,那喜欢这个人是因为什么?所以说,小步先是因为小午好看,够帅然后初步喜欢,然后接触这个人脑海中有个定论我喜欢他,所以不管这个人性格怎样,他都觉得就是他喜欢的样子,因为一开始就下好标签了,见到小午,估计觉得小午脑门上都刻着字:我喜欢的人,然后带着这种想法,就觉得越来越喜欢,越来越无法自拔,噫。。。怎么听着跟自我催眠似的,呸呸呸呸呸呸呸,不要听我乱说,我都不知道我说的啥了现在,被我说的一点都不美好了,啊呸!
话说,我讲真,那个两年里一直坚持交水电煤气费这个举动,真的忒特么感动了,想想就觉得窝心的不行。对于小午来说,在他不在的时候,在所有人都放弃他的时候,在他渐渐被遗忘的时候,有那么一个人,两年里从来没忘记他,默默的守护着自己能守护的一切,然后不断的烦他,打扰他的生活,终于让他重获新生。虽然小步说了,他做的一切不是为了感动谁,但是奶奶的,明明就特么感动了那谁好么?!即使小午不擅长或者是不会处理这种感情,但是小步是他最好的榜样了。不管是什么情况下,不管别人觉得小午疯了还是小午忘记了一切,他都没有放弃,他默默的坚持着自己的那份喜欢,勇敢的去追,去争取他想要的,这份勇敢真的让人又心疼又喜欢的不行。虽然这种有些矫情太过直白的话在土球的书里永远不会出现,但是他的书本来就是这样啊,糙汉子间的对话,没有我爱你你爱我的甜言蜜语,充满着嘴仗与各种逗比,可是,这些话由我们来说最适合了,作为土球最最最最忠实的脑残粉,怎么能体会不到这种铁汉柔情呢?!!!!反正我觉得现在来说,小午的改变已经不是一点点了,他很少给小步甩脸色了,也没有那么不容易接近了,至少他开始慢慢接受并习惯小步在他身边了,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一旦上瘾,跑都跑不掉。就像之前小步天天在他家楼下,他不也是天天拿个望远镜看么,即使小步答应不去了之后,他还是会习惯性的每天看一下啊,所以说,主动是小步没错,但是小午已经开始向前走了啊,只是小步感情强烈又炽热,而小午的感情刚刚开始升温而已,小步跑的太快太远,以至于我们容易忽视开始慢慢向前走的小午了。
咳咳,我今天这么正经,没有逗比,没有乱七八糟的脑洞,也认真的分析了一下情节,你们不要觉得我撸长评是想让作者注意到我,找存在感,给我回复的,其实,讲真心的,对,没错,如果你们这样觉得就对了!我就是想让作者回复我的,因为,作者,从来,不,回复,我,即使我撸了长评。我就是这么肤浅的人,我都这么正经又严肃的长评了,我都改变我的风格了,我的长评都有了实质性内容了,你到底可不可以给我一个作者回复嘛!嘛!嘛! 好吧,言归正传,该干嘛还是要干嘛的,来,来自木木的超级大亲亲,么么么么么么么么么么木马木马木马木马木马木马木马木马木马木马,哎呦,嘴好酸。
——一个养肥永远不成功非要养肥的作死并且超级想让作者回复的肤浅的脑残粉的催泪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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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奶盖少女林城步  发表时间:2016-06-19 19:23:00
帮你顶顶!
[2楼] 网友:E酱  发表时间:2016-06-19 22:38:25
好!!!特别好!!!详细评论在评论里!!!对的!!没有错!!!!-_-||
[3楼] 网友:sunsetbright  发表时间:2016-06-19 22:56:33
摸头,帮你顶顶
[4楼] 网友:松露玫瑰是吃貨  发表时间:2016-06-20 03:54:01
點讚!
[5楼] 网友:晚安君  发表时间:2016-06-20 09:10:14
必须赞赞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