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道满人为汉友

作者:华夏儿女

诸位俱说满清王族好,那就来看看他们如何好罢!
“1644年,这是中国历史上“天崩地裂”的一年,这年3月,李自成北上攻取燕京,崇祯帝自缢殉国,李自成派唐通招抚山海关总兵吴三桂。吴三桂经过考虑,决定归顺新朝,并回京朝见“新君”李自成,在回京途中,因听闻家产被抄,爱妾被虏,所以改变初衷,回师山海关,袭击唐通部。李自成闻讯,决定征剿吴三桂,21日,双方激战山海关,22日晨,吴三桂情势危急,带随从冲出重围,至关外向驻扎在关外觊觎已久的多尔滚部剃发称臣,归降满洲军,双方合兵。26日,李自成败退回北京,旋即西撤,清军入关,“定鼎燕京”。
伴随着满洲入关而来就是剃发易服令
此前,辽东汉民早已深受剃头之荼。早在满洲建国时期,满洲统治者就强令投降的汉人效法满洲人的发式,把剃发作为归顺的标志,如天聪五年(1631年)清太宗在大凌河之役胜利时令“归降将士等剃发”,崇德三年(1638年)又下令:“若有效他国衣帽及令妇人束发裹足者,是身在本朝,而心在他国。自今以后,犯者俱加重罪。”
清军入关,继续推行这个政策。顺治元年(1644年)四月二十二日,清军打败李自成进入山海关的第一天就下令剃头。五月初一日,摄政王多尔滚率领清军过通州,知州迎降,多尔滚“谕令剃发”。初二进北京,次日多尔滚给兵部和原明朝官民分别发出命令,命兵部派人到各地招抚,要求“投诚官吏军民皆着剃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这是清朝进入北京后正式下达剃发和易衣冠的法令。
但是这一政策遭到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在朝汉族官员遵令剃发的为数寥寥,不过孙之獬等最无耻的几个人。不少官员观望不出,甚至护发南逃,畿辅地区的百姓也常揭竿而起。多尔滚见满洲贵族的统治还不稳固,自知操之过急,被迫宣布收回成命。顺治元年五月二十日谕旨中说:“予前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今闻甚拂民愿,反非予以文教定民心之本心矣。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所以清军入关后,剃发、易衣冠的政策只实行了一个月。
然而,这一政策并未就此完结。当满洲统治者认为天下大定之时,立刻以民族征服者的姿态,悍然下令全国男性官民一律剃发。
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初五日,在接到攻占南京的捷报之时,多尔滚即遣使谕给在江南前线的总指挥豫亲王多铎命令“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倘有不从,以军法从事”。十五日谕礼部道:“向来剃发之制,不即令画一,姑令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若不画一,终属二心……”同年七月,又下令“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要求礼部通告全国军民剃发。规定实行期限,自布告之日起,京城内外限于十日内,各地方,亦是在通令到达后的十日内“尽行剃发”。规定惩治办法:“……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这是对民众的。同时要求地方官员严厉执行,更不许疏请维持束发旧制,否则“杀无赦。”这是一道严令,只能执行,不许违抗。很多文章都指出,满清的辫子绝不仅仅是一个头发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满洲统治者其实把辫子作为的“良民证”使用!多尔滚在顺治元年五月讲到剃发令时,就明它的功能是“以别顺逆”:“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
剃发令在清初各地引起的震动极为重大,它激起了汉族各阶层人士的反对,反抗以至于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几乎遍及全国,导致了长期的政局不稳,以至生灵涂炭。
时人陈确记:“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许多地方的抗清斗争不是始于清廷接管之时,而起于剃发令颁布之日。江阴人民壮烈的据城抗清就是在清朝委派的知县宣布剃发之后,相率“拜且哭曰:头可断,发不可剃”的情况下爆发的。从闰六月初一到八月中秋两个多月期间,清军对江阴屡攻不下,丧亡“三位王爷和十八员大将”,而江阴城中粮食眼看就要告罄,但战士们却士气越发的激昂,高唱着“江阴人打仗八十日,宁死不投降”的雄壮军歌。清军又调来西洋大炮轰城,八月二十日,江阴城被清军攻破。清军攻进江阴后,十分痛恨江阴人民的顽强抵抗,就下令屠城,“满城屠净,然后封刀”。全城人民“咸以先死为幸,无一人顺从者。”大砍大杀了三天,被屠杀者达17万两千人,未死的老小仅有53人。江阴这小小的城池,抵抗清兵达80多天之久,打败了清军二三十万的大军,杀死了七万五千多清兵,使其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中国通史》,丁文主编)。在嘉定三屠后,当满清统治者“如愿以尝”的将“削发令已行”的旗幡插上城头的时候,满城已是白骨累累,史载:在满清的三次屠城中,嘉定城内民众无一投降者。
在此之前,满清自入关到占领南京,其间无论是挥戈西征还是举兵南伐无不势如破竹所向披靡,许多地方甚至是兵不血刃传檄而定,没有受到十分顽强的抵抗。为何如汉人的抵抗态度会发生如此巨大的转变呢?明末朝庭吏治腐败、贪渎横行,官贵殷实却国库空虚。为镇压农民起义和抵御女真南下,明毅宗不断向民众加派三饷(剿饷、练饷、辽饷),民不堪命怨声载道。咸认明庭横征暴敛不恤民艰。孟子所言:“君视民如草介,民视君如寇仇”就是这个道理。更早的诗经则有民众的怒斥:“时日曷丧,吾及汝皆亡”!故无论毅宗自缢煤山或弘光被擒芜湖民众都不以为意。因风传满清轻徭薄赋,汉人反而对于满清则翘首以望,只要这传闻属实,汉民并不介意胡人帝于中华。在华夏民众看来,虽然金銮殿的皇帝变了,但只要自己不受干扰地照旧生活,中国仍然是中国,汉民照样是汉民。赋税反正总是要交的,如果满人皇帝轻徭薄赋岂不更好?待满清剃头令严厉重颁之时,民众如梦大醒,遂怒不可遏。原来满人皇帝不仅是要自交税服役,还要变我风俗习惯,毁我文化传统。按此胡服垂辫,华夏将成胡虏,中国将不再是中国(“言语、风俗、历史,三者丧一,其植不萌(就可认为是亡国)。”而衣冠属于风俗一项,所以当时百姓认为如果剃发易服,则中国就不能再称为中国了)。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热血者振臂一呼,应者云集。一夕之间竟成燎原之势。
明儒顾炎武很明确地把“亡国”和“亡天下”两个概念区别开。他的《日知录》中有一段话很值得注意:“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与有责焉耳矣!”(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他认为历史上改朝换代的“易姓改号,谓之亡国”,如满清那样使“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他还说,“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而“保天下者,匹夫之*与有责焉”。这就是后人总结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换言之,历史上的“易姓改号”的“亡国”就是“亡朝代”,“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的“亡天下”就是“亡国家”。我国现代著名历史学家顾诚先生在《南明史》第一章第一节写道:“在汉族官绅看来,大顺政权取代明朝只是“易姓改号”,朱明王朝的挣扎图存是宗室、皇亲国戚、世袭勋臣之类“肉食者”的事,同一般官绅士民没有多大关系;而满洲贵族的入主中原则是“被发左衽”(剃头改制),“亡天下”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都应当奋起反抗。”
当时的西方传教士对此颇感不解。他们疑问为什么“为保守头颅柔顺如羊之汉人,今则因保守其发而奋起如虎”?汉族人民先“保守头颅”是不愿为保卫昏庸的腐败明庭上阵拼杀。后“奋起如虎”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民族尊严。汉族的发式衣冠是华夏民族文化传统的象征。满清要把汉族人民的民族尊严和民族感情踩在脚下,这就遭到了汉族人民坚决的浴血反抗。
相应的,为了保证推行剃法令能够执行到底,满洲统治者对起义反抗的义军进行武力镇压,这种镇压,还伴随着抢掠和血腥屠戮,以及杀人立威。
清廷颁行“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注意:“留发不留头”不是百姓的口头阐,而是满清的正式颁布的命令)、“剃发易服,不随本朝制度剃发易衣冠者杀无赦”、“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以多尔滚为代表满洲贵族发布的“屠城令”后,有蓄发者立执而剃之,不服则斩,悬其头于剃头挑子所缚高竿之上示众。
以嘉定三屠为例,满洲统治者“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命令一下,一向“民风柔弱”的江南民众的反抗怒火,立刻在松山、昆山、苏州、嘉兴、绍兴、江阴等地熊熊燃烧。嘉定城中民众不分男女老幼,纷纷投入了抗清行列。然而,临时组织的民众义军无法与满洲正规军和汉*军的联盟对抗。乙酉年七月初四嘉定城破后,清军蜂拥而入。当屠城令下达之时,清兵“家至户到,小街僻巷,无不穷搜,乱草丛棘,必用长枪乱搅。”“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 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若见年轻美色女子,遂“日昼街坊当众*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史家慨叹:“三屠留给这座城市是毁灭和不知道德为何物的幸存者。”血腥屠杀之后,清兵便四出掠夺财物 (魏斐德《洪业—清朝开国史》) 。朱子素的笔记《嘉定乙酉纪事》载“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故**满路,皆伤痕遍体,此屡砍位能非一人所致也。”大屠杀持续了一日,约三万人遇害,“自西关至葛隆镇,浮尸满河,舟行无下篙处”(《嘉定乙酉纪事》下同)。更有甚者,清军“拘集民船,装载金帛、子女及牛马羊等物三百余船”,满载而去了。

除嘉定三屠外,还有屠江阴,血洗江南、岭南、屠昆山、屠嘉兴、屠常熟、屠苏州、屠海宁、屠广州、屠赣州、屠湘潭,此外还有,屠大同、屠四川等等,甚至勾结荷兰殖民者,攻屠思明州(厦门)义士百姓屠戮殆尽,尸积成山,血流成河。1649年清军进四川时贴出公告“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日本人还挂出“皇军不杀良民”之类的幌子遮掩遮掩,满洲人连这都不用)。攻陷昆山时,在那里抵抗了三天的义军逃走,于是对平民实行大屠杀,当天的死难者就达四万,“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1649年(顺治六年)郑亲王济尔哈朗占领湖南湘潭后的屠城;同年平定大同总兵姜瓖为首的山西反清运动,“朕命大军围城,筑墙掘濠,使城内人不能逸出,然后用红衣火炮攻破, 尽行诛戮”,不仅大同全城军民屠戮殆尽,“附逆抗拒”州县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杀。1650年平南王尚可喜与耿继茂攻克广州时的屠城“再破广州,屠戮甚惨,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因筑大坎痤焉,表曰共冢。”“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丘……”。充分暴露出满清标榜的“吊民伐罪”的伪善。这类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屡见不鲜。古语云:“杀降不祥”,清军往往以“恶其反侧”等借口将来降军、民屠戮一空(顾诚《南明史》)。
从满清入关到平定三藩,三十七年之多的屠杀,全国南北皆成废墟,直隶是“一望极目,田地荒凉”(卫周元,痛陈民苦疏,皇清凑议,卷1),河南是“满目榛荒,人丁稀少”(李人龙,垦荒宜宽民力疏,皇清凑议,卷4),湖广是“弥望千里,绝无人烟”(刘余谟,垦荒兴屯疏,皇朝经世文编,卷34),素称“天府”的四川更是“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国温江县,民政,户口),即使抗战时期日寇实行“三光”政策最惨烈的华北地区也未出现过这种凄惨的景象。许多繁华的大都市尽毁于清军之手,著名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都是在几乎杀绝之后才下令“封刀”。 整个中国“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据张善余主编的《中国人口地理》记载:明朝人口高峰为一亿五千万人,清军入关第二年(1645年)为八千万人(当时全国笼罩在血腥恐怖之下,笔者认为此数据不准。明末统计人口数量就有六千万,当时实行的是按人口缴税政策,所以民间隐瞒了大量的人口,专家一般认为当时明朝人口大约在一亿左右,还有学者认为人口在1.5亿左。),三十七年的野蛮屠杀,使全国总人口估计减少了近一半。历史上其他外族大规模入侵造成的人口损失为:蒙古灭金、宋人口减少四成,约五千万人;靖康之难减三成,约三千六百万人;八年安史之乱剧减二至三成,约二千万;五胡乱华(含侯景之乱)在低谷中波动并几度显著减少;日寇侵华二千五百万人惨遭屠杀,但总人口未减少。可见,清军的野蛮凶残连国人切齿痛恨的日寇也望尘莫及!除汉族外,满清也对其它民族进行屠杀,其中杀苗民一百万,在西南成村的苗民被清军消灭,杀回民数百万,还把漠北蒙古的准葛尔部落杀到最后一个幼童!在世界历史上都是罕见的残忍!孙中山先生在《中国问题中国的解决》一文中,怀着强烈的民族义愤,列举满清政府的种种杀人罪行,控诉满清统治者“贪残无道,实为古仅所未有!”
剃发、屠戮总是和奴役并行。
满清入关前后除了对汉族和中国各族人民的剃发易服和血腥屠戮外,还进行了圈地、投充、文字狱、保甲连坐制等等一系列民族压迫政策。史籍记载,1644年5月满清政权入关,把燕京确定为首都后,便在京城实行了旗、民分城居住的措施,相当于今日东城、西城的内城,只许满、蒙、汉三个八旗的将士及其家眷居住,而原来住在内城的汉、回等其他民族的百姓,则全部被迫迁移至京师外城——即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崇文、宣武两区。另外,多尔滚以安置满洲“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为由,三次下令圈地,逼迫汉民“投充”旗下,强制实行落后的农奴制,原来的小农变成了奴隶。奴隶逃亡,即实行重治“窝主”的“逃人法”。容留逃人做工的,甚至住宿的均算“窝主”,加之连坐,不知有多少人为此丧家亡身。满清将被圈土地分给皇室、王公、八旗官员和旗丁,又称旗地。名义上是圈占无主荒地或明朝贵族的官庄,其实在圈占过程中常常是把民地硬指为官庄,把熟地硬说是荒地,把私田硬说成无主的荒地。同时,“凡圈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中所有皆其有也”,“圈一室,则庐舍场圃,悉皆屯有”,往往造成人民倾家荡产,无以生计。结果大量汉人沦为满人的庄客,成为供他们奴役、剥削的农奴。圈地运动持续了25年,到康熙八年才下令停止。(《世界史》近代卷,吴于廑,齐世荣主编)多尔滚不顾人民的死活,还一意孤行的下令:“凡有为剃头、圈地、衣冠、投充、逃人牵连五事具疏者,一概治罪。17世纪,在通向长城关口的大道上,经常可见数万成群衣衫褴褛的汉人男女哭哭啼啼的行走,汉*兵在挥舞鞭子驱赶。马上的满洲兵,用满语不断欢呼大叫,狂饮抢来的美酒,盘算着今天“收获”的财宝。这些磕头求饶、保住小命、被迫“谢恩”留活口的汉人,只好去当野蛮人的奴隶,没有价值的老头老太小孩子早已就地杀死。
男丁押去庄园做农奴苦工,女的分配给满人奴隶主淫乐。被满清杀害的新建人徐世溥,著有《江变纪略》,仅有抄本传世,该书于乾隆四十四年被满清禁毁。而今在北京古籍出版社重印。书中对清兵攻破南昌城的暴行进行了详细的记载,特别是清兵将妇女抓来“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轮*的兽性,更是人间罕见。
太平天国反“清妖”的檄文“奉天讨胡檄”中说的更详细:“夫中国有中国之形象,今满洲悉令削发,拖一长尾于后,是使中国之人变为禽犬也。中国有中国之衣冠,今满洲另置顶戴,胡衣猴冠,坏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国之人忘其根本也。中国有中国之人伦,前伪妖康熙,暗令 一人管十家,□□中国之女子,是欲中国之人尽为胡种也。中国有中国之配偶,今满洲妖魔,悉收中国之美姬,为奴为妾,三千粉黛,皆为羯狗所污;百万红颜,竟与骚狐同寝,言之恸心,谈之污舌,是尽中国之女子而玷辱之也。中国有中国之制度,今满洲造为妖魔条律,使我中国之人无能脱其网罗,无所措其手足,是尽中国之男儿而胁制之也。”(康熙执政时设置“满大人”,被老百姓称呼为“官鞑靼”,对其管辖下的民户家女子拥有初夜权,但凡婚嫁的女子,第一夜是要送给满大人“官鞑靼”享用的。)
在这近两代人的时间内,满洲统治者不仅对反抗者进行血腥屠杀,而且,对已经顺降者也实施严格的管控,只要对剃发令的稍有懈怠,便立刻人头落地,甚至累及他人。
顺治二年(1645年),江宁巡抚土国宝宣布:“剃发、改装是新朝第一严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论绅士军民人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动! ”镇江知府从别处运来拒不剃发者的首级示众,威胁人民,贴出告示“一人不剃发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
顺治二年十一月,多尔滚往京东地区打猎,有人报告丰润县生员张苏之子张东海“不行剃发”。多尔滚当即派人将张东海斩首,其父杖责五十,革去生员名色,庄头和邻里四人分别受杖。
顺治五年,黄州府广济县民胡俊甫因居住乡村,一度患病卧床,没有剃发。知府牛铨下乡踏勘荒田,胡俊甫不知清朝法度厉害,竟然莽撞地跑到知府大人面前诉说灾荒困苦。深得“时中之道”的牛铨一眼瞥见这个蓄发违制之人,不禁心花怒放,立即解往湖广总督罗绣锦处请功。结果“胡俊甫立正典刑,乡保张赞宇、邻佑张生祖、夏正德各鞭一百”,该县知县郝光辅也以失察罚俸示惩。
顺治十年,刑部擒获了两个没有剃发的人,“供系唱旦戏子,故此留发;在外戏子似此尚多”。顺治皇帝立即颁诏:“剃头之令,不遵者斩,颁行已久,并无戏子准与留发之例。今二犯敢于违禁,好生可恶。着刑部作速刊刻告示,内外通行传饬,如有借前项戏子名色留发者限文到十日内即行剃发;若过限仍敢违禁,许诸人即为拿获,在内送刑部审明处斩,在外送该管地方官奏请正法。如见者不行举首,勿论官民从重治罪。”
值得一提的是,满洲统治者在颁布剃发令所要求的剃发标准,并非现在人们常常看到的剃半个头,而是将头颅四周的头发都剃掉,只留一顶如钱大,结辫下垂。在头顶留发一钱大,大于一钱要处死!那种清末才有的、现在不合事实地垄断了所有清装戏的阴阳头发式,放在当时也得死,因为满清规定:“剃发不如式者亦斩。”顺治四年,浒墅关民丁泉“周环仅剃少许,留顶甚大”,被地方官拿获,以“本犯即无*宄之心,甘违同风之化,法无可贷”为由上奏,奉朱批:“着就彼处斩”,县官也以失察“从重议处,家长、地邻即应拟罪”。
秦世祯《抚浙檄草》:“小顶辫发”每个炎黄子孙,都被迫把以前“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头发屈辱地剃去,只留下铜钱大一点,梳成一根小辫,叫“金钱鼠尾”式。将四周头发全部剃去,仅留头顶中心的头发,其形状一如金钱,而中心部分的头发,则被结辫下垂,形如鼠尾,实在不堪入目,不过1647年清广州剃发易服令竟还无耻的说:“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福州遗民所撰《思文大纪》愤怒写道:“时剃头令下,闾左无一免者。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顾炎武《断发》诗)。
明代女真男性的发式,与清末那样的前剃后辫有很大距离,剃发数量与结辫粗细差别很大。在1595年,即明朝万历二十三年,朝鲜派往赫图阿拉的使者申忠一,在《建州纪程图记》一书中详细记述了赴使在建州女真努尔哈赤的营垒里所见到的各方面情况。其中关于发式这样写道:女真习俗都剃发,只留脑后少许,上下二条结辫以垂。除上唇胡须只留左右十余根外,其余都镊去。女真男性的发式,即其剃发的习俗,是将大部分头发剃掉,只留脑后很少的一点头发,结成辫子下垂。如此得到了女真发式的全貌:脑后留下小手指细的头发,拧成绳索一样下垂,余发全部剃掉。配合这样的发式,胡须只留上唇左右十余根。
而1644年日本商人竹内藤因海难在北京旅居一年,著成《鞑靼漂流记》一书。书中这样描写清人的发式:“他们的人都剃头,把头顶上的头发留下来,分成三绺编成辫子。他们男子把唇上的胡须留下来,把下面的剃掉。无论是大官、小官和老百姓都一样。”对于满洲“留头不留发”的标准发式“金钱鼠尾”,当时人也都有描述。1648年七峰道人《七峰遗编》叙明末常熟福山陷落前后事,记载满人发式,是所谓“金钱小顶”。
1799年,日本宽政十一年,伪嘉庆四年,中川忠英于长崎访谈清国商人,出版了一本专门辑录清国人习俗的书《清俗纪闻》一书,其中《冠礼》卷的绘画中,一侧背站立的教书先生头顶蓄发,编一长辫垂于后背,其长度已达腰部,辫尾有发带系结。从这张实图上看,头顶蓄发,部位没有变,但面积已远不止于一个金钱大,而是足有4个金钱大,相当于一掌心的面积。按照图上的式样同清初金钱鼠尾的情况相比,蓄发从一个金钱变成四或五个金钱,数量比清初增多是明显的,但是如果将剃发与蓄发相比较,剃发还是主要的,也就是说剃发占大部分,蓄发仍然属于少部分。而再过100年,即在扬州十日200年后,清人的辫子变粗了,剃头面积变小了,由初期的金钱鼠尾式变成了今人所熟知的“阴阳头—半瓢”式。陈登原《国史旧闻》中描述得:剃发,就是把额角两端,引一直线,依此直线剃去直线以外之发。现将清末发式与剃发令发式比较一下,结果令人吃惊地发现,两者虽是继承演变关系,但差别较大。前者几乎将全部头发剃掉,只留脑后小手指细的结辫下垂。而清末则将大部分头发保留下来,结辫下垂,仅剃掉极少一部分头发。都是又剃又辫的发式,却给人以判若两人的印象。辫子和剃头是成反比的,这时的辫子已经简直比一条小蛇还粗!为什么会长粗?遗老张钫《清末社会鳞爪》记载:清军“在打交手白刃战时,将辫子缠于脖项,借以避刀砍。所以军人的辫子较大,如发少则搭以假发,或加黑丝线,以壮其形态。”就这样,满清的辫子,经历了:鼠尾——猪尾——蛇尾的发展过程,才发展到我们今天认识的阴阳头的形态。
孔子后人,原任陕西河西道孔闻謤闻听剃发令奏言:近奉剃头之例,四氏子孙又告庙遵旨剃发,以明归顺之诚,岂敢再有妄议。但念孔子为典礼之宗,颜、曾、孟三大贤并起而羽翼之。其定礼之大莫要于冠服。……惟臣祖当年自为物身者无非斟酌古制所载章甫之冠,所衣缝掖之服,遂为万世不易之程,子孙世世守之。自汉、唐、宋、金、元以迄明时,三千年未有令之改者,诚以所守者是三代之遗规,不忍令其湮没也。即剃头之例,当时原未议及四氏子孙,自四家剃发后,章甫缝掖不变于三千年者未免至臣家今日而变,使天下虽知臣家之能尽忠,又惜臣家未能尽孝,恐于皇上崇儒重道之典有未备也。……应否蓄发,以复本等衣冠,统惟圣裁。”孔闻謤搬出孔子这块大招牌,又引金、元二代为例,满以为可以为孔家抵挡一阵,保住先世蓄发衣冠。不料却碰了个大钉子,“得旨:剃发严旨,违者无赦。孔闻謤疏求蓄发,已犯不赦之条,姑念圣裔免死。况孔子圣之时,似此违制,有玷伊祖时中之道。著革职永不叙用”,连孔子的面子也不给。这就揭穿了满洲统治者所谓尊崇孔子的真面目:“奉行儒术,崇饰观听。”只不过是“南面之术,愚民之计”罢了。

这种“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极端残暴的民族压迫政策,使外国人也无比震惊:“至今为止,用如此残忍的手段迫使一个民族放弃自己的风俗习惯,世界上还没有类似的例子。”(祖甫江孝男《文化人类学入门》)。
剃发易衣冠成了顺治年间社会矛盾的焦点。不仅激起了强烈新统区人民士绅的反抗,就连己然剃发的满洲忠顺之臣、甚至满洲贵族中也对此政策提出了疑议。然而满洲最高统治者推行剃发易服决心之大,态度之坚决,丝毫没有通融的余地。
顺治十一年(1654),自顺治元年冬降清后,一直受到清廷最高统治者多尔滚、福临的信任,官居吏部尚书、内院大学士陈名夏,因私下议论“只须留头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矣!”而被处以绞刑。弹劾陈名夏的是早在满洲还没入关就已降清此刻已官居清廷内院大学□□完我,宁完我在奏疏中说:“臣思我国臣民之众,不敌明朝十分之一,而能统一天下者,以衣服便于骑射,士马精强故也。今名夏欲宽衣博带,变清为明,是计弱我国也”。然而这里,陈名夏很明显只是出于对爱新觉罗皇室的一片忠心,但他的私下议论却触犯了清廷的忌讳,所以被斩杀也在预料之中。
满洲统治者的全国的统治确立之后,在满洲贵族内部,也有人就冠服问题提出疑义,要求考虑恢复华夏衣冠,但满清统治集团对内部的异议也坚决予肃整,文才极高曾甚受皇太极信任的满族文臣库尔缠因主张汉化终见恶于皇太极,被借故处死。顺治说:“宽服大袖,以待人宰割乎?” 可见其警惕之心,时时刻刻!同时,“衣服骑射,不可轻变”这也是皇太极早在入关之前就告戒过满洲贵族们的“祖训”。皇太极总结以前辽、金、元的教训认为:游牧贵族一旦从马背上下来,就很快淹没在汉化的潮流中。所以,为避免自己的民族被“同化”他们的装束绝不能改变,同时,满洲胡服也是保证骑射的必要。
满洲统治者的心愿:誓死也要剃掉最后一个汉人的头发,誓死也要换下最后一件汉族的服装!
清廷在招降郑成功、郑经父子时,总提出以剃发、登陆为前提条件,郑方则坚持相反的意见,双方议论不决。1662年,郑成功病故,郑经嗣立,向清廷提出仿朝鲜旧例的臣服方式,“不登岸,不辫发易衣冠”,清廷不许。到1680年,清王朝在中国大陆的统治已经完全确立下来,“反清复明” 也成了一句空话,清、郑双方还在为臣服的方式、辫子衣冠的问题争执不下。最后,郑经提出,台湾全岛皆可剃发、换装,只有他一人不剃不换,清廷也仍不许。郑家军最终没能保住衣冠,1683年,清军入台湾,消灭了郑氏余部,满洲贵族的剃掉最后一个汉人头发的鸿愿也终于“大功告成”!
在屠杀与抗争了三十七年之后,汉服最后从华夏的土地上消失。满服的长袍、马褂、瓜皮帽,再加一条金钱鼠尾的装束,就这么在刺刀、血泊中被固定下来了。

现代有些学者强烈批评当年满清统治集团“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民族压迫政策。并指出这是激起汉族人民激烈反抗,使清朝统一中国的步伐本可在两、三年之内完成,但结果却延宕了三十多年的主要原因。这些学者讲的当然很有道理,但却忽略了满清统治集团所采取的这一血腥措施虽然增加了它统一中国的难度,但却带来了它的“长治久安”。说来,这也是它在吸取了许多历史经验教训后所做出的深谋远虑的决策。中国历史上发生过多次北方游牧民族南下中原的情况。人数远比华夏民族少的游牧 民族往往能凭借其悍战和机动,通过残酷的杀戮来征服农耕定居的汉民族。然而在占领中国全部或部份后,他们都永远面临这样一个难题:怎么统治汉民族?
元蒙初年曾有蒙古将领向元主窝阔台建议:“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 即杀光汉人,从而把耕地都变成牧场。不过持这样疯子般观点的人毕竟还是极少数。因为稍有正常思维的人都明白,曾使用的残酷杀戮手段不是为杀戮而杀戮,而是用于征服汉人。征服汉人则是为了榨取汉族人民的血汗。如果把汉人都杀光了,谁来供他们役使?谁来劳作给他们的豪华奢侈生活提供各类消费品?不杀无反抗举动的汉人而只是压榨役使他们,这就是说要统治他们。征服可以只用屠刀,统治则非但不能只用屠刀。而且更经常、更主要的是用各种制度。而制度又往往要以文字来体现和用语言来传达。由于汉人的数目往往是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的几十上百倍甚至更多,征服者不可能用自己的语言向汉族民众下达征调的命令。又由于入塞少数民族文化上极为落后,没有文字或只有刚创制不久相当粗糙幼稚的文字,征服者难以使用它来陈述较复杂的条文。更不可能教化汉人去认识这种文字。有鉴于此,征服者不得不学着使用汉语汉文。如果事情仅此而已那局面还不算严重。问题在于征服者中的某些人会因“工作需要”学习使用汉语汉文而发展至对汉文化的向往和倾慕。在文化层面向华夏趋同。另一些人虽厌于读书,但定居的舒适生活使之疏懒怠倦贪图安逸,以至弓马废弛刀枪崩锈,有如过往毫无尚武精神的汉族士大夫那般。
满清四百多年前的先民完颜女真就曾走过这样一条由盛及衰的路。它之前的契丹之后的蒙古也都走上这条不归路。再往更遥远的历史回溯,一千三百年前的五胡何等强悍,最终也融化在汉文化之中。鲜卑拓跋部为五胡之中最凶悍者。它以血腥的屠杀统一了北中国。一百年后,有位叫陈庆之的南朝人有机会到洛阳。他一看真是大开眼界。回到建康到处对人说:昔日我以为大江以北皆戎狄之地,岂知衣冠人物俱在中原,为江东所不及。这说明经过几代人的时间,拓跋鲜卑已完全接受汉文化。
满清帝国的开创者努尔哈赤、奠基者皇太极、实际缔造者多尔滚都通晓汉语汉文。努尔哈赤熟读<三国>、<水浒>。皇太极、多尔滚对华夏史籍有更多的了解。这一方面使之施政能力游刃有余,另一方面又使之深怀忧虑。祖先的前车之鉴时时在他们脑际敲着警钟。
仅以保持本民族的统治地位为目的是不够的。如果统治地位的保持要以本民族文化习俗上的彻底消亡为代价,那有什么意义呢?而且一旦本民族在文化上融合于华夏,那统治地位也就只是镜中之花了。再下一步就是统治权轻易地转到纯粹汉人的手中。就象杨坚代周那样。其结果是本民族彻底消失。
满洲统治者怀有更高的企图心。那就是既要保持满族对汉族的统治,又要务使不被汉族同化。换言之,决不重蹈先辈们的覆辙。从实际上考虑,确实不可能要数量数百倍于满族的汉族民众习满文满语,但却可以要汉人丢弃自己民族的衣冠发式而依从满族的衣冠发式。
民族文化的构成除了文字语言外还有衣冠发式风俗习惯等。如果说语言文字是文化的内涵,那么衣冠发式等就是文化的外观。满清征服者不得已从汉语汉文,但若能令使汉人皆从满族衣冠发式那也差强人意。而且很多时候外观重于内涵。外观一眼便及,内涵须进入才知。更何况大量的汉族民众都是文盲、半文盲。对于他们来说外观几乎就是一切。
满清的铁腕镇压,完成了剃发易服的誓言。然而,剃发易服的结束只是华夏衣冠消失的开始。
满清王朝的在全国统治刚刚确立之时,尽管全国老百姓都被迫剃发、换装,但残存的反抗、抵触意识并没有完全消亡,到了康雍之际,有人还是看不惯满式衣冠,他们鄙薄地说:“孔雀翎,马蹄袖,衣冠中禽兽”,同时感叹明朝“衣冠文物”。乾隆中,江西抚州金溪县生员刘震宇著《佐理万世治平新策》一书,抒发了“更易衣服制度”的观点,被乾隆发现,认为他大逆不道:“刘震宇自其祖父以来,受本朝教养恩泽已百余年,且身到黉序,尤非无知愚民,乃敢逞其狂诞,妄訾国家定制,居心实为悖逆”。为打击与他有同样思想的人,拿他开刀,以儆其余“将其处斩,书版销毁”。
在满清,“汉服”是政治高压下的过滤词,同属于文字狱性质的政治问题。《研堂见闻杂录》:“功令严勅,方巾(汉服一种帽子)为世大禁,士遂无平顶帽者,私居偶戴方巾,一夫窥瞷,惨祸立发,琴川二子,于按公行香日,方巾杂众中,按公瞥见,即杖之数十,题疏上闻,将二士枭首斩于市。”从符号学来看,清朝统治者通过禁绝“汉服”的所指,来抹杀“汉服”的能指。形式层面的消亡最终导致意义层面的断缺。从语言学来看,“汉服”有其语形无其语义,“衣冠”、“唐装”、“华服”等词汇也失去了实质性的依托成为虚假概念。
另,为预防满清贵族内部也出现向往汉服的思想趋向,乾隆又把皇太极的“圣谟”抬出来当“□□”教材,自己也和皇太极一样,“现身说法”。而一天,弘历身着汉式皇帝的冕旒兖服召见亲王大臣,问是否像汉人,众人不敢答,一老臣最后答“皇上于汉诚似矣,于满则非也。”这话正中弘历的心坎,乾隆于是把“祖训” 大大称赞一通:“朕每敬读圣谟,(指皇太极关于恪守满式衣冠服制的训诫)不胜钦懔感慕,……我朝满洲先正之遗风,自当永远遵循。” 又继续发表了新的“祖训” “衣冠必不可轻言改易” “所愿奕叶子孙,维深根本之计,毋为流言所惑,永永恪遵朕训,庶几不为获罪祖宗之人。” 可知,坚持满式衣冠,始终是清王朝前后一贯、坚定不移的基本“国策”。(从这里我们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汉人老百姓在民间私穿汉服就要被问罪砍头!满洲贵族自己又在宫廷里偷着穿。现存的故宫藏画中,有大量胤祯、弘历(雍正、乾隆)父子衣着汉服的画像,也说明了这一事实。)
由这些也可知道,汉装虽然消失在汉人的生活中,但是满装发饰并没有马上就完全被汉人所接受,特别是思想意识上的认可。有些汉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始终怀有民族感情,怀念汉族的衣冠制度,这种隐藏在人民意识正是汉服的另一种存在方式。但满清标榜满汉一体的衣冠发式,正不断地麻痹着广大的“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汉人的神经。这种反抗情绪虽然始终没有完全消亡,却也越来越趋于淡漠,有这种意识的人也越来越少。当因剃头令的杀戮逐渐被历史的尘埃遮盖,汉族士人一批批赶往科举考场再派往四处为官之时,在这片古老的大地上,一幕幕人间“悲”、“喜”剧还在继续上演。
清初的北京居民见到身着汉式衣冠的朝鲜使臣,还痛哭涕泣,到清中叶,再见到同样的衣冠,反觉惊讶,认为自己的剃发垂辫、窄衣紧袖,才是“华夏正宗”。
满清政府转战烧杀三十七载,方才初步平定中国。有思想、敢反抗的忠勇之士几被杀光,留下的大抵是一些顺服的“奴才”,当剃发易服砍下了最后一个具民族意识和反抗精神的汉人的头颅时,就决定了在华夏上大上葬送的不仅仅是一袭衣冠。
鲁迅先生回忆说:
“这辫子,是砍了我们古人的许多头,这才种定了的,到得我有知识的时候,大家早忘却了血史,反以为全留乃是长毛,全剃好像和尚,必须剃一点,留一点,才可以算是一个正经人了。而且还要从辫子上玩出花样来:小丑挽一个结,插上一朵纸花打诨;开口跳将小辫子挂在铁杆上,慢慢的吸烟献本领;变把戏的不必动手,只消将头一摇,劈拍一声,辫子便自会跳起来盘在头顶上,他于是要起关王刀来了。而且还切于实用:打架的时候可以拔住,挣脱极难;捉人的时候可以拉着,省得绳索,要是被捉的人多呢,只要捏住辫梢头,一个人就可以牵一大串。吴友如画的《申江胜景图》里,有一幅会审公堂,就有一个巡捕拉着犯人的辫子的形象,但是,这是已经算作‘胜景’了。住在偏僻之区还好,一到上海,可就不免有时会听到一句洋话:pigtail——猪尾巴。”

更可笑的是,到辛亥革命推翻满清之后,孙中山下“剪辫令”,下台之后的满清亲贵没有似明末汉人那样发出“头可断,辫不可剪”的“悲壮” 呼声,反倒是张勋、辜弘铭这一类以忠臣自居的汉人,“奉豭(公猪)尾为弘宝”(把大宝贝),捶胸顿足、如丧考*的不肯剪辫子!两百六十几年前他们的祖先为抗拒满清垂辫流血牺牲。而今他们却为保存这满清垂辫捶胸顿足。他们已经把满清通过血腥屠杀强加给华夏民族的发式衣冠当成了自己原有的东西。这货真价实的数典忘祖说明了当年满清的深谋远虑终究对汉人产生了多么大的精神奴役作用。
最发人深省的是,汉人的反抗是如此的强烈,以至于满清政府实际上还是不得不做出了一些让步,发布了“十从十不从的”特令,其中男从女不从一条,使得在残余的汉族人群中,有一半以上的人口,仍然保留了自己的民族服饰——汉服女装。为易服而来的血腥屠杀,虽然在女装消失之前就已经停止,但翻阅历史画卷,我们不难发现,“未经血腥洗礼”的清朝汉族女子的服装,看起来却与其它朝代的服饰是如此的不同。自然条件下,汉族服饰的存在与演化是相对稳定的。我们很难辨别相隔数千年的先秦女装与明代女装,却很容易区分相临明清女装。同时,我们又很难说出清朝时汉女服饰与旗女的服饰有多大区别。尤其是到了乾隆年间,虽然旗女是通体一身的旗袍,汉族女子依旧是上衣下裳的式样,但只要延长上衣,盖住脚面,汉女的这种装束,在表观上就几乎与满人的旗袍一般无二了。其中也不乏旗女穿汉服的时候和汉女穿旗装的需要。在满清汉族女装中,大量使用的立领盘扣和琵琶襟,以及紧锁的领口都是满装的主要风格。可以说,至此时,汉族的女服已经全盘满化了。
为什么汉族服饰中的女装,最终还是彻底的从汉人的日常生活中消失了呢?
我们知道,汉民族传统服饰是“以华夏(汉后又称汉民族)民族文化为基础,通过自然演化而形成的具有独特华夏民族文化风貌性格,明显区别于其它民族的传统服装的装饰体系。”换句话说,汉族服饰并非只是一类服饰简单加和,而是具有汉民族文化和精神内核的有机体系。汉民族的文化的肢体是传统的礼法制度、文学艺术、思想理念等等,而她的精神文化内核,或者说灵魂,就是对华夏民族的认同。“认同”是一种情感,也是一个方向,她指引着一切具有社会属性的事物(也包括人),使其不脱离它们本来的归属中心。“民族认同感”则指向着全民族的心理中心,也标志着不同民族间的差异(整体性、向心性、差异性)。“认同”是汉(华夏)文化的基础,也是华夏文明的命脉,始终贯穿着华夏民族文明的发展,她使华夏民族得以生存发展,更是使华夏文明在与外界交流和自我更新中不会丧失自我的根本。在或者说,没有对华夏民族的认同,华夏文明就无从谈起,更不要说健康的发展。
剃发易服,虽然仅仅换掉了男性的衣冠,但这却是占汉族社会生活主导者的服饰。汉人认为“定礼之大,莫要于衣冠”,中国历来就有“衣冠之制”之称,所以衣冠是汉族礼法制度的根基,而汉服男装又是这一根基的主导。汉服男装的消失,使汉族社会原有的礼仪制度也随之解体,汉族服饰不再受原有汉族传统法度的约束。同时,满清剃发之时,杀人立威的做法着实吓倒了那些活下来的汉人(有“留发不留头”气节的人都杀光了),在人的基本生存权都难以保障的情况下,汉族原有的“礼义廉耻”等传统道德理念早就被“好死不如苟活”的思想所是淹没。最重要的是满清统治者成功的淡化汉人对华夏民族的认同情。通过剃发易服的直接而暴力的方法,制造出华夷类同的现象,利用科举收买拉拢部分汉族士绅,再配合文字狱、禁海令等等彻底断绝一切使汉人可能回忆起自己民族属性的途径。一步步消磨汉人的民族感情。汉人对本民族传统习俗的坚持淡化了,更多的却是对统治阶级优越生活方式的向往和模仿(就如同今天一些人向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生活一样)。失去了的汉文化根基,失去了民族认同的精神内核,残存下来的汉族女装,在统治阶级的诱导下,向满装变质实是早已写定的结果。
灵魂失去的同时,便是躯体腐烂的开始----清朝汉女着装的满化,实是满清统治者对华夏文化的破坏和对汉族精神扼杀的具体体现之一。   
  ____溪山琴况名文节选
满清残虐至此,不令人心寒乎!!!!



作者回复:
历史终归是历史,这里只是小说,只是杜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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