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题

作者:千夜

gn没有和jj签约吗?写的这么长的文,文笔也不错,不申榜可惜了呀
[回复]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3-10-03 11:30:47
非常感谢亲的评论和打分!作为冷文常客,这部作品已经冰冻半年了,呵呵。
这篇小文没想签约,开始就是作为兴趣发出来,期待读者与知音,真是我写作过程中前所未有的轻松。
不过事实证明,曾某的文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哪怕一日九更,都基本零点击零收藏,五十万字不如热文一章的点击,所以我现在都怀疑那收藏的几个亲,是否是系统出了错误。
泄气之余,后两卷的内容我原打算雪藏,不过在修文过程中,我发现前面留的伏笔太多了,在第七卷完结,根本无法自圆其说,何况我还是个逻辑党,所以不想就这样坑掉了,毕竟还有几个收藏的亲,无论怎样,就算给自己一个交代也好,所以开始更新后两卷。
目前的后两卷,是删节后的版本,因为原文写得太长,十分影响读者阅读,与此同时,我也发现这文的配角竟然比主角写得好,不是一般受打击,因为我塑造那个配角原本就是为反言情流俗的,结果竟适得其反,所以我大刀阔斧地将最后一卷的内容删了不少。效果如何,有待读者检验。
再次感谢亲的评论和打分,因为读者的留言对我来说,非常宝贵,很高兴看到亲的留言!今日中午一更,晚上八点左右还有一更。
[2楼] 网友:千*  发表时间:2013-10-03 12:54:45
此评论等待管理员复审中,暂被系统自动屏蔽,审核通过后即可展示!
[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3-10-03 13:56:54
我终于找到知音了!非常感谢亲的评论,让我平复下心情先。
我与亲的看法是非常一致的。创作之初,我就是想反言情流俗,就想写出正常的爱情、美好的爱情,因为放眼望去,言情小说或者说某一文种,现在全是那啥的天下,不能说作者文笔不好,情节不引人入胜,但是全输在一个“意”上了。或许有人会说,看文就是消遣,要那么多意义干吗,但是真的不需要吗?
存在即合理,合理即存在。我想,某些大卖情节只要不超出道德底线,其实也没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和想法,写作自然也有自由,也应捍卫这种自由,但这种自由绝对是有限度的,不能不讲下限。
三观这个问题,写文的人绝对要重视,因为许多看文的人还是会受影响,尤其是对爱情抱有许多幻想的小读者,看似游戏文字,事实上只要有人看,就不是作者一个人的事情,文责二字对言情小说来讲,说大不大,但绝对不小。作为作者,应该区分善恶。作为读者,应该分清善恶。
所以,我希望能写出几个正常人,正常的感情,正常的友谊,正常的大学生活,但只能说,我还是失败了。就如亲所说,男女主角是最失败的两个人物,配角倒还好点,这和功力有关,也和文笔有关,而且这不是我第一次把男主写崩了,要么我就是太偏爱男主,要么我就是和男主有仇,呵呵。以后一定要改进。
非常感谢亲的鼓励!其实能有读者的支持和留言,一日十更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无论是断更,日更,还是一日十更,这文基本无人问津,所以,催更这种事,对我来说,就是遥远遥远再遥远的传说啊!
[4楼] 网友:千夜  发表时间:2013-10-06 08:24:23
四字足矣:文以载道。
我感觉gn的性格比较成熟,同样也比较理想化,实际上网文毕竟是快餐型文化,有些东西热门,是因为确实有其受众。我写文和看文都有些偏好冷题材,而且三观不合必定退散。怎么说呢,有gn这样的写手,也会有我这样的读者,希望你越写越好,不要放弃。
[5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3-10-06 12:14:59
非常感谢亲的支持和理解!这就是大众文化的悖论,也是价值混乱在网文界的体现。
在这点上,其实我很佩服港剧和台剧,无论过程多狗血多天雷,最后肯定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它的价值是坚定的,就如金庸和梁羽生的作品,坏人是当不了道的,但是看看我们现在荧幕,充斥着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善无善报、恶无恶报。为什么大家不喜欢某些大热制作人的作品,不是没有道理的。我觉得无论多制作精良,它的价值混乱,一言以蔽之,格调低俗。
我可能就属于看文看到最后,实在受不了三观被毁,自己提笔写的人。但是水平实在有限,很多时候都是自娱自乐、独孤求败。
很高兴能得到亲的指点,高山流水,贵有知音。其实这文我想弃坑不是一两次,但是能坚持下来,还是有丰厚回报的,亲以及许多读者的支持就是我的最大回报。
  • 评论文章:方南和方北
  • 所评章节:171
  • 文章作者:今乐
  • 所打分数:2
  • 发表时间:2013-10-03 10: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