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这绝对是不悌!又多一条“清君侧”的借口了

作者:一直是个宅

  17这绝对是不悌!又多一条“清君侧”的借口了
  首先要说的是荣安通敌,绝对是不对的,按照现在的我们的观念判个死刑非常正常,也是理所应当的。我觉得她也死的是死有余辜、死了活该。
  但是17判的绝对问题大了。因为这个年代背景是南北朝隋唐时期的,家国观念绝对不像现在。通敌比谋反的罪小多了。哪怕后者是“官逼民反”、“替天行道”的农民起义、英雄好汉;而前者是“朱门酒肉臭”、“里通卖国”的封建官僚。
  首先挣钱找出的证据是通敌不是谋反,而且是荣安通敌,和他兄弟没关系,起码表明看来是这样。你可以说升斗小民来个刑讯逼供,不过都是公主亲王了,定罪必须有证据依据吧?
  那现在的能判刑的罪状就只有荣安的通敌——而且这还是个长公主,可以减刑的——没有谋反。
  古代的“十恶不赦”的十恶是在《北齐律》“重罪十条”基础上,隋朝《开皇律》正式确立十恶制度,唐朝沿袭之。犯十恶者,“为常赦所不原”。那么这十条罪状是什么呢?
  《隋书·刑法志》:“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北齐律》“重罪十条”和这个差不多“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这里面和通敌有关的就只有第三条“谋叛”——【疏】议曰:有人谋背本朝,将投蕃国,或欲翻城从伪,或欲以地外奔,即如莒牟夷以牟娄来奔,公山弗扰以费叛之类。(《唐律疏议》)
  这第三条恶要到“背国从伪”的份上啊,就是说犯人得是李陵、吴三桂、乃至汪伪政权这种。荣安的通敌就是走私军资、透露军情,可是还没到投敌的份上。
  所以说,按律,最多算是荣安的“谋叛”。这还是在量刑过重的份上,而作为公主,按照皇亲、官僚的减免原则,还有17那副兄友弟恭的表现,都不用判到这么重。(隋朝的《开皇律》就有“八议”,即对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八种人犯罪,必须按特别审判程序认定,并依法减免处罚。后面的《大业律》《武德律》《贞观律》都是以《开皇律》为蓝本所制订的。)
  那么一个“谋叛”应该怎么判?
  这个我到真没去细查,不过《唐律》中十恶之首的造反,才是一人造反,父、子同绞刑(太年长和太年幼的还不用死),剩下的母、妻、女、兄弟等是家口没官。这还是对普通人不是对皇家的(17你就是荣安、燕王最近的血亲,你全家都是)。而通敌也肯定不可能这么重。
  现在看看17判的:“荣安长公主与驸马、燕王夺爵、削封、赐死,长公主诸子与燕王诸子不论年岁悉伏诛,燕王妃发还母家,燕王太妃沈氏迎回宫中。两府之资财籍没,燕王诸女、荣安长公主之女削封,交宗正看管。”
  这已经比正常的造反判的还要重了。远远大于正常在那个年代荣安应该受到的刑法,也就是说,这算得上是17私刑了,就算不和李二凤的杀兄轼弟比,也比得上李治长孙无忌当时的诛李恪高阳(这是按谋反罪杀的哦),还有武则天的杀儿子这么严重了——这几件事历史上也的确贬的比较多。
  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相对无辜,但的确是犯罪受益人的燕王妃、燕王太妃自杀,太妃的娘家沈家即将被清算。这绝对可以清君侧了,17已经可以被评价为“刻薄寡恩”、“不仁不悌”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沈家和其他世家、还有郑党,的确可以说17是暴君昏君,找到废帝的理由了。当然重复一遍,荣安做的罪有应得死有余辜,连燕王在这个事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是有大罪的,但这不代表萧17判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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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潇湘碧影  发表时间:2013-01-08 18:51:02
是啊撑死了砍了荣安和燕王,再撑死了砍荣安的娃
尼玛你连宗室子都砍,窝了个去!那是你亲侄子!
[2楼] 网友:abc  发表时间:2013-01-08 19:02:09
通敌卖国谋反这种罪名,罪及子孙在古代很正常,想要好名声的可以留下年幼的当慈善招牌,狠一点的砍光永绝后患也不是不行。先帝镇压谋反的兄弟姐妹时一样也砍了很多,只不过人家有那个实力,17缺的就是实力做后盾罢了,谈不上不悌。即便是魏王他们打着清君侧的旗号,顶多是咬死17宠信梁横昏聩乱政,不可能说因为17砍了荣安和燕王不悌,通敌卖国谋反篡位放在台面上就是十恶不赦的大罪,谁敢说通敌卖国不算什么?是可以随便轻饶的?坦白讲,17作为皇帝对这些手足就是太宽容了,才给了魏王、荣安这些人机会。
[3楼] 网友:洵  发表时间:2013-01-08 19:09:25
绝对的昏君,洗不清啊
[4楼] 网友:天边晴雨  发表时间:2013-01-08 19:25:12
就是就是,一般来说不是终身监禁么,跟废太子似的,那废太子死了后延平郡王还把自己弟弟妹妹和老妈都接出来了呢。。。17你哪里心软了啊,是非不分忠奸不辨,一个小白花一个二货吹吹风你就晕晕乎乎跟着走了
[5楼] 网友:阿容  发表时间:2013-01-08 19:27:24
我觉得吧,17是属于拎不清类型的。
该宽的不宽,比如,对后族。
该严的不严,比如,对一些兄弟,以及妾
还喜欢先宽后严,让已经习惯了他宽的人立刻觉得刀悬脖子上有没有。
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吧。。又觉得他该烧的地方不烧,不该烧的地方,又烧的太旺了。= =
咋说呢,就是都是碰巧的巧合的然后初衷与结果偏差了。但细细想来,又觉得这样的结果又是正常的。。唉。
[6楼] 网友:一直是个宅  发表时间:2013-01-08 19:42:24
回2楼,这个算是不悌了,尤其和他之前的友爱一对比,更会让人觉得之前是装的,为了名声或者皇位什么的。因为按律不可能判罚的那么重。只不过古代不按律法办事的皇帝太多了,弄得大家以为诛九族才是正常。所以说是天下皇帝一般黑?╮(╯_╰)╭想想那么多杀功臣的开国皇帝,就知道皇帝这种生物多不按常理出牌了。17这种在皇帝中杀的不算过分,只能说皇帝们都太不依法治国了。而他比那些皇帝都惨只能说自己手腕不够强,真是不适合当皇帝,尤其是想玩改革的皇帝(想想神宗吧,改革是你想改就能改成的嘛╮(╯_╰)╭)。
[7楼] 网友:nanyua123  发表时间:2013-01-08 19:44:14
也可以这么说在对的时候办错事,在错的时候办对事,办对事的时候还使用错误的方法
[8楼] 网友:唐影荪  发表时间:2013-01-08 19:46:11
我同意楼主,这判的有点太重也有点太快了。
虽然有要打仗这样的事情在推动。
而且和先帝比,那时是逆反,这事儿在君王那些统治阶级眼里一向比通敌这样的事儿要严重。
虽然荣安他们通敌的原因也是想要逆反。
而且先帝也只是囚死而已。
虽然想杀,但是为了名声这类的你是绝对不能明着杀的。
撑死逼人自杀啊,贬成庶人啊一类的。
[9楼] 网友:blabla  发表时间:2013-01-08 20:37:29
狂点头~
[10楼] 网友:yy  发表时间:2013-01-09 10:30:18
是啊!综上所述,17还是太直太任性了。。。
没想到默默无名小庶子当上皇帝以后反弹这么大,唉!
[11楼] 网友:鹿鹿  发表时间:2013-01-11 17:38:16
其实同意1楼的,不能因为说17“前后不一致”就说他不孝不悌,相反,正是因为之前对他们好他们还造反,就显得他们更加死有余辜。
至于说量刑过重,这个其实是能商量的,正值危难之际,他们的行为已经造成全国范围内的重大损失,社会影响之恶劣,不是京城小规模上层范围内的军事政变可比拟的(有些政变大家可以第二天一早上街买包子),真成功了就天下大乱了。萧挣钱当庭揭发此事,就是要朝廷一个态度。为了安抚前方将士及百姓的心,必须予以严惩,又不是在法治社会,人家才不管你隋律唐律具体怎么说,诛九族才能消心头之恨。
甚至也可认为这是内阁同意了的,卫王曹王及其他宗室也未见有什么怨恨,只不过沈家只能把这笔账算在17头上,而且沈家本身也不是什么民意代表。
老皇帝、李世民都是把兄弟侄子杀完了的,甚至李世民都不像17这样的名正言顺。所以还是要凭实力说话啦,“乱世用重典”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如果本身就已经众叛亲离,就怎么做都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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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3-01-08 18: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