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评《王子病的春天》

作者:江户川贝尔

这是一部纪实于生活的小说。
看的过程中充满了感动与扑面而来的回忆。
记忆是从五岁开始,遥远和谭睿康第一次见面,一个瘦了吧唧的黑猴儿,一个略显中二的少年。
过去的记忆在他们成长的旅途中逐渐化成了零星碎点,而遥远唯一记得的是谭睿康像个黑猴儿似的扒在墙头看他的那一幕。
一开始以为遥远只是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不知人间冷暖,不知道父亲对他的养育之恩。或许是瞎子算命给讲准了,他是个命里带福字的人,一辈子不缺吃不缺花不缺钱,偶尔会让人产生一点小嫉妒,而后谭睿康来了,带着他土包子情结的过去,以及被生活磨练出来的做人态度。
初三那年中考,两个少年略显得有些极端,一个藏着掖着不给别人知道自己偷偷学习,一个却老实的什么都告诉别人。
回眼回去,这两个人的事情就好像是在身边发生过一样,遥远是现实的载体,谭睿康则是诚信的代表。
现实告诉我们挨打落后的时候需要反击和忍耐,而诚信又随时在我们勇往直前时使人惴惴不安。
继而进入了更紧张的高中,面对理科的难度让人汗颜唏嘘。
因为同为物理生所以明白那种成绩会一落千丈的感觉。
明明高一的时候能考九十多分可就在高三的时候给人拉开差距这是怎么也不能容忍的一种屈辱。
遥远的韧劲好像就在眼前,与他交相辉映是自己的努力与拼搏。
可是他爸爸的再婚让人看到了遥远不一样的一面。
人人都以为他是为了钱而舍不得他爸离开,可看到后面就会越来越同情这个孩子,从小没了娘,爹把他放在手心里疼大,他只是想要个能关心他的人,没有浮华和奢侈,若是生老病死也能在身边。
于是渐渐对遥远的看法产生了改变。
他是个好孩子,需要人疼的好孩子。
于是谭睿康接替了父亲的职责照顾他。
结果他爱上了他。
第一次感动依然来得很快,和非天其他的文一样,泪目于突然之间。
“谭睿康英俊的笑容仿佛点燃了遥远心里的火种,就在那一瞬间,遥远不知道为什么想把脸凑上去,吻住他的唇。”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到这段的时候我是放下文过了一晚重新再接下去看的。
这是超出于意料之外的纯粹心灵上的会心一击,自认看文无数,可没想到也给跪在了这里。
接着遥远生活得更加辛苦,一面要藏起心里头的那些秘密,一面还要和往常一般对待谭睿康,面对他和林曦的交往,选择躲避;面对谭睿康的关心,选择躲避;面对心里的情愫,选择躲避。
一个习惯了逃开的人内心其实是很脆弱的,因为没有勇气面对现实,他幻想着谭睿康其实是喜欢自己的,然后他也喜欢谭睿康,最后两情相悦,但是现实那是告诉他,但这是不可能。
日子继续过,没有谁离不开谁。
毕业工作开始创业,做LED节能灯的生意,再到炒股票,然后赚,然后赔,WTO带给中国的是多元化的市场,同样也给中国带来的是和国际接轨的金融危机。
遥远的才能在这时表露无遗。
给他土包子哥哥一个值得期待的未来,同样自己也越陷越深,最后憋不住感情的偷袭,导致事情一发不可收拾,踩着玻璃碎片奔走,被谭睿康留住,遥远开始害怕,害怕的把自己藏得更深。
谭睿康说这是病,得治。
遥远不知道是怎么挨过那段日子的,牛奶仔生生磨成了牛奶过敏仔,所以说专家什么的都是不可信,包括电击的杨教授,包括措辞不当的陶宏开……这是题外话。
谭睿康希望自己的弟弟能好,于是遥远就好了,可惜情感的放出跟泼出的水是一个道理,你说收就收可能吗?
在这里又有些讨厌表哥,为什么看不到自己的心去走那条被人们惯出来的正常路,其实他也是个迷失了自己的人,森林里没有别的只有树,他看到的只有参天大树,井底之蛙是他的归宿,于是没有未来。
结婚那日的告白深深把我折磨的泪流满面,你说人怎么就能这么苦,相爱的不能在一起,还要做伴郎把喜欢的那人送到他人手里。
谭睿康说:“哥哥爱你。”这个爱的成分一开始为百分之九十九的亲情,百分之一的爱情。然后慢慢发酵,成了百分之三十的爱情,百分之五十的亲情,还有百分之二十的踌躇不定。
遥远说:“既然哥哥不爱我。”这个爱从一开始就为百分之九十的爱情,还有百分之十的罪恶感。
所以□不同伤害就不同,爱是什么没人能够解释清楚,不过遥远的爱只要手握手过一辈子,你在我身边陪我,我也永远不会放开手。
看这篇文章比看《幺儿》累些,因为现实感的扑面而来,总会让人在不经意间泪目,这是生活不是小说,是更为贴近身边的真实。
王子病的春天,到头来遥远才不是王子,而是一个普通人,带着点小性子,却仍然有情有爱,需要被关心的人。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情不知其深,一往而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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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账号已注销  发表时间:2012-04-30 11:14:08
涩即是空也!
[2楼] 网友:calongheyo  发表时间:2012-04-30 22:27:45
评价写的不错
[3楼] 网友:sunny32  发表时间:2012-04-30 22:48:54
so touched
[4楼] 网友:恍若一夏  发表时间:2013-03-16 17:53:23
不太爱看长评,因为一百个人,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有些评论能把我深深看出怒火来,点开这篇长评是因为题目,这文里面,第一次记得的震撼就是这句话: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深。整篇文看得我心情很复杂,熬了大半个通宵和一个下午看完的,因为被好奇心驱赶,看得有些赶,但是,到后面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在读,番外里的幸福来得太不容易了。看原文时没来得及泪目,看到这篇长评,居然回过味来,看出眼泪。唉,很有共鸣。
[5楼] 网友:老妖  发表时间:2013-12-19 11:24:36
写的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