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就要趁早

作者:tangguo1010

张爱玲说过,出名要趁早。因为若是上了年纪,便是再出名,也会丧失很多随着名声而来的享受和乐趣。私下认为,其实喜欢,也是同样的道理。不论是喜欢一个人或一件东西,都应该趁早。就比如喜欢吃鸡,难道要等到它发馊才去吃么,当然是要趁热吃才好……废话太多,扯远了,还是回到我们勇往直前的莫莫这里来……^_^
看过这么多文,最喜欢狮子的文,喜欢狮子笔下的人物,对感情的表达都很直接,没那么多花巧的纠结。就连贵为皇子的宁晋,对莫莫的感情也是率真可爱得令人心疼,可是谁让他晚了一步呢,只好等着狮子有空再来给他安慰了^*^话说狮子真是超级强大,能把莫莫养得那么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实在是太太太……得人心了,亲亲ING……这样一个率性却不幼稚、机灵却不刁钻、莽撞但不蛮横、细致入微却又不会钻牛角尖的莫莫,看似缺点不少却给我一种很完美的感觉,人格上的完美。如果我们在现实中能像莫莫这样对对待生活,是不是,就能够轻松许多?像莫莫那样,认定一件事,就认认真真,坚持到底;像莫莫那那样,喜欢一个人,就坦坦荡荡,直接说出来。可为什么,看似并不复杂的事情,我们就是很难做得到?明明下定决心要表白,明明喜欢的人就在眼前,可那几个字在嘴里滚来滚去,硬是说不出口。就是说不出口。
说到底,不过也是为面子。说一句话不难,难的是面对未知的后果。害怕他拒绝,害怕他为难,更害怕,令自己难堪。有时候,过多的考虑结果,就很容易失去开始的勇气。于是一拖再拖,一拖再拖,顾虑重重猜忌多多,不断地在希望与绝望之间徘徊,不断地试探揣测对方的心意,直到最后看着心爱的人跟别人走进结婚礼堂,还不忘安慰自己:哇,幸好没说,要不多丢脸!可是谁又能知道,是不是保住了脸面,却丢掉了一段可能的幸福。
身边太多这样的例子,你我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总在男婚女嫁之后才发现原来并非各不相干,一想起就让人心里发堵。看人家莫莫,那么单纯率真还有点小迷糊,可处理起感情问题来那么干净利落毫不含糊,喜欢就是喜欢了,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都能像她这么想得开,事情不知会简单多少!话说若不是我们可爱的莫莫干脆果断手起刀落杀猫儿个措手不及,就凭展大人那温吞木讷的性子,想看他俩的甜蜜对手戏不知得等到N年O月,果然还是狮子最好,亲妈啊亲妈,再抱抱,再亲亲ING……(嗯,貌似有点激动过头了-_-||)
有一位朋友,和她的那个人眉来眼去的暧昧多年,总觉得时机未到,也觉得反正大家已经心知肚明也不用那么着急要说明白。谁知那个人心脏病突发年纪轻轻说走就走了,剩下朋友一个人形只影单才后悔不迭。她总说不过一句话的事情,为什么当初就非得等着他开口?便是自己先说了又怎么样?两个人坦诚相对过几年开开心心的好日子,哪怕最后闹到感情不合分手也强过现在欲诉无人的境地。相知多年,竟连一句“喜欢你”都未能出口,死了也觉不甘。
所以,喜欢一个人,还是要趁早说出来。不要等到那个人已不在,才去后悔没有来得及对他说一句:一直,我都很喜欢你,你知不知道?
作者回复:
握爪,多一点勇气,少一点矜持,也许就会改变很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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