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闻长相守,但见久别离

作者:白残墨

这世上有很多人,或者按本文的设定来说,亚特兰蒂斯上有很多……呃,生命体?
总之,其中的一部分拥有坚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念,无论什么事都会尝试去做,就算那件事超出了自己的能力。
如果这个存在碰巧强大美丽,隐忍勇敢,有一颗虽然傲娇别扭,但是十分温柔的心,那么,那么我们很难不喜欢他,是吧?
虽然从根本上来说,我是一个攻控,对于强悍和强势这一类属性有绝对的执着。
并且,同时兼备英俊,睿智,有能力,有地位,意志坚定,当断则断,对自己有清晰认识,懂得把承诺说出口等等特质的修在各方面都符合我对“攻”这种存在的喜好。
但是,直到修把小风推倒在洗手间的墙上,对他说“我想带你走”之前,我都跟迷失在时空里的栖抱有同样的观点:虫族的亲王根本不值得,不值得终将君临亚特兰蒂斯的小key君为他守候。
所以难得的,这一次攻控某,倒戈相向,萌上了身在对岸的小风,即使他不够决绝,思维跳脱,稍嫌糊涂,想得太多。
感情是世界上最难把握的事物,用旁观者眼中的值得不值得来衡量或许本来就是一个错误。【我真是热爱推翻自己……
我童年时代看过的无数电视剧里给我留下的稀少印象里,曾经有一个凶手,用十三条人命换一场金色花火,以圆他病重妻子临终的心愿,那一夜,山下下起金色的雪,那一年冬天第一场雪。他求仁得仁,最终心满意足,慨然赴死。
虽然情况不同,但是对于小风来说,修或者也一样,他是他心里的冬夜寒星,荆山之玉,海天交接处的那一线碧蓝,昙花夜放时浓郁的芬芳,他情愿守着对方已经忘记的承诺,在明知无望的时候,依然做一个一意孤行的傻瓜。
满世界撕心裂肺的情歌,荧屏上到处是死去活来的恋人,就算是非关爱情的小说也总要玩玩暧昧,这其中的意义,往粗了说,不过是用传说中最吸引人的感情来留住漫不经心并且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
但我觉得,最感动人心的,或许并非情爱本身,而是面对命途转折时的不甘认输。
即使前路是茫茫大雪,只要雪花依然还有六个角,十一路公交车就依然可以开到很远很远的未来,那里会有见证了所有不甘认输的努力的名为成功的白糖肉~【噗——好吧,这其实只是我的愿望~
人生与幸福的定义总不会太复杂的,也不可能像字典里的描述那样狭隘,所以即使生命里充斥的是恒久的别离,我相信,亲爱的小风,也会用自己的方式来诠释一种另类的相守。
P.S.文艺病发作的后果就是貌似全篇都在跟key君告白啊……【捂脸
P.P.S.被我肉麻到的,请看在天啊地啊快要过年啦的份儿上原谅我吧……
P.P.P.S. 啊啊啊,我刚刚忘记登录了……据说二十四小时以后会被屏蔽掉……反正上一遍被我删删改改之后字数不够,干脆让我再发一遍好了……阿弥陀佛,多余的话请把它删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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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3-02-01 20: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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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么哒,我去晒个衣服然后回来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