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的自白

作者:变态怪蜀黍

大同的自白
深秋,山顶,风□
我穿着厚厚的大衣坐在面向层叠的山峦的一块巨石上,缓缓的抽着烟。
“我不是坏人,真的。”
也许在你们看来,我阴狠恶毒,以折磨他人为乐,而且又矮又胖,长的也不好,没有作为耽美文主角的一切潜质,只能默默做一个炮灰。
但是我不甘心,没有人生下来就注定是炮灰,也没有人一辈子只能是炮灰。终有一日,我会遇见一个人,一个我兜兜转转终于醒悟的人,或许我们相爱,或许我们相杀,但我们之间,终究有那么一段故事,我终可以变成这场戏的主角。
或许,这个人是林睿。对于他,我多少还是有些意外的。和他在一起的日子,称不上是相处,只是简单的各取所需。我需要他的人,他需要我的地位。我们都带着虚伪的面具,微笑、发怒、直到麻木。不得不说他很漂亮,微笑起来是使人温暖的笑靥,动情时是让人心跳的性感,不知不觉让我动了心。他像一个精致的瓷娃娃,对着他,让我感觉全身只剩下了蛮力,笨拙而粗鲁——这是流淌于骨血里的自卑,我从不对人说起。可是我庆幸我还有蛮力,我可以把他锁在我身边,他什么都可以做,我什么都允许,哪怕是背叛我,只除了他不能离开我。这世界上的真实总是苍白,真心还是假意,那些在他生命中的人如走马灯一样轮换,只有我永远守在他的身边,终有一日,他会明白。
或许,这个人是徐北。我喜欢他,这是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的事。第一次遇见他,实在一趟下班的公交车上,那个时候,我只是一个小瘪三,被老大差事去买城北的包子。我看到他……在偷东西。他偷东西的速度很快,看得出是个惯偷。之所以我能发现,是因为——我也做过这个。更久远的以前,哼,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的我就想一头又呆又傻的小绵羊,天真的可以。我和我的搭档合伙偷东西,我的手比他快,而他几次被发现,差点被送进警察局。但是我从来没有嫌弃过他,因为那个时候,我喜欢他。多少个日日夜夜我们一起度过,就在我幻想我们美好的未来时,他报信给警察,抓了我们的头头和相关人等,包括我——没错,他是个卧底。仍然记得他给我带上手铐的那一刻,我不争气的红了眼睛。现在想起来,真是懦弱,当时至少也该讽一句,当卧底当到要和罪犯上\\床,您的牺牲可真大。呵,我摸摸鼻子,不过也没什么可说的,在下面的是我,说出来也只能是丢我自己的人。
不知不觉就扯远了。再说徐北吧。虽然很恶俗,但我不得不说我对他有点一见钟情的意思。第一次相见,我的脑海里一直转着一个念头—他的手真漂亮,白皙,修长,骨节分明。这些年过去,我成了一方恶霸,他成了混世魔王,我们本该各奔东西。可我又如何甘心,我一直追杀他,希望他可以一直记着我——哪怕是恨,我也想让他满心满眼都是我。可我不敢和他说这些,那个时候我对程修(就是那个警察)说过,代价是他送我三年牢狱。如今我已经可以俯视别人,但这些心情,我将永远不会对人提起了。只是我希望,徐北,有一天你终于可以看到我。我只求,在你的视线中留下痕迹。
太阳已经落山了,我扔掉手中一直没抽的烟头,用脚跟用力的踩了踩。TOMORROW IS ANOTHER DAY.我该下山了,明天,还有我的戏份。我将继续扮演我的穷凶极恶,只是我想说,我说了这么多,导演,你能不能给我加加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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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561  发表时间:2011-06-19 08:03:33
大同很矮很胖吗?
[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6-19 08:21:25
我先擦一下汗……
首先看到了口口,口口的内容是什么还有待爪机上的时候再研究。
这个班大同成长史果然很有料!
不过,喂,班大同不矮啊,也不胖啊!我给他的设定要比徐北高的啊!你肿么可以说他又矮又胖啊我恨你啊妹纸啊!
好吧,我每个文都会弄出一个爱抢戏的配角来,这次我就在想会是谁,没有想到是班爷啊,真是的……
现在场地什么的费用很高啊,班爷一出场就要租别墅,还要租悍马,要钱的喽!
看在长评的份上,过年的时候让他出来跟徐北一块欢度春节吧……
[3楼] 网友:江湖第一神棍  发表时间:2011-06-19 08:57:23
啊哈!!!很有意思的长评啊啊啊!!!
[4楼] 网友:紫苏  发表时间:2011-06-19 09:29:19
风Y微Y凉。。。。你恨我吧,我又破坏了你勾搭新妹子卖萌当明朗少女的乐趣。。。。
[5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6-19 09:54:38
风吹屁屁凉!
我不恨你,GD新妹子的事我一定要进行到底的,卖萌什么的,明朗少女什么的……嗯,不能停止!
[6楼] 网友:vanilla666  发表时间:2011-06-19 14:04:51
呵……唉……啧……
  • 评论文章:狼的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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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作者:巫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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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1-06-18 23: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