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大神逆麟》

作者:A

为什么喜欢你?我忘记了。喜欢你,喜欢得太久了太深了,怎么可能还记得这点小事!。——口口(请自己代入)接触儋耳蛮花的文是通过朋友的介绍,一开始看的是《面瘫闷骚,误很大!》。我一直潜意识认为:一开始的,总是最好的。所以小占在我心目中远比不上小哥。但自《面瘫闷骚,误很大!》结束了那么久之后,看着《大神》才发现;一开始或许是最美的,但却不是最好的。现在文荒,在找了这么久也没找着好文看之后又把《面瘫闷骚,误很大!》和《大神》看多一遍。看了那么久,发现小占比小哥多了更多人的情感,更加真实,更加无奈。从他可以放弃乐乐之后那一段情感表现中可看出,他不是神,他只是一个希望与爱人共度余生的人。只不过是世间实在是有太多太多的无奈了。命运总是弄人的,前生的坎坷令他更为坚强,也更为隐忍。隐忍到极致,令人心痛。无奈的心情在离开乐乐那一刻爆发,却不得不收敛,因为这条路是迫不得已的,不能违抗,那么只能顺从。从文中的众多伏笔来看,作者的文笔显然比上一篇文提升了,运笔也更娴熟,情节丝丝入扣,尤其是塑造人物性格方面,令我耳目一新。但也暴露出一些败笔,其实我一直觉得文中的方子洛比小占更适合乐乐,也一直很心疼他。正如一百个人心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虽然他不择手段,但每一次,哪一次乐乐给过他机会?有了小占,乐乐的心就被添满了,容不下他人。就连解释,也显得多余。可方子洛没有放弃,即使遇到小占如此强劲的对手,依然坚持着用自己的方式,盼望着乐乐能回心转意,守护着她。这足以证明了他爱乐乐,爱,到了极致,便是疯狂。从之前的执着,到如今的洒脱,这一蜕变是经历了多少磨难,经历了多少崎岖,才能做到这样的,放手。人对命运,谁到沧桑。有人能为自己做到这样做到这样,一生足矣!人世间最令人感动的三个字很多人都认为是“我爱你”,其实不然,而是“我等你”。我爱你三字无疑动人,如同一杯付加特,混合着芬芳和些许辛辣。虽美,亦可似镜般破碎。说的人可以转身就把你推向黑暗。而我等你,则如同一杯鸡尾酒,有着烈酒的底蕴但却不易沉迷。想经历了大起大落之后的平淡的陈诺。从我爱你到我等你之间,其实只需那瞬间的顿悟,很多人可以轻易地说出我爱你,可从不会任意的说出我等你,因为这承诺实在是太沉重了,令人喘不过气。可文中的他,他们,一等就是那么多年,从没后悔,╮(╯▽╰)╭配角什么的,最讨厌了大花欧——我竟然矫情了,真的是太萌了小洛,怎么可以这样的捏,池墨真是太傲娇太可耐了,有木有啊!其实可以把这两凑一对的= =

[回复]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7-28 23:24:12
A啊~我觉得是省略号和分段的问题可能性比较大,这样一尝试才终于发出来了!太好了,好开心~~另外我就知道有方子洛的粉会出长评的,哇哈哈哈!一开头就给我来个告白神马的,最受不了了!文笔什么的也最不敢当了,因为被□的□二审时说“设定虽然有趣,但文笔一般,没有特色”(是真的……)觉得大神是彻底死在我的手上的,至今想起来还有点难过,觉得如果是换一个人的话,或许他会得到更好的对待吧,这样……说来说去他们还是亲生的啊,嗯……
话说,“败笔”的意思不应该用在这里吧!!!!谁败笔啦!!!偶这明显是成功啊!!!就要让有的读者觉得难分难舍才是王道啊!方子洛的用处就在这里嘛!我不是想把他写成大坏蛋的嘛!其实……你可以看出方子洛为什么不是男主,因为以前他在外面……有过……咳咳,他不是处.男……而我有男主处.男情节(喂!)所以这才是放大神落选的最终真相!毕竟方子洛以前没有“爱”陶小乐,而是对她感兴趣,直到遇到她才开始真正的爱上,但是占逆麟却是从12岁就开始绣嫁衣了……所以好吧,他才赢了!
好喜欢你说的我爱你与我等你的比喻,两种酒的比喻真的是太美了~再次谢谢你,我真的很感动。
  • 评论文章:大神逆麟
  • 所评章节:3
  • 文章作者:儋耳蛮花
  • 所打分数:0
  • 发表时间:2011-07-28 18: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