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书

作者:叶笙

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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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笑着问我:“你说,人本恶,还是人本善?”
我挑眉,“有什么关系?都是人,无论善恶。”
朋友笑骂道:“每天净说些人听不懂的话。”
我没再做声,低头翻阅起我手中一本薄薄的册子。
朋友在我的房间转悠了一阵,不一会儿,他又凑来我的身边,问我:“你看的是什么书?我瞧你捧着它好些天了。”
我笑着看他,“讲人的,挺有意思。”
朋友顿时来了兴趣,“借我看看?”
我点头应允,朋友拿着书,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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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日,朋友打电话给我,说:
“哈哈~你借给我的书真好看!里面有天下第一快剑,凄美的姐弟畸恋,还有可以随机带入童话角色的游戏呢。噢噢,对了,我昨天还梦见我也进了那个游戏,变成了灰姑娘!哈哈哈!”
朋友的声音听起来既兴奋又昂扬,看来,他昨晚做的是个美梦。
“是么?你觉得好看就行。”
我一只手握着话筒,另一只手轻轻把玩着一只晶莹剔透的水晶鞋。
挂上电话,我犹豫了很久,还是把这只美丽的水晶鞋塞进了一个粉色的气球。
聊胜于无。
我这样想着,看着粉色的气球逐渐染上一层温柔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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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朋友在电话里欲言又止,
“我说……这到底是本什么样的书……浴缸里的尸体,吃人的怪物,还有,还有美人蟹……”
我却突然来了兴致,
“那你昨天可曾做了什么梦?”
“没有,”朋友在电话里苦笑,“昨晚睡的极不踏实,害我今天头疼。”
挂上朋友的电话,我回头,偌大的镜中,映出一个女子的身影。那女子有着一身巧克力色的肌肤,光滑细腻。她的瞳色极浅极浅,如同两丸成色上好的淡色水晶。女子眼中的失望显而易见,连带着那两粒水晶也一并失去了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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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几日,朋友并没有再打电话。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来到我的房间。
他坐在地毯上,脸色苍白,眼窝深陷,嘴唇干裂,似乎还能看见隐隐的血丝。
我并不看他,只自顾自的做事——吹气球,绑线,看着气球慢慢升起,贴上天花板,再吹一个气球……
半晌,朋友终于开口:
“那本书,我还没看完。可……可它明明那么薄,为什么,为什么却像是永远没有最后一页一样?而且,它的情节越来越奇怪了……”
我抬眼,看着朋友烦闷地抱着脑袋,
“那你把那书还我就好。”
似乎是看见了我眼中的不耐,朋友又低下头,很久才吭吭哧哧地说:
“我……我还想接着看……”
我瞧了瞧日渐憔悴的朋友,琢磨了一下,问道:
“那你最近,可曾做过什么梦?”
听见我的话,朋友叹了口气,
“有,做了很多梦。我梦见我掉进河里,被蜂拥而至的食人鱼吃掉,梦见我去倒垃圾,却被从天而降的轮椅砸成肉饼,梦见我被蜘蛛咬伤,还有……”
朋友越说却激动,甚至从地上站了起来。而我也越听越高兴,渐渐从躺椅上直起身子。
“还有,我昨天居然梦见我自己变成了一个布娃娃,被一堆野兽一样蛮横的小孩撕成了碎片!”
……
我安慰了朋友一会儿,看着他沮丧的表情,我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没有高兴的笑出来。好不容易送走了他,我关上门,开心的手舞足蹈。
呵呵~看我都得到了什么好东西!
我从刚才朋友坐的地毯下搬出一个大箱子,里面,有一只面目狰狞的食人鱼,一个沾满血迹的轮椅,一只毛茸茸的大蜘蛛,哦,看,这儿还藏着一个掉了一只眼睛的布娃娃……
天花板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堆满了气球——深紫,墨绿,暗蓝,纯黑,挤挤嚷嚷的,像一片阴霾的天空。
我随手抓过一个深紫色的,将手中的布娃娃塞了进去。
看着泛出盈盈紫光的气球,我满意地拍了拍它,像在对待什么珍贵的宝贝。
又过了几日,那些气球已经饱满的快要炸裂,颜色更是浓郁的无以复加。我满心欢喜地带着它们,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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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有一个朋友,我很久没见她了。今天,我要去的就是她的家。
她依旧一副懒洋洋的模样,眼角眉梢都染着困倦,仿佛我的到来搅合了她的午睡。
她看着我抓着一大把细线的手,漫不经心地说:
“笙,你又带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来烦我。”
我抬头看了看心爱的气球,没有做声。
不错,我是一个梦者。每听一个梦,我便能从中得到一个梦的碎片,然后放进气球里保存。这世上有无数梦者,他们大多喜欢搜集吉梦美梦,就像我上次得到的那个水晶鞋。而我,却偏爱噩梦,越噩我便越喜欢。
我笑了笑,蹬掉脚上的鞋。跟在她后面进了屋。
啧……我打量着眼前的朋友。她一身肌肤晶莹白润,犹如上好的羊脂白玉。可一双眼睛却偏偏漆黑如墨,黑曜石一般,流光溢彩。
如今我俩并排而立,倒是和那黑白无常有几分相似。
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问她:“小竟,今天不开店么?”
“开,”她拿着梳子透过镜子瞪了我一眼,仿佛我问了一个天底下最傻的问题,“不开店吃什么。”
半晌,她叹了口气,“最近,店里冷清的很,都没有什么人来了。”
我笑了,仿佛听见一个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你开什么玩笑,哪天你这里不是门庭若市?一个真实的故事就可以实现一个愿望,这笔买卖,实在是太划算了!”
我正说着,门外便传来一阵敲门声。小竟放下梳子,起身开门去了。
而我,则随手翻阅着她摊在桌子上的薄册子,最新的那一页,墨迹还是湿的。
不错,小竟是只上古的饕餮。可她不爱吃美味佳肴也不在乎金银珠宝,却偏偏对人类的故事垂涎三尺。
她开了一家铺子,每天来找她说故事的人络绎不绝。作为报酬,她会实现那人的一个愿望。之后,她便会将这些故事记录下来,日子久了,就变成了我手中这本永远没有最后一页的薄书。
不久,小竟回来了,还打了个饱嗝。
我问她:“今天的故事怎么样?”
她唇角微微勾起,执起纤细的竹笔,翻开崭新的一页,愉悦地说:
“不错,我很满意。”
——————献给堪与圣斗士小强相媲美的无敌竟。
PS. 关于梦者的身份,灵感来自于CLAMP的《xxxHO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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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叶笙  发表时间:2011-01-31 15:47:31
我又爬回来了。。。。。。
表示刚看过你的第54章。。。。。。
泪奔……为毛我非要今天给你贴长评!!!
这样显得我好像多喜好OOXX似的。。。。。。
人家明明是个CJ的好孩纸!!!!
以后,请允许我叫你XE竟。。。o(>﹏<)o
[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1-31 17:41:18
感谢笙笙,你的文笔比我好太多太多了,哈哈。
小竟的手机里有一个文档,里面记录了各种各样脑子里一瞬间记下来的故事,现在满满的。每次看的时候都很有成就感。
小竟也确实承认最近写的文章是越来越奇怪了,就像琥珀桑说的那样,文字变多成未必会成就一个好文章一样。是为什么呢?小竟也想过,因为小竟现在很着急,着急着字数上的事情,因为小竟的文章的卖点其实就是一个个创意,小竟每天写一篇短短的文章,就消失掉一个创意,写许多的故事还不如别人写的一个章节。
也许是因为我无法免俗,依旧无法跳脱积分对自己的束缚。
所以在这里感谢所以为小竟挑错和鼓励小竟的读者,小竟会慢慢摆脱现在奇怪的状态,继续努力。
鞠躬,谢谢
[3楼] 网友:梦琴幽  发表时间:2011-01-31 21:38:00
噗……在你专栏看见的长评,不晓得是给那篇文的,就看下去了
本来想着你这评受小竟影响好大,看到后半截发现原来就是给这文的……
嗯,不错不错……你也有写诡异风的潜质(真的只是潜质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