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朕只想要GDP》

作者:山海见鬼

给大家来个离谱故事。
整个书最离谱的地方不是情节人设,而是这么离谱的书,居然是在新,华书店借阅的时候被我遇到的……
大概是五六年前看的,是个耽。

背景是武侠,受是几位隐世高人共同弟子,天赋极高,已经快成年了,但因为某些原因,外貌永远定格在十二三岁。
出门想看武林大会,遇到攻。
是江湖上有名的高手,叫李怜花,而且性向是喜欢年幼的男孩,对方一长大就不喜欢了。
相遇后喜欢受,觉得是真爱,为了不在受长大后不喜欢他伤害他,就故意态度很差赶走受。
后来误会解除,受知道原因后说自己不会长大,觉得两个人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中间巴拉巴拉忘了,有个情节是攻以前渣过的一个绿楼男孩分手后自杀,他姐姐来找攻报仇。
攻以前就只喜欢十二三的男孩,长大几岁就分。
攻知道对方死了也很难过,又觉得长大了几岁确实不喜欢了,自己也控制不住啊,没想到对方就难过自杀了,然后受安慰他,说不是他的错。
最后好像没杀那个姐姐。
然后开始洗白攻:
原来攻一开始并不是这样,而是某次救人误入特殊场合,被下药xx,过程凄惨,然后就在沉默中变态。
然后又略过一大堆情节,最后在一起了。
受怀孕了,别问男的为什么怀孕,可能他天赋异禀吧。
然后受在明知道不妥(危险还是别的什么情况)下执意去冰川那里玩,结果跟攻一起掉冰川裂缝去了。
然后攻昏迷,受流产。
为了救攻,受脱下衣服点燃来取暖,把自己长头发也剪下来烧了。
油尽灯枯快噶了的时候,隐世高人师傅们把两个人救走了。
攻醒来后痛彻心扉,坚信受没死。
最后在一起了。

非要说的话这真的不是什么离谱的文,毕竟没有各种虐身虐心为虐而虐误会狗血的情节,虽然人物人设有点离谱,但起码逻辑还算在线,没跑到爪哇国去。
但问题是新华书店那里借阅的不少都是小学初中的孩子,摆这种书真的合理吗……
我是真觉得去举报熊出没和喜羊羊与灰太狼情节冒险什么的,恨不得让孩子生存在纯洁真空里的家长很离谱。
可是再怎么心大,在主要用户是小学初中生的借阅书库里放这个书……确实有点不合理啊。
没错我就是歧视liantong,只有最猥琐无耻的人才会把手伸向无知的孩子。
当时没觉得有什么,毕竟受设定上已经成年只是外表年幼,并且疯狂倒贴。
不是说不能让孩子知道这种事,毕竟了解才能防范,捂得严严实实不让孩子接触黑暗面才会给垃圾们可乘之机。
但这个文一直在洗白攻,洗白这种取向,别说是不是你情我愿,也别说是什么曾经的心理创伤,liantong还付诸实践的就该死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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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轻度污染  发表时间:2023-08-08 09:51:18
炼铜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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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易归人  发表时间:2023-08-08 09:53:29
ltp这种书是怎么过审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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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剁手  发表时间:2023-08-08 10:05:42
我问过好几个家长。这么说吧,会举报羊和狼的家长,根本不知道耽美文学和脆皮鸭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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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钟离筠  发表时间:2023-08-08 10:39:31
曾经在我们大学图书馆里翻到凤霸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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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易归人  发表时间:2023-08-08 10:39:43
ltp这种书是怎么过审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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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芸九卿  发表时间:2023-08-08 10:43:44
你这不属于歧视,他属于正常人的思维逻辑。
因为无论是从道德还是从法律上,lian童都是不被允许和不被认可的。
取向自由,它是相对自由,不是绝对自由。例如:我可以是同,我可以是异,我也可以是双。在一对一且不违背道德和法律的基础上,恋人的性别跟随我的意愿决定。
我还可以因为童年创伤所以有lian 父 lian 母情结。我更倾向于选择年龄比我大并且成熟,对我有掌控力的恋人;亦或者我会下意识去选择与我父亲或母亲在某种方面类似或有相同特质的恋人。
甚至我的恋人可以不是人类。我更爱精神结合。比如二次元,比如动物,比如植物。我可以在道德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去追求,收藏;还可以痴迷一些没有生命的死物——书籍,纸张,绘本,笔,墨,木头,玩偶等等。
还是那句话,在我不违背道德和法律的基础上,我的取向是自由的,我的执着尽管不被理解,但它是可以存在的。对于我的痴迷,你们可以不接受,但是你们不能要求我放弃和消失。
扯的有点远了,言归正传。
lian童……其实对于这样那样的癖好和特殊追求,在心理学上都有相应的论述和解释,严重一点说被认为是心理出现的问题,人格不健全了。再直白一点就是生病了,并且根据每个人的表现情况出现或轻或重的问题。
但是有些可以得到允许,有些确实明令禁止的。前者比如lian 父 lian 母 恋物,只要在分寸以内没有什么大问题。后者比如lian童,癖好装摄像头偷,窥什么的,这就是大问题了。
lian童,对某种事物有嗜好倾向的人一定会忍不住有所举动。不要觉得我说的过于绝对,这就是事实。而且有了一次,就会有无数次。达成目的和渴望的满足感和想再次品尝成功的抓心挠肺会让他们越陷越深。
就不先提未成年保护法了。宪,法,刑,法都有关于未成年的相关条例。而且一旦对幼,童下手被发现,引发的一系列纷争还会再牵扯上治安管理处罚法,再扯上民事纠纷。如果一旦出了什么事情,白金手镯欢迎光临,按部就班的时间表日常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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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62007707  发表时间:2023-08-08 10:46:33
虽然受不是童,但是攻的前男友真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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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芸九卿  发表时间:2023-08-08 10:57:51
lian童心理可能会有的一系列举动,那在法律条文里面都写着呢。
除非对方始终克制自己,避让儿童。不然那就是犯,罪待定了。举动克制守礼一下,那就是正常人,过了那就……
但是有这样癖好的人,一个有心理问题,能克制自己吗?更何况,在现在的这个社会,哪怕是正常的心理出现问题都会觉得看心理医生会有莫名的羞耻感,更何况……
再比如;我是一个坚定的不婚不育者。绝大部分时候我是真的很烦小孩儿。但也有小部分啊:我姐家小孩一两岁的时候不哭不闹那是真的很可爱,我去姐家就很喜欢去逗弄,不想玩手机了就去玩小孩(bushi),什么咬咬小胳膊了,把她小手往她自己嘴里塞了,捏捏脸蛋戳戳脸蛋子了,
现在四岁多了,暑假来我家玩儿嘛。早上她醒的很早。就会哒哒哒哒跑我房间。每次我醒的时候她都躺在我旁边安安静静的玩我床上的玩偶,或者睁着眼睛躺我旁边【我都在想小孩不无聊吗】可乖可乖了,然后我每次都伸手轻拍两下手掌,然后张开双臂示意她过来我怀里,白天她躺我床上玩手机的时候,我有时候闲的无聊也会把人拎过来然后抱我腿上,她看她的手机,我看我的手机。(再感慨一句:小孩乖起来真的就像天使啊;不过很可惜,绝大部分小孩子都是小恶魔。)
我这样坚定的不要小孩儿的人都会有忍不住都弄小孩,更何况是有这些癖好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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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赵浅予  发表时间:2023-08-08 11:11:01
在海棠看到炼铜,枯萎,恶心,翻白眼。
在新华书店看到炼铜,天翻地覆,好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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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每月一通宵  发表时间:2023-08-08 11:33:33
不管什么原因,只喜欢十二三岁的这不就是炼铜?这种书是怎么进新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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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陌上花开  发表时间:2023-08-08 16:42:47
想到国外的新闻,□□幼童的不能说是抢奸,是特别喜欢小孩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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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子不语  发表时间:2023-08-09 01:07:35
好炸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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