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很久,还篇长评

作者:年华甚好

钟晓生的文,一直都是很不错的。霸王了这么久,还是补篇长评吧。
一个好的作家,文字多少都会触动人心。
我看的她的第一篇文,是《风流岁月》,似乎是渣攻,但是渣的性情,有血有肉;没有绝对的坏人好人,人物性格真实分明;阴谋阳谋,节奏紧凑而不违和。虽然因为题材小众向而不够受好评,但是作者对笔下人物、剧情的掌控能力在短短十来万字中可见一斑,确实不错。(虽然未完结。)
第二本是《每天起床都看见教主在化妆》,当时是在别的网站上看到的,没有注意作者,虽然只有几章,可是设定的太喜欢了,特地去看了下作者——当时感觉是——你妹啊,写悲情苦情的怎么也能写出这么欢乐的文啊。如果只是精分,文并不少,如此出色的却是难得;更何况十二个轮流替换的构思还是第一次看到,新颖精巧。然而那么多悲情苦情,却只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哈哈哈,简直让人哭笑不得,却着实欢乐。教主的每次精分,都各有特色却不突兀,最难得的是哪怕小孩子般爱吃醋独占欲强的不可思议但是对爱着的人那是真真放在心上。即使是精分了那么多人,人物性格仍始终鲜明。精分的萌,忠犬的真,有腹黑,有真诚。即使是看似俗套的寻草一途,竟也写得跌宕起伏,出人意料(抛鱼干的时候确实是出乎意料的解决了,在凶猛的动物隐藏属性也可能是吃货啊,这就叫做是柳暗花明么)。尹某人、韩爹等配角表现也很好。我觉得这是本不可多得的萌文。
第三本是《重生之鸡毛蒜皮》,是看完《教主》一文特地上晋江追的。简单说,是孝道和个人存在发生冲突后的博弈。总体是不错,但是这篇文我觉得不如教主,有三。第一,作者不会吵架,看似激烈但都空泛,无理取闹的感情多,但并没有实质性内容。比如,向母认为孩子跟了有病的人,叶佳文指责的时候可以说“孩子来的时候连话都说不清,就是因为你们和孩子说孩子口吃,好端端的一个孩子快被你们养成残废”;对于向弟,争执的时候可以加上“小时候弟弟打架你们何曾罚过,我欺负狠了还手却被你们罚跪一天”等等实质性的内容。虽然文确实让人气愤了,但是是剧情出彩,若论争吵的对白,却显得无力。第二,向母缓刑结束刑罚是等同于执行完毕的,没必要在一年多牢狱生活。交通肇事这个罪也挺复杂的,即使是逃逸,判个十年是几乎不可能的,何况还有自首情节(亲人送去)【酒驾逃逸致人死亡是7年以上,但是如果当场撞死或在后来才死亡是3-7年的】。之前作者的话那个批准逮捕7个月除非是类似跨省杀人大案,但是批捕本来就一般两个月,还可以延长1个月,而且不是批捕立案了就能开庭,刑事案审查起诉要一个月,还可以补充侦查,开庭还是可以有1-1.5个月的时间的(附民还可以加2个月),所以我认为说羁押七个月没有法律上的问题。(我没特别去查,不过我想前年才过的司法考试,我应该不会记错。)第三,叶佳文的隐瞒后向的原谅太过含糊;而后番外写的也太过了。叶是重生过,向没有,向是亲戚极品,但他这个人还是不错的,不然叶也不会还是选择和他一起了。那么在重生后,向并没有犯大错的情况下,叶隐瞒,向的轻易原谅有些圣母攻了。我知道很多读者都为小受不值,那是因为前几章重生前的委屈确实让人心疼,但是重生之后,这样处理逻辑上有一些轻微的问题,当然不很影响看文。同理,那些亲戚也是,主角是向、叶,文最后向母、弟的笔墨却刻画过多,向父在村子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作者是认为是应当的吗,同性恋的父母就可以被认为是怪胎的父母得到不公平的对待了吗,我相信是不会的,但是文中却流露了这样的倾向性。虽然农村中的歧视是确实存在的,但是作者却认为这种是“罪有应得”就有些问题了,他们是宠坏了孩子受到报应,却不应该是因为有同性恋的长子。我错了,= = 怎么把不足写了这么多。作者原谅我吧,提的个人主观上认为的、而且都是细节方面的小问题,并不影响文总体的成功。我是因为喜欢你的文才来写长评的。
我个人觉得,钟晓生的古风文,都写的很有味道。现代文只看了一篇,不多做评价。但是文中人物个性鲜明,字里行间都透着感情,当他们悲哀的时候,读者的心理也难过,当他们欢喜的时候,似乎自己也快乐了。而且剧情大多紧凑,没有拖泥带水;逻辑总体严密,引人入胜。(再次说一句,真的很喜欢《教主》一文。)能带给读者这样的共鸣,使读者通过文字获得快乐或思考,不管怎么说,都要对大人说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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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gal  发表时间:2012-07-25 12:13:47
吵架的话,我觉得作者还是不算言语单薄的,现实中遇到没文化又固执的中老年太婆大爷,杀伤力真的很强,他们根本不听你的话,哪怕你说得再有道理,他们也不会认为有道理的。所以毒不毒舌说实话对他们没用的。
然后就是农村的歧视,我觉得倒不是作者认为同性恋该被歧视,而是客观描述罢了。现实就是这样,如果向父向母聪明的话,就不该把长子是同性恋公布于众,像小受一样,要藏着掖着的。再加上小儿子坐牢了,等于这家人后继无人,一个失踪不管,一个坐牢,在农村是要受歧视的。
农村之所以重男轻女,就是如果哪家后继无子,或者儿子不成器,大家就全部欺负这家人。跟儿子为什么不成器,是宠的还是病的残的意外的,关系倒真的不大。
倒是有一点同意,虽然向父向母很可恶,但是最后如果那么凄惨的话,小攻是不可能不管的。毕竟他已经躲出去十年了,再大的仇恨经过十年的沉淀也淡化得差不多了。我甚至认为他之前是能同意再拿十万甚至二十万,给出狱的弟弟置房,让弟弟照顾父母和父母同住的。
如果作者想写的话,后面弟弟出狱后再与主角的纠缠都可以再写个十来万字了,虽然罗索,但是这样才感觉更合理一些。毕竟小攻是心软加孝顺惯了的。
[2楼] 网友:好文要留言  发表时间:2012-07-25 18:21:22
是的感觉争吵的时候是不精彩,但是一结合实际人物,确实觉得这么处理正好,毕竟小孩子是主角两个人放在心间上的当亲儿子养的,虽然那么争吵很精彩,但是没有一个父母会说自己的孩子是残废的。第二个是向主角的性格已经成型了,而且2十多年了也不会反抗,让他对自己的母亲说这么硬起的话,估计还是有难度的。第三吗,还是那句话那种性格的人,对自己那样的亲人还能一次又一次的妥协,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又有什么不能妥协的呢。
‘同性恋的父母就可以被认为是怪胎的父母得到不公平的对待了吗’绝对会的,别说你说的农村了,就是城里的也不能接受,东家长西家短的,都没秘密可言,一点风吹草动的,就都知道了。文中这么写不夸张,如果结合现实那就更完蛋了,我身边的朋友都觉得这种行为是恶心的,唉,现实更残酷!
[3楼] 网友:xyl  发表时间:2013-03-24 14:30:27
向父因为是同性恋的父亲受到了歧视,我想作者的意思并不是说这是理所应当的,只是客观陈述.至于说罪有应得,当初如果不是他们自己把事情做得这么绝,而是稍微聪明点或者为自己的大儿子着想一些,不把事情弄到尽人皆知的话,也不会因为这个受到不公平对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