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一个故事

作者:云家胖兔

我来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吧:有一位女士,姑且称她为女士A,女士A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儿叫Rose。有一天她带着女儿上了一艘豪华邮轮,女儿在邮轮上交了一个男朋友,名字叫Jack。女士A是有点看不上Jack的,毕竟自己是富贵人家,而Jack不过是一个穷小子。可是她并没有说什么,毕竟这是女儿自己的感情,于是她放任女儿整天和Jack待在一起,偶尔带着Jack过来和她吃个饭。
没想到某个晚上,邮轮竟然撞了冰山,说翻就翻。女士A和自己的女儿失散了。女士A划着一块门板找啊找,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女儿Rose和他的男朋友Jack。只见Rose趴在门板上,Jack沉在冰水里,女士A和Rose都心知肚明,Jack已经没救了,他之所以一息尚存,完全是依靠Rose紧紧抓着他的手所传递的那一点体温而已,可是再这么下去,Rose也马上就要被冻死了。
女士A当机立断,扯开了Jack拉着Rose的手,带着Rose,拼命地划向远方的一艘船只,女士A和Rose都得救了。可是Jack毫无疑问地死了。
得救后,女士A迎来的确是被杀手盯上的生活。Rose和她断绝了关系,认为她的母亲杀害了自己的爱人,并高价在黑市悬赏杀手杀自己的母亲。
这天,女士A迎来了两个杀手。
杀手A说:你明知道拉开Jack的手他就会死,就是你杀了Jack。你看Jack不顺眼,Jack和你吃了那么多顿饭,你竟然称乎他为Rose的男朋友。
杀手A说:你剥夺了你女儿的选择权,你知道你女儿有多爱Jack吗?
杀手A说:你不过是生了Rose,然后把她养大而已,在Rose和Jack在一起的时候,Jack救了他好几次你知道吗?
杀手B说:如果我是你,我就会抱住Rose,把自己的体温传给她,哪怕我们三个人一起冻死在海上。
杀手A,B:所以你就是该死,我们必须杀了你,或者我们带你去见你女儿,让她亲手杀了你。
请问作者大人,还有所有认为幽云没错的读者们,如果你是女士A,再次回到那个寒冷的夜晚,你会怎么做呢?
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儿被冻死,然后回去讴歌他们伟大的爱情,还是上去抱住自己的女儿,三个人一起冻死在茫茫大海里?
曾经看到一个作者的微博,说有的文真的会让人产生生理上的不适感,我现在明白了,看完这一章我真的觉得特别地难过,难过地想吐,尤其是我发现那么多人觉得幽云没错的时候。
关于幽云真人,我只想把四个大字砸在他脸上:忘!恩!负!义!
因为我爱他,所以我妈也要像爱我一样爱他?
因为他救过我,所以我要殉情的时候我妈不能阻拦?
养出这样的孩子,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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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修罗法相  发表时间:2016-04-20 19:32:32
但是女儿成年了啊,每一个有自主行为能力的人都有资格决定自己未来人生的走向,哪怕是你把他养大的,你也没有资格替她做决定,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无论你替别人做决定的时候理由想的有多么高大上,最后都不过只是“我认为……我想要……”,而不是“他认为……他想要……”。
[2楼] 网友:名字很难取你造吗  发表时间:2016-04-23 16:22:47
白虎没有权利断送天狐的性命,不过幽云忘恩负义不能更赞同了
他们三人的事,外人可以追杀却无权指责
[3楼] 网友:旧照片  发表时间:2016-05-04 01:48:44
你们太敏感,文没有在争辩对错,通篇只是表达一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罢了。
[4楼] 网友:六七二九  发表时间:2016-05-09 16:40:23
只想表达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仔细看这些例子,这种情况难道不值得争议吗?在现实中也是进退两难的矛盾啊。
思考是好事,不是吵架而是思维之间的碰撞,我觉得很有益。
[5楼] 网友:六七二九  发表时间:2016-05-09 16:41:09
当然也不是要定出个是非来
[6楼] 网友:五花肉  发表时间:2016-09-26 11:34:52
重点并不是拦着他不准殉情,而是他杀人了,不是极端情景下为了逃生的自救,而是有选择有预谋地杀人了!
幽云从一开始就说了他被陷入了不仁不义之境,而迫使他不仁不义的正是虎精本人,但虎精直至听到受的这番话之前都并没有意识到!
文章里没有一个绝对的法律监管制度,如果放在现代就是,父母为了救儿子杀了拖累他的老婆,那么,问题来了,儿子该不该报警?
[7楼] 网友:五花肉  发表时间:2016-09-26 11:42:54
哦,还有一点,虎精其实把自己和天狐放在了“情敌”的地位(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别的啥),他为幽云不得不选择活着的自己是有过窃喜的,然而剧本拿错了……
[8楼] 网友:小兔子乖乖  发表时间:2016-12-18 11:05:40
哈哈哈哈哈,LZ说的很好,不过小受的意思是:女士A救女儿是不顾女儿的意愿,是为了自己。 所以,其实女士A可以两个都不救的。 说起来好像很残酷。 但是孩子长大了,她要为恋人生要为恋人死要嫁给穷光蛋,都不是大人能控制的事情了,只能说倒霉生了这样的孩子
[9楼] 网友:小兔子乖乖  发表时间:2016-12-18 11:08:39
白虎是父母心的感觉,不要孩子受苦,但是幽云是觉得媳妇儿最重要的,所以这种问题,自古就是婆媳问题,没法解决,各有各的见地
[10楼] 网友:4478601  发表时间:2017-02-23 13:00:31
同意主要区别是杀人。也同意文处理的不是很好,这里虽然给了讨论空间,但大体上是鞭笞虎精的。我觉得吧,对虎精也有点严苛了,他是态度有问题(别人名字都懒得提),但是假如不是这个态度呢?杀了一个必死之人,救自己的孩子,天下有多少人会拒绝这个选项呢?只不过大部分人都没被逼到这个地步而已。
[11楼] 网友:查理斯  发表时间:2017-03-15 15:21:25
大家难道忽略掉五十年这个漫长的时间段了吗?五十年的爱人,最后宁愿舍弃性命也要救对方,这不是rose和jack的一时冲动,这是漫长岁月里的真情至死不渝!rose 妈妈把和jack才相处几天的rose拉走我很赞同,但是这跟小说不一样,按剧情来就是rose妈妈把已经结婚五年而且感情很好的夫妻拆散了,而且不是拉走,是直接用枪干掉了jack然后对rose说“好了,这下jack已经死了,你在这儿也没用了,咱们走吧”……这是一个母亲对孩子自私的爱,这也是母亲对孩子选择的不尊重。至于后面聘请杀手杀死母亲的比喻,我认为也不合适,白虎是幽云的师傅,哪怕幽云用他的宝剑悬赏也不会有打的过白虎的人出现。幽云的确已经在不仁不义的境地了!
[12楼] 网友:桃花不去  发表时间:2019-03-11 03:56:52
看到这个评论太晚了,楼主偷换概念吧,这个故事是生死关头,不选就会死,文中老虎是直接剥夺了选择的机会,就像你说的故事里,妈妈是选择救女儿,让jack自生自灭,而老虎的做法就相当于把jack手动按进水里淹死,你的故事里女儿固然有错,但是如果是妈妈主观上把jack害死了,你还会有这样的看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