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胭脂

作者:子真

喜欢胭脂
一开始,也许美丽、骄纵、刁蛮、泼辣、任性的胭脂个性并不讨喜,因为对于王室来说,她这样的个性并不适合生存。到了闻君有两意,故与相绝决这一章,胭脂的个性才出彩起来,“长生天在上,我没藏胭脂在此起誓,今生今世,我便是嫁一百一千个男人,也绝对不会嫁给你元昊!”看到这里,让我对胭脂肃然起敬,这是一个多么骄傲的姑娘,如果得不到元昊全部的爱,那么她宁愿不要,她敢爱敢恨的性格,我很喜欢。在爱情的世界里,应当如是!(如果为了利益而娶别的女人,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因为爱情在他眼里,永远抵不过王位、利益,所以最后关头被牺牲的永远是他最心爱的女人!)
在元昊的婚礼上,当元昊听到胭脂自报“野利遇乞之妻”时,眼中杀气血光令人心惊,胭脂的对话异常精彩,说:“咱们党项人,从来男女欢爱,只顺从自己的心意。情之所钟,不惜身殉也在所不惜。时间的长短又能说明什么,哪怕从小到大感情再深的,也未必就是值得婚娶的对象。也许正好是长生天的安排,错过了不值得的,恰好就有一个让人一见钟情非他不嫁比从前好上千百倍的人在等着你呢!至于下聘什么的,都是外务,常言说得好:‘婚嫁逐利,迷失本性。’真正相爱的人,‘同日死,命不惜’,不配对的人,却是‘同睡寝,仍照旧’。”不得不说,胭脂是元昊旗鼓相当的情感对手。
其实我倒蛮喜欢野利遇乞,胭脂遇上野利遇乞,是她的幸运,因为这个男人对她说,相信我,不会再让你哭泣,因为他不会舍得再让胭脂伤心,得夫如此,妇复何求?胭脂在那样绝望的环境下遇到了野利遇乞,而且他答应只爱她一个人,只娶她一个人,这是对女人最好的承诺。:胭脂那时发誓“长生天在上,我胭脂做了野利遇乞的妻子,这一生一世,若他不负我,我也绝不负他。我将一生做他的好妻子,直到死神的降临。”如果胭脂就这样和他过一辈子的话,是会很幸福,平和的一生。野利遇乞是多么好的一个男人啊!不管最终结果如何,胭脂和野利遇乞在一起时,他们是相爱的。
我看书一般看的都是感情,其它对我来说不怎么重要,也看不透啊!在电视剧贺兰雪里面,我最喜欢没藏黑云,也就是胭脂,但最同情的却是兴平公主,年少时看贺兰雪,看的都是美女,故事情节基本忘的差不多了,记住的都是美女,那个年代的美女真多啊!很美,很艳,很漂亮!
蒋大写的书都很好,从玉手乾坤到胭脂,我都很喜欢,基本上蒋大的书我都看过了,也是真心喜欢蒋大的。因为当时网银没开通无法充值,为了先看文章,确实是用英文发了一个别的长评骗了积分,真是对不起啦,后来出去上课一个月,没来得及把正式的长评发上来,真对不起,偶会努力补过的,蒋大不要介意!我已基本上把你所有的VIP文看完了,以后不会再骗积分了,如果兴之所至,还会努力的发评,不好意思了!我的文采不行,所以基本上不怎么写评论,加精不加精都无所谓,这篇长评只是为了证明我是真心喜欢蒋大,虽然以前骗过积分,但后来都改正了,而且也花了银子弥补了,偶会一直努力继往的支持蒋大,希望蒋大不要生我的气。
作者回复:
抱抱,知错就改,还是好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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