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阑珊处

作者:佛寂

第一章 起
早就答应了妃衣说要给《尘烟过》写一篇长评,但一直都没有动手,直到现在。其原因有三:我太忙,此其一;我太懒,此为二;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无从下笔。
若真要说起来,我也写了三篇评论了,两篇书评,一篇影评,写评论没说信手拈来,也该驾轻就熟了。但是,这一篇,我着实是思索了许久的。
好了,现在说说我认识妃衣的经过。初识妃衣,是因为《尘烟过》。我这人很奇怪,买书的时候,我会先选我认识并且喜欢的作者的书,然后就看书的封面,好看的,有内涵的我会拿起来,但并不代表我一定会买,看了封面后,我会看作者的笔名和书名,从这两个地方,就可以看出一个作者的写作水平,名字起得好,内容不说非常好,但也不会太差。我认识作者,都是通过书认识的。当然,郭敬明是一个相当特殊的存在。咳,对不起,跑题了。现在回到主题。初识妃衣,是因为《尘烟过》,而初识《尘烟过》的过程,则是一个偶然综合体。在一个极偶然的时间,极偶然的地点,极偶然的一瞥,极偶然地发现了《尘烟过》这本书。这所有的偶然,构成了我今天写这篇书评的必然。
第二章 承
既然这篇是《尘烟过》的书评,就不得不说说原文的内容。说实话,《尘烟过》是一篇太过于标准的穿越文,一串手链,将女主角带回了一个架空古代,与三个世间少有的翩翩佳公子相遇,进而生出一段悲惨恋情。
若说故事情节,由于是看的网络连载,未曾像看实体书那样一口气看完,故而印象不深,又时隔数月,更是浅淡,但唯四个男性角色让我记忆犹新,请原谅我无论看什么书都无一例外的讨厌女主角的……呃……习惯吧。
第三章 转
君殇
关于这个角色,妃衣在博客里说:“君殇的原型缘于我那段无疾而终的初恋,或者说是暗恋吧!”想必这一个角色让她写得荡气回肠怀念无比文思泉涌畅快无比【(?)因为她把君殇写死了】。
个人认为,君殇这个人,有点太不坦率了,这就是俗称的闷骚,说傲娇也未尝不可。他明明喜欢杨夕颜,却要亲手把她杀死,理由是不想让她拖累自己,然后导致了另一个灵魂的穿越,然后一而再,再而三的陷其于危险之中,致使杨夕颜由对他爱恋到对他冷心,最后爱上萧陌。而这时候呢,他却回心转意,不再让她陷于危难,开始深情起来,不得不说一句,我对这一转变,相当无语。
但是,他这么做的用意,我倒是相当的理解,为什么理解,我也不太清楚毕竟我的身份和他的不一样,也不可能一样,也许我的理解和他有所差别,但是,误差是不可避免的,结果一样,就代表了一切。
我认为,他这样做的用意,有一部分是因为不想让杨夕颜拖累他,毕竟他的身份是杀手,一个人,一旦有了所爱,就代表着他有了弱点,更何况杀手这个身份?但更多的是想要保护她,毕竟他还有上司,有了上司,有了弱点,就意味着必定会受制于人,他不能受制于人,这也是相当重要的一个原因。
萧陌
关于萧陌,有人不喜欢他,原因是他太完美,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他并不完美,他只是太理性,把一切感情都压在心底,不让它们露出一丝苗头,但这也是必然发生的事件,不为别的,只因为他是皇子。从小生活在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皇宫里,若要自保,必须要深藏自己,深藏内心,保持完美。若非如此,他早已丧命宫中,又如何与杨夕颜鹣鲽情深,琴瑟和鸣?虽然他丧命于妃衣之手(妃衣别打我,你敢说这篇文不是你写的么?后妈。顶锅盖逃~~~)。
萧陌不是完美,他只是太善于伪装自己,若在现代,他必定是奥斯卡最佳男艺人小金人的获得者。
叶楚寒
叶楚寒,温文尔雅,风度翩翩,老实说,我最开始喜欢的,不是萧陌,不是君殇,而是叶楚寒和霍松。我向来对温柔男很有好感,因此曾一度希望他和那个不讨喜的女猪脚在一起(虽然我是不喜欢她啦,但是他喜欢,我也没办法),但是从他的爷爷去世以后,就不再这么想了。从那以后,他变了,变得有些固执。那样的他不是他,我喜欢的他是温文尔雅笑语嫣然仿若谪仙的,不是固执心怀仇恨的。我并不是说他报仇不对,而是觉得他应该更狠一点,他不应该变得固执,而应该变得偏执,毕竟逝世的,是疼爱他的爷爷,那么和蔼可亲的一个老人家,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过世了,实在太可惜了。
也许有人会说,他还在意杨夕颜的想法,那么我觉得,这完全是妇人之仁的想法,因为一个女人,大仇就不报了么?虽然他还是杀了君殇,但是事后,何必要再去找杨夕颜呢?
杨夕颜不爱叶楚寒,但是叶楚寒的爷爷对她那么好,现在叶楚寒要为他报仇,她拦着,她居然拦着?!!这种女人何必在意她的想法,虽然她是出于保护自己所爱的人的想法,但是爷爷也是楚寒所爱之人,两人又是血亲,将心比心,楚寒之于爷爷之死的痛苦,一定比她之于君殇之死的痛苦要大。她痛苦,别人就不会痛苦么?自私的女人。
番外中杨夕颜说君殇的死是她心里的一根刺,所以她不见楚寒,我认为这不是理由,真实的理由是,她没脸见!
霍松
呼,平复一下心情,杨夕颜实在是太可恶了,气得我肝火旺盛。说点高兴的,霍松这个人,真要说起来,是我最喜欢的,为什么呢?因为他有钱有貌还洒脱,颇有魏晋风骨,最重要的是,他不是不学无数的纨绔子弟。个人是比较崇尚魏晋时期的洒脱做派的,来去如风,潇洒自由,多好。霍松就挺潇洒的,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我不强求。这样的人不用伤心,也不能伤心,如果这样洒脱的人都伤心了,那该发生了多大的事啊?
第四章 合
总的来说,这篇文不错,但是这女猪脚太可恶,这就是那一颗什么什么坏了一锅什么什么。
在时隔数月的今天,我写下了这篇评论,很抱歉隔了这么久,才写出这么一篇不像评论的评论。也许有的话妃衣看了会不高兴,但我还是要说,因为这是我的心里话。
佛寂
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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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3-13 11:43:01
若不是有开新文的打算,点开了许久未见的晋江也不会看到这么……额……精彩的评论!
首先,感谢佛寂在百忙中抽空给我写长评。^=^
其次,我是真的没想到这个女主角这么不讨喜啊,偶还是多喜欢她的呢~~
你很多的剖析是连我自己都不曾想到过的,例如萧陌伪装论。其实我想描述的只是一个情深的男子,现实已经很残忍了,在虚幻的世界中何不美好一点?
不管怎么说,看的出这篇文章你真的写的很用心,谢谢!鞠躬!呵呵~~~~
  • 评论文章:尘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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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作者: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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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2-01-07 2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