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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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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小青蛙  发表时间:2012-08-13 20:50:38
说的真好,我也这么认为的。
[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8-13 21:13:52
嗷嗷……说到我心坎去了,你几乎把我想说的每句话都说出来了,两个都是那么骄傲的人,肯定不会为了孩子而勉强在一起的,沈兮可能开始会有一点点犹豫,但是她那样的人,是肯定不会同意为了孩子在一起的,夏泽也不会,要不然他也不会瞒着沈兮,他是孩子的父亲,而是想着等把人追到手了再告诉她真相了……
[3楼] 网友:82917794  发表时间:2012-08-14 00:58:03
固然不一定为了孩子才在一起,但沈兮不该说趁着孩子还没有很依赖好分手。这难道不是在剥夺夏泽为人父和小漠为人子的权利吗?而且,如果要考虑分手,起码要谈到觉得难有调和的余地了,才会决定放弃。现在显然还太早。一个波折就说分手,不是孩子妈所为。未婚妈妈五六年,还没有这点成熟度?
[4楼] 网友:82917794  发表时间:2012-08-14 01:03:08
还有,那么骄傲的人,不会为孩子在一起,那么要以什么理由呢?自然是爱。沈兮至此未否认两人之爱,仅仅因为个性的第一次冲撞就要分手。这是小女孩作为,不是这样理性,这样思路清晰的人该有的想法。好歹也得撞个两三次。
[5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8-14 08:36:10
所以沈兮是用“想分手”不是“分手吧”这样的字眼。她原来是想和他下班后一起吃饭,好好谈过之后再决定分不分手的,但是后来和夏泽那个电话,话说到那个份上,她也就表明她的立场,想先跟他好好谈谈……
  • 评论文章:意外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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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作者:清枫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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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2-08-13 20: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