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每天上晋江都看见阿之在开坑》

作者:今朝北溯

噗,我回来了/w\\你最后一句话里面的抓狂让我笑了半天【。
因为我自己不太喜欢半成品被看到啦,你看我写试阅都是一整章。你不在意的话当然按照你的方法来【不行还是想笑
删掉也可以,我本来也觉得有点太长。只是我没觉得你文风含蓄,真的……
就是这样的话第三段还是接不上去。
所以还是先看看我修改后(还要更长长长而且各种剧透)的版本好了:
第一段不变。
/空行/
让我看着你。
我曾在暗中沉没,被磷火般微亮的水泡围绕。
直到你的光热唤我回人世,将我开启,给我新生。
假如无数回首,所见总是火与血,梦与死,不可追的一切,
这都没有关系。
因为我在这里了,踏入你的永存与不朽。
就让我一直看着你,和你一起走下去——
/空行/
【钟摆慢慢地停住了。
一个吻落下来,影子们肩头相靠。
和我一起走下去,他说,向他伸出手。
相守比初见还要冰冷,但的确是在他的手中。
走过许多年、许多轮回,见证爱会消亡、见过世界寂静,疲倦无人知晓,纠缠着永生者。
但是在昨天以后,他将会选择归去。
他的爱人等待着他。】
(最后一段加了【】我看起来比较顺眼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删请随意;还有“还要冰冷”那句是指习归的变化……我想应该会更冷一点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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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今朝北溯  发表时间:2014-04-21 00:57:40
……又变成长评了,早知道把标题填上【心塞
阿之你就没有实时交流的方法吗,有些东西真的只有讨论对话的时候才能想出来记住啊【我确定我已经忘了什么但实在想不起来了啊啊啊】。不然微博的私信功能也是实时的而且会有提醒【重音】。总之你想个办法啦!晋江主要是没提醒又老是抽……刷不出来还很焦虑QWQ
[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4-21 17:47:35
你想写什么标题?
动作真快啊,我自己也有点想法了,第三段接不上无非是因为那九个字分三段音律感节奏感太强,所以我把它扩充一下,写成这样子:
【血与火,梦与死,所有短暂与永恒,皆不可追。】
然后前后照旧,我自己读了一下感觉还蛮通顺的。
对你新版的看法等我吃个饭好好读一遍再说,画了一天画手好酸没精神了。
[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4-21 21:35:24
我看过了,这一版我不如原来那个喜欢。
想到我的文风跟你的不同之处了,一个是留白,一个是柔软。
前者很明显,有些东西我不喜欢直接写出来,要让读者自己去想象,为了这个目的我经常用歧义的词和意蕴深长的句子做结尾,经常用双关。所以你能把抒情写的很长,而我不能,你上次说写着写着字数就超了,而我每次写长篇都在愁写不出字数来,怎么人家短短的一个情节就能写一章,我想扩大篇幅就只能加字数。
后者也很明显,尖锐的情节我也不出来,强硬的性格我写不出来,连诙谐讽刺的对白我都写不出来。我喜欢营造梦幻一般非常温柔美好的气氛,哪怕写个热情如火的女主角也经常被读者评价文很温柔。
前面有一句“侵毁永夜的晨线”,我不喜欢“侵毁”这个词,攻击性太强了,但是用“照亮”显得太平凡庸俗,“终结”又显得太刻板冷硬。
我想我经常觉得你的文字特别美也有这个原因,美的东西都是有震撼力的,标新立异的,我写什么东西都很柔软,没有那种石破天惊,让人精神一震的感觉。
[4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4-21 21:36:14
想扩大篇幅就只能加情节,上面错了一个词。
[5楼] 网友:今朝北溯  发表时间:2014-04-21 23:09:20
标题我想写五十七章文案谈论之类……【不是重点啦
留白的说法我看了下,觉得蛮对的,我一写起来就刹不住车,然后觉得那种信息量集中的简洁风特别赞。不过其实应该是有办法两全的,只是我现在还达不到。
柔软的话……我爆发性比较强吧,写文也是人际也是,能点到为止就很赞,不小心超过会显得特别夸张,要死要活的。你文里有种安静隽永的感觉。情绪和气氛一旦能对上,感觉超美妙。
侵毁攻击性强……唔,那么“更替”呢?或者“改写”?“割裂”也不错但还是凶了一点。
[6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4-22 00:30:34
还以为你会来个“千辞不可删”之类的文艺标题呢,这句诗放在讨论文字上面可真是非常微妙、微妙得正恰好。
从第一次看到你的文我可就十分羡慕你的文风呢……回想跟好几个作者聊过的话题,至少我谈过的极为好像最喜欢/向往/满意的都不是自己正在写的文风。怪现象。
把你的两个版本和我自己之前的修改总结了一下,混编了一个版本,你看看。
*
见到Jake的第一眼,习归就知道,他要追随他,爱他,永不遗忘他,用一生去凝视他。
那是光,侵毁永夜的晨线。那是太阳核心,百生百死,百亿年燃烧不坠的灵魂。
他曾在黑暗中沉没,被无数亡灵的低语漫过头顶,湮灭一切声息,直到亲手触到具象为光辉的恒星,第一次吐出让他感到疼痛的渴望。
——请让我看着你。让我一直看下去。
*
孤独贯穿Jack的命运,许多年、许多轮回,无数回首,相守比相爱还令人绝望。
血与火,梦与死,所有转瞬即逝与永存不朽,皆不可追。
爱会消亡,世界会寂静,疲倦纠缠着永生者。但这一次、下一次,昨天以后,他选择归去。
他的爱人等待着他。
*
总要把第三段Jack独立出来和前两段习归的分开何必呢,明确一下主语然后一人一段不就完了。
而且啊我又想到了一句话,完全可以同时套在习归和Jack两个人身上:
“踏在生与死界限上的代价是被世俗的温暖与幸福遗弃。”
你说放在开头好呢还是放在两段之间做过度好?
[7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4-22 00:32:09
顺带一提,我好像一直没有说过,你给的文案里我最喜欢的就是那句“百生百死,百亿年燃烧不坠的灵魂”,感觉把Jack的形象说透了。
[8楼] 网友:今朝北溯  发表时间:2014-04-22 23:59:44
这样感觉很不错了。非要再挑剔一点的话,第一段收得有点平淡,能不能改一下标点或者再分段?Jake那段中间又有点长,感觉是在平平地拖出去,太不鲜明。会是你文风温柔的缘故吗?我喜欢读出来好听有韵律的文案,其实初稿时候就觉得句末全是句号有点……冷淡又软绵绵的。这是我死纠结的个人习惯啦,没有什么影响的。
奇怪,怎么搞得这样烦……?
那句话概括性强了点(又有双关),我放在哪里都读不太顺,相比起来开头要更好一点。中篇的话,加个逗号放在第一章开头呢?
“千辞不可删”是我特意挑出来的嘛,不过想填标题主要是为了在长评列表里面一眼就能看出是什么。我还喜欢一句很狂的话是“物象由我裁”,一直找不到地方用。
文风的话我也是这样……感觉大家都是这样。是潜意识里面想要更进一步吧,也许。
虽然你没有说过最喜欢哪句不过这真的很好猜啦。
[10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4-23 20:56:31
写文的话我习惯用句号结尾,其次是省略号,再次是破折号,逗号分段从来没有过的。
通常陈述的时候我不喜欢感情太强烈,我很喜欢狄更斯的一句话:成熟的爱情、敬意、忠心并不轻易表现出来,它的声音是低的,它是谦逊的、退让的、潜伏的,等待了又等待。
虽然我总写不出来这种感觉就是了。我喜欢在温柔的同时把感情明白地摊开来,喜欢就说喜欢,爱就说爱,永远都不会产生感情程度上的误会。
那就定了这一版吧。
那句诗很赞!很多地方都可以用啊,作为写手而言,笔下的世界不就是“物象由我裁”么,不过要找到一个感觉完全不埋没它的地方用不容易吧。
“青简一编书”这个名字也是我攒了好久才用上的。
好啊以后我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