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与幻灭

作者:妖精

虽然文章不长,只有短短的三千字,但似乎已经将我全身的感官都调动了。
几乎所有的主角都在前几百字出现了:这符合正常人对一个文章的审美。
因为开头将我吸引,所以即使后面会出现一部分无聊的情节,我也愿意看下去,更何况你的文章的每一句话似乎都是无法删除的,都有着特定的意义。
读楔子的时候,我很想了解那个叫做“洛央”的女孩子,现在,读了第一章,我对沈铭森的出场也是期待万分了。
一直很喜欢那种驰骋商界的大亨,但是又很讨厌很多都市文里面的那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老总,看起来总是像个暴发户一样。
你文章里的沈铭森让我觉得很自然。
有钱的人也是人,不是吗?
有钱的人也该有感情,不是吗?
谁都会犯错,不是吗?
看了第一章,我很想知道他们几个人之间的曾经,很想知道究竟是什么,让他们变成了如今这个样子。
如今,七年过去了,他们的梦想,都实现了。
沈铭森成了著名的商界中人。
洛央成了著名的网文作家。
刘蕊有了自己的□。
可是失去的,为了这些所失去的,那些过往,是不是永远都回不来了?
我不知道故事的后续会是如何,只是我知道的是,现在,我很想看这篇文章了。
七年,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概念了?两千多个日日夜夜,真的已经不少了,多到她一步一步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多到她可以攒钱在异乡买下一座房子,多到那个人已于她的心中模糊。
  人并非麻木的,只是,时间永远是麻木的伴侣,那些苦痛,痛的久了,便感觉不到了吧!
  夜很沉寂,摆钟忽然划破了夜的宁静。洛央从自己的电脑前抬起头,软绵绵的抬起左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努力让自己变得清醒一些,其实,她并不惯于在夜半赶稿,而更喜欢在窗外人群息壤的时候看人来人往寻找生活中的故事。窗户临街,二楼,既能让她看清楚街道,也可以听得清。有的时候,她深知觉得她已经远离尘世了,而只是一个看客,心境,不被那名为“丑剧”的尘世牵引,独是冷笑罢了。
我很喜欢作者笔下的这段文字,有一种宁静,一种伤感,更多的,是对过去的感怀。
我想,一切曾经爱过或者是现在还在爱的人都懂得这样的句子吧!
因为我们太怕被伤害,所以我们才总是被伤害。
没有余地的,因为我们都是凡夫俗子,我们的肌肤,会费刀枪不入,我们的心,才是我们最脆弱的地方。
“不管我们是否承认,很多事情,都在时光的消磨中渐渐离我们远去了。那大学时代的美好,如同一本被放在床底的青春纪念册,落得满是灰尘。
  如今,洛央要做的事情,就是将那灰尘抖掉,从容的,将那相册尘封。
  其实,早就该这么决绝的,不是吗?
  如果七年前的自己就能有如今一般的强大,那么何苦让自己的心苦了七年?”
这真的是很美好却又很幻灭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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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腓腓  发表时间:2022-05-29 00:53:47
十?十年前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