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猜心》

作者:S

光看剧情梗概的话这个文可以说是我最不萌的类型了,一个字,俗,俩字,俗烂。而且是攻先渣再犬,最不愉快的那种俗烂。但是一口气读完之后我服了,能把俗套大狗血写得精彩绝对是好本事,作者笔力真是不错。
本文的小攻郑逸民的人设典型到不能再典型,一个有点小钱的富二代,浪迹花丛换伴如换衣,尽管被受吸引也不打算玩真的,因为他厌烦被锁定被管束,像风一样不打算为谁停留。在DM文里这样这样的攻简直符号化了,看不出任何萌点和智商,只是一件推进剧情的道具。然而郑逸民这个角色十分立体,他个性虽花,但“淫而不乱”严守底线,和炮友们的来往清清楚楚一碗水端平,不偏帮、不负心;他虽然纨绔不羁,但其实对待亲人朋友都十分仗义,即使是面对情敌(自以为的),也不卑不亢大方应对,甚至能和人家喝两杯谈谈人生理想什么的。他万人迷的形象其实非常有说服力,但也会惨兮兮地在新旧情人对决时想保护双方的面子,都护不住的时候垂头丧气的样子也非常可爱(感觉作者常常善意地调侃他)。而他随着剧情的进展形象的变化也十分真实,给他最大改变的当然就是方锦年给他的爱,如果没有遇到方,他也许会就这样花到空虚,也许也可能变得更好,谁知道呢。然而他遇到了方并且最终爱上他,为了这份爱他付出了很多,最后甚至做出了堪称高尚的举动——先别管小外甥——一份好的爱情能够使人变得更好,这是言情到不能再言情的台词了,然而真能做到的人可谓少之又少,对于郑逸民来说,这份爱情简直可以说令他重拾信仰。方锦年是燃烧生命在爱着他,这样的感情没有人可以阻挡。
小受方锦年的塑造相对而言并不如郑逸民丰满立体,他是典型的作受,爱得再深也要别扭,又痴情又白莲花又高傲,闲没事还扇小攻嘴巴玩。我在群里推荐这个文的时候有一半以上的人因为不喜欢这种受而放弃了……我倒还满喜欢他,可能因为作者恰好把握到了我心里雷萌一线间的卡尺吧,他要再多作一点,说不定我也雷了。他很美,不光是外表,他的爱情也是深而纯,带着神圣之火的属性,郑逸民常在他身上看到火焰的意象,顺便说,机场伴随晚霞追寻爱情那一节和最后那段火中相拥的描写真的非常激情澎湃而且优美。他充满奉献精神,可以为爱私奔,为情自杀;爱上郑逸民对他来说可以算作宿命,他对郑逸民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会忧愁不安,用郑逸民调侃他的话来说“你以为你在演莎士比亚啊”;他洁癖、独占欲强大而太稚嫩,为此把郑逸民管得透不过气;他用全身心去爱,一旦失去了爱情的气势,立刻脆弱苍白。这种爱情太理想而超越了世俗,具有一定美学意义。当然,美则美矣,太高岭之花了点,幸好还有郑逸民这个脚踏实地的俗人来接个地气,平衡一下这段关系XD 这两个人虽然性格完全不同,表达爱情的方式也天差地别,但是灵魂深处却有为爱疯狂的共通之处,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这个文是老派的狗血言情,没有拔高的立意和巧妙的设定,然而写得高潮迭起很是精彩,能在有限的空间里变出花样来,确实不容易。文笔流畅不用多说了,尽管是一个很惨的故事,但字里行间常有有趣的调侃,郑逸民的情人们混战的描写真是有趣满分!让我想起九品芝麻官里舌战的大姑小婆们……哈哈哈。而郑逸民父亲去世那一节又煽情极了,看得我简直崩溃,寥寥几笔对话就把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和最后的期待不安写得动人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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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3-02-03 19:16:39
谢谢^_^
其实写作是个很复杂的事情,要看你怎么来写。
亲能喜欢这个文,喜欢人物,享受阅读,我很高兴。写作的目的就达到了。
  • 评论文章: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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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作者:香叶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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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3-02-02 23:5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