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题

作者:蛇蛇超人

中国人向来喜欢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对面给了你一拳,你最好打回去,但只能打一拳;如果对面杀了一个人,那该偿命,但只能偿他一个人的命。
其实法律从某种意义上反倒是很接近这句话的,而那些“不圣母爽文”反倒破坏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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