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救命,我不想种田啦》

作者:子初

在这个夜晚,让我来浅浅的编织一条长评吧,希望对太太能有一丝帮助。
首先要说的是我真的很喜欢这篇文,每天都会来看一眼更新,看一眼可爱的粥粥和周围人的互动日常…
我亲爱的太太呀,你的文文我很喜欢,粥粥我也很喜欢,每个人我都很喜欢。但这篇文也的确存在一些问题。(先说好,我不是在大言不惭的指点太太写作更不是一定要太太按我说的来写,更加没有说太太写的不好,我只是从我的视角出发为太太提供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小的建议…)
其实太太你的文笔应该还行,但我始终没什么很好的代入感,可能是因为通篇都是名字吧。我也不是什么出版过百万的大作家,只是一个看了很久很久文的读者。
适当的“他”、直接说话、场景外貌描写都可以让故事的转折更加生动,通篇都是名字就会给人一种过于死板过于生硬的感觉。
看太太的专栏,你应该还是一个新手作者吧。这可能也是新手太太中最常见的问题,我身边也有是写文的新手朋友,也有这个问题,甚至我自己写文也要写完之后过个两三天再去看才能看到其实我也有这个毛病,有时候又是名字太少,通篇“他”了。
您的段落截取挺好的,没有很长很长一段的情况,但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呢?
那就是一眼看过去基本上十有七八的段首第一个字都是周。比如在90.4%,那一页第一眼望过去真的就像是被“周”刷屏了。不是说这个不好,很多超级作者也经常这样,毕竟一句话开头的方式也就那几种。
就个人观点而言,这样的段首偶尔几页其实没什么关系,毕竟现在我们读者看文不说一目十行至少也一目三行了,很少有人会看到这种东西。
但要想成为一个大作家,乃至于靠写文来养活自己, 这种习惯最好还是要改。还有通篇都是名字这个,最好也尝试去修改一下,否则真的很难给人代入感。你看下面这两段话:
李明翻了一下购买记录,发现在二月二十一号那天他就开始买了这本书,陆陆续续也追了两个多月了,对这本书也是有感情在的。也愿意一直追下去,但不知道作者大大在努力学习的时候能不能把握好那种感觉,李明叹了口气,把手机放下了。
李明翻了一下购买记录,发现在二月二十一号那天他就开始买了这本书,陆陆续续追了两个多月了,对这本书李明也是有感情在的。李明也愿意一直追下去,但不知道作者大大在努力学习的时候能不能把握好那种感觉,李明叹了口气,把手机放下了。
你看,是不是第一段要稍微好那么一点点。
抱着倾诉的心打下这么多字的同时我又很犹豫,就跟李明纠结的那样,我也不知道太太如果真的采纳了我的一点点小建议,去努力改变自己的写作风格,到时候与前面无法和谐时会不会比现在失去更多的读者。
改变自己的写作风格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的,往往需要很长时间的观察和心里建设然后再去下笔。在前文已经定型的情况下贸然去改变风格很可能造成前文和后文差别极大。
在新的文风尚未成熟的情况下一般是不建议去改动旧文风的,很可能会造成一本书高开低走甚至烂尾,但又想让太太写的更好,这让我也很是纠结……
评论区的友友怎么看呢?我稍微点出了这篇文目前存在的问题,大家有什么高见也可以跟我讨论哦,具体怎么走下去还要看太太自身的意思。希望这篇文能顺顺利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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