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不知道字数够不够长评作者:小小海棠
发现自己喜欢的网络小说作者,都是坑品不好的人。
匪我思存的水晶鞋,倾泠月的且试前传(半年了,我连坑名呀不记得了),红猪侠的庆熹嘛不说也罢。 明前也有很多很多坑:思念人之屋,守望满天星,还有眼泪的上游。 程朗,夏小橘,大土,林柚。 我爱他,但是他却爱你;我爱她,但是她却爱你。 A River Runs Through It。岁月的河流就这样流过我们的生命,蜿蜒曲折。 认识的朋友里面,有一个很不喜欢这样的N角关系。我也承认只有在故事里,才有夸张的美好。无奈,世界太小,故事太多。总会有人,喜欢上同一个人。 在不同的时间地点,还有一条生路。 怕只怕,在同一个时空,狭路相逢。 这样的相逢中,总有先后,一秒钟的差别,也是天堂和地狱。 他比他早,她比她迟。他以为和她遇到,她遗憾和他错过。 爱情原来只不过,一人丢掉,一人捡去。可是为什么: “我用尽全力追求的幸福,有人唾手可得。她/他却不要。” 这样的文案比当初忽而今夏里“我爱过的男孩,有世界上最英俊的侧脸”更加具有杀伤力。 我是喜欢“陆湜祎”的,体委(提伟)同学,阿土仔,大笨孙子……从最初她念错他的名字开始,到她给他起一大箩筐的外号,后来他以为她喜欢他,这个误会持续了5年。 再后来,他眯眯眼,笑笑说,“我不喜欢这个女人的。” 因为,他喜欢的小橘先喜欢程朗了。 同样的,也是我喜欢的小橘。 可惜,我喜欢的小橘子先喜欢程朗了; 可惜,我喜欢的小橘子喜欢的程朗喜欢的是林柚; 可惜,我喜欢的小橘子喜欢的程朗喜欢的林柚先喜欢袁安城了。 好象绕口令哦,我的朋友就是最不喜欢这样搞七搞八的关系网。 没有完的一个故事,不知道结果会怎么样。橘子和柚子你喜欢哪一个呢?我是两个都喜欢,各有各的好,橘子吃起来方便,柚子不上火。 或许真正像歌里唱的: “我也很想他我们都一样 在他的身上曾找到翅膀 只是那时的他 是因为你而开始飞翔 我也很想他在某个地方 我少了尴尬你少了肩膀 而夏天还是那么短 思念却很长 还记得那年我们三人许下的愿望 星星骗了我们我们却因此上了一课 成长必修的学分 我们都一样” 幸好,我和我最好的朋友喜欢“招惹”不同类型的人。 写在博客里的东西,今天突然看到,想了想,于是就发上来了.本意是催文,可是事实上却也并不十分心急.怕是因为作者更新极度不勤快,反而不指望什么了. 想想也对,醉玲珑更的蛮令人满意的,于是也就这么一路追过下来了. 推荐朋友们看明前的文,买明前的书,是觉得真的很好看,想要和最喜欢的人,最要好的人一起分享.这心情大家都会有吧. 曾经就说,明前是2006年最喜欢的作者,佳期如梦是最喜欢的故事,皇阿哥们是最喜欢的人.不是刻意比较,而是觉得喜欢的东西并排放在一起的感觉很好.赏心悦目的. 字数也凑的差不多了.在不到1000也只能认命了. 很晚了,已经是除夕了,新春快乐! [1楼] 网友:柚子茶里加糖 发表时间:2022-12-18 17:47:30
十五年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