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犯罪心理》

作者:Vie

看完之后我对自己提了几个问题,是对自己提的,也是以后要思考解决的,由于自己是个法学生所以可能有两个问题与专业有关。问题:1、法律对精神失常是如何判断的,医生怎样的诊断才能证明其没有责任能力
2、对于无责任能力人通过某种手段(如病毒投放或药物投放)致使大多数人由于精神失常(狂躁症等)导致精神失常的人造成大规模伤害,这种情况如何认定。判处无罪是否不妥。
3、当代各国的犯罪构成要件中均以有责,责任能力为要件,真的合适吗。
4、deepweb中的犯罪、又该怎样认定
5、人性、道德刹车,本质是什么,是如何运作的?
上述问题均是我在看完小说《犯罪心理》后产生的反思,有些问题我无能为力,尤其是第二个问题,这种情况过于极端,但不能保证没有发生的可能,即使源头并非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造成的后果也远大于其犯罪成本,这时的社会是无序、至少是混乱的状态,法律是否还有存在意义。而第一个问题,在犯罪心理领域有关于犯罪人格,天生犯罪人格,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对他们不进行犯罪活动是没有期待可能性的,或者说,对于患有心理疾病的患者,如狂躁症、反社会型人格,他们的社会危害性是难以预估的,法律仅以行为为判断标准,是没有办法消除犯罪可能性的,当他们造成重大社会危害侵害法益时,其变态心理人格会不会成为他们减刑的考虑因素。而第三个问题,是基于前两个问题的疑问,这种极端状态下,刑法能否发挥作用效果,刑法对于有责性这一要素,是否一成不变,是否毫无商量的余地,比如,根据伤害的范围确定有责与否,范卫过广的情况下,是否应该改变要件构成。接下来两个问题与法律无关,我也不太希望这个随笔成为一篇仅仅为法律而写的文章。
我在想,deepweb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怪物,与之相比,网络舆论都显得没那么可怖,而最让我没办法接受又不得不承认的是,我们对它竟然还是一种无能为力的状态。完全秩序是真实存在的吗?完全正义是能够实现的吗?不可能完全根除犯罪,恶必然是存在的,正义只能争取,正义与邪恶一定会保持一个微妙的平衡,这些是我深信不疑的,但我震惊的是,黑暗是可以肆无忌惮的,曾经我以为,黑暗至少应当是有所顾忌的,但现在看来好像并非如此。或许真的是“存在即有理由”吧。我不得不羞愧的承认,对于这样的黑暗面,我是好奇的,我甚至想看看这到底有多可怖,甚至会隐隐有些兴奋,说没有一点羞愧感是假的,但我并不认为这能够证明什么,因为至少现在,用个非常中二的词来说,我还是混沌正义的,如果说人性,这就是我的一部分,它在我的接受范围内。每个人对正义的标准是不同的,我并不认为我如今生活在一个多么正道的环境中,对我来说,正义没有那么宏伟,在不危害到他人的情况下能够得到满足,我不是一个大格局的人,我承认自私这一本性,但我自私的范围,还包括了我所珍视的人、事、物。我希望他们完好而快乐。
小说在最后,也没有揭露那个变态人格罪犯的身份,但有人在为之而努力,这个结局,有无力感,却并不让人绝望,这应该也是黑暗与光明的平衡,那个罪犯所好奇的关于人性的,钢丝上的平衡问题,列车难题,为什么会有不一样的数据,我想有两个因素,一是那把刀是不是真真实实地握在你的手上,二是你是不是只剩下“犯罪”的可能,投票前,大家都把这当作是闹剧,可以肆意玩笑,但真把刀交到我们手上时,为什么会犹豫?真的是因为人性中的善良吗?我有不一样的看法:1、投出的是这一票,会给我杀人一般的负罪感,这是肯定的;2、投出否这一票,我还会侥幸地想到:说不定,我没有那么倒霉呢?3、我这一票说不定并没有实质性的作用,我投否应该也对结果影响不大?在我看来,最终选择是的人,要么是真的觉得其中有人穷凶极恶,刑罚过轻,要么就是他是一个保守主义者,他不选择有诸多可能性发生的否项。人性是多维度的,不能用简单的善与恶来评价,可能上述的思考会有些不近人情,但的确是我内心所想,我不是圣人,但我也觉得自己不算恶人,我还没有麻木,至少我愿意为了自己理想的社会去努力。让别人去做和让自己参与所相差的距离感是非常大的。
其次便是犯罪可能了,在列车员只有两条路的时候,与需推一个人下去的时候,这两种情况所引发的考虑因素是不同的,第一种情况,列车员无论怎么选择,牺牲是必然的,这时候就只剩下了牺牲多少的情况,列车满员,两个轨道都有人,怎样都会流血,正常思维都是选择牺牲少数保全多数,此时无论变不变轨,都不能算作犯罪。而第二种情况,同样的情景,多了一个条件,推下一个人能卡住列车,推,还是不推,这是犯不犯罪的问题,在刑法上,推下去,这是犯罪的,很多人道德潜意识里,要亲手推一个人下去也是违反道德心理的,我想这便是选择不同的原因。这两个分析都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分析的,但在小说里,意外状况又多了起来,我个人觉得,林辰的情况更像在第二个列车难题中出现了意外状况,即被推下去的人,也就是薇薇,自愿牺牲自我,拯救其他人。
人性一词是中性的,它不代表着拷问、黑暗,它存在于我们的思想中,灵魂里,在案件四声中,我也会在想,为什么会有人这么坏?为什么有人坏得这样没有理由?我很失望也很无奈,但我选择接受,这个接受不是对坏人的接受,而是对存在坏人,并且将一直存在坏人这个事实表示接受,我不认为自己是个正义感爆棚的人,但我自认为是有责任感的人,关于暗黑网络的存在我很无力,但我想总有一天会被其他的仁人志士解决,正义与邪恶会出现新平衡,在小说的最后,法律几乎失去了运作的条件,但不意味着法律一无是处,没有什么法则是万能的,法律有使用条件与使用期限,它的确存在漏洞,但至少在当下,它确实为维持平衡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对于我提出的问题的第二个极端的情况,我想是法律不能解决的情况,但我也总觉得车到山前必有路,当不得不进行武装斗争时,拿起武器也是必要的。
人的选择是难以预测的,数据揭示的只是一个可能性,我不相信“奇迹”,这个词太假大空了些,我更喜欢可能性,它听起来更理性,少了鸡汤味,逃避不是懦弱,这应该是在使出浑身解数后的最后选择。感谢作者写出了一部这么好的作品,我想这可以带领我走向很长的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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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28323495  发表时间:2019-04-12 21:21:28
人真的太矛盾了
[2楼] 网友:仪嘉  发表时间:2019-07-29 09:27:15
姐妹你写的真好
[3楼] 网友:幕星帘  发表时间:2020-03-13 10:05:06
姐妹你好会说1551
[4楼] 网友:LZY  发表时间:2020-06-14 17:44:05
姐妹的文笔也太赞啦
[5楼] 网友:一只向你奔来的jsy  发表时间:2020-06-14 20:19:05
同专业的我说一句,法律消除不了犯罪可能性的,法律的目的也不是消除犯罪可能性
[6楼] 网友:火山宝宝今天也很沙雕  发表时间:2020-06-17 12:04:53
法律更多的是不是对绝大多数人的约束,震慑?
[7楼] 网友:余笙  发表时间:2021-02-01 17:26:51
deepweb在理论上是真实存在的
[8楼] 网友:柠檬  发表时间:2021-02-03 21:33:33
姐妹建议你以后自己去开个专栏。
  • 评论文章:犯罪心理
  • 所评章节:1
  • 文章作者:长洱
  • 所打分数:2
  • 发表时间:2019-03-31 20: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