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题

作者:加罗莲

在下加罗莲。回复涵少Vin的感想:
在福看来“情感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出于人类最珍贵最高尚的情感而犯的罪,他绝对是可以原谅的,甚至某种程度上还很赞同。”
唯独这句我不能苟同。我认为福并非是出于对情感的更高层次的考量,而做出凌驾法律的行为。
福固然对情感这种东西很敏感,看的很通透,但正因为他看的太透,所以他不可能将之看做自己行事的原则。
福之所以行事可以凌驾于法律,是因为福在行事时参照了自己的准则,而正是这种准则凌驾于法律。福有自己的准则,这种准则本身是超越了时代,更超越了其时代背景之下的法律的。这种准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思想的产物。从某种意义上说,势必是更加客观的、严谨的,而福以自身超越一切的决绝精神,去保证这种准则的实施,即他有着从自身价值观出发的准则,而以坚韧的决心保证这种高层次价值观在现世的施行。
所以我说,福是一个哲学家,其境界是:升入天空,高于当时的世事;沉入地底,深过时人的思想。福的行为,并非以理性或感性就可以解释,因为控制他的行为的思想,太过高深。
[回复]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1楼] 网友:监察院七夜  发表时间:2010-08-13 02:43:21
为毛我总是把加罗连看成迦楼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