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金人方霍

作者:被某匪欺压的杯具人物

先祝贺匪君再次诈到一条友情长评。(你拍我呀你拍呀拍呀~~~敢诈我就得经得起真相,哈哈哈……)
左想想又想想,似乎这个长评滴名字起得不怎么好。但是暂时想不起来好的了,于是就先用这个了。
如果不是因为方童鞋离我们而去,我也不会专门为他写一篇长评。果真是盖棺定论啊,人死了才好说话啊……【PIA飞】。
看了很多JMS的留言,个人感觉得趁热给方童鞋写一篇评,这样容易红(啥?我红干啥?就是凑热闹呗!)
既然说方童鞋是掘金人,就是有原因滴(\\(^o^)/~),且看这句:
他说:“空山岭很大,可我不喜欢。”  
班澜乐呵呵地问他为什么,他却说不出。可当他无意中瞥见远处的温黙吟时,他忽然开口道:“就好像,温师姐很美,但我还是觉得你比她好。”
这段说明了神马?说明了方童鞋小小人物识得金子啊~~~~ 看看男猪岑寂,活了那么大岁数(翻翻前面,好像二十七了吧?),竟然用了那么久的时间才明白我们可爱的班澜是世间稀有的珍品!看到这里,我不禁要为方童鞋哀叹:为毛,为毛,为毛让他死得那么早??不对不对……应该是为毛,为毛要让他死,他不应该死的啊!!!
看得出来,方童鞋和班澜算是青梅竹马了,难道真是从小彼此看惯了看不出感情了??我这个人一向比较细心,记得匪在文章第一章有记载(记载?!):
班澜原本也不叫班澜,是卫骊某日见她与一个同样入门不久的师弟滚地掐架,两人好容易分出胜负从地上爬起时,卫骊看着她又是鼻血横飞青头鬼脸的惨相,不由摇头轻笑:“这头脸,还真是五彩斑斓。不若便改了名,以后唤作班澜是了。”
其实这个“入门不久的师弟”,就是方童鞋吧?两人从认识没多久就开始打架,果然,深厚的情谊是靠打架打出来的……
方童鞋的出场很有喜感,从他睡梦中笑醒的那段起,我就开始关注这个小炮灰了。虽然方童鞋长得不帅,从匪的描述来看,有点囧-。-… …但是本人天生对剑客就极有好感,所以对方童鞋也极有好感。其实方童鞋很有绅士风度,明明是很牛B的一个高手,明明随便就能把班澜压倒(别不CJ啊!),但就是任班澜随意欺负,任劳任怨,任打任骂,甚至半夜被踢下床,他也没有多说什么。其实方童鞋好好培养的话,绝对是个好男人啊!!!!
方童鞋小小的孩子就明白,被大家追捧的东西不一定好。可是这个道理,连许多大人都不明白,这算不算是一种悲哀呢?
(我觉得我的口气已经愈发的严肃了起来啊……)
数数方童鞋的好,会发现很多让人感动的细节。在酒楼闹事那一段,细细一品,会觉得很温暖。
明明是班澜说要请方童鞋吃饭,可最后却是方童鞋请了班澜,理由是他想让班澜开心起来。
明明知道班澜是没事找事,故意把他拉下水,给他找麻烦,可他还是配合了班澜,理由是他想让班澜开心起来。
明明有理由拒绝班澜各种无理的要求,可他还是忍气吞声,一次又一次的顺从着班澜,理由是他想让班澜开心起来。
天妒蓝颜!!我们方童鞋就被匪咔嚓的断了戏路。愤怒……
困了,不写了。洗洗睡了。
这个结尾是不是很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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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6-07 11:17:42
结尾真干脆……
懒得拍你了=,= 没想到你会写方霍,很好很好!
我写方霍的时候,没有人说他的好话,我以为大家对他没什么感觉,于是我就把他写死了。
结果他一死,才发现大家都觉得他很可爱,于是我就郁闷了。
好吧,剧情需要,方同学被你用长评悼念,也值了……
[2楼] 网友:水边听琴  发表时间:2010-06-07 20:01:41
因为你像岑寂一样后知后觉 我们都喜欢师弟 只是 没人说呀 谁知道因为这样你就让人家去死呢 太不厚道了
[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6-08 16:49:05
呃…………/(ㄒoㄒ)/~~知道鸟~~下次(咳咳,啥下次?)偶一定努力先知先觉!!弥补方童鞋这个莫大滴遗憾~~~~
[4楼] 网友:橘子君  发表时间:2012-11-26 21:20:13
想说...方霍的每次出场都让我心里暖爆了...
那不是情人胜似
爱总是赋予了太多负担,反而是方霍对待斑斓时每每这种超脱爱情胜似亲情的小细节才是最最打动我的。方霍于斑斓就像是毫无保留地守护姐姐的弟弟,傻傻的二二的,无条件的被欺负,好单纯好真诚。
我会说方霍死的时候我泪奔了吗!!!会吗!!!
我当时还愣了想说应该只是昏迷了吧!!应该只是晕迷了吧...谁知...
心里好难过...又想哭了...飘走
[5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11-27 16:59:37
俺会告诉你当初写死小师弟 俺差点被编编怪罪了么 嘤嘤…… T.T
俺知道错鸟……哭着跑走……
[6楼] 网友:小康小康  发表时间:2013-02-24 12:25:43
我对书版结局不感兴趣,我默认斑斓死了,去陪方师弟了,至于男主,岑寂 爱哪哪去吧。。。
  • 评论文章:反骨绯歌
  • 所评章节:34
  • 文章作者:君子匪
  • 所打分数:2
  • 发表时间:2010-06-06 23:4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