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题

作者:阿嚏

我再废话两句。
刚才读了野狼的评,狼的骨头挑的还是不错的,我很赞同。我读史书很少,开始看人名真叫一个乱花渐欲迷人眼啊...
评中有一点我感触很深,就是说男主出场的部分感觉有点突然的那块,我一开始也以为沈周二人是主角,汗。(开场的情景塑造真是很精彩,我也想起林冲了...)
三国,金庸,这些书第一章出场的通常也都不是主角,读者跟着线抽丝剥茧看到金光闪闪的一干主角,这样的铺垫是很成功的。但我不知道茶的这篇文要写多长(还要骗我在坑里躺多久啊?),要写的长了,真的不妨再点几块儿砖,让小曹更加华丽丽的出场。如果短的话,让配角先声夺人就有点可惜了,再说讲故事有很多种方式。
我下面的话可能说远了,不过,我一直记得以前的语文老师说过的话,写小说,最重要的不是能写而是能删。文字不过敝帚自珍,写的时候越用心,删的时候越心疼。有的文字,写得真是好,可若非必须,留着其实无用,因为它会分散读者对真正重要的段落的注意。算是打个预防针吧,茶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形,一定要舍得下手。我很希望这文将来能出版,希望我能大大方方买回家看。
胡言乱语一堆,我下了,睡觉去。54我吧。
对了,扭头说一句,野狼啊,你的评开头结尾“废话”太多了(举起玄铁锅盖,我不怕砸),看得我好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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