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兵戈以逐天下(一)

作者:当时难堪

由于某些原因,我曾排斥BL,自然也远离耽美,避之唯恐不及。是那位或许会传世百年的榜魁,诱惑我进了这罂粟梦境。从此钵倾盆覆,剂量渐增,乃不可收。
时至近日,那位状元大人却悄悄深居简出,直至转战他处。吾虽扼腕惋惜,却也听过爹死娘嫁人,个人顾个人这计较。唯伤心尔!~
后来便只得荤素不忌,酒色皆宜,以填予拳拳鲸夔之心。
忽一日,不知得了哪路神仙感召,竟堪堪闯进先生的镜花缘中来。
咳,那个,不拽文了,忒累,脑浆子疼!作者大今天没更新,害我把整篇又从新看一遍。我又是那种不会错过精彩的定场词的人,所以现在大半个犇儿头里都是词牌名。令子花儿直掐架——改白话。
先生的文风清矍,如一位老者,缓缓道来当年之事,以章首的词当作本章的题目,非常有特色。特色这东西,实在是高,大抵是所有出名人的共通点。
纵观现下耽美作者界,无疑是阴大大的盛,阳弱弱的衰。大量女作者写出大批的“经典”作品,供同样是女性的读者赏鉴。其中的“经典”桥段,更是广为流传,影响了另一更大群体,竞相于无意之中模仿。
关于此等“经典”作品,不得不承认,情节非不引人也;架构非不宏伟也;文笔非不妙也;H非不激烈也。可是你写的哪里是两个男人王八看绿豆,根本就是一条臭公鱼,找一尾母烂虾好不好。男人眼光同女人是有生态上的区别的!女重情而男重色。(当然这指一开始,后来依个人品性,自有千万种发展)。这一点只要稍多点历练就能看出,实在不行,你问问爹娘啊。
哪有英雄男儿,位极天下。其后宫群芳无数,虽说不能个个饱读诗书吧,但琴棋书画都能拿得出手去的必不少。要不你当皇上选妃啊,都选小燕子那样的?能叫你用几口别人嚼腻味了的馍馍,吸引众人争相购买,甚至获得了最上位者的关注青睐。这不就是拉个人来,揣给她一本唐诗三百首,再赛给他一支枪,然后给她扔回古代。于是这怀揣集子的追梦少女,就因为裤腰带里比别人多别了一杆枪(还经常是打哑炮或者命不中靶子的枪),就文凭一枪贵,贴上了耽美护身符,刚转个身就赚个万八千的支持,这又是何必呢,你直接写穿回去是女的又怎么了,还能给皇帝整俩娃玩玩呢,难道就为了赶流行,愣弄一平胸女你就高兴了?你说人家那叫真爱你不懂别瞎得得,喜欢就喜欢上了,甭管对方是男是女是啥风格儿。我说拉倒吧,他看上的是你口中借鉴的那些大诗人的才学。
你看小王,穿过去谋生的能力是要啥没啥,诗词歌赋屁嘛不懂。无论从哪方面比之刘氓都差远了去了。就连最拿手的贫嘴,也压不住小刘,小刘是没认真和他干。可是人家黄三就是宠着他,怎么地吧。不为别的,你知道为啥么?——真爱呗~~
爱他的真执拗、真矫情、真心话、真表情。爱他爱到听他嘴里骂骂咧咧,表面假怒,心里热乎;爱他爱到见他台上左支右绌,详装散步,实则相助;爱他爱到待他离奇失踪,才知心已被他彻底占住。
这才是男人写出来的男人间的爱情,淡蜂蜜,不那么甜腻,却让人坚信这样的细水长流必将维持好久好久,似乎能比一辈子还要长。
他俩在一块儿那叫一个温馨那,看得我感动得,恨不得将自己的阳寿割出十年去分给他们,让他们能多在一起两年。这是我某次看文的时候脑子里闪电般过去的一个念头,第一次发现看文竟然能有这想法,您说我这觉悟是不是忒大了!自个儿都佩服自个儿一个¬¬…―。―
好作者,正是 大笔一挥姻缘定,骗走无知读者十年命。
今天就先写到这里,如果先生喜欢,明日继续。
如果不过关,额,您看,我改改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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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论文章:须臾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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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作者:lyrel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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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07-12-29 04: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