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的确是好东西

作者:SUN

遗忘,的确是好东西。
不然,为什么大家都希望遗忘?
逍遥,服下忘忧散后,理直气壮地把灵儿忘却,然后理直气壮地与月如日久生情。
你们说。失忆,难道不是好东西吗?
大家好像都喜欢让男或女主角失去记忆,然后爱谁谁地喜欢其他人,让此人的另一半伤心欲绝。再接着可能此人把一切又想起来了,然后同样伤心欲绝,通常来说,“此人”指代男性。
墨墨的这篇文,好像也没有例外。红牙忘了晓枫,把爱留给了他老婆。然后,就是无止尽的相互伤害。看得我心好痛,毕竟,遗忘这家伙,也可以脱离文章,跑到现实中来的。
很不幸,在下就曾经遭遇这档子的事,过去了,就不想多提,不想再想起。可是,墨墨你好狠。不事先告诉我一声原来你的文也有“遗忘”这家伙的存在。今天在群里看到你和VV的某些对话,想起她说过的“感同身受”。对,就是感同身受,这就是我现在的感觉。很痛很痛,为什么红牙可以失去记忆,却扔下晓枫独自一人承受一份难以承受的爱。当初如果说是红牙先去撩拨晓枫的,那么,为什么失去记忆的不是晓枫?这样,不公平。或许,爱,从来就是不公平的。
对不起,好像离题了,娃娃语文不好,写不出自己内心那种感觉,那种痛到快要窒息的感觉。只是想说,墨墨的文,能够打动人,即使没有亲身体会过那种欲哭无泪,还是能让人动情。
然后是穿越时空,好像也是最近特别受欢迎的类型。呵呵……大多都是从现代跑到古代去,我也写着一篇,但是接不下去了。
寒……言归正传,发现我老是跑题。发誓没有在凑字数!
关于穿越时空的文,个人没什么特别的见解。文总是难写的,其实墨墨的文已经是满不错,只是……我想提几个小小的问题……可能是我比较笨的关系。
这个,首先是,为什么文名是《地图上找不到的地方》?我是笨蛋。
然后,我同意今天中午群里某人的意见(忘了是谁……汗……)。此人好像说应该交代一下红牙和晓枫以前的事。同意!因为……呵呵……其一是塑造人物,这是不用说的;其二嘛,就是好奇!哈……汗……
接着,就是古代和现代交错的部分。我看不很明白。我是笨蛋别砸我。
最后,貌似只有10天的相处时间。红牙和晓枫就已经爱得那么深了,又没有提到以前的事,感觉(强调:个人感觉!)比较……怪异吧?可以酱紫说吗?反正,就是有点难以置信,可能因为在下乃慢热的人,10天爱得那么深,我做不到。嘿嘿……除非……发生了什么小故事~
纯粹瞎掰啦!
墨墨的文满有文采的,意境美啊~!个人倒和别人不一样,我比较喜欢前两章,说不出原因,单纯地喜欢,也可能是因为那种不顾一切。23层楼,纵身跳下,需要不少的勇气吧?我想想就怕,毕竟在下罹患惧高症。
好了。第一次写长评。墨墨,我的第一次献给你了!
PS一句:表把晓枫写得那么惨,好否?娃心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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