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题

作者:侍月

我倒是觉得,那个杀人犯罪无可恕
每个人都会有生活,酸甜苦辣咸百味人生,谁敢说自己一帆风顺?他可能很苦,但绝对不是最苦的,为什么别人都能挺过来,就他不行呢?
你受不住,想下地狱自己去,凭什么去拉人家无辜的孩子
这种人,就算说他精神不正常,也只是极小的一部分附带因素,如果因为这个就轻易原谅,那对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庭都太不公平了
真的,看了那条消息我当时就跟老妈说,我从没这么希望,满清十大酷刑还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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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5-18 16:35:51
精神不正常,但是能正常思维正常决定自己行为的,刑法上就不能免责,此人该死
  • 评论文章: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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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作者:pri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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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05-18 11:5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