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题

作者:翎礼

针对某位腐女的言论,我不愿直接回复,但我坚决不接扔给我的锅。
诸如那位腐女的“正义”的“斥责”这种套路,屡见不鲜,但仍有诸多看客受骗,我来理理这位腐女的“正义之词”。
1.首先,你在恶意扭曲。将“我讨厌男同耽美情节”等同于“反对同性恋”,甚至上升至我在阻止“作者刻画各种不同而有自己特征的人物”。这种强行逻辑与关联无从考证,但却被像你这种腐女用的出神入化。乃至最后盖棺定论,我,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却“搞性向歧视”。
2.另外,你的二元思维将我绑定在一个道德层面拷问--“就问你支持不支持bl”。在你的二元思维里,我的不喜欢就是罪大恶极,性向歧视,就是阻止作者自由创作。反之,我必须支持bl,这样我就是一个新新人,在支持作者以及他人。你站在一个自己建立的道德高地,然后评判别人。
试问,你在不尊重我,不尊重我的自由想法,都二十一世纪了,还要搞什么绑定强销?
然而,竟然真的有人被你忽悠。争先恐后为了不被判定为“反对作者自由创作”等帽子压着而表明二维立场。
像你这种通篇攻击伪造情节的人,我要明确告诉你。我不会喜欢bl,甚至可以说是厌恶,这辈子都不可能喜欢。这是我的个人喜好,你是否喜欢与我无关。我没有强行要求你讨厌,你也别像个八婆八公一样要求别人和你一样。没人是你的仆人,要求不得。
我喜欢作者及作者创作的大部分小说及小说情节,但我也不会违背自己的意志去接受不喜欢的剧情。我作为姐弟恋控加美少年控的同时也是百合控。但我也不会要求作者喜欢gl。
我表明态度及立场是为了希望作者能够看到读者之一的心情,若她方便且乐意,可提前告知避免诸如我等厌恶男同的读者踩雷。若她不便,则不多谈。
我这种亲女派在大多时候面对女性不善言论不会恶意揣测及污蔑,但不代表面对对我使用下九流“文化人套路”时我不会反驳。我再次明确告知你,老子不喜欢耽美,你也别在我面前秀三观。 瞄准!发射地雷!作者大大接住我对你深沉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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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8-02-25 00:18:56
首先谢谢亲爱的给我雷!其次这种事不值得争论,有些人喜欢吃辣有些不喜欢吃到连鸳鸯锅都忍不了,我都觉得很正常。最后我真的没有写bl啊,你们怎么看的,都说了是屏保,跟前面那个漂亮青年的记忆一模一样,明显是假的啊……
[2楼] 网友:翎礼  发表时间:2018-02-25 21:44:39
??那就是我理解有误了(捂脸)
[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8-02-26 00:41:03
没事我明天改改,本来今天要码字的,被突如其来的大消息给砸得满头巴,开着文档半天写不出一个字……唉,李慰始终相信她的自由与公正,我真怕辜负她……算了我平复了心情明天更新吧,勉强写不知道会写出什么鬼玩意儿。
[4楼] 网友:Alkaid  发表时间:2018-02-26 19:42:30
大大,不需要改啊!!!你只不过是提了一句而已,那有什么BL情节啊。没必要因为一个读者理解有误就修文啊!!!她理解有误,她多读几遍就是了。
[5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8-02-27 00:32:47
好了我不改了,我给这楼加个精,怪我没写清楚,以后有误会的可以看这楼
  • 评论文章:越狱
  • 所评章节:48
  • 文章作者:萧雪鱼11
  • 所打分数:2
  • 发表时间:2018-02-24 13: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