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题

作者:夜白

其实,本来对禁忌乱X之类是很反感的。
但是此章在我接受范围内,应该说是情节人物的发展及人物性格给人一种“啊,顺其自然,理应如此”的必然。没有为了故意制造狗血卖点的刻意造作。
总之,要让人接受一件不太被社会主流接受的事情(当然这里木有那么夸张)是不太容易的,必须有说服力——或者说自然而然能打动人的理由。在文来说,要求作者有很好的文字驾驭能力以及明晰的思路。我一向欣赏思路清晰,合乎情理的小说。虽然只是休闲阅读亦不想浪费时间在过于幼龄化的文上。
对于一个不看耽美边缘恋情并且有遣词造句标点强迫症的苛刻读者来说,本文虽与清新文艺风完全不搭边,但我却流连于此全因春水脑中精彩的想象以及具现化出的笔。
一则情节吸引了我;二则人物恰打动了我;三则设定别致。最后,自然是没有诱发我的病态强迫症= =
当然以上是针对休闲小说的观感,不是什么“指引了我人生的方向,教会我为人处事的道理让我大受启发于是找到了未来的希望之灯”的文学名著o(╯□╰)o自然也有瑕疵(至于这个个人观感不同这里就暂且不提)——于是没发现么虽然有些挑剔较真之类的其实我是很善良有爱地来夸奖你的哟春水桑~
不过这样的情节很难把握,比较难写,要小心哦。辛苦了。加油。
嘛,很晚了,早点休息吧——以及米娜桑。
下次遇到触动点再冒泡。
哦呀斯密~
于是虽然比较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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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华胥引  发表时间:2013-09-25 19:49:28
我也很喜欢作者 不过我最喜欢的是樱桃这个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