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六零之懒人系统》作者:呀!
冰心曾经转发过晋江站长的微博
1、抄袭是对一个作者最严重的指责,谁说人抄袭谁就要负责 2、抄袭当然有度的概念,抄一个字也叫抄是胡说八道 3、抄袭的本质是掩盖原作者、据为己有,致敬、戏仿、反讽都在一定程度上使用原著,但不是据为己有 4、法律保护的是表达而不是思想,是具体的文字描述而不是梗 5、如果一个梗被创造出来后其它人都不能再用,那就不会有丰富多彩的穿越、重生、系统、无限、异能故事源源不断地产生。 6、哪怕再奇特的梗都不应被垄断,成为始祖让跟随者不断开发,是作者为世界做的贡献。 7、没有所谓烂大街的梗,任何一个梗在诞生之初都是新鲜而独特的,没有道理让一开始的模仿者背负抄袭的罪名趟路,趟出路来其它人就心安理得地使用还说这梗烂大街所以不算抄。 8、梗就是梗,不是具体的文字描述,是可以被其它人学习、模仿、改进、翻新的人类财富。 9、细纲之所以要保护,是因为细纲不是一个梗,是设计了一连串有前因后果的逻辑关系,用来完成对一个主题的塑造的链,这更接近用一串汉字来塑造一个人或物的具体描述。也就是说,细纲是一种表达,而不是思想,不是单纯的一个梗。 10、细纲被保护的基础是它是一个完整的链,而不是一个个散落的梗的简单集合。所以抄没抄要看细纲的因果逻辑链接关系是否被完整使用,而非看是不是简单撞梗。 11、因为判断分析是否被完整使用的工作量太大而且不具有刚性标准,简化为判断使用比例,大量连续撞梗大致可以认为是具有相同的逻辑链条。因此必然要有使用比例标准。标准可以不断探讨修正,但认为使用标准没道理的,我们不会理会。 尤其第七点,我觉得很多使用“融梗”一词的人必须注意。 在谈到“融梗”的时候,他们常用的判断方式是“XXXX是大众梗,不算抄梗;而YYYY是独创梗,所以是抄梗/融梗”。 但这显然是不对头的。第二个使用这个梗的人,就是融梗,是高级抄袭;而第三个、第三十个、第三百个使用这个梗的人,却可以说这梗是大众梗,所以使用是合理的? 请问第二个人和第三百个人的行为,在本质上有任何不同吗? 因此,没有所谓的“大众梗”和“原创梗”的区分,“融梗”一词在根本上就是逻辑有问题的。 1.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是版权法领域的重要原则,著作权不保护思想,只保护表达。而梗类似于高度概括的东西,已经与思想类似!如果没有具体情节描述,那么所有指责梗抄袭的,在我眼里都是耍流氓! 更别提只是预收文案上的梗!那篇文连写都没写呢!就指责抄袭实在是太过了! [1楼] 网友:账号已注销 发表时间:2020-05-02 00:20:15
所以她抄袭锤了啊,柠檬精,纯血,演员,妖皇,酸上人生巅峰……都撞上了,一个文案能撞那么多也是少见:) [2楼] 网友:芒果树上 发表时间:2020-05-02 18:58:36
还没看这篇文的路人,不过看到楼上我好想说这句话后半段形容地球上线作者莫晨欢也没有一点毛病,注意我说的是楼上后半段,没说前半段 [3楼] 网友:呀! 发表时间:2020-05-03 22:25:24
问心无愧!抄袭是慎重的事情,它不是任何人打压异己的工具! [4楼] 网友:晚秋 发表时间:2020-05-04 09:34:37
你要不要脸? 这次真的是被恶心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