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恶作剧同人之墨云

作者:秘书木木

咳咳……看到女主的名字叫墨云,小小的被雷了下,原因嘛,因为某个BB嘛~~~我先看了前三章,先说说这三章给我的感觉~总体来上讲,作者的文笔还算流畅,人物的设制也挺饱满的,尤其是墨云打小就散发着御姐气质这一点,让我萌翻了有木有!!!“你,要不要玩娃娃?”这样的江直树太口爱了吧~~~让我感觉到了他的弱受气质~【踹飞!抱歉~橙子喜欢腐视天下】。
恩……文文也有不足哦~文章里出现作者的话,作者大大觉得会不会让文章看上去比较杂乱呢?有点影响视觉效果吧~文章的排版还不错,就是有那么几段特别长,容易让人看错行哟~至于里边的分割线,我向来都是不喜欢的,大大觉不觉的自然过渡比较好呢?
表踹我……我滚去看下面的文章了……我来乱入了!大大,把文文里PS的话改改会更好的,这样看上去,依旧是乱糟糟的,恩,就是这样!
我又飘回来了……又看了些,一下子就是十年后了~我觉得墨云跟江直树的故事有点少,往后,我觉得他们两的感情也不是很深的样子,唔,可能这只是我自己的看法。其实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发现了一个事实!尼玛!江直树的气场已经强大的盖过了墨云的气场了有木有!本是御姐范儿了墨云竟然成了个小炸毛!嘤嘤嘤……【好吧……墨云的御姐范儿其实是我自己脑补的……踹!】虽然墨云长得很很很很不错,但是她男女通吃还是有点小夸张了吧?这样,跟苏大同小异了呢?
呜呜呜……湘琴的表白,以及湘琴住到江直树家,我怎么越看越觉得她委屈呢?可能是先入为主的感觉,觉得这里的湘琴有种被小三了的感觉!江直树对墨云跟对湘琴的态度形成鲜明的对比,哼哼,我讨厌墨云了,肿么办???大大,湘琴好可怜的说……其实,大大也可以为墨云平反了啦~~~人家还是很好哄的。【呕!!!】
现在!要谈论一个及其严肃的问题【正紧脸】关于每章的字数,大大呀~你怎么对得起我们这些读者年~每章字数都这么少的说,根本不够看呢~来来来,大大翘起自己的小PP,奴家拿起自己的印花小皮鞭~‘啪啪啪’,大大,快更!!!
好啦,要总结了~啦啦啦啦……话说这是我第一次写长评呢,也不知道大大满不满意人家的第一次服务呢~不过,人家都把珍贵的第一次献给你了,大大,你不表示一下么?来,端起小盆子,洗洗大大的小菊花,等着我哟~嘻嘻,祝福还是要的啦,大大第一次写文,还是很不错的,用词什么的,相当顺畅,虽然文文有些细小的不足,但是,都是可以忽略滴~~~祝大大的文越来越好哟~~~干啥啥顺利~~~
恩……那就在这样啦~大大挥挥。
——《泼墨店铺│长评│短评│》
电源,橙子,书
[回复]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1楼] 网友:秘书木木  发表时间:2013-10-13 09:47:20
让大人久等了,敬请原谅!作者大人满意的话可以去铺子接单吗?
[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3-10-13 16:13:02
……所以墨云这个名字真的很雷人吗?一个俩个都怎么说QAQ 嗯……至于你说的墨云的性格问题,其实不能说她是属于御姐的那种,有的时候会比较女王吧!但是可能我是属于那种会在不同的人不同的情况下表现出不同的性格【有点像精分哈……我觉得应该说任何人都会这样吧?
文章比较乱什么的,也有很多读者和我反应过,我也觉得是不是要去修改一下,但是因为最近比较忙,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办法来上网修改,【毕竟我连正常的更新都很缓慢了哈哈……】所以可能要等一段时间再说这个问题,不过后面的章节我可以保证这么乱了!
还有主角的感情什么的,可能是因为我比较不会写感情戏,再加上写前面几章的时候剧情发展的太慢了,所以就直接快进到十年之后了,嗯,不过后面会尽量写一些墨云和直树小时候的番外。所以不要怀疑他们的感情,不能说不深,毕竟十几年的相处,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我其实也有在一些细节上写啊……没有看出来吗?【所以我果然是感情无能吗TAT
以及直树君的气场盖过墨云什么的不是很正常吗?毕竟是直树君啊!小时候墨云比较强是因为她是穿越的嘛!毕竟是成年人。而且墨云后面的智商什么的其实都没有怎么增长ORZ……所以小炸毛什么的绝对是必然的!当然,有些情况下,墨云还是会反攻回去的!你压我我压你什么的才王道啊!~至于男女通吃什么的乃就忽视它吧哈哈……算是我这个无关紧要啦~算是我给墨云开的一点小小的金手指吧……
还有……不要讨厌墨云啊QAQ 虽然说袁湘琴告白了什么的,但是感情这种事情本来就不公平啊!总不能说她告白了直树就会喜欢她吧?那如果那样的话乃让无数在袁湘琴前面向直树墨云告白的孩纸们情何以堪啊!直树对墨云和对袁湘琴态度的不同什么的不是很正常吗?一个是一起长大的感情深厚的青梅竹马,一个是最近才认识的莫名其妙向他告白又莫名其妙住进他家的陌生人,态度鲜明的不同不是很正常吗?而且……我这里墨云和直树才是一对啊,所以态度完全不同不是真的很正常吗?!总不可能要直树对待她们一视同仁吧?而且,在原著里这个时候直树对待湘琴也并不是就有好感的啊,我个人觉得态度也很不好嘛!毕竟还是陌生人——虽然袁湘琴喜欢他,但是那时候还只是她自己一厢情愿啊!直树在此之前根本不认识她,所以这样的态度也很正常吧?
咳,最后……我郑重地说明【严肃脸】:我是攻!所以菊花什么的是绝对不可以献粗来的!
字数什么的总是会增长的啦~没有发现我后面的字数越来越多么?【揉脸~】
[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3-10-13 16:15:33
总之~谢谢木木的长评~写得很好~第一次什么的其实我也是第一次(接到长评)哦~!
因为今天才有空上来,所以今天才看到,嗯……接单什么的要怎么接啊?
[4楼] 网友:秘书木木  发表时间:2013-10-15 18:54:14
不是木木写的,是橙子写的,谢就谢橙子吧。喜欢就好,欢迎再次光临……
[5楼] 网友:秘书木木  发表时间:2013-10-15 19:00:06
跟亲下单差不多,在下单的下面,表格最下面就是亲的。看见自己的文时就点进去,2分领单就好了……
[6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3-10-19 13:43:07
领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