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题

作者:花饫

第一次看到写的如此符合我在原著字里行间感受到的黛玉在贾府的生存环境,原著写的云遮雾绕的,一面是花团锦簇,一面是黛玉“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泣血悲吟,作者是抛开了原著的表象,直接写出了内里林妹妹真实的生存状态,各种羡慕嫉妒恨各种捧高踩低,若不是贾府只有宝玉一个人对林妹妹好,林妹妹何至于对宝玉到了以命相筹的地步。作者深得我心,投个雷奖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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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池上青青草  发表时间:2015-10-03 00:52:08
红楼里就没有一个负责的父亲。
[2楼] 网友:花饫  发表时间:2015-10-03 08:06:52
同意楼上,包括总被各种yy的林妹妹的爹,其实也是个渣父亲,在无子又过继子嗣无望的情况下,这个男人已经自暴自弃,压根不在乎林妹妹的死活。
[3楼] 网友:风筝墨  发表时间:2015-10-03 09:31:41
对,男人都那贱样,呵。黛玉死了,为啥贾敏背锅?明明贾敏比林海早死个好几年好吗!做出决策的是林海好吗!还有文有脸写林海丝毫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就知道恨贾敏的,抠鼻。还有啊,很多文里黛玉都随父走,这可能吗,可能吗!怎么着黛玉都是随母随贾敏走的好吗!黛玉要是宝玉亲戚才有这红楼梦啊,不论怎么投胎都不会投到没有娶贾敏的林家里去好吗。。。。
[5楼] 网友:澜水微微  发表时间:2015-10-03 11:43:04
按三楼的说法,林家应该感谢林妹妹才是,如果林妹妹不是托生到林家,那林家就没有五代单传的必要了,第一代就可以让他绝后了,黛玉的存在让林家苟延残存了五代呢.
[6楼] 网友:风筝墨  发表时间:2015-10-03 12:07:07
本三楼表示不明白5楼的逻辑一_一|
[7楼] 网友:澜水微微  发表时间:2015-10-03 12:25:48
你不是说黛玉是随母走的,林家不娶贾敏就不会绝后吗?可能我理解错了.
[8楼] 网友:妮妮  发表时间:2015-10-03 14:44:05
我没有看到什么五代单传,不过是说只有堂族,就是林如海没有亲戚而已。
[9楼] 网友:妮妮  发表时间:2015-10-03 14:47:31
林如海没有亲兄弟,但是有堂兄弟呀,就没有外祖母亲近了。
[10楼] 网友:澜水微微  发表时间:2015-10-03 18:09:47
堂族不是堂兄弟啊!
摘自百度:
堂族
同宗而非嫡系的亲族。《红楼梦》第二回:“只可惜这 林 家支庶不盛,人丁有限,虽有几门,却与 如海 俱是堂族,没甚亲支嫡派的。”
堂族,与亲族相对,非嫡系直属,亲族宗室若非收养、招赘及认领等,无法享有任何继承权。
亲族
在中国古代,表示亲族关系的概念有“六亲”、“五服”与“九族”等。
1、六亲
2、九族
3、五服
清 田兰芳《明河南参政袁公(袁可立子袁枢)墓志铭》:“十七来归,即传家政。按亲族,御臧获,美肴酒,综出纳,无事不井井。”
现代
以,从亲族关系和姻缘关系两方面推导,在九族和五服范围内排定。
直系血亲,以本人为基准,垂直向上推直系长辈四代,向下推直系晚辈四代,为直系血亲,即上至高祖父母,下至玄孙、玄孙女。高祖父母之上的直系长辈,则作祖宗。玄孙之后的子孙,还有种种称谓,但不常用。
旁系血亲分四等:
第一旁系血亲:本人兄弟姐妹及其后三代人;
第二旁系血亲:父之兄弟姐妹及其后三代人;
第三旁系血亲:祖父之兄弟姐妹及其后三代人;
第四旁系血亲:曾祖父之兄弟姐妹及其后三代人。
注意:父系母系相同,男女相同。
我没看得很懂,但堂族不是堂兄弟啊!
[11楼] 网友:澜水微微  发表时间:2015-10-03 18:51:51
堂族不是堂兄弟啊!
摘自百度:
堂族
同宗而非嫡系的亲族。《红楼梦》第二回:“只可惜这 林 家支庶不盛,人丁有限,虽有几
门,却与 如海 俱是堂族,没甚亲支嫡派的。”
堂族,与亲族相对,非嫡系直属,亲族宗室若非收养、招赘及认领等,无法享有任何继承权

亲族
在中国古代,表示亲族关系的概念有“六亲”、“五服”与“九族”等。
1、六亲
2、九族
3、五服
清 田兰芳《明河南参政袁公(袁可立子袁枢)墓志铭》:“十七来归,即传家政。按亲族,
御臧获,美肴酒,综出纳,无事不井井。”
现代
以,从亲族关系和姻缘关系两方面推导,在九族和五服范围内排定。
直系血亲,以本人为基准,垂直向上推直系长辈四代,向下推直系晚辈四代,为直系血亲,
即上至高祖父母,下至玄孙、玄孙女。高祖父母之上的直系长辈,则作祖宗。玄孙之后的子
孙,还有种种称谓,但不常用。
旁系血亲分四等:
第一旁系血亲:本人兄弟姐妹及其后三代人;
第二旁系血亲:父之兄弟姐妹及其后三代人;
第三旁系血亲:祖父之兄弟姐妹及其后三代人;
第四旁系血亲:曾祖父之兄弟姐妹及其后三代人。
注意:父系母系相同,男女相同。
我没看得很懂,但堂族不是堂兄弟啊!
[12楼] 网友:池上青青草  发表时间:2015-10-04 02:21:08
现在人家庭简单,不了解古代知识根本不能理解黛玉,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不喜黛玉,认为她矫情认为她爱哭认为她伤春悲秋……总之,认为黛玉哪儿都不好,娶妻都不要黛玉那样的,真是给自己脸上贴金,人家黛玉会嫁他?
看看红楼,三春都不亲近,湘云自幼去贾府但跟三春不亲近,黛玉也是,反倒是黛玉跟湘云、湘云跟宝钗、后面黛玉跟宝钗关系不错。
三春搬到王夫人后面的抱厦,其实不是因为黛玉,黛玉去贾府后住碧纱橱,三春根本没搬,什么时候搬的呢?宝钗来了之后,宝钗肯定要常常跟姑娘们亲近借机跟宝玉亲近(三春黛玉宝玉都跟着贾母呢),姑娘们白天在一起,晚了是不是偶尔就顺便就住下呢?住得多了,宝钗是不是就常住了呢?贾母什么人呢,自然不会让这种事发生,所以让三春搬到王夫人那里去了。三春毕竟是小姑娘,肯定会觉得是黛玉的原因(她们不那么想也会有人引导她们那么想的)。
贾家人最大的特别是凉薄,压根没有人情味。贾敏死了,贾母嘴上说着最疼贾敏,可根本没让人给贾敏守孝(贾母发话谁敢不听),算计黛玉毫不迟疑;贾母在俩儿子间搞平衡;贾赦根本不管儿女,贾琏说几句公道话被揍得多少天下不了床,5000两银子把女儿“卖”了;贾政把元春送进宫里(被说是贾母王夫人的主意,没有贾政的允许肯定做不到),对宝玉不是骂就是打,对贾环几乎不管,对孙子贾兰也没多少关注;贾琏、三春,就没见他们关心多谁,只知道自己;探春踩生母弟弟;也就宝玉会关心人,可惜他越关心谁谁就越倒霉……
[13楼] 网友:澜水微微  发表时间:2015-10-07 10:56:35
下面摘自红楼梦吧:
……此文一出,立即有朋友提出反驳意见,认为林黛玉作为一个女孩,是无权继承林家产业的。林家虽无子,但有族人,族人才是继承林家财产的合法人选。因此,认为我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在感谢这些朋友认真阅读我的文章并认真思考提出意见的同时,我觉得还是有必要阐明自己的观点。而我要说的是,这并没有动摇我的观点,我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现在,我就贾府为何能够“托管”林黛玉家的家产进行辩护性论述。
其一,林黛玉家的族人是无权继承林家财产的。
从小说的描述看,关于林黛玉家的情况,总共有两处:
一处是第二回对于林如海家族的介绍,应该是比较客观的:“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子女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没甚亲支嫡派的。”
另一处是第五十七回紫鹃骗贾宝玉说林黛玉要回苏州老家之后,为了劝解贾宝玉,紫鹃说的大实话:“那些顽话都是我编的。林家实没了人口,纵有也是极远的。族中也都不在苏州住,各省流寓不定。”
首先,我们知道,中国古代的家族制度是讲究“五服”的,也就是说,宗族兄弟支系之间,超过五代就算远亲了。而所谓远亲,就是没有继承权的意思。从上述论述来看,林如海的堂族肯定是超过了“五服”的远亲,是没有权利继承林如海家的财产的。说得通俗一点,就是我们所说的“远房”。关于这一点,小说也写得很明白:“原来这林如海之祖,曾袭过列侯,今到如海,业经五世。”林如海的五世祖就已经出来做官离开了苏州,那么到如海这一代,与所谓苏州祖籍的家族已经脱离了至少五代以上了。
其次,中国古代的家族制度,还有关于“迁出”的规定。虽为同宗同族,一旦迁离,就演变为同宗的两个支系的家族了,谱系可以记载,但财产的划割是很清晰的。也就是说,一旦迁出的支系,就意味着在物质利益上脱离了旧有的宗族,而只保留一种同宗的名义。从上述沦看,林如海家本身就是从苏州迁移到扬州的,而林如海的几个堂族也都迁出了祖籍苏州,因此,他们之间只扯得上宗族关系而扯不上财产关系。
随便举个例子,贾雨村还和贾府同宗呢,难道他也可以继承贾府的财产?再说近一点,包括和宁荣二府扯得上关系的贾瑞、贾芹、贾芸等人,其实也都因为是旁支而失去了继承贾府财产的权利了。
在这里,顺便反驳一下用宁荣二府的例子来反驳我的朋友。我们要注意:
1、宁荣二府的血亲关系尚未出“五服”。小说第二回明确写道,宁荣二公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到贾赦贾政贾敬(贾珍之父)是第三代,到贾珍贾琏贾宝玉是第四代,到贾蓉贾兰是第五代。这是贾府有别于林家的情况。
2、宁荣二府作为一个家族始终居住在一起,尚没有分开。这同样和各支已经流落分散在各省的林家的情况不一样。
3、即使如此,我们也要看到,宁国府和荣国府的财产是分开的。也就是说,他们虽然亲如一家,但其实是两家人,各有各的财产。贾蓉不可能继承荣国府的财产,而贾宝玉也不可能继承宁国府的财产。不然,何以办秦可卿葬礼时贾珍要求凤姐过去帮忙呢?
也因此,拿贾家宁荣二府的情况来说林黛玉不可能继承家产是不具有说服力的。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尽管林家的其他族系根本不具备继承林如海财产的条件,但关键还要看作为一家之长的林如海的意见,如果他坚持要让自己某个没有见过面隔了多少辈的“远房侄子”来继承自己的家产那也是没有办法的。可是,实际情况是:
其二,林如海是愿意由林黛玉来继承家产的。
尽管小说没有明确的描写,但通过细节分析,我们还是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的。
一是小说第二回写道:“今如海年已四十,只有一个三岁之子,偏又于去年死了。虽有几方姬妾,奈他命中无子,亦无可如何之事。今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年方五岁。夫妻无子,故爱如珍宝,且又见他聪明清秀,便也欲使他读书识得几个字,不过假充养子之意,聊解膝下荒凉之叹。”这说明林如海在儿子死后是把林黛玉当作儿子来养的,也为了这个原因,林如海破例为女儿请了家庭教师贾雨村,这在当时的社会为一个女孩请老师是不大可能的。
二是在第三回接林黛玉去贾府时,林如海先是对贾雨村有“因贱荆去世,都中家岳母念及小女无人依傍教育”之语,后又有对林黛玉“汝父年将半百,再无续室之意;且汝多病,年又极小,上无亲母教养,下无姊妹兄弟扶持,今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姐妹,正好减我顾盼之忧,何反云不往?”的话。这些话,传达出的意思是极为丰富:
1、表明林如海对林黛玉的未来是极为担忧,而且有所考虑的。考虑的结果就是让她依靠外祖母家贾府。这其中,林如海既没有选择自己的妾也就是林黛玉的姨娘,也根本没有考虑自己的所谓“族人”,而是直接相中了贾府。
2、林如海再一次表明了不再续弦,也就是不再打算生子的意愿。这已经在暗示着林如海要把林黛玉作为自己的唯一继承人了。……
[14楼] 网友:随心如意  发表时间:2015-10-09 19:57:04
所谓的堂族,指的是郡望堂号之类的。比如说林姓著名的堂号有南安堂、晋安堂、下邳堂、济南堂等等,在江苏的林氏族人都属于下邳堂。林如海和苏州林氏同属于下邳堂,也许在数十代前拥有同一个先祖,拥有同样的字辈,但两边的家谱是分开写的,属于同一个堂号下的不同家族。
[15楼] 网友:石火光中寄此身  发表时间:2015-10-11 17:15:42
说林妹妹不能继承财产的,首先,就算林妹妹不能继承林家的财产,她可以继承贾敏的嫁妆,其次,林如海就算碍于法律不能把财产留给女儿,起码,可以以嫁妆的名义给女儿留一笔钱,而且这笔钱不会少,毕竟不给唯一的女儿难道便宜外人吗。我对明清的法律不清楚,但就上面两点说,林妹妹手上是应该有一笔不少的财产的,但纵观全文,林妹妹都没表现出有钱的样子,还说一草一纸都靠贾府。呵呵